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可能,她会尽力的治好凌霄,然后让凌霄给她一纸和离书。

    从此后,两个人男婚女嫁再不相干。

    要是可能,她会尽力的治好凌霄,然后让凌霄给她一纸和离书。

    从此后,两个人男婚女嫁再不相干。

    因着不是正常的嫁娶,也就没有正常的婚礼流程。

    不会有热闹的鞭炮声,也不会村人过来观礼,更没有所谓的嫁妆。

    有的不过是一辆小小的牛车,还有一个孤零零的新娘子。

    凌霄有病在身,是不能亲自过来迎娶叶倾城的。

    而且他只有一个寡母,没有兄弟,也没有亲朋,就不会有人代为迎亲。

    至于叶家这边,却是要全家出动,为的么,就是预备着拿叶倾城的命换钱。

    叶家这群渣渣是不怕村人说闲话的,总归银子到手才是最要紧的。

    被说几句话又不疼不痒的,哪里有白花花的银子实惠。

    换上旧衣裳的叶倾城,当叶柳氏在放屁,径自从她身旁走过。

    前世今生她的五官都是精致的。

    前世她异能觉醒的早,吸收灵气时间长,除了出色的外貌之外,还自带一种飘然若仙的气质。

    这也是后来她自爆之前,叶莫愁咬牙切齿的说,嫉妒她,憎恨她的原因之一。

    不管叶莫愁怎么精心打扮,怎么费尽心机捯饬自己,都比不过她。

    今生的她底子不输叶莫愁,将来也一定能让叶莫愁对她又妒又恨。

    “有些人啊就该认命,本就是贱命一条,穿啥都是丑八怪!”

    叶莫愁果然又来找存在感,为了把叶倾城比下去,真是费尽了心思。

    她把攒了许久的,一直珍藏着,舍不得戴出来的嫁妆。

    从盛放她嫁妆的箱子里拿了出来,一一戴在头上,故意到叶倾城面前炫耀。

    跟满头珠翠的叶莫愁相比较,叶倾城头上连一根最便宜、最简单的银簪都没有。

    这露在叶柳氏叶莫愁的眼里,就是最寒酸的新娘子,比前些日子村里最穷那一户人家嫁出去的姑娘都磕碜。

    “叶倾城,好好记住今天,记住这一刻吧,哈哈……!”

    叶莫愁雪白的手指,得意的拂过鬓角,刻意的在那些珠宝上停顿了一下。

    就算今天叶倾城会下地狱,叶莫愁也要让她即使在地狱里,也不得安宁!

    “我当然会记住今天,记住这一刻!”

    叶倾城优美的嘴角微微一勾,勾勒出一抹淡淡的讥诮笑弧。

    “叶莫愁,你就算是把全部的嫁妆都戴在脑袋上,也还是村姑一个,也成不了大家闺秀!”

    一看到叶莫愁那满头的珠翠,叶倾城就知道,她这是把全部的积蓄都戴在了脑袋上。

    只不过叶莫愁这副拼命装出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也不过是东施效颦,画虎不成反类犬罢了。

    画虎画皮难画骨,叶莫愁只有一张脸蛋还能看,半点高贵的气质也没有。

    这样子的叶莫愁,让叶倾城想到的是跳梁小丑,还是得意洋洋的跳梁小丑!

    “想成为一个大家闺秀,你是投胎投错了地。我看呀,你这辈子是不可能的了,还是下辈子睁大眼,投个好胎吧!”

    “你……!”叶莫愁被叶倾城几句话,刺激的红了眼,拎起裙摆就要朝她冲过来。

    “看我不撕烂你的嘴,打烂你的脸,你敢咒我,你竟敢咒我!”

    “莫愁!”叶康的及时出现,打断了叶莫愁的撒泼,她气红了双眼,狠狠的瞪了叶倾城几眼,才咬着牙退开了。

    “赶紧的,都别愣着了,出发去镇上!”

    叶康发号施令,唯有把剩下的五十两银子都装在兜里,他才觉得稳当。

    叶家有两辆牛车,今儿赶出来的是一辆专门拉货用的车。

    叶莫愁嘟哝了一句,抢了个最好的位置。

    叶家其他人也陆续坐上马车,只给叶倾城留了一个堪堪能坐下,却还要吹冷风的位子。

    前身从小到大,到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村外的一条小河。

    每天除了干活还是干活,根本没有片刻喘息的时间,自然也就没有机会走出村子。

    再加上前身的懦弱、不合群,在村子里没有一个朋友。

    对前身来说,她每天所见的不过巴掌大的天空,以及那天空下的天地。

    可以说,前身最熟悉的就是叶家人,对村里人哪怕是叶家的远亲近邻都是陌生的。

    前身没有出过门,叶倾城也是第一次到镇上。

    沿途的风景没有机会看到,却看到了欣欣向荣的镇子。

    镇子不小,叶倾城放眼看过去,估摸着这镇子约莫有三个中等大小村子那么大。

    跟村与村之间的路不同的是,镇子上的路平坦、宽敞、还四通八达。

    牛车所走过的路,是青石铺就,平平整整,并排走两辆牛车都绰绰有余。

    镇子上的路都是笔直的,成‘井字形’排列。

    跟她匆匆所见的村子大不一样,不但表现在道路上,也表现在房屋上。

    村子里能有青砖瓦房,那就是非常了不得了。

    除了有限的几家之外,其余几乎都是土坯房,甚至还有茅草房。

    叶家当然是青砖瓦房,却不叫前身住一天。

    镇上的房子大都是青砖瓦房,一排排,一列列,整齐有序的排列在井字形道路的两旁。

    相同的就是门前门后,也栽种着村子里常见的丝瓜、梅豆之类的菜蔬。

    有小孩子们在门前嬉戏玩闹着,附近是三五成群做针线活的妇人们,一般都是上了年纪的人。

    镇子的繁华真的出乎她的预料,在她看来,这镇子比那些小县城都要繁华也说不定。

    在前世她家到镇子上,骑车的话大约有半个多小时。

    而那已然是附近最繁华的地方,要是跟她眼前这个镇子相比较的话,不及这镇子的百分之一。

    前世的镇子只有一条商业街,却不过寥寥无几的商铺。

    她眼前的镇子却不止一条的商业街,就她看来镇子最偏远的一条商业街,都比前世的镇子要热闹的多。

    这一刻,叶倾城的心里是喜悦的。

    前世末世突然来临,她在末世里厮杀多年,却已然没有找到一处可以安心落脚的基地。

    危险就好像一把利剑,时时刻刻的悬在人们的头顶,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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