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106 .)?    “没…没有。”宁苇霜嘴唇哆嗦,生怕说错了哪一个字招来杀生之祸:“主人说,不同人…有不同癖好,有人爱娇爱媚,有人爱端庄矜持,所以…所以……”

    “所以你不甘心,重新换了套衣服来勾引我?”

    宁苇霜忽然翻身跪起来,对着金雁尘磕头:“圣主,求您收下我吧。苇霜自知蒲柳之姿,没有福分服侍您,只要您肯让苇霜留在您身边,就是做个打水洗脚的丫鬟,苇霜也愿意。”

    金雁尘嗤笑了声。这说辞还真是一点新意也没有。

    宁苇霜不是第一个勾引他的女子。这些千方百计接近他的人,有的想得到他的人,有的想从他这里刺探情报,还有的想杀他。

    宁苇霜……应该是第二种罢?宁玉想在他身边安插一双眼睛。

    金雁尘依旧背对着宁苇霜,手肘撑着船舷,眸色沉凝,望着黑沉沉的夜色。

    “为什么想留在我身边,不怕我杀了你吗?”

    在生死边缘走了一遭,还敢提出留在他身边,不是太勇敢,就是承担不起任务失败的处罚。

    士家大族有的是折磨人的手段,那是可以让一个人丧尽尊严跟体面,在极度痛苦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酷烈惩罚。

    “怕。”宁苇霜说道:“可是圣主不要苇霜,家主以为我破了身子,也不会再闲养着我,会让我跟其她姐妹一样,去伺候那些又老又色的糟老头子,与其将来被人糟践,还不如一死。”

    金雁尘倒是很意外,那个在他怀里扭得像条蛇,千般淫语百般媚态的女子,居然还是个处子。

    转而释然,宁苇霜的容貌身段俱是上佳,这样的绝色尤物自然不能随便便宜了人,要看准了才出手。

    承蒙宁玉看得起他,用这么高的规格款待他。那么宁玉想拿回去的自然更多。

    “宁玉让你做什么?”金雁尘淡淡问道。

    宁苇霜犹豫了,秀致的眉蹙起来,似在做一个极其艰难的决定,最终一咬牙,孤注一掷道:

    “家主让我把圣主的一举一动汇报给他。最好——能俘获圣主的心,让圣主对我死心塌地,什么都听我的。”

    打得好一手如意算盘!

    金雁尘道:“所以,我为什么要留下一个心怀叵测的谍子?”

    “苇霜跟圣主说了这些,就是圣主的人,不是宁玉的谍子了。

    宁苇霜这时候反而不紧张了,声清辞婉,字字清晰,说道:“如果苇霜失败了,家主还会派别的人来。圣主虽然不惧,却回回不胜烦扰。苇霜可以为圣主做事,圣主想让家主知道什么,苇霜就向家主传达什么讯息。圣主不想让家主知道的,苇霜一个字也不会多说。”

    是个聪明的人!

    “宁玉不是你的亲叔叔吗?”金雁尘回过头问道。

    “不是。”宁苇霜咬了下唇,说道:“我只是宁氏的一个普通族女,之所以说我是家主的侄女,是为了抬高身份,也表达家主对您的看重。”

    “那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

    宁玉要用宁苇霜,手上不会没有制约她的筹码。否则宁苇霜一旦出了宁家,脱离了他的掌控,如若萌生异志,岂不是毁了他的苦心筹划?

    宁苇霜说道:“我两岁的时候,父亲得急病死了,叔叔婶婶为了霸占了我家的财产,伙祖父祖母,以不孝的罪名将母亲逐出了宁家。

    后来母亲改嫁了,婆家不容我,只好又将我送回宁家。叔叔婶婶苛刻,肯留下我,也是看在我有一副好样貌,将来可以利用婚事大赚上一笔。

    后来宁七公子挑中了我。

    他虽解救了我,让我可以有大房子住,有好衣服穿,不必再受叔叔婶婶的辱骂折磨。可是他从来没有把我当人看。

    我虽姓宁,可在他的眼里,我和府上那些被调教来供人狎乐的家伎并无两样,只不过是个好看一点的玩意儿。

    最好的结局,就是能碰见一个有情有义的恩客,能向家主要了我去,否则只能日复一日地遭人猥狎玩弄,直至年老色衰,凄惨地死去。

    宁氏待我无情,我于他们也并无情义。无牵无挂,也不会受他们胁迫。”

    说着重重磕下去:“还求圣主悯我悲苦,救我出苦海。”

    金雁尘道:“我可以跟宁玉要你,但你需自寻生路。我身边,不缺伺候的人。”

    宁苇霜双肩一颤,猛地抬头,双目怔怔地望着金雁尘,良久才反应过来,掩面喜极而泣,忙地又连磕了两个头:“多谢圣主大恩!恩公今日搭救之恩,苇霜来世结草衔环,也必报答。”

    金雁尘随口一说,本为试探。

    如果宁苇霜只想获得自由,金雁尘这番自己对她来说,无疑是大恩。然而她若一心一意为宁玉做事,听了这话当会失望。

    他眯起眼,狐疑地打量着宁苇霜。

    若说宁玉没有控制宁苇霜的手段,他是不信的。可宁苇霜脸上的兴奋与感激之色发自肺腑,又不似作伪。

    只有两种可能:其一,宁玉抓着宁苇霜某个软肋,她却不知,比如说她改嫁的母亲;其二,宁苇霜此人太聪明深沉,看穿了他的试探之意。

    默了片刻,他淡声说道:“你起来吧。”

    宁苇霜不敢耽搁,立刻爬起来,拍了拍裙摆上的灰,双手交叠身前,低眉垂眼地站好。

    船尾挂了一盏气死风灯,迎风摇着。金雁尘观她颜色,洗掉铅粉唇脂以后,没了精心装饰过的那分惊艳,倒也耐看。

    比穆典可还是差了几分。五官没有什么太能让人记住的特征,气韵也颇有不如。

    分明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如果真要找一点相像的地方,大概就是此刻这低眉垂眼的温顺模样。

    只不过穆典可并不是真的温顺,她只是冷漠,不想理他罢了。

    金雁尘觉得自己大概真的想多了。宁苇霜可能真的只是凑巧穿了件黑色的衣服,又凑巧懒得绾髻、束了个跟穆典可一样的头发而已。

    徐攸南又不在健康,身边的人要么不知他心思,便是知道的,如瞿涯,难道还会闲得无聊去干这种事情?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一世诺》,;”,聊人生,寻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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