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士兵听完,顿时恍然大悟道:“啊,原来他们兄妹竟是蒋先生的弟子,难怪这么厉害。”

    “那是当然,要我说呀,寻龙会和摸金门这俩伙盗墓贼栽在他兄妹俩手上不冤。”瘦士兵理所当然的说道。

    胖士兵一脸羡慕道:“果真是英雄出少年,俺家的娃今年也有十六岁,可惜成天就知道鬼混,要是有他们一半的出息我就知足喽。”

    “拉倒吧你,你家的娃哪能跟人家比啊,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瘦士兵挖苦完胖士兵一句,又小声地说道:“我可听咱第六科的人说了,那李先生还是通灵体质呢,通灵体质你知道是啥不?”

    胖士兵闻言,头摇的像个拨浪鼓,一脸的茫然之色。

    瘦士兵嘿嘿笑道:“我跟你讲呀,这通灵体质就是神仙投胎转世下凡,来咱们人间历练来了,一旦修成正果,人家还要回到天上做神仙的……”

    “神……神仙。”胖士兵听完,站在原地膛目结舌起来。

    二人的谈话声虽然很小,但怎能瞒得过我的耳朵。

    如果不是听他们两个在背后议论,我也没想到才进山几天的时间,自己的名声就已经如此之大了。

    但我并没有因此而感到自傲。

    因为大黑山一行我先是遇见了师公和三尾妖狐,又从玉佩中看见了那个神秘的鬼道子。

    所经历的种种一切,都让我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己的这点微末道法不过是沧海一粒而已。

    对于修道一途来说,我要走的路还有很长很长,远远没到自傲自大的时候。

    进入第六科内部以后,我直接朝着王志的办公室走去,推开门一看,王志和杜振海都在。

    此刻,二人正愁眉苦脸的坐在沙上吸着烟呢,烟雾直冲屋顶,把整个房间搞的乌烟瘴气的。

    我用手捏住鼻子,轻笑道:“二位哥哥,照这样抽下去,你俩都快羽化登仙了。”

    他二人一听是我的声音,猛然抬起头向我看来。

    “双喜兄弟,你总算回来了,你进山的这些日子可叫我老杜好生担心。”杜振海走了过来,给了我一个紧紧的拥抱。

    王志也把烟掐灭,脸上也露出如负释重的表情,走了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你回来的正是时候,要是再不回来,我都打算进山找你去了。”

    “多谢王哥牵挂,我这不是平安回来了嘛。”我心里一暖,笑道。

    王志摇头道:“你小子想多了,我压根就没担心过你。而是金铃这几天不知怎么的,神情举止很不正常,我和老杜正为这事烦恼呢,现在你回来了,我就放心了。”

    “是啊,金铃妹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和王科长该咋向你交代啊。”杜振海也跟着附和道。

    我闻言脸色一变,赶紧问道:“金铃她到底怎么了?”

    说实话,金铃她虽然是一具僵尸,但我俩生活在一起这么长时间,风风雨雨都经历过了,早就产生了浓厚的感情。

    而且自始至终,我就没把金铃当作僵尸来看待,而是视为自己的亲妹妹,乍一听见她有问题,我心里怎能不紧张。

    王志叹了口气道:“这事不是一两句能说清楚的,总之金铃的行为举止很吓人,我怕惊吓到大家,就把她单独安排进了宾馆里住,既然你回来了,就赶紧跟我过去看看吧,晚了,我怕再出什么变故。”

    我听完更加着急,也没有心思继续往下追问了,催促着王志,让他赶紧带我过去瞅瞅。

    随后杜振海开车,我们三个马不停蹄的往宾馆赶去。

    宾馆距离第六科不算远,也就二里多地的路程,没用上几分钟就到了。

    我风风火火的冲进了宾馆,跑到金铃所住的房间推开门一看,里面的景象,登时让我愣在了原地。

    只见地上血迹斑斑,躺着一地的死鸡,并且每一只都被咬断脖子而死,鸡毛,肝脏,残肢断腿等等散落一地,好像进了屠宰场一般。

    而这时,金铃正手里拎着一只鸡,嘴巴凑近鸡脖子,津津有味的喝着鸡血,对于我们三个的闯入状若未闻。

    杜振海眼见金铃这幅模样,顿时神情畏惧的说道:“双喜,你快瞧瞧你妹子这是咋地了,自打从大黑山回来后,每天都要抓几只鸡喝血,她该不会是撞邪了吧。”

    “金铃刚开始喝鸡血的时候,我本想上去阻止,但没想到她竟然对我动手了,还打了我胸口一拳。”

    王志一脸的苦笑,撩开自己的上衣,胸口微微塌陷,浮现出一个拳头痕迹,说道:“双喜,你可别怪王哥不帮你照顾金铃,实在是我管不了她啊,就这一拳头,上医院一检查,骨头断了两根,我要是再阻拦她喝鸡血,恐怕就得被活活打死不可。”

    我望了望一地的死鸡,又结合他们二人刚刚说的话,隐隐猜到怎么回事了,当下对他们说道:“二位哥哥,以金铃的行为举止来看,还真有可能是撞邪了,这几天给你们添麻烦了,我替金铃陪个不是,这就带她回家驱邪。”

    王志和杜振海听我这么一说,不疑有它,一个劲儿的点头道:“还真被我们说中了,事不宜迟,你快点回去给金铃驱邪吧,这可不是小事,耽误不得。”

    临走时,王志又掏出一沓钱塞进了我的手里,说是这一个月第六科的工资。

    当着二人的面,我也没好意思细数多少钱,而且王志也不会亏待我,然后把钱收进兜里,告别了他们,带着金铃一溜烟的跑出了宾馆。

    回去的一路上,所有的行人都向我和金铃投来惊恐的目光,所到之处,人们纷纷尖叫着避开。

    因为金铃手里的那只鸡还没有扔掉,掰着鸡脖子,自顾的饮着鸡血,浑然不在意周围人群的恐惧目光。

    我瞅了瞅那只鸡,现整个身子都已经干瘪了,没有一点水份,一把夺过来,甩在了地上。

    金铃眼见没有血液可以吸食,小脸上立马露出愤怒之色,嘴里不停出一阵阵低沉的嘶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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