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克利马场的房间足够多,多到住上吴帝四人后仍然空着五个卧室。

    看来他这里经常有朋友来,准备了充足的被褥齐全的客房。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南澳狩猎小分队就准备出发探险了。

    伯克利大叔起的更早,他要确保经过一夜星光的沐浴,他的马场还是安宁的。

    马场里透着层薄雾,空气有些潮湿,能清楚地听到山林里的鸟叫。

    “不吃了早饭再出发么,会不会有些太仓促。”精神饱满的伯克利问道。

    昨晚的葡萄酒虽然甜,但后劲很大,四个人挣扎了好一会才从床上爬起来,尤其是帕特里夏,他昨晚喝的最多,晚上还吐了两次,好不容易才走出房门。

    “早上好,伯克利大叔。布雷迪说优秀的猎人只吃野味。我们要进蓝山呆上两天,打算什么食物也不带。”

    吴帝提起猎犬的事,伯克利很痛快地答应了,他的马场有六只猎犬,吴帝可以随意带走一只。

    一只黑色的罗威纳犬和一只白毛拉布拉多进入了吴帝的视野,这两只比家里的德牧还健壮。罗威纳头很大,虎头虎脑的看着就聪明,拉布拉多样子很憨厚,会对主人忠心耿耿。

    “这只罗威纳和拉布拉多怎么样?我想从中挑选一只。”

    吴帝问,总不能把人家的两只猎犬都带走吧,那也太不仗义了。

    伯克利面露难色,“那只罗威纳不好管教,我只带着它打过一次猎,结果这家伙把逮到的野猪撕了个粉粹,它是个天生的暴力狂。至于白毛拉布拉多,是个不错的选择,我最忠诚的猎犬,他的嗅觉很灵敏而且奔跑速度很快。”

    吴帝稍一琢磨,大老远跑来人家牧场白吃白喝白住,还把人家最优秀的猎犬带走了,搞得自己跟强盗似的,带走罗威纳这个法外之徒就当是给伯克利解决难题了。

    于是吴帝厚着脸皮说:“这很好,南澳牧场专治各种不服,专治刺头,那只罗威纳我要了。”

    “如果你想的话,可以试一试。”伯克利说。

    吴帝朝它吹了声口哨,那大家伙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围着吴帝绕圈,看起来没有任何问题。

    “哈哈,虚伪的绅士。”

    伯克利朝着罗威纳努嘴,“平日里它可不是这个样子,我的车前灯就是被它咬坏的。”

    这条罗威纳可能是在马场呆的时间太久,好久没活动筋骨了,看到带着猎枪的一行人兴奋到晕厥,对着猛禽一阵狂叫。

    从目的性来说,吴帝选择罗威纳也是对的。拉布拉多是伴侣犬,家里有小孩或者老人可以考虑,而且不用担心它伤人,但是千万别指望它看家。

    罗威纳是工作犬,看家是把好手,但是它性格比较主观,如果训练不好的话很头疼,而且它咬人之前基本上是不会提前通知你的,不像别的狗先叫再咬,它可是上去就咬。

    吴帝有信心把罗威纳培养成牧场护卫,他喜欢猛点的,带着出去也威风。

    就像老薛头这样的,伯克利家的女人对它很着迷,它也顺势躺地上卖个萌,一只叱咤丛林的猞猁在地板上卖萌......

    “BOSS,你应该给它取个名字,你是这方面的专家。”特克斯打趣道。

    “哮天犬。”吴帝顺口而出,说完感觉这个名字不错,自然宛若二郎神。

    吴帝吹了声口哨,老薛从外面的大桉树上跳了下来,以光速跑到他跟前。

    一瞬间,和啸天犬四目相接,眼神里杀机四伏。

    不妙,这俩家伙打起来可不好搞,吴帝站到它俩之间化解紧张气氛。

    老薛舔了舔鼻子,低吼了一声慢慢走开了,啸天同样的动作,追着尾巴自己去一边玩了。

    这时候,太阳快要升起,南澳探险队准备出发。

    猛禽仍然担负起运载重任,这车真不是盖的,特克斯开车,他比较会走山路。

    另外三人突发奇想,没有选择坐在车里,而是拿着枪坐到了露天后备箱,像在中东打游击的自由战士。

    “哈哈,我们缺少一挺加特林!”布雷迪扎着头巾,再带一块面罩的话他就是标准的恐怖分子。

    “狙击也不错!”

    吴帝把特克斯搞来的狙击枪架到了皮卡顶部,帕特里夏手握步枪坐在旁边,布雷迪拿着长筒火枪殿后,这TMD直接开到中东随时能进战场。

    老薛坐进了副驾驶,那只罗威纳在后排,两只看起来情绪很稳定,没有要发飙的迹象。

    老薛这个战争之王居然没跟啸天犬打起来,一猞猁一猎犬对视了几秒都扭过了头,可能它俩用意念已经大战了上百回合,有点英雄见英雄,手中无招心中有招的意思。

    或者是动作光速,愚蠢的人类根本看不到。

    “祝你们好运,我的朋友们!明晚带着你们的猎物回来喝酒!”伯克利向南澳自杀小队挥手告别。

    猛禽刚发动,伯克利突然想起了什么,追出来吆喝。

    “怎么了老兄,你也禁不住野味的诱惑,要跟我们一起吗?哈哈。”兴奋的布雷迪说道。

    伯克利笑着摇摇头,“蓝山深处居住着原始的土著贡东古拉人,说实话,蓝山自古以来是他们的领地,欧洲人过来后抢夺了过来,贡东古拉人对你们可能不会太友好。”

    吴帝点点头,失去生存领地对土著人来说是致命的,他们会拼死守护自己的生存权利,这次狩猎之旅要尽力避开土著人,他们的弓箭可是不长眼的。

    沿着伯克利指的山路前行,这条路还算平稳,他们的第一目的是詹姆士峡谷,据说那里是野猪和野鹿的天堂。

    按照土著传说,蓝山起源于梦境生物梅里根与加伦加斯的传奇战役,加伦加斯据传是一种半水生半爬行的生物,詹姆士峡谷就是被他们的战斗打裂开来的。

    反正神话故事就是这样,尽可能往自己人身上吹牛逼,神农还没描述为人身牛首,龙颜大唇,全身上下90%的部位透明呢。

    吴帝要不是在梦中见过还真就信了,其实人家神农老爷子就是生活在五千年前的一位热爱动植物研究的大帅哥。

    詹姆士峡谷位于山脉中间地带,猛禽只能停在五公里远的地方,那里是个天然停车场,有座废弃的小楼,18世纪时是押送犯人前往蓝山监狱的中途补给站,有不少奄奄一息的病患被遗弃在这里直到死亡,因此小楼后面是个长满野花的陵园。

    到蓝山打猎的人都会把车停在陵园旁边,然后到陵园里献上一束花。

    之后就是负重徒步登山,跨过一个小山坡就会进入狭长的峡谷地,他们要走的是没有被开发的野路,跟游客观光路线避开,以免误伤。

    由于天刚亮不久,整座蓝山处于薄雾状态,很像国内的道教名山崂山,颇有仙气。

    放眼望去是大片大片的桉树林和奇形怪状的天然洞穴。

    蓝山最常见到景色是,一块巨大的岩石上,向阳面长满各色植物,背阳面长年照不到阳光,光秃秃的一片。

    这里到处是巨大的岩石,裸露在外的切面从上到下因为质地不同分成几种颜色,很有历史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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