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往事不敢回首
看着面前的送水工王林华,穆语再次被一种叫恐惧的情绪充斥着。
“小姐,您花了多少钱换手机屏幕?”王林华并没有洞察到她内心的恐惧,而是忐忑地盯着她的手机。
“我没换屏幕。”穆语转身想走。
“小姐!”王林华慌忙拦住她,急.促出声,“虽然我很穷,但一个手机屏幕我肯定赔得起。”
“诶!”突然间的近距离接触让穆语越发慌乱,本能地后退三四步。
“对不起对不起,”王林华才意识到自己的失礼,赶忙缩回手连声道歉,“您别误会,我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赔您的手机屏幕,毕竟是我碰坏的。”
见她不应声,他想了想,说了句“既然您不说,那我自己去店里问老板”,说罢,他快步进了一边的小店。
穆语这时才注意到原来公厕边上就是一个手机店,此时自己站的地方正是手机店正大门口。
看着王林华微驼的背影,眼前晃过他老实巴交的面容,再想到容剑对他的评价,不知怎的,她一时间对自己之前的感觉产生了质疑,虽然他长得很像那个让她恶梦连连的男人,但他身上明显没有杀人犯的那种戾气。
难道仅仅只是长得像而已?毕竟世界这么大,有人长得相像也不足为奇。
对了!那个男人眼睛下方有一颗泪痣!
今天因为过于惊恐,在第一眼认定王林华就是当年那个男人后,她就没敢仔细看王林华的脸,根本没注意他脸上有没有那个特征。
“小姐……”
惊见王林华从店里跑出来,穆语骤然收起神思,强使自己保持冷静,紧张地看向他。
“老板说您这款机型的屏幕五百块钱能换新的。”王林华说到这,有些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不过我身边没带现金,明天我取好钱去擎天集团找您行吗?请问您在哪个部门工作?”
他以为穆语是擎天集团的员工。
他脸上没有泪痣!
没有!
果然只是长得相像的人!
暗喜的穆语,此时大松了一口气。
“小姐?行吗?”王林华带着皱纹的脸上写着忐忑与难为情。
“呃,那个,不用赔,真的不用赔。”转了心情的穆语连连摆手。
“那可不行!这样我会过意不去的!如果您不告诉我您在哪个部门,明天我也会去您公司打听。”王林华目光坚定,一副非赔不可的神色。
看着穿着还打着补丁的旧衣服的王林华,穆语心里十分感动,没再拒绝,随即寻借口道:“我表哥是开手机店的,他说我这手机换屏幕只要两百块钱,我正打算去找他呢。”
“两百块?”王林华眼睛一亮,赶忙将手伸进口袋,但随即又僵住,一脸不放心地问道,“两百块钱够吗?”
“够啊!我表哥说这行利润很大。”穆语其实并不懂这行情,不过她猜王林华也不懂行情,所以尽量做出非常肯定的语气。
“那敢情好。”王林华这才从口袋掏出个钱包。
钱包很破旧,钱夹子中间没有一张红票,全是零票,外层竟然还夹了张全家福照片。照片也不知是因为才拍洗的,还是因为过了塑,颜色看着挺鲜亮。
见穆语在打量自己的钱包,他似乎有些腼腆,马上侧了侧身,避开她的视线,从中数了两百块零钱掏出来,将钱包合上后才转过来,用食指和小拇指夹住钱包,重数了遍手中的钱,确定是两百后,这才面带歉意地递给她。
“不好意思,都是零钱。”
“没事儿。”
见穆语接过就往口袋塞,他又不放心地补充:“您数数吧。”
“不用,相信你。”
王林华怔了怔,半晌才憨厚一笑:“谢谢。”
“应该说谢谢的人是我,马上就可以换新手机屏幕了。”此时穆语的心境已平复,笑着指了指自己装钱的口袋。
王林华已将旧钱包放好,再次冲她笑了笑,然后走至路边,骑上他的送水三轮车离开。
穆语看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心里颇有感慨。
被擎天集团高薪聘用的赵永利,为了一己私利,不惜各种算计别人,而拿着微薄薪水的王林华,纵使口袋没钱,却能这般坚持赔她的手机屏幕,着实不容易。
眼前晃过那旧钱包中的尚未来得及看清的全家福,她默默地为这个物质贫乏、精神却极为富有的男人祝福。
这时,她脑子里突然有了个想法,马上掏出手机给闻泽煜打电话。挂断闻泽煜电话后,她本想再给容剑打个电话,不想肚子又一阵咕叫,她只得再次跑进公厕。
再出来时外面竟刮起了风,天色也陡然暗了下来,还伴着电闪雷鸣,这反常的天气让她心绪不宁,立刻作罢了给容剑打电话的想法,赶忙去拦出租车。
才坐上出租车,她手机就响了,见是辛亦涵的电话,她很意外,也有些紧张,赶忙接通。
要知道自辛亦涵结婚后,除非有事,一般难得给她打电话。
“亦涵哥?”
“小语?你在哪儿?”
“我在回家的路上。亦涵哥,有事儿吗?”她小心翼翼地问着,一边在心里祈祷他的安然无恙。
“秦总送你回去?”
“不是,他……呃,他在上班呢。亦涵哥,有事儿吗?”
“没事儿,看到外面打雷,所以给你打个电话。”
一句话让穆语动容不已——只有她的亦涵哥才记得她害怕打雷。
忍住伤神,她强笑着轻应:“亦涵哥,我没事儿,马上就到家了呢。”
“到家好好休息,有事儿给我打电话。”
“嗯,我知道呢。”
“行,那,我忙去了。”
“好的,亦涵哥。”挂断电话,穆语尽量不去看窗外的闪电,软软地靠至椅背上闭目。
然而还没闭目两分钟,她就被一记雷声惊得猛坐起来,也将她刻意封存的记忆惊醒。
那是她极不愿想起的十年前的一个傍晚。
那时她和父母住在与安城相隔千里的平城(她之所以一直对外宣称自己自两岁和父母离开老家后,一直住在安城,其实是不想让人问离开平城的原因,因为她害怕那段记忆)。那天下着雨,她像平常一样吃过晚饭,提起垃圾袋、打着伞去离家不远的垃圾中转站扔垃圾。远远看见垃圾站前有一对夫妻在吵架,尚才十一岁的她也没多想,仍自顾自地走过去扔垃圾。谁知在她走近垃圾中转站时,男人突然扬起刀,一刀将女人的头颅砍下,那还睁着眼睛带着血迹的头颅径直滚到她脚下,瞬间骇得她魂飞魄散,惊恐的她本能地抬眼往前看,正好一道闪电亮起,陡然照亮男人的脸,将男人的脸如同石像一般,硬生生地刻进了她的脑海中。随着一声雷响,她晕倒在地。等她再醒来时,人已经躺在了医院。
从那时起她将自己封闭了起来,不敢再出门半步,不敢接触陌生人,每逢打雷下雨天,更是恐惧得无处遁形。父母既心疼又自责,为了缓解她的症状,他们听从医生建议,带她搬至安城落户。
换了个环境,又经过心理医生辅导后,她的状态略微好了些,却仍不敢出门接近陌生人,以致连学都上不了,父母只得让她辍学在家。那四年她几乎足不出户,每天在家与书为伍,这种状态直到六年前遇到辛亦涵搬到她家隔壁住方才改变。
眼前晃过辛亦涵含笑的脸庞,她紧揪着的心总算得到了一丝慰藉,唇边也不由自主地漾开了一抹浅笑。
还记得她第一次见到他的情形。
新搬来没几天的他来敲她家的门。她父母都上班去了,她不敢开门,站在门内惶恐不已,一个劲地祈祷他停止敲门。
“我知道你在家,我是你隔壁邻居,我来借老虎钳急用,务必帮帮忙,拜托了,求你了。”
也不知是他急切的声音打动了她,还是她早就想尝试与陌生人沟通,总之那天像鬼使神差一般,她竟鼓起勇气开了门,将老虎钳扔给了他。
那次以后,他就经常过来敲她家的门,有时是借东西,有时是还东西,每次来她家后他都特别主动与她交谈。加上父母总在她面前说他的好,慢慢地,她开始试着和他交流,最后和比她年长八岁的他成了好朋友,在他的帮助下,她最终勇敢地走出了家门,进入了学校,重新融入到了社会大家庭中。
“你那天是成心的吧?竟然看都不看就把老虎钳往我脚上砸,幸好我身手敏捷,要不然非得被你砸瘸不可。”和他相熟后,他总拿这件事和她开玩笑。
与辛亦涵相处的美好时光让她不由自主地眉眼含笑。
到底和亦涵哥在一起她才是最放松最快乐的。
可惜这样的日子已一去不返了。
唉……
“小姐,到了。”
听到司机提醒,穆语才发现车子已开到盛世华庭门口,付过车费后,心情一点也不美好的她下了车,也没打电话叫人来接,淋着雨慢慢往秦晋桓的家走去。
她觉得身上冷一点能让她的脑子变得更清醒一些。
“哎呀,少奶奶,您没带伞怎么也不叫我们去接您啊?这要是淋*病了怎么办?”
才进家门,李香兰便惊叫了起来,她的叫声惊动了秦孝挚,秦孝挚看到她的狼狈相顿时大为恼火地质问:“怎么回事儿?阿桓不送你回来?这臭小子!他不送你回来你不会给我打电话吗?我……”
“爷爷,不关阿桓的事儿,是我没叫他。我先回房了。”
“快去快去,先把湿衣服换了。”秦孝挚随即看向李香兰吩咐,“阿兰,快去给少奶奶煮姜茶趋寒,可别感冒了。”
“爷爷,我没事儿。”穆语觉得头有些沉,懒得多言,径直回了房。
换下湿衣服,擦了擦脸,感觉头越来越沉,她赶忙给自己倒了杯热茶,然后躺至床上休息。
虽然窗帘紧闭,但不时有轰响的雷声传入耳,她终于抑制不住内心的惶恐,将自己深深地裹入被中,心情越发烦躁,头也越发昏沉。躺在床上几番辗转的她,突然无比渴望听到辛亦涵安抚她的声音——只有他知道这个时候她最需要什么。
“小语。”
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她惊喜地睁开眼,就见辛亦涵熟悉的脸庞近在咫尺,她鼻子禁不住一酸,喊了声“亦涵哥”,再也控制不住情绪,哭着扑入了他怀中。
“小姐,您花了多少钱换手机屏幕?”王林华并没有洞察到她内心的恐惧,而是忐忑地盯着她的手机。
“我没换屏幕。”穆语转身想走。
“小姐!”王林华慌忙拦住她,急.促出声,“虽然我很穷,但一个手机屏幕我肯定赔得起。”
“诶!”突然间的近距离接触让穆语越发慌乱,本能地后退三四步。
“对不起对不起,”王林华才意识到自己的失礼,赶忙缩回手连声道歉,“您别误会,我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赔您的手机屏幕,毕竟是我碰坏的。”
见她不应声,他想了想,说了句“既然您不说,那我自己去店里问老板”,说罢,他快步进了一边的小店。
穆语这时才注意到原来公厕边上就是一个手机店,此时自己站的地方正是手机店正大门口。
看着王林华微驼的背影,眼前晃过他老实巴交的面容,再想到容剑对他的评价,不知怎的,她一时间对自己之前的感觉产生了质疑,虽然他长得很像那个让她恶梦连连的男人,但他身上明显没有杀人犯的那种戾气。
难道仅仅只是长得像而已?毕竟世界这么大,有人长得相像也不足为奇。
对了!那个男人眼睛下方有一颗泪痣!
今天因为过于惊恐,在第一眼认定王林华就是当年那个男人后,她就没敢仔细看王林华的脸,根本没注意他脸上有没有那个特征。
“小姐……”
惊见王林华从店里跑出来,穆语骤然收起神思,强使自己保持冷静,紧张地看向他。
“老板说您这款机型的屏幕五百块钱能换新的。”王林华说到这,有些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不过我身边没带现金,明天我取好钱去擎天集团找您行吗?请问您在哪个部门工作?”
他以为穆语是擎天集团的员工。
他脸上没有泪痣!
没有!
果然只是长得相像的人!
暗喜的穆语,此时大松了一口气。
“小姐?行吗?”王林华带着皱纹的脸上写着忐忑与难为情。
“呃,那个,不用赔,真的不用赔。”转了心情的穆语连连摆手。
“那可不行!这样我会过意不去的!如果您不告诉我您在哪个部门,明天我也会去您公司打听。”王林华目光坚定,一副非赔不可的神色。
看着穿着还打着补丁的旧衣服的王林华,穆语心里十分感动,没再拒绝,随即寻借口道:“我表哥是开手机店的,他说我这手机换屏幕只要两百块钱,我正打算去找他呢。”
“两百块?”王林华眼睛一亮,赶忙将手伸进口袋,但随即又僵住,一脸不放心地问道,“两百块钱够吗?”
“够啊!我表哥说这行利润很大。”穆语其实并不懂这行情,不过她猜王林华也不懂行情,所以尽量做出非常肯定的语气。
“那敢情好。”王林华这才从口袋掏出个钱包。
钱包很破旧,钱夹子中间没有一张红票,全是零票,外层竟然还夹了张全家福照片。照片也不知是因为才拍洗的,还是因为过了塑,颜色看着挺鲜亮。
见穆语在打量自己的钱包,他似乎有些腼腆,马上侧了侧身,避开她的视线,从中数了两百块零钱掏出来,将钱包合上后才转过来,用食指和小拇指夹住钱包,重数了遍手中的钱,确定是两百后,这才面带歉意地递给她。
“不好意思,都是零钱。”
“没事儿。”
见穆语接过就往口袋塞,他又不放心地补充:“您数数吧。”
“不用,相信你。”
王林华怔了怔,半晌才憨厚一笑:“谢谢。”
“应该说谢谢的人是我,马上就可以换新手机屏幕了。”此时穆语的心境已平复,笑着指了指自己装钱的口袋。
王林华已将旧钱包放好,再次冲她笑了笑,然后走至路边,骑上他的送水三轮车离开。
穆语看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心里颇有感慨。
被擎天集团高薪聘用的赵永利,为了一己私利,不惜各种算计别人,而拿着微薄薪水的王林华,纵使口袋没钱,却能这般坚持赔她的手机屏幕,着实不容易。
眼前晃过那旧钱包中的尚未来得及看清的全家福,她默默地为这个物质贫乏、精神却极为富有的男人祝福。
这时,她脑子里突然有了个想法,马上掏出手机给闻泽煜打电话。挂断闻泽煜电话后,她本想再给容剑打个电话,不想肚子又一阵咕叫,她只得再次跑进公厕。
再出来时外面竟刮起了风,天色也陡然暗了下来,还伴着电闪雷鸣,这反常的天气让她心绪不宁,立刻作罢了给容剑打电话的想法,赶忙去拦出租车。
才坐上出租车,她手机就响了,见是辛亦涵的电话,她很意外,也有些紧张,赶忙接通。
要知道自辛亦涵结婚后,除非有事,一般难得给她打电话。
“亦涵哥?”
“小语?你在哪儿?”
“我在回家的路上。亦涵哥,有事儿吗?”她小心翼翼地问着,一边在心里祈祷他的安然无恙。
“秦总送你回去?”
“不是,他……呃,他在上班呢。亦涵哥,有事儿吗?”
“没事儿,看到外面打雷,所以给你打个电话。”
一句话让穆语动容不已——只有她的亦涵哥才记得她害怕打雷。
忍住伤神,她强笑着轻应:“亦涵哥,我没事儿,马上就到家了呢。”
“到家好好休息,有事儿给我打电话。”
“嗯,我知道呢。”
“行,那,我忙去了。”
“好的,亦涵哥。”挂断电话,穆语尽量不去看窗外的闪电,软软地靠至椅背上闭目。
然而还没闭目两分钟,她就被一记雷声惊得猛坐起来,也将她刻意封存的记忆惊醒。
那是她极不愿想起的十年前的一个傍晚。
那时她和父母住在与安城相隔千里的平城(她之所以一直对外宣称自己自两岁和父母离开老家后,一直住在安城,其实是不想让人问离开平城的原因,因为她害怕那段记忆)。那天下着雨,她像平常一样吃过晚饭,提起垃圾袋、打着伞去离家不远的垃圾中转站扔垃圾。远远看见垃圾站前有一对夫妻在吵架,尚才十一岁的她也没多想,仍自顾自地走过去扔垃圾。谁知在她走近垃圾中转站时,男人突然扬起刀,一刀将女人的头颅砍下,那还睁着眼睛带着血迹的头颅径直滚到她脚下,瞬间骇得她魂飞魄散,惊恐的她本能地抬眼往前看,正好一道闪电亮起,陡然照亮男人的脸,将男人的脸如同石像一般,硬生生地刻进了她的脑海中。随着一声雷响,她晕倒在地。等她再醒来时,人已经躺在了医院。
从那时起她将自己封闭了起来,不敢再出门半步,不敢接触陌生人,每逢打雷下雨天,更是恐惧得无处遁形。父母既心疼又自责,为了缓解她的症状,他们听从医生建议,带她搬至安城落户。
换了个环境,又经过心理医生辅导后,她的状态略微好了些,却仍不敢出门接近陌生人,以致连学都上不了,父母只得让她辍学在家。那四年她几乎足不出户,每天在家与书为伍,这种状态直到六年前遇到辛亦涵搬到她家隔壁住方才改变。
眼前晃过辛亦涵含笑的脸庞,她紧揪着的心总算得到了一丝慰藉,唇边也不由自主地漾开了一抹浅笑。
还记得她第一次见到他的情形。
新搬来没几天的他来敲她家的门。她父母都上班去了,她不敢开门,站在门内惶恐不已,一个劲地祈祷他停止敲门。
“我知道你在家,我是你隔壁邻居,我来借老虎钳急用,务必帮帮忙,拜托了,求你了。”
也不知是他急切的声音打动了她,还是她早就想尝试与陌生人沟通,总之那天像鬼使神差一般,她竟鼓起勇气开了门,将老虎钳扔给了他。
那次以后,他就经常过来敲她家的门,有时是借东西,有时是还东西,每次来她家后他都特别主动与她交谈。加上父母总在她面前说他的好,慢慢地,她开始试着和他交流,最后和比她年长八岁的他成了好朋友,在他的帮助下,她最终勇敢地走出了家门,进入了学校,重新融入到了社会大家庭中。
“你那天是成心的吧?竟然看都不看就把老虎钳往我脚上砸,幸好我身手敏捷,要不然非得被你砸瘸不可。”和他相熟后,他总拿这件事和她开玩笑。
与辛亦涵相处的美好时光让她不由自主地眉眼含笑。
到底和亦涵哥在一起她才是最放松最快乐的。
可惜这样的日子已一去不返了。
唉……
“小姐,到了。”
听到司机提醒,穆语才发现车子已开到盛世华庭门口,付过车费后,心情一点也不美好的她下了车,也没打电话叫人来接,淋着雨慢慢往秦晋桓的家走去。
她觉得身上冷一点能让她的脑子变得更清醒一些。
“哎呀,少奶奶,您没带伞怎么也不叫我们去接您啊?这要是淋*病了怎么办?”
才进家门,李香兰便惊叫了起来,她的叫声惊动了秦孝挚,秦孝挚看到她的狼狈相顿时大为恼火地质问:“怎么回事儿?阿桓不送你回来?这臭小子!他不送你回来你不会给我打电话吗?我……”
“爷爷,不关阿桓的事儿,是我没叫他。我先回房了。”
“快去快去,先把湿衣服换了。”秦孝挚随即看向李香兰吩咐,“阿兰,快去给少奶奶煮姜茶趋寒,可别感冒了。”
“爷爷,我没事儿。”穆语觉得头有些沉,懒得多言,径直回了房。
换下湿衣服,擦了擦脸,感觉头越来越沉,她赶忙给自己倒了杯热茶,然后躺至床上休息。
虽然窗帘紧闭,但不时有轰响的雷声传入耳,她终于抑制不住内心的惶恐,将自己深深地裹入被中,心情越发烦躁,头也越发昏沉。躺在床上几番辗转的她,突然无比渴望听到辛亦涵安抚她的声音——只有他知道这个时候她最需要什么。
“小语。”
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她惊喜地睁开眼,就见辛亦涵熟悉的脸庞近在咫尺,她鼻子禁不住一酸,喊了声“亦涵哥”,再也控制不住情绪,哭着扑入了他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