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狂的癞子马驮着刘慈一路狂奔,在没有人的地方的街道上横冲直撞,除非刘慈当场一掌击杀癞子马,一时半会儿竟让它停不住!

    刘慈不知道癞子马发哪门子疯,忽然就行迹癫狂起来。

    偏偏她性子和一般女孩儿不一样,在摩洛克山脉呆了几年,高阶魔兽见了不少,越发让她胆子大起来。

    本来不打算循着铃声前去,癞子马发狂要引她前去,那多半是避不开了。

    既避不开,何须再避?

    刘慈拉紧了缰绳,只管将自己身形牢牢稳在马背上。

    铃声忽远忽近,沿路就没真正断响,刘慈伏在马背上,没多久就跑出了城门。

    埃姆斯特城是禁止人骑马过市的,现在身处另一个“埃姆斯特”,畅快跑了一场,刘慈心中被逼跳下地洞的闷气也去掉几分。

    埃姆斯特是山城,城外自然是起伏的丘陵。

    丘陵路难走,癞子马也自动放慢了速度。出了无人城刘慈才发现,这里原和外面也不是全部一样,埃姆斯特已经步入秋季,虽然白日里气温还是很高,扒着山地皮长的牧草却已经枯黄。

    而此时刘慈所见,天空蔚蓝如同被水冲刷过般清爽干净,四周丘陵上青草正茂,无名野花点缀其间,娇红浅粉,比不上名花倾城有品,姹紫嫣红绵延一片,另有一种燎原的野性美。

    按埃姆斯特地区的节气,顶多是四、五月间的景象。

    每年春末夏初,埃姆斯特地区气温回升,草肥水美,是当地原住牧民最喜欢的时节。

    刘慈骑着癞子马,顺着若有似无的铃铛声翻阅几个山头,来到一开阔的草坡。

    稀稀疏疏几刺槐树,小溪潺潺,与埃姆斯特其他地方相比,这里已经是难得的绿洲——斯图尔·加兰收购的那个酒庄,还没有这么好的水源呢!

    小溪上方突起的土岩上建了一栋小屋,屋旁一棵歪脖子刺槐树,树桩上栓了一匹大马,正低头嚼草。

    刘慈从癞子马上翻身下来。

    眯着眼望去,木屋高高翘起的一角处挂了一串紫铜铃铛,风吹来就发出悦耳的声音,和她之前听得并无两样。

    哪里又是什么光明骑士坐骑上的银铃啦?

    不过一串铜铃,没来由能传出这样远的距离。

    刘慈正想着小屋主人引她前来做什么,冷不防木屋大门被人从里拉开,一个大汉从里面走出,身形魁梧,抬头一见刘慈,两个人都愣了。

    “慈小姐,你怎么来了?”

    邋遢的胡子被仔细剃得干净,头发也梳拢在脑后,一身新作的衣裳。

    收拾打扮过的魁梧剑士,原来还挺顺眼。

    刘慈短暂诧异后,笑得意味深长:

    “先说说,你怎么住在这儿吧,阿诺德?”

    大汉正是失踪的阿诺德。

    听见刘慈询问,这个当过雇佣兵,做过冒险者的大汉竟有几分不好意思。

    “先进屋喝杯热水吧,慈小姐。”

    阿诺德推开门,刘慈跟着走进去。

    小小的木屋收拾的很整洁温馨,门背后挂着马鞭,靠墙处排放在一张单人塌,上面铺着狼皮褥子,看样子是阿诺德晚上睡觉之处。

    另有一房间大门紧闭着看不出什么,刘慈看见木架子挂着的是一大一小两张毛巾,面上还不显,心头若有所思。

    “慈小姐,来喝杯茶,我在慢慢给您讲讲。”

    原本沉默的剑士被人收拾一新,看见刘慈突然出现,虽然高兴,又略带忸怩。

    用不厚道的话说,阿诺德一脸春心荡漾,刘慈看不出问题才有鬼了。

    她低头做出浅抿模样,其实并没有去碰阿诺德倒的茶。

    阿诺德原本就心虚,倒也没注意到这点。

    “几个月前,按照您的托付,我送乔治和瑞秋小姐来到埃姆斯特城,两人都顺利进入埃姆斯特魔法学院。我孤身一人在城里呆的无聊,就住进了莫依酒馆,那里是佣兵协会在埃姆斯特城发布任务的代理点,和一群佣兵大口喝酒,又有共同话题,日子过得还挺快活。

    也亏得我住进了莫依酒馆,老板娘贝蒂夫人虽然贪财些,看在金币的份儿上从不说假话。都怪我自己大意,有了她指点我才知道自己被人跟踪了。虽然乔治和瑞秋小姐都住在魔法学院中,让这些苍蝇整天跟着也讨厌,我当时想着两个小贼,随便引到城外解决了就是,哪知道对方一队人马中,有两个人挺厉害,一时没注意我自己反而中了埋伏。

    跟踪的人见行踪暴露,大概也想杀我灭口,我们在城外打了几场,当时受了重伤,横冲直撞逃了,半路昏倒在水边,醒来就身在这个小木屋了。”

    刘慈心中冷笑,好个噬魂怪,不单吞噬别人美好记忆,竟然还替阿诺德编造了一份半真半假毫无破绽的“经历”!

    要不是之前亲眼见过阿诺德领取“图书馆任务”时的记录,她都要相信阿诺德说辞了。

    心中想将噬魂怪斩得乱七八糟出气,刘慈口中少不得应道:

    “哦,怪不得你后来没信寄来,原来受了重伤,如今伤势可好了?”

    阿诺德不自觉摸了摸腰部,好似那里果真受过什么了不得的重伤。听到刘慈的问话,魁梧汉子挺直了胸脯:

    “还让慈小姐亲自赶来,是阿诺德疏忽了。只是敌人狡猾像老鼠,一天没杀掉他们,我觉得寄回莱茵城的信件也不安全。”

    刘慈点头赞同,“那是谁救了你呢?我必是要亲自谢一谢她的。”

    阿诺德古铜色的脸色中透出微红,“是詹……”

    他话还没说完,门口传来一个堪比犀鸟般婉转清脆的惊呼声,“门口怎么多了一匹癞子马,阿诺德,是不是有客人来啦?”

    随着女声惊呼,木门被推开,一个牧民打扮的少女一阵风般进来。

    看见屋里多了个陌生人刘慈,少女爽朗一笑。

    阿诺德站起来,“慈小姐,我为您介绍下,这是詹妮。两个月前就是她救了我。”

    那牧民少女大方打量刘慈,口中道:“你就是阿诺德提在嘴边的慈小姐呀?慈小姐您长得真好看,一看就是大贵族家的千金小姐。”

    刘慈也站起来,皮笑肉不笑道:

    “詹妮?真是谢谢你救了阿诺德。”

    “救”字刘慈特意加重了强调,粗枝大叶的阿诺德听不出来,詹妮却听出了其中不擅意味的火花。

    她笑了笑,转身吩咐阿诺德:“有只羊伤了脚,慈小姐是客,阿诺德你去杀了羊,我们晚上款待慈小姐呀。”

    阿诺德点头,反正詹妮回来了,他和刘慈的谈话也无法继续,他还真的乖乖出去杀羊了。

    等阿诺德背影消失了,刘慈才“啪啪啪”鼓了一顿掌。

    “好本事,耍得老实人对你言听计从。”

    詹妮略带羞涩一笑,“慈小姐你在说什么,詹妮听不懂。”

    刘慈冷笑道:“听不懂?那爱德华·雷恩你总该认识吧!”

    詹妮红润的脸颊一白,左右无人,她大概也懒得对刘慈客气,面带狰狞道:

    “慈小姐是吧,我也知道你不少秘密,你要是闭嘴,还能多活几天。若是你亲口对阿诺德说,让他留下来,我一高兴,说不定就送你出去了。”

    刘慈没接她话,反而坐下来,剔了剔指甲,弹走压根儿看不见的污垢,很肯定说道:“看来你喜欢上阿诺德了。”

    詹妮面色有红转青,又从青变红,最后渐渐面如常人,竟也跟着刘慈坐下,点了点头:

    “我是挺喜欢他的,想要他留下来陪我。”

    如果不是双方阵营不同,刘慈都要有点喜欢这敢爱敢恨的姑娘了。

    或者说如果“詹妮”现在还是个活生生的人,刘慈非但不会拆散他俩,还挺高兴身上背负着故事的阿诺德娶了牧民女儿詹妮。

    浪迹天涯漂泊无以为家的剑士,和活泼开朗,美丽的牧民少女,不正是天生一对?

    但现在么,一个是大活人,另一个是暗黑生物,她就是再没下限,也总不能放任阿诺德被一个“噬魂怪”追走吧?

    和大陆的上见到暗黑生物就喊大喊杀的其他人相比,来自大宇宙时代的刘慈已经够开明了,好歹她也见过不少异族通婚的实例,虽然在她穿越前的位面,异星通婚的人类大体上看上去没差别,人家“詹妮”不变身时,看上去也和普通人没两样嘛。

    不能搞种族歧视。

    因为刘慈很认真问:“阿诺德知道你身份吗?他现在一时留了下来,这里毕竟不是人类社会,你哄骗得了他一时,还能骗他一辈子不曾?要是哪天他想走了,你不同意,岂不是要杀了他,大家一起当噬魂怪?”

    刘阿慈自觉自己的问的话都是为一人一怪考虑,哪知詹妮却当即恼羞成怒,当即变了脸色:

    “我改变主意了,你一定要死!”

    刘慈茫然,她这不是好心为两人打算,又说错了啥?

    直言惯了的刘慈恍然未觉,她句句话都戳在詹妮心上,噬魂怪把持不住,差点当场挣脱表象,现了原形。

    屋里气氛正剑拔弩张,一无所知的阿诺德推门进来。

    “羊杀出来了,詹妮你看看,要怎么做?”

    詹妮背着阿诺德瞪了刘慈一眼,两人一块儿出去了。

    刘慈很愁人,看那样子,噬魂怪对阿诺德还真上了心。她是很不解詹妮的审美啦,问题是“跨族通婚”这也跨得太大,就像华夏传说中什么精怪鬼魂勾引俊俏书生,结局从来没有好的,为什么?还不是凡人的体质,承受不住鬼魂身上的阴气!

    暗黑死气和阴气,在刘慈看来并没有差别。

    别说阿诺德只是个斗气还没练到家的剑士,就算是刘慈这个筑基修士,在没有符箓保护下,她也不敢整天和噬魂怪呆在一起。

    想到符箓,刘慈发现就这么一会儿时间,“镇”字符内的灵力消耗速度竟又翻了一番。

    看着灵符黯淡的表色,刘慈知道最后一张“镇”字符已经坚持不了多久了。

    可是教廷的人怎么还不找来?

    刘慈此刻格外想念小心眼女祭司的冰山脸。

    她知道,詹妮对她客气,并不是因为她是阿诺德口中的“慈小姐”。

    而是之前在阁楼,噬魂怪试图吸食她记忆,却被眉心青莲震慑,詹妮一时摸不到她底细,才没有和她撕破脸,让自己陷入腹背受敌的场面。

    炼金少女唯依说这里没有天黑,不会饥饿困顿,所以甘愿留下来。

    在詹妮的地盘,阿诺德受得待遇显然不同。

    詹妮拥有没有破绽的身份背景,一个靠放牧为生的孤女。这里有天黑,有冷热交替,有牛羊的咩咩声,阿诺德会冷会饿,一切都显得真实无比。

    噬魂怪是打定主意要将阿诺德哄骗到底了。

    羊肉端上来时,刘慈搞不明这香喷喷的羊肉“原料”究竟是啥,见阿诺德吃得满嘴油,她想起小时候在刘家藏书楼里读过的华夏民间传说,鬼骗人吃东西等等,愣是没敢下叉子。

    阿诺德还一脸热情招呼她多吃,搞得刘慈很郁闷。

    詹妮面带笑容看着她,噬魂怪现在所表现出来的,应该就是它身前的真面目。

    虽然油画上被沾污,依稀还可以辨认出画中人轮廓。标志性海藻一样的自然卷长发,詹妮生来带有一种牧民女儿质朴的美,虽没有紫眸唯依那样绝色,像开遍草原的野花,天然野性,是另一种生机勃勃的青春动人。

    夜幕降临,刘慈忽然来了,阿诺德显得十分高兴,一脸喝了许多酒,醉得不省人事,詹妮一脸温柔为他打水洗脸,将他扶到榻上,又给他盖上了温暖的狼皮褥子。

    看上去真如一个合格的小妻子。

    其实以阿诺德的面粗心细,应该早发现不对劲的,但刘慈家乡有句老话:爱情使人盲目。

    有故事的大汉现在活生生一个二傻子,刘慈不指望他能自己清醒。

    “我们出去谈谈吧。”

    詹妮为阿诺德细心盖上褥子,站起身来对刘慈说道。

    刘慈点头。

    噬魂怪暂时还没对她动粗,她也想谈谈。

    风将屋角的铜铃吹响,刘慈和詹妮做到了石岩下的溪水边。

    “我一看你,就知道你和他们不一样。”

    沉默了许久,詹妮盯着溪水主动先开口。圆月高高悬挂头顶,溪水里倒映着詹妮年轻的面容,些许长发从她膝头滑落,被溪水沾湿了发梢。

    刘慈笑笑没答话,其实心里大骂,不一样个屁,“镇”字符里的灵力飞快消耗着,只怕不出半小时就要自燃化成灰烬。

    就算是修士,她也怕詹妮身上的阴气。

    眼前的木屋,小溪,歪脖子刺槐树,羊舍中关着的小羊,此时天空照下来的月光,一切都和埃姆斯特山区没有差别,完美得没有破绽。

    可眼前的美丽,却是由无处不在的阴气构成的。

    想起那道冲天的黑色雾柱,她就觉得全身瘙痒难耐——任谁得知自己泡在一个“大毒罐子”里,都不会感觉舒服的。

    “哦,哪里不一样?”

    詹妮伸出自己的手,在月光下静静打量。

    那双手带着常年食肉牧民少女的丰腴和白皙,五个指头纤细有度,生的着实漂亮。

    “看上去和真人完全没有差别吧?可是我知道,我早就死了……很久之前就死了……我一直不知道自己这样活着,算是个什么存在,上次听你们说,才知道自己变成了噬魂怪。可是我觉得自己,和活着时,并没有太大差别。”

    刘慈头痛,吞噬了好些人的记忆,还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存在?

    魔法大陆果然妖人辈出,刚遇见过天然呆的炼金少女,旁边坐着的暗黑生物,莫非也是个天然呆?

    想到自己和大陆人人喊打喊杀的暗黑生物并肩坐着,对方又做出一副要“好姐们谈心”的趋势,刘慈觉得心里好怪异。

    “不管是谁,看见暗黑生物,第一反应就是杀死它,若是阿诺德知道真相,大概也不会例外。可是你不一样,我从你眼中没有看到杀意。”

    詹妮忽然看着刘慈很认真说道,“所以我说,你和他们都不一样。”

    刘慈一顿,魔法大陆还人人对魔兽喊打喊杀呢,她还和只大魔兽朝夕相处了几年呢。

    “我看过阿诺德的记忆,知道你曾独自一人生活在摩洛克山脉中,这或许是你和其他人不一样的地方吧。我感觉应该还有别的缘故,因为,我看不了你的记忆。”

    刘慈沉默,忍呀忍啊,还是没忍住:

    “你那不是看,是吞噬。”

    詹妮睁大眼看她,“我没有吞噬他们记忆!”

    刘慈冷笑,“那你将他们留在这里干什么?”

    不仅是阿诺德,炼金少女唯依,之前失踪的佣兵们,还有魔法学院中“失忆”的几个学生。

    詹妮似乎受了极大打击,诺诺道,“这里好黑,没有其他人,我只是害怕,想有人陪着我。”

    詹妮说得楚楚可怜,大眼中含有雾蒙蒙的水光。

    刘慈根本不为所动,冷冷答道:“可是你已经死了,你现在是噬魂怪,你把佣兵和学生们留下,教廷就要找你麻烦……因为你已经死了,他们还是活人!”

    詹妮站起来,神色很激动,似乎想要反驳刘慈的话,屋角的铜铃忽然剧烈响动起来。

    詹妮脸色大变,将视线投向了远方的一片漆黑。

    “怎么了?”

    詹妮咬牙:“……教廷,找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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