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香消玉殒(二)

    其时夕阳如血,黄菊似金,亭畔池水映得苑大小姐一张粉脸红彤彤地,亦娇亦艳,清丽不可方物。

    她见叶天涯满脸不愉之色,嫣然微笑,摇头道:“你并没做错甚么,不必瞎猜。而且,你替苑家牧羊已有七年之久,一直勤力。不过,现今你已长大了,自然还有更为重要的事情等着你。牧羊之事,就不必再提了。”

    叶天涯皱眉道:“还有甚么更重要的事情,便请大小姐吩咐。”

    苑良姝淡淡道:“昨日我爹已将你和良玉一起应考之事说了。因此本小姐觉得你还是专心读书要紧,莫要耽误了功课。至于其他的事情,暂且不必理会。”

    叶天涯一呆,皱眉道:“难道大小姐想让我吃白食?那怎么成?”

    苑良姝抿嘴笑了笑,道:“很好,读书之人,果然有些骨气!这样罢,如若你不想吃白食,便多来和我弟弟切磋学问,钻研疑义。总之本小姐心意已决,你这个牧童,就此改行大吉罢!”

    叶天涯原本对阿兴取代自己之事愤愤不平,这才气冲冲的前来理论,意欲夺回牧童之位,此刻听了苑大小姐之言,不禁搔了搔头,张大了口合不拢来。

    苑良姝见他胀红了脸,抓头搔耳,说不出的滑稽,忍不住格的一声笑了出来,犹似花枝乱颤。也不知她想到什么,竟尔笑个不停,直笑得弯下了腰,伸不直身子。

    花园中的丫环小桃在旁也看得莫名其妙,暗暗纳罕,心想自己服侍小姐这么久,她一向娴雅守礼,端庄自持,何曾这般放肆嬉笑过?

    亭外石阶之上的叶天涯自然也是首次见到苑大小姐这般开颜欢笑。夕阳下抬头一望,但见她一笑之下,宛如一朵白菊花儿忽然盛放,说不出的明艳动人,抑且声若银铃,既柔且脆,宛转悦耳,又觉一阵阵淡淡香气不住送来,却不知是园中的花香?还是苑小姐身上的芬芳?

    他不由得心中一荡,随即脸上一热,很感羞涩,急忙将头转了开去。

    须知这时叶天涯已一十五岁,少年人情窦初开,已知欣赏女子的美色。更何况苑大小姐方当妙龄,体态婀娜,容颜娇媚,肤色白腻,当真是美艳绝伦,任何男子见到,都会情不自禁的多看一眼。

    苑良姝笑了一阵,猛地省起,心觉不妥,忙即伸袖掩住了樱桃小口,俏脸生霞,缓缓背转身去,嗔道:“话已说完啦。你还留在这儿干甚么,还不退下!”

    叶天涯也觉不妥,急忙躬身告退,匆匆离去。

    打从那日起,叶天涯便成了苑府中的一个闲人。三个月来,除了在苑大小姐监督之下,偶尔和良玉少爷一起读书临贴之外,再无别事可做。

    年初一拜年之时,苑老爷当着全家之面,宣布苑良玉和叶天涯一起应考之事。众婢仆听了,啧啧称奇,艳羡不已。

    正月十六清早,尹老学究又派了一个小僮来到苑府,把叶天涯叫到书院,少不得又叮嘱一番。

    老夫子言道,苑老爷年前便已安排妥当。等到出了正月,即行安排叶天涯和良玉少爷同去县礼房报名应考。

    待得好容易从书院辞出,已是辰牌时分。

    叶天涯一面想着尹夫子之言,一面在镇外漫步。眼见红日当空,四野无人,春寒料峭,道旁仍有不少积雪未融,寻思:“再过半月,我便可以去县城了。不知道城里是甚么样子?”

    又想:“也不知慧空师父怎么样了?他老人家若是知道我练成了‘混元一气功’,一定很高兴。只不知老师父喜不喜欢让我读书做官?”

    正自胡思乱想,忽听得远处一人叫道:“天涯,天涯!是你么?”

    叶天涯循声望去,见是一个矮胖少年向自己招手,正是一向要好的游伴夏正礼,忙即大声应了一声,快步迎上。

    两人相互奔近。夏正礼气喘吁吁的道:“天涯,我是专程来向你和良玉辞行的。良玉说你一早便被老夫子叫去啦,没想到在这儿遇见。”

    叶天涯奇道:“适才你说甚么‘辞行’。怎么啦?”

    夏正礼叹了口气,道:“其实过年之前我爹便已跟尹老师说过了。他要带我出门,到凤阳府投奔我二叔,帮我谋个差使。唉,我也不读书啦!”

    叶天涯一呆之下,立时恍然:“啊,是了,以前听你说过,你有个堂二叔在府衙里做师爷。你真的要去投奔他么?”

    夏正礼双手一摊,叹道:“是啊。你也知道我脑子笨,读书不成,不像你和良玉,都是少年才俊,前途无量。再说,咱们农家子弟,读书识字的能有几个?幸亏你是自个儿争气,又兼遇到苑老爷肯出钱帮你,要不然,只怕你还不如我哩。”

    叶天涯深以为然,点了点头,道:“我知道。只是你走之后,哥儿几个算是都散得干干净净啦!”

    他二人对望一眼,一齐摇头叹息,不约而同的想到几个年龄相若的玩伴之中,郭昆、吕远二人俱已辍学半年,郭昆在家务农,吕远则去了县城,随父贩卖茶叶。今日夏正礼这么一走,五人之中,便只剩下苑良玉和叶天涯二人了。

    至于尹老学究书院中的其他学生,或性情不投,或年纪尚小,自然也玩不到一起去。

    叶天涯伸出手去,挽住夏正礼的手,强笑道:“走吧,到镇上酒店,我得做东替你送行。少时再叫上良玉少爷和小昆,咱哥儿们不醉不休!”

    夏正礼摇头苦笑,道:“喝酒却也不必了。适才良玉也要叫着你俩一起痛饮呢。只是我爹正在村口等我呢,骡车多半也已套好啦,还得赶路要紧。”

    叶天涯想了想,伸手入怀,抱出一把碎银子,递了过去,道:“这些银子,你且收着路上喝茶。”

    夏正礼右手一把推回,左手拍拍他肩膀,摇头道:“用不着这些。我爹身上带了不少钱呢。天涯,我知道苑家一个月给你的薪工也就六钱银子,你还是自个儿留着买件新衣衫吧。等以后你中了状元,当了大官,咱们兄弟再喝酒品茶罢。时候不早了,我得走啦。”

    叶天涯没料到夏正礼走得这么急,怔怔的望着他,一时间不知说甚么才好。

    夏正礼勉强笑了笑,又道:“哥儿们,别这样,我真得走啦。以后南北西东,各奔大好前程去也。你保重!”

    叶天涯点一点头,突然鼻子一酸,眼眶一红,强自克制,哽咽道:“你也保重,一路顺风!”

    二人相对片刻,挥手互道珍重,一齐转身。

    叶天涯所以转身,而非目送,是因为他雅不愿与这位少年玩伴分手,不忍望着他渐渐离去的背影。

    “默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除了夏正礼,这些年来,他已接连送走过“丑罗汉”慧空和另一个游伴吕远。

    夏正礼走后,叶天涯心中闷闷不乐,眼望着道旁一片片尚未消尽的积雪,出了会神,待要返回镇上,忽听得远处传来“啊”的一声惨呼,声音极是凄厉,却是从左首一片小树林中发出。

    叶天涯一惊之下,停步转身,侧耳细听。其时四下里静悄悄地并无人声,只有那片小树林中似乎有人在低声说话。他内力何等深厚,树林中那声音虽轻,却也逃不过他耳朵。

    叶天涯四顾无人,想起那惨呼之声,好奇心起,便即蹑足朝着小树林走去。甫一入林,便听得一人骂道:“笨蛋,还不快将钱歪嘴埋了?哼,若是让人发现这家伙死在你手中,岂非多生枝节?我看这几年你是装聋作哑惯了,连脑筋也不大灵光啦!”

    又听得一人唯唯答应,连连陪笑。

    先一人道:“适才你这一匕首倒也够狠,背后插入,径穿心口。嗯,这个钱歪嘴只是一个地痞流氓,杀了便杀了,却也没甚么。只不过以后该找谁继续替我打探讯息,倒非易事。”

    叶天涯闻言一惊,他自然知道钱歪嘴是光武镇一带的地痞流氓,自己当年未入苑府之前,没少受此人欺辱,不期他竟被人杀死,又听得那说话之人声音甚熟,一时却又想不起是谁,不由得惊疑交集。

    另一人道:“师父,苑文正这个伪君子好端端的京官不做,却拖儿带女的来到这穷乡僻壤,还一住便是十年八年,这老小子究竟想干吗?这么多年来,这明里暗里也来过不少黑白两道的人物,个个却空手而归。依我说啊,若是光武镇当真有宝藏,早该挖出来啦……”

    先一人突然厉声喝道:“混蛋,还不给老子闭嘴!”

    另一人一惊,不敢再说。

    树林中一片寂静。隔了片刻,先一人叹了口气,压低了声音道:“赵方,隔墙有耳。为师知道你看上了苑小姐的美貌,时时惦记。适才钱歪嘴本来只是报讯,随口提了两句苑小姐而已,你便突然动了杀机,这可不太好。”

    另一人恨恨的道:“师父莫怪。在弟子心中,苑大小姐乃是天女下凡。钱歪嘴这个狗崽子又算甚么东西,居然对大小姐出言不敬,岂不该死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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