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着大雪,让原本就凄清的塞外边镇更显的寂寥。
雪很冷,夏云墨骑着马,目光有些索然。
他穿着锦衣华服,胯下骑着马儿,这马儿浑身上下,火炭般赤,只有前额处,有少许的白毛。
此马乃是难得的千里马,他花费了一番功夫,才弄到手。
在他的腰间还有一个酒壶,可惜里面的美酒早就入了他腹中。
他喜好享受,无论是最烈的酒,还是最美丽的女人,亦或者是最神奇的武功,这都不是他能拒绝的。
而以他如今的武功,天下间得不到的东西,并不多。
望着小镇上唯一的一家客栈,夏云墨忽地露出了一丝笑意。
这一丝笑意就如同初春时春风拂动的柳枝,又如同夏日里阳光下的海水,令人充满愉悦。
马儿被店里的伙计牵进了后院的马厩中,夏云墨则掀开了大堂厚厚的棉布帘子,走了进去。
一进入大堂之中,便是热潮汹涌。
一些汉子喝了两碗酒,敞开胸襟,露出胸膛,似乎是在显示他们不怕冷一般,就连划拳的声音也大了一些。
冷雪的天气,这里塞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人,客栈里并没有一个空位。
夏云墨的目光在大堂中环视了一圈,最后将目光放在了一个酒客的身上。
这位酒客很奇特,眼角堆满了皱纹,似乎是遭遇了许多不幸的事情,而他的眼睛却很年轻。
他在不停的咳嗽,却不曾放下酒杯。仿佛那不是酒杯里的不是酒,而是救命药一般。
若是他放下了酒杯,那则是拿着一把小刀,在雕刻木头。
木头已经有了人形,轮廓和线条是那么的柔和而优美,他所雕刻的,应该是个温婉的美人儿。
看他一举一动都是如此的小心,小心的仿佛是在呵护一个梦,一个易碎的美梦。
或许,这个姑娘是他可见而不可得的心上人,只能用这种方法,来宣泄心中的爱意。
在这酒客的身后,则是站在一个虬髯大汉,身形剽悍,目光凶横。
而当大汉凶狠的目光,移到酒客的身上,立刻就变得柔和下来,就如同一条忠诚的狼狗,在望着他的主人。
夏云墨看着那酒客的一双手,纤长而又苍白,有着奇异的美感。
然而,就是这样一双手,成了江湖人闻风丧胆的存在。
因为这双手的主人是李寻欢,小李飞刀李寻欢。
飞刀一出,从不落空。
“一个人喝酒,不觉得有些无聊吗?你若是请我喝酒,一定会多上许多乐趣。”夏云墨走到李寻欢面前,笑着说道。
夏云墨笑的时候很好看,眼睛里有了笑意,嘴角在上扬,无论谁看见他笑,心情都不算太差。
“美人可以少,但酒友一定不能缺,请。”李寻欢抬头笑道。
虬髯大汉看了看夏云墨,就如同猎狗在打量着突然到来的客人,见到这位客人没什么危险,便收回了锋利的爪牙。
“哈哈哈,这世间,美人与美酒都不可辜负,美人是集天地钟灵毓秀于一体的,芳心难得而易碎,兄台说是否?”
夏云墨自顾自的倒了一杯酒,与李寻欢的酒杯碰了一下。
“说的很对,这是一番高见。”李寻欢也笑了笑,不过笑容有些苦,就连酒也有些苦了。
“早些年来,闻君之名,心生向往,今日一见,着实神采非凡。再敬一杯。”夏云墨又端起酒杯。
“我不过是一个烂酒鬼罢了,那有什么名气。”李寻欢苦笑道。
“你的确是一个烂酒鬼,不过也是一个名动天下,情义双绝的烂酒鬼。”夏云墨说道。
“是吗?”李寻欢笑了笑,却突然看到了夏云墨的一双手。
这一双手白皙纤长,犹如美玉,更是没有半点瑕疵。
是的,半点都没有。
小李飞刀,半生风流。他这一生之中,不知与多少绝色美人有过幽期秘会,他掌中没有飞刀和酒杯时,也不知握过多少双柔荑。
美人的手,都是美丽的。
可无论多美的手,多多少少都有瑕疵。便是让他魂牵梦绕,永生难忘的女子,那双手也稍微有些大,破坏了美感。
但眼前这一双手,却是十全十美,毫无缺陷。如同精心雕琢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
就算再挑剔的人,面对这样一双手,也找不出任何毛病。
唯有可惜的则是,这是一双男人的手。
再两人交谈时,又有三人从后面的一道门走进了饭铺。
三人说话的声音很大,正在谈论着“刀口舔血”的勾当,仿佛是怕别人不知道,那紫红脸的胖子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
“先前我就说过,我是一个很有趣的人,和我在一起,会遇上很多有趣的事。”夏云墨说道。
“哦,不知是什么有趣的事?”李寻欢问道。
“探花郎马上就知道了。”夏云墨忽的站起了身子,离开了酒桌,在离开前,留下了一句话:“美人不可负,大恩如大仇。”
李寻欢目光闪烁,只觉得杯子里的酒更加的苦了,苦的就像是用眼泪酿出来的。
金狮镖局的三人叫了酒菜,开始大吃大喝起来。可惜酒菜并不能塞住他们的嘴,喝了几杯酒后,三人更是豪气云天,大声说笑,谈论着。
“三位可以稍微停一下吗?”夏云墨走到三人前,笑着说道。
“你是哪来的小崽子,敢来打断大爷们的谈话。”三人喝了酒,酒气上冲,只觉得眼前的人很是碍眼,其中一人更是大声嚷嚷道。
若是在往日里,他们是断然不会得罪眼前这人。
虽然看起来是个公子哥,没有任何威胁,但在江湖之中,小心一点,准时没有错的。
“在下并非小崽子,在下名为夏云墨,乌云泼墨,阁下切莫再叫错了。”
夏云墨依旧在笑着,温润如玉,只是眼底深处,却多了一丝锋芒,刀一样的锋芒。
当听到夏云墨三个字时,先前说话的那镖师,酒意立刻消散,吓得瘫坐在地上,双腿不断的弹琵琶。
另一个镖师也是脸色苍白,拿酒杯的手在不断的颤抖,酒全倒在了衣服上。
诸葛雷的酒也醒了,站了起来,勉强笑道:“原来是碎公子夏云墨,久仰久仰。”
夏云墨笑了笑:“区区薄名,不足挂齿。”
诸葛雷讪笑道:“不知碎公子所来为何?”
夏云墨笑道:“在下想要三位从关口带回来的那包东西,不知可否割爱。”
那瘫倒在地的镖师似乎觉得有些丢面子,勉强站起来说道:“碎公子只怕弄错了,我们这趟镖是口外交的货,现在镖车已空,阁下……”
话音未落,夏云墨已出手弹了下桌上的酒杯。
顿时间,那就酒杯酒仿佛贯彻了千斤巨力,砸在了那镖师的胸口。
那镖师只觉得胸口一疼,仿佛有什么东西从胸口流出来,接着就没有了意识。
诸葛雷暗的吃了一惊,虽已经听过碎公子的大名,但也没想到竟然出手如此果断凶横。
碎公子,江湖崛起一个多月的新人,崛起之快,可谓罕见。其掌力雄浑霸道,出手便是碎人心脉
但此人却偏偏生的文雅无比,行动举止,合乎礼仪,如同大家公子,于是便有了碎公子的称呼。
这些消息或许还没有传遍整个江湖,但他们这些走镖的,总是消息灵通一些。
“碎公子的招子果然亮,咱们这次的确从口外带回来了包东西,公子慧眼如炬,这包东西,便拿给你。”
诸葛雷到底是老江湖,明白性命是最大的本钱,当即就把一个团包袱拿了出来。
夏云墨正要去拿包袱,门外的帘幕忽的卷了起来,两道人影,如同雪花一般飘了出来。
“我兄弟二人想要的东西,谁人敢拿。”
话音落下,两个披着鲜红披风,头戴着宽边斗笠,几乎长得一模样的人,走了进来。
(注!金手指第十二章。)
雪很冷,夏云墨骑着马,目光有些索然。
他穿着锦衣华服,胯下骑着马儿,这马儿浑身上下,火炭般赤,只有前额处,有少许的白毛。
此马乃是难得的千里马,他花费了一番功夫,才弄到手。
在他的腰间还有一个酒壶,可惜里面的美酒早就入了他腹中。
他喜好享受,无论是最烈的酒,还是最美丽的女人,亦或者是最神奇的武功,这都不是他能拒绝的。
而以他如今的武功,天下间得不到的东西,并不多。
望着小镇上唯一的一家客栈,夏云墨忽地露出了一丝笑意。
这一丝笑意就如同初春时春风拂动的柳枝,又如同夏日里阳光下的海水,令人充满愉悦。
马儿被店里的伙计牵进了后院的马厩中,夏云墨则掀开了大堂厚厚的棉布帘子,走了进去。
一进入大堂之中,便是热潮汹涌。
一些汉子喝了两碗酒,敞开胸襟,露出胸膛,似乎是在显示他们不怕冷一般,就连划拳的声音也大了一些。
冷雪的天气,这里塞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人,客栈里并没有一个空位。
夏云墨的目光在大堂中环视了一圈,最后将目光放在了一个酒客的身上。
这位酒客很奇特,眼角堆满了皱纹,似乎是遭遇了许多不幸的事情,而他的眼睛却很年轻。
他在不停的咳嗽,却不曾放下酒杯。仿佛那不是酒杯里的不是酒,而是救命药一般。
若是他放下了酒杯,那则是拿着一把小刀,在雕刻木头。
木头已经有了人形,轮廓和线条是那么的柔和而优美,他所雕刻的,应该是个温婉的美人儿。
看他一举一动都是如此的小心,小心的仿佛是在呵护一个梦,一个易碎的美梦。
或许,这个姑娘是他可见而不可得的心上人,只能用这种方法,来宣泄心中的爱意。
在这酒客的身后,则是站在一个虬髯大汉,身形剽悍,目光凶横。
而当大汉凶狠的目光,移到酒客的身上,立刻就变得柔和下来,就如同一条忠诚的狼狗,在望着他的主人。
夏云墨看着那酒客的一双手,纤长而又苍白,有着奇异的美感。
然而,就是这样一双手,成了江湖人闻风丧胆的存在。
因为这双手的主人是李寻欢,小李飞刀李寻欢。
飞刀一出,从不落空。
“一个人喝酒,不觉得有些无聊吗?你若是请我喝酒,一定会多上许多乐趣。”夏云墨走到李寻欢面前,笑着说道。
夏云墨笑的时候很好看,眼睛里有了笑意,嘴角在上扬,无论谁看见他笑,心情都不算太差。
“美人可以少,但酒友一定不能缺,请。”李寻欢抬头笑道。
虬髯大汉看了看夏云墨,就如同猎狗在打量着突然到来的客人,见到这位客人没什么危险,便收回了锋利的爪牙。
“哈哈哈,这世间,美人与美酒都不可辜负,美人是集天地钟灵毓秀于一体的,芳心难得而易碎,兄台说是否?”
夏云墨自顾自的倒了一杯酒,与李寻欢的酒杯碰了一下。
“说的很对,这是一番高见。”李寻欢也笑了笑,不过笑容有些苦,就连酒也有些苦了。
“早些年来,闻君之名,心生向往,今日一见,着实神采非凡。再敬一杯。”夏云墨又端起酒杯。
“我不过是一个烂酒鬼罢了,那有什么名气。”李寻欢苦笑道。
“你的确是一个烂酒鬼,不过也是一个名动天下,情义双绝的烂酒鬼。”夏云墨说道。
“是吗?”李寻欢笑了笑,却突然看到了夏云墨的一双手。
这一双手白皙纤长,犹如美玉,更是没有半点瑕疵。
是的,半点都没有。
小李飞刀,半生风流。他这一生之中,不知与多少绝色美人有过幽期秘会,他掌中没有飞刀和酒杯时,也不知握过多少双柔荑。
美人的手,都是美丽的。
可无论多美的手,多多少少都有瑕疵。便是让他魂牵梦绕,永生难忘的女子,那双手也稍微有些大,破坏了美感。
但眼前这一双手,却是十全十美,毫无缺陷。如同精心雕琢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
就算再挑剔的人,面对这样一双手,也找不出任何毛病。
唯有可惜的则是,这是一双男人的手。
再两人交谈时,又有三人从后面的一道门走进了饭铺。
三人说话的声音很大,正在谈论着“刀口舔血”的勾当,仿佛是怕别人不知道,那紫红脸的胖子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
“先前我就说过,我是一个很有趣的人,和我在一起,会遇上很多有趣的事。”夏云墨说道。
“哦,不知是什么有趣的事?”李寻欢问道。
“探花郎马上就知道了。”夏云墨忽的站起了身子,离开了酒桌,在离开前,留下了一句话:“美人不可负,大恩如大仇。”
李寻欢目光闪烁,只觉得杯子里的酒更加的苦了,苦的就像是用眼泪酿出来的。
金狮镖局的三人叫了酒菜,开始大吃大喝起来。可惜酒菜并不能塞住他们的嘴,喝了几杯酒后,三人更是豪气云天,大声说笑,谈论着。
“三位可以稍微停一下吗?”夏云墨走到三人前,笑着说道。
“你是哪来的小崽子,敢来打断大爷们的谈话。”三人喝了酒,酒气上冲,只觉得眼前的人很是碍眼,其中一人更是大声嚷嚷道。
若是在往日里,他们是断然不会得罪眼前这人。
虽然看起来是个公子哥,没有任何威胁,但在江湖之中,小心一点,准时没有错的。
“在下并非小崽子,在下名为夏云墨,乌云泼墨,阁下切莫再叫错了。”
夏云墨依旧在笑着,温润如玉,只是眼底深处,却多了一丝锋芒,刀一样的锋芒。
当听到夏云墨三个字时,先前说话的那镖师,酒意立刻消散,吓得瘫坐在地上,双腿不断的弹琵琶。
另一个镖师也是脸色苍白,拿酒杯的手在不断的颤抖,酒全倒在了衣服上。
诸葛雷的酒也醒了,站了起来,勉强笑道:“原来是碎公子夏云墨,久仰久仰。”
夏云墨笑了笑:“区区薄名,不足挂齿。”
诸葛雷讪笑道:“不知碎公子所来为何?”
夏云墨笑道:“在下想要三位从关口带回来的那包东西,不知可否割爱。”
那瘫倒在地的镖师似乎觉得有些丢面子,勉强站起来说道:“碎公子只怕弄错了,我们这趟镖是口外交的货,现在镖车已空,阁下……”
话音未落,夏云墨已出手弹了下桌上的酒杯。
顿时间,那就酒杯酒仿佛贯彻了千斤巨力,砸在了那镖师的胸口。
那镖师只觉得胸口一疼,仿佛有什么东西从胸口流出来,接着就没有了意识。
诸葛雷暗的吃了一惊,虽已经听过碎公子的大名,但也没想到竟然出手如此果断凶横。
碎公子,江湖崛起一个多月的新人,崛起之快,可谓罕见。其掌力雄浑霸道,出手便是碎人心脉
但此人却偏偏生的文雅无比,行动举止,合乎礼仪,如同大家公子,于是便有了碎公子的称呼。
这些消息或许还没有传遍整个江湖,但他们这些走镖的,总是消息灵通一些。
“碎公子的招子果然亮,咱们这次的确从口外带回来了包东西,公子慧眼如炬,这包东西,便拿给你。”
诸葛雷到底是老江湖,明白性命是最大的本钱,当即就把一个团包袱拿了出来。
夏云墨正要去拿包袱,门外的帘幕忽的卷了起来,两道人影,如同雪花一般飘了出来。
“我兄弟二人想要的东西,谁人敢拿。”
话音落下,两个披着鲜红披风,头戴着宽边斗笠,几乎长得一模样的人,走了进来。
(注!金手指第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