天下着大雪,让原本就凄清的塞外边镇更显的寂寥。

    雪很冷,夏云墨骑着马,目光有些索然。

    他穿着锦衣华服,胯下骑着马儿,这马儿浑身上下,火炭般赤,只有前额处,有少许的白毛。

    此马乃是难得的千里马,他花费了一番功夫,才弄到手。

    在他的腰间还有一个酒壶,可惜里面的美酒早就入了他腹中。

    他喜好享受,无论是最烈的酒,还是最美丽的女人,亦或者是最神奇的武功,这都不是他能拒绝的。

    而以他如今的武功,天下间得不到的东西,并不多。

    望着小镇上唯一的一家客栈,夏云墨忽地露出了一丝笑意。

    这一丝笑意就如同初春时春风拂动的柳枝,又如同夏日里阳光下的海水,令人充满愉悦。

    马儿被店里的伙计牵进了后院的马厩中,夏云墨则掀开了大堂厚厚的棉布帘子,走了进去。

    一进入大堂之中,便是热潮汹涌。

    一些汉子喝了两碗酒,敞开胸襟,露出胸膛,似乎是在显示他们不怕冷一般,就连划拳的声音也大了一些。

    冷雪的天气,这里塞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人,客栈里并没有一个空位。

    夏云墨的目光在大堂中环视了一圈,最后将目光放在了一个酒客的身上。

    这位酒客很奇特,眼角堆满了皱纹,似乎是遭遇了许多不幸的事情,而他的眼睛却很年轻。

    他在不停的咳嗽,却不曾放下酒杯。仿佛那不是酒杯里的不是酒,而是救命药一般。

    若是他放下了酒杯,那则是拿着一把小刀,在雕刻木头。

    木头已经有了人形,轮廓和线条是那么的柔和而优美,他所雕刻的,应该是个温婉的美人儿。

    看他一举一动都是如此的小心,小心的仿佛是在呵护一个梦,一个易碎的美梦。

    或许,这个姑娘是他可见而不可得的心上人,只能用这种方法,来宣泄心中的爱意。

    在这酒客的身后,则是站在一个虬髯大汉,身形剽悍,目光凶横。

    而当大汉凶狠的目光,移到酒客的身上,立刻就变得柔和下来,就如同一条忠诚的狼狗,在望着他的主人。

    夏云墨看着那酒客的一双手,纤长而又苍白,有着奇异的美感。

    然而,就是这样一双手,成了江湖人闻风丧胆的存在。

    因为这双手的主人是李寻欢,小李飞刀李寻欢。

    飞刀一出,从不落空。

    “一个人喝酒,不觉得有些无聊吗?你若是请我喝酒,一定会多上许多乐趣。”夏云墨走到李寻欢面前,笑着说道。

    夏云墨笑的时候很好看,眼睛里有了笑意,嘴角在上扬,无论谁看见他笑,心情都不算太差。

    “美人可以少,但酒友一定不能缺,请。”李寻欢抬头笑道。

    虬髯大汉看了看夏云墨,就如同猎狗在打量着突然到来的客人,见到这位客人没什么危险,便收回了锋利的爪牙。

    “哈哈哈,这世间,美人与美酒都不可辜负,美人是集天地钟灵毓秀于一体的,芳心难得而易碎,兄台说是否?”

    夏云墨自顾自的倒了一杯酒,与李寻欢的酒杯碰了一下。

    “说的很对,这是一番高见。”李寻欢也笑了笑,不过笑容有些苦,就连酒也有些苦了。

    “早些年来,闻君之名,心生向往,今日一见,着实神采非凡。再敬一杯。”夏云墨又端起酒杯。

    “我不过是一个烂酒鬼罢了,那有什么名气。”李寻欢苦笑道。

    “你的确是一个烂酒鬼,不过也是一个名动天下,情义双绝的烂酒鬼。”夏云墨说道。

    “是吗?”李寻欢笑了笑,却突然看到了夏云墨的一双手。

    这一双手白皙纤长,犹如美玉,更是没有半点瑕疵。

    是的,半点都没有。

    小李飞刀,半生风流。他这一生之中,不知与多少绝色美人有过幽期秘会,他掌中没有飞刀和酒杯时,也不知握过多少双柔荑。

    美人的手,都是美丽的。

    可无论多美的手,多多少少都有瑕疵。便是让他魂牵梦绕,永生难忘的女子,那双手也稍微有些大,破坏了美感。

    但眼前这一双手,却是十全十美,毫无缺陷。如同精心雕琢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

    就算再挑剔的人,面对这样一双手,也找不出任何毛病。

    唯有可惜的则是,这是一双男人的手。

    再两人交谈时,又有三人从后面的一道门走进了饭铺。

    三人说话的声音很大,正在谈论着“刀口舔血”的勾当,仿佛是怕别人不知道,那紫红脸的胖子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

    “先前我就说过,我是一个很有趣的人,和我在一起,会遇上很多有趣的事。”夏云墨说道。

    “哦,不知是什么有趣的事?”李寻欢问道。

    “探花郎马上就知道了。”夏云墨忽的站起了身子,离开了酒桌,在离开前,留下了一句话:“美人不可负,大恩如大仇。”

    李寻欢目光闪烁,只觉得杯子里的酒更加的苦了,苦的就像是用眼泪酿出来的。

    金狮镖局的三人叫了酒菜,开始大吃大喝起来。可惜酒菜并不能塞住他们的嘴,喝了几杯酒后,三人更是豪气云天,大声说笑,谈论着。

    “三位可以稍微停一下吗?”夏云墨走到三人前,笑着说道。

    “你是哪来的小崽子,敢来打断大爷们的谈话。”三人喝了酒,酒气上冲,只觉得眼前的人很是碍眼,其中一人更是大声嚷嚷道。

    若是在往日里,他们是断然不会得罪眼前这人。

    虽然看起来是个公子哥,没有任何威胁,但在江湖之中,小心一点,准时没有错的。

    “在下并非小崽子,在下名为夏云墨,乌云泼墨,阁下切莫再叫错了。”

    夏云墨依旧在笑着,温润如玉,只是眼底深处,却多了一丝锋芒,刀一样的锋芒。

    当听到夏云墨三个字时,先前说话的那镖师,酒意立刻消散,吓得瘫坐在地上,双腿不断的弹琵琶。

    另一个镖师也是脸色苍白,拿酒杯的手在不断的颤抖,酒全倒在了衣服上。

    诸葛雷的酒也醒了,站了起来,勉强笑道:“原来是碎公子夏云墨,久仰久仰。”

    夏云墨笑了笑:“区区薄名,不足挂齿。”

    诸葛雷讪笑道:“不知碎公子所来为何?”

    夏云墨笑道:“在下想要三位从关口带回来的那包东西,不知可否割爱。”

    那瘫倒在地的镖师似乎觉得有些丢面子,勉强站起来说道:“碎公子只怕弄错了,我们这趟镖是口外交的货,现在镖车已空,阁下……”

    话音未落,夏云墨已出手弹了下桌上的酒杯。

    顿时间,那就酒杯酒仿佛贯彻了千斤巨力,砸在了那镖师的胸口。

    那镖师只觉得胸口一疼,仿佛有什么东西从胸口流出来,接着就没有了意识。

    诸葛雷暗的吃了一惊,虽已经听过碎公子的大名,但也没想到竟然出手如此果断凶横。

    碎公子,江湖崛起一个多月的新人,崛起之快,可谓罕见。其掌力雄浑霸道,出手便是碎人心脉

    但此人却偏偏生的文雅无比,行动举止,合乎礼仪,如同大家公子,于是便有了碎公子的称呼。

    这些消息或许还没有传遍整个江湖,但他们这些走镖的,总是消息灵通一些。

    “碎公子的招子果然亮,咱们这次的确从口外带回来了包东西,公子慧眼如炬,这包东西,便拿给你。”

    诸葛雷到底是老江湖,明白性命是最大的本钱,当即就把一个团包袱拿了出来。

    夏云墨正要去拿包袱,门外的帘幕忽的卷了起来,两道人影,如同雪花一般飘了出来。

    “我兄弟二人想要的东西,谁人敢拿。”

    话音落下,两个披着鲜红披风,头戴着宽边斗笠,几乎长得一模样的人,走了进来。

    (注!金手指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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