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72
云中有鬼 作者:tou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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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没什么。我们行走江湖,掌心抹磷粉对搓便能起火,说穿了跟魔术师的职能差不多,没什么大不了的。”詹台轻描淡写。
方岚倒是很早之前就见识过这样的蓝火,还曾经被游方术士耍过类似的滑头骗走了钱。
她吃过亏就去查,才发现这玩意说穿了,跟山间鬼火一样东西,磷化氢而已,四十度就能烧起来,再没什么稀奇。
可是鬼火能烧,却难被肉眼看见。
詹台青天白日里使出这么一招,满臂幽幽蓝火顺着肩膀而上,在他肩头扑出一只巨兽的模样,哪里是擦了白磷就能有的效果?
詹台也知道她不信,两人目光对视许久,还是他先败下阵来,说了实话:“……只有幽火不够慑人……情急之下,我只能拿一盅化尸水浇上整只手臂,掩下一身的阳气。磷火渐起,再召小鬼,精魄形骸附于鬼火之上,最终化为一只豹头幽焰。”
方岚气得脑袋发晕,她还没有什么危险呢,他就先把自己半面身子送到鬼府冥界,借了阴曹地府的孤魂野鬼来自己肩头坐着吓唬人。
他倒还好意思指责她不惜命!
詹台有些心虚:“也不过是借力打力。只是化尸水浇在身上,又引来小鬼坐在肩头。”
小鬼在他肩头上撒欢不过片刻,就被他拿明火小鼎收了下去。可他这一发招数已经不是名门正道的路数,难免伤筋动骨阳气不足。
正气不够,一身邪祟之气,这才会一进这片地界就被当做孤魂野鬼,跟温碧芝的魂魄一样,生生被镇在这间屋里。
他来了精神,问她:“你想清楚了吗?这间传说中闹鬼的男厕所,实际上是一具白色的镇魂棺。进来的若是人也就罢了,进来的若是鬼,就妥妥的有去无回。”
詹台意识到问题出在自己狐假虎威那一出刺青花臂和幽焰豹影的时候,才醍醐灌顶一般回忆起了这间男厕的古怪之处。
他一步步踏入这间小屋,却像一步步踏入一具白色的巨棺之中。
小小的一间白色厕所而已,却有白色的拱门和圆顶,雕花地板无一不精巧细致,远远看去方方的底圆圆的顶,自上而下看,确实很像一具白色的棺材。
厕所的隔间,朱红色的大门两扇并列,入手极沉,必不是松木桦木之类的速生木材,倒像是梨木香樟香柏木。
这样厚实的木材,用来做厕所的门板简直是暴殄天物。
但是用来做寿材制棺木,却再适合不过!
雪白的墙上有一扇小窗,窗上横竖栅栏遍布,只留工字型一个小孔。
白墙上青铜色的铁窗,这是什么?
方孔圆钱,这是一枚铜钱。
厕所两间隔间前,莫名其妙地设置了两级台阶,凭空高出一截,给如厕之人添出许多麻烦,简直是多此一举。
但再细想,广东本地人入棺喜欢在棺内放一枕头,取“高枕无忧”之意。
这凭空高出的两级台阶,可不是像是正中放在棺材内的一截枕头?
詹台眼含深意看了方岚,她人虽在外面,也透过那三柱线香一般的喷水池直觉到有些异常冲了进来。
现在看来,这座小小的男厕所可不是端端正正一具镇魂棺,就立在维多利亚公园的篮球场边?
他若是平常的样子,普普通通一个十九岁的男孩子,就算进这男厕一万次也不会有事。
可阴差阳错之下,詹台为了寻找方岚,在自己手臂上浇下化尸水掩盖了阳气,又兼曾经召唤过邪祟之物,所以一进门便被“镇魂棺”吞吃入腹。
方岚失去了他的踪迹,情急之下点燃了碧盏云蜡寻找他,却引来了杀害阿mark和温碧芝的匕首菜刀狙杀他们。
詹台深深呼出一口气:“我们遇险只是巧合,但是有一点确实到现在我都想不明白。”
“当日问米,我用了温碧芝的生辰八字,问到的却是阿mark。”
“而我被锁在这镇魂棺中,第一眼见到的却是温碧芝。”
方岚猛地抬头:“你是说,你问不到温碧芝的魂魄,是因为她被锁在了这座镇魂棺中?”
詹台说:“不错。我们能够找到这里,也是因为阿mark在问米的过程中,给了我们维多利亚公园的线索。”
其实不仅仅是这样,詹台犹豫片刻,却没有打定主意往下说。
他再是荒废了道法,也不至于写错了生辰八字。问米以血为引,他就算是谁都问不到,就算是一无所获,也不应该问错了人才是。
更何况,如果案件的经过是像方才碧盏云蜡展示的那样,两个人几乎是同时死亡,阿mark头被砍下,温碧芝胸腹被剖开,那么为什么案发的现场却没有阿mark的尸体或是dna。
半年时间已过,坊间沸沸扬扬的传言仍然将阿mark当做杀害温碧芝的凶手。
狗仔在门口蹲守三天,却没有拍到阿mark和温碧芝离开房间的画面。
“但是关键在于,警方查案并不能将狗仔拍到的照片当做确凿的证据。”方岚沉吟,说:“说到底,狗仔的口供主观性太大,并没有物证更有力。”
“温碧芝在第一晚就已经遇害,如果阿mark趁着夜色溜出大楼,阴差阳错却没有被狗仔看见。温碧芝的尸体三天后才被发现,如果阿mark利用这个时间差一路北上逃到内地,岂不是一直逍遥法外?”
这也是绝大多数人的推断。
一个年富力强的英俊壮男却爱上了年近五十的整容怪,任谁也会猜想他是为了钱。
温碧芝死后,阿mark几乎是第一时间就被绝大多数的人认定为杀害温碧芝的第一凶手。
“所以,这充分说明警方从来没有在温碧芝遇害的房间里面找到阿mark的尸体或是血迹。”方岚说。
不错,詹台赞同地点头。
如果警方发现了阿mark的尸体,或者足够多的血迹证明阿mark已经不在人世,都会排除阿mark的嫌疑,并且公布阿mark已经遇害的消息。
但是现在,詹台和方岚分明知道阿mark已经遇害,还死得极惨,甚至连头颅都被砍了下来,可是公众和警方却明显并不知情。
“阿mark死在了另外一间房里。”詹台轻轻地说。
“如果他和温碧芝前后脚遇害的话,如果就像狗仔所说的那样,他们三天之内并没有看到温碧芝和阿mark从虹化出入的行踪,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了。”詹台眯起眼睛,抬头看着房顶上的白炽灯。
“他死在了同一栋大楼,不同的房间里。”詹台说。
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温碧芝的尸体被发现,而阿mark无论是活人还是死尸,都没有被发现。
因为他一开始就是死在了另外一间公寓里面!
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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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没什么。我们行走江湖,掌心抹磷粉对搓便能起火,说穿了跟魔术师的职能差不多,没什么大不了的。”詹台轻描淡写。
方岚倒是很早之前就见识过这样的蓝火,还曾经被游方术士耍过类似的滑头骗走了钱。
她吃过亏就去查,才发现这玩意说穿了,跟山间鬼火一样东西,磷化氢而已,四十度就能烧起来,再没什么稀奇。
可是鬼火能烧,却难被肉眼看见。
詹台青天白日里使出这么一招,满臂幽幽蓝火顺着肩膀而上,在他肩头扑出一只巨兽的模样,哪里是擦了白磷就能有的效果?
詹台也知道她不信,两人目光对视许久,还是他先败下阵来,说了实话:“……只有幽火不够慑人……情急之下,我只能拿一盅化尸水浇上整只手臂,掩下一身的阳气。磷火渐起,再召小鬼,精魄形骸附于鬼火之上,最终化为一只豹头幽焰。”
方岚气得脑袋发晕,她还没有什么危险呢,他就先把自己半面身子送到鬼府冥界,借了阴曹地府的孤魂野鬼来自己肩头坐着吓唬人。
他倒还好意思指责她不惜命!
詹台有些心虚:“也不过是借力打力。只是化尸水浇在身上,又引来小鬼坐在肩头。”
小鬼在他肩头上撒欢不过片刻,就被他拿明火小鼎收了下去。可他这一发招数已经不是名门正道的路数,难免伤筋动骨阳气不足。
正气不够,一身邪祟之气,这才会一进这片地界就被当做孤魂野鬼,跟温碧芝的魂魄一样,生生被镇在这间屋里。
他来了精神,问她:“你想清楚了吗?这间传说中闹鬼的男厕所,实际上是一具白色的镇魂棺。进来的若是人也就罢了,进来的若是鬼,就妥妥的有去无回。”
詹台意识到问题出在自己狐假虎威那一出刺青花臂和幽焰豹影的时候,才醍醐灌顶一般回忆起了这间男厕的古怪之处。
他一步步踏入这间小屋,却像一步步踏入一具白色的巨棺之中。
小小的一间白色厕所而已,却有白色的拱门和圆顶,雕花地板无一不精巧细致,远远看去方方的底圆圆的顶,自上而下看,确实很像一具白色的棺材。
厕所的隔间,朱红色的大门两扇并列,入手极沉,必不是松木桦木之类的速生木材,倒像是梨木香樟香柏木。
这样厚实的木材,用来做厕所的门板简直是暴殄天物。
但是用来做寿材制棺木,却再适合不过!
雪白的墙上有一扇小窗,窗上横竖栅栏遍布,只留工字型一个小孔。
白墙上青铜色的铁窗,这是什么?
方孔圆钱,这是一枚铜钱。
厕所两间隔间前,莫名其妙地设置了两级台阶,凭空高出一截,给如厕之人添出许多麻烦,简直是多此一举。
但再细想,广东本地人入棺喜欢在棺内放一枕头,取“高枕无忧”之意。
这凭空高出的两级台阶,可不是像是正中放在棺材内的一截枕头?
詹台眼含深意看了方岚,她人虽在外面,也透过那三柱线香一般的喷水池直觉到有些异常冲了进来。
现在看来,这座小小的男厕所可不是端端正正一具镇魂棺,就立在维多利亚公园的篮球场边?
他若是平常的样子,普普通通一个十九岁的男孩子,就算进这男厕一万次也不会有事。
可阴差阳错之下,詹台为了寻找方岚,在自己手臂上浇下化尸水掩盖了阳气,又兼曾经召唤过邪祟之物,所以一进门便被“镇魂棺”吞吃入腹。
方岚失去了他的踪迹,情急之下点燃了碧盏云蜡寻找他,却引来了杀害阿mark和温碧芝的匕首菜刀狙杀他们。
詹台深深呼出一口气:“我们遇险只是巧合,但是有一点确实到现在我都想不明白。”
“当日问米,我用了温碧芝的生辰八字,问到的却是阿mark。”
“而我被锁在这镇魂棺中,第一眼见到的却是温碧芝。”
方岚猛地抬头:“你是说,你问不到温碧芝的魂魄,是因为她被锁在了这座镇魂棺中?”
詹台说:“不错。我们能够找到这里,也是因为阿mark在问米的过程中,给了我们维多利亚公园的线索。”
其实不仅仅是这样,詹台犹豫片刻,却没有打定主意往下说。
他再是荒废了道法,也不至于写错了生辰八字。问米以血为引,他就算是谁都问不到,就算是一无所获,也不应该问错了人才是。
更何况,如果案件的经过是像方才碧盏云蜡展示的那样,两个人几乎是同时死亡,阿mark头被砍下,温碧芝胸腹被剖开,那么为什么案发的现场却没有阿mark的尸体或是dna。
半年时间已过,坊间沸沸扬扬的传言仍然将阿mark当做杀害温碧芝的凶手。
狗仔在门口蹲守三天,却没有拍到阿mark和温碧芝离开房间的画面。
“但是关键在于,警方查案并不能将狗仔拍到的照片当做确凿的证据。”方岚沉吟,说:“说到底,狗仔的口供主观性太大,并没有物证更有力。”
“温碧芝在第一晚就已经遇害,如果阿mark趁着夜色溜出大楼,阴差阳错却没有被狗仔看见。温碧芝的尸体三天后才被发现,如果阿mark利用这个时间差一路北上逃到内地,岂不是一直逍遥法外?”
这也是绝大多数人的推断。
一个年富力强的英俊壮男却爱上了年近五十的整容怪,任谁也会猜想他是为了钱。
温碧芝死后,阿mark几乎是第一时间就被绝大多数的人认定为杀害温碧芝的第一凶手。
“所以,这充分说明警方从来没有在温碧芝遇害的房间里面找到阿mark的尸体或是血迹。”方岚说。
不错,詹台赞同地点头。
如果警方发现了阿mark的尸体,或者足够多的血迹证明阿mark已经不在人世,都会排除阿mark的嫌疑,并且公布阿mark已经遇害的消息。
但是现在,詹台和方岚分明知道阿mark已经遇害,还死得极惨,甚至连头颅都被砍了下来,可是公众和警方却明显并不知情。
“阿mark死在了另外一间房里。”詹台轻轻地说。
“如果他和温碧芝前后脚遇害的话,如果就像狗仔所说的那样,他们三天之内并没有看到温碧芝和阿mark从虹化出入的行踪,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了。”詹台眯起眼睛,抬头看着房顶上的白炽灯。
“他死在了同一栋大楼,不同的房间里。”詹台说。
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温碧芝的尸体被发现,而阿mark无论是活人还是死尸,都没有被发现。
因为他一开始就是死在了另外一间公寓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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