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叶国的灵导列车常年无休,二十四小时都可以买到票,每一班车都是非常准时,近乎没有延误的时候,所以也不用等多久。

    对于漂亮的女孩人们总是愿意多看两眼,但她身边那位背着铁匣的男人显然更吸引周围人的目光,北风城即便是入了夏也暖不到哪去,更何况现在才初春,小雨不断,可亚当却只穿着单薄的衣服,丝毫感受不到寒冷一般。

    两人在凌晨五点赶到了北风城,一天一夜的奔波,列车上墨玲儿将自己所知道的全都告诉了亚当,小小的休息了半个小时,仍是不解乏,已经累到站着都可以睡着的地步,跟在也当身后走的踉踉跄跄。

    “要不你先回灵宛休息吧,剩下的事交给我就好了,你一个人回去没问题吧?”

    墨玲儿现在这个样子已经帮不上什么忙了,况且该知道的自己都知道了,接下来要怎么做,他心里有数。

    墨玲儿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总算是回来了,能做的她都已经做了,现在只担心墨秋年他们的境况,风息堡失守,他们又不可能回灵宛,也不知藏在哪,但有萧殊跟着,应该不会出什么事。

    可若没有亲眼确定墨秋年安然无恙,她根本没有心思休息,只是北风城这么大,三个人藏在哪都有可能,实在无从找起,唯一可以确定就是,诺兰行刑之时,诺言绝不会袖手旁观,他肯定会做些什么。

    “今天是审判日,现在已经七点了,一般来说行刑会选在正午,最多还有五个小时,这么点时间我还撑得住,没问题的。”墨玲儿使劲拍了拍自己的脸颊,这个时候她怎么可能睡得着。

    亚当没有在劝,这不是他的强项,既然墨玲儿坚持,便随她好了,还是那个熟悉的北风城,街道上的人都裹着厚厚的衣服,唯一不同的大概就是自己了,毕竟过去这么久了,也不知道他们还认不认得出自己。

    “走吧,但愿他们还活着,呵,已经懈怠到这种程度了吗?”

    “谁?”

    “七叶。”

    亚当最想不明白的就是叶北被人刺杀这件事,有七叶在,为什么还会被人如此轻易的得手,甚至掉包公主和皇子都没有人发现,这根本是不可能发生的,当然,如果他们全都死了,那就另当别论。

    北风城贫民区的一个小酒馆内,今天只有三位客人,但这也算是最近几天来生意最好的一次了,这里的人没有多少闲钱喝酒,也没有时间,对他们而言,能够勉强活下去已经是竭尽全力了。

    时不时就会有人酒徒赊账闹事,他们都以为这家酒馆开不了多久就会倒闭,但不曾想它一开就是十年之久,无论天气再怎么糟糕,生意再差,它依旧每天早上六点开门,晚上九点关门,从无变化。

    “老叶,我就一直想问你一个问题,你看,我也算是老顾客了,你就实话告诉我,干嘛不把营业时间换一换,晚上开门,早上关门,说不定这客人会更多,你想啊,大白天的除了喝死不偿命的酒徒,大家都要赚钱养家,这没有客人,你怎么赚钱啊?”休斯一脸好奇的问道。

    酒馆的老板是一位金发的中年男人,穿着非常体面,戴着眼镜,看上去非常斯文,乍一看还以为是贵族老爷,他的手上总是拿着一个空酒杯,时不时就会倒上小半杯,品个半天。

    “晚上鬼怪多,我怕吓到这孩子,况且我若是想赚钱,又怎么会把酒馆开在这?”

    老板从身后的酒柜中取出一瓶红酒,倒了一小杯,轻轻晃了晃,殷红的酒液如同流动的宝石一般,稍稍品了一口,酸涩的口感充斥着味蕾,如同绸缎滑过舌头,柔和顺滑。

    “鬼怪?你是说那些成天闹事的酒鬼吧,也对,小琳年纪还小,真要有人闹事,你一个人也应付不了,咱们这地方那些卫兵可不管,只要不闹出人命,他们也懒得管,说白了就是放任穷人自生自灭,唉,有时候我真的羡慕,那些贵族老爷怎么这么会赚钱,我辛辛苦苦大半辈子赚的钱,还不够人家吃一顿饭的。”

    休斯一副怨天尤人的模样,他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人和人的差距会这么大,他们幸苦奔波,累死累活才勉强生活的下去,可那些贵族老爷,大手一挥就把几百,几千的叶纹金花了出去,也许仅仅只是一道菜,也许只是一瓶酒。

    “加油,我相信你一定能当上贵族,到时候富得流油,可别忘了给我买点礼物,毕竟我这么支持你。”

    年轻的酒侍端着木盘,将满满一大杯金色的麦酒放在休斯面前,嘴上还在调笑着这位中年不得志的男人。

    “嘿,你小子还敢笑我,老叶你不管管他,对客人这种态度像个什么样子?”休斯笑骂道,其实两人关系已经熟的不能再熟了,彼此拆台已经成了日常。

    “哼,明明是你先说我的,什么叫我年纪还小,那些酒鬼我一只手就能撂倒好不好。”叶琳放下木盘,撩起袖子冲着休斯比划了两下。

    “得了得了,赶紧把袖子撂下,省的再生病,瘦的跟旗杆似得,你啊,也就端端盘子行,跟人打架你不行,看到没,这才叫肌肉。”

    休斯才喝了一口酒,差点被叶琳逗得喷出来,他强忍着笑意卷起自己的袖子,健硕的胳膊上青筋毕露,他干的就是体力活,别的不行,比体格三个叶琳也抵不过他。

    一只手撂倒酒鬼?这话若是从别人口中说出来休斯说不定还会相信三分,但叶琳长得实在太瘦弱了,十四岁的少年大腿还没他胳膊粗,风稍微大一点都怕把他吹飞,就这体格还胡吹大气。

    “行了休斯,你还和小琳较上劲了,人家才几岁,你几岁了?要点脸,今天没活干还是怎么着,大清早就来喝酒,以前你不都是晚上才来喝一杯吗,难不成被人辞退了?”另一桌的客人调侃道。

    “放屁,谁听你乌鸦嘴,我怎么可能被辞退,今天不着急,中午才开工,我来喝一杯怎么了?”

    “哈哈,开个玩笑嘛,你慢慢喝,我俩还有工作,先走一步,老叶,钱我放在这了,连上次的一块还了。”

    另一桌的两位客人放下钱,起身离开了酒馆,每天喝上这么一杯,已经是人生中最惬意的时候了,踏出这个酒馆,烦恼和便会压力扑面而来,但他们不得不迈出去。

    “不够数,还差五个叶纹金。”叶琳撇了撇,取过桌子上的钱,不出所料那人还是没还清,已经不知道是第多少次了。

    “嗯,记下来,下次再找他补上。”

    “老叶,你这亏本生意做了这么多年,要换了我早就关门跑路了,这一天天的,没生意也就算了,还总被人欠钱,老实说,你是不是贵族富商,特地来这看我们这群穷人笑话来了?”休斯一口气喝完了杯中的麦酒,百无聊赖的问道。

    “我不是贵族,也不是什么富商,只是一家酒馆的老板仅此而已,这个问题你不是早就问过了吗?”

    “我问过吗?记不清了,唉,我真是越想越气,凭什么我就没钱没权,一天到晚累死累活,老叶你说是不是,那些贵族比我强在哪?不就一个出生时选了个好肚子嘛,说到底,没有我们这些人,他们吃什么?喝什么?可结果呢,他们享受精致的食物,左拥右抱漂亮的女人,时不时还得打打仗,受苦的却是我们,你说这公平吗?”

    一杯酒下肚,休斯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嘴,不断的往外倒着苦水,这种生活他过了半辈子,却根本看不到头。

    “别问我,公平与否本就不该由谁来判定,况且就算不公平又能怎么样,现实就是如此,抱怨也没有用,再喝一杯吧,我请你。”

    “便宜你了,这酒比你喝的要贵多了。”

    叶琳取过酒瓶,重新拿了一个高脚杯子放在休斯面前,殷红的酒液顺着杯壁滑入,澄澈透亮,休斯从来没敢点过这种酒,在他的印象中红色的酒只有贵族老爷才喝得起,这么多年他也没见有人点过这种酒。

    “这么小气做什么,还特地换个杯子,就倒刚才那个杯子不就得了,老叶都说请我喝了,要不这瓶都给我算了吧。”

    休斯搓了搓手,嘿嘿一笑,原本笼罩在他心头的阴郁都被这杯酒被冲散了,这可是贵族才喝得起的酒,想不到自己有生之年也能尝尝,不知道是个什么味道,平常总是看老叶喝,可把他羡慕坏了,但他却连价格都不敢问。

    “你有没有常识呀,刚才那个杯子已经倒过麦酒了,继续用的话味道会变的你知道吗?还整瓶都给你,就一杯,多了没有。”

    休斯刚要反驳,忽然听见门口的风铃响起。

    “不如也给我来一杯如何?”

    老板倒酒的手微微一滞,女的他不认识,但这个男的,即便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仍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八年前离开的叶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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