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粒暴躁情种 作者:丧丧又浪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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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独门独层,三百多个平方,简直是辽阔得丧心病狂,性冷淡的装修风格简洁大方且弥漫着人民币的芬芳。房子太大,常居人口又实在太少,家具和柜子都空荡荡的,导致他家没什么烟火气,一眼看去既冷清又寂寥。

    金铮说套房子是他家里给他的十八岁成人礼。

    沈何启回忆了一下自己的成人礼。沈耀荣和何令珍都是没什么浪漫细胞的人,对于生日节日之类的日子从来不敏感,沈何启从小到大没在父母手里讨到过一次礼物。18岁生日那会她刚上大学,虽然早已熟知父母的尿性,但对于这个颇为特殊的生日还是免不了心怀期待,眼巴巴等了盼了一天,连一句生日快乐也没等到,最后实在憋不住了就打电话去提醒沈耀荣。

    沈耀荣一拍脑袋,这才记起那天是什么日子:“什么?沈何启都成年啦?没有未成年法保护了,犯了事都可以枪毙了。”

    沈何启一口水喷出来:“???”

    后来沈耀荣确实送了她一份成年才可以收的生日礼物:给她报名送她去学车。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她换上拖鞋,发自肺腑地感慨:“你们有钱人真的好浪费啊。”

    金铮脸不红心不跳和她提不正当要求:“那你要不搬过来帮我分担一下人均占地面积。”

    “看我爸……”沈何启又要拿亲爹去压他。

    “看你爸不打断我的狗腿,你已经说过了,我知道啦。”金铮捏她脸,“你要参观一下吗?”

    他下手不轻,沈何启拍下他的手,故意拿乔:“我怕迷路啊。”

    金铮好笑之余拉着她往里走:“我陪着,你怎么会迷路?”

    他的房子其实没什么好逛的,平时不开火,也很少待客,到处空荡荡,就剩一个卧室还像有人住的样子。门开进他房间里面的卫生间,沈何启的眼神把洗手台给扫了一遍,上面除了一瓶洗手液并没有别的东西。她扭头看着金铮似笑非笑:“卸妆水呢?”

    ——我家有卸妆水,什么都有。

    又是图一时口舌之快说过的话。

    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偏偏她又什么都记得清楚,那些他随口说的话她信手拈来,回忆起来一套一套的。

    金铮碰上卫生间的门带着她离开,淡声道:“记性这么好的啊渣渣。”

    沈何启依然是笑得戏谑,瞟了他一眼任由他带着走,并没有揪着这点不放。大家都是成年人,有些事情她很理解,也不想去为难他什么。何况金铮的过往里,她最该揪的那一笔已经亲手解决,剩下的不过是一些虾兵蟹将。

    再回到客厅没多久,阿标也到了,气喘吁吁提了好几袋食材,恨不得再多长两只手,还有一条鱼装在盛满水的塑料袋里,游来游去。

    本来超市是提供杀鱼服务的,但是又是考虑到沈何启太挑剔,万一被她嫌弃杀完带回来的鱼肉不够新鲜,所以金铮直接让阿标带活鱼回来。

    然后问题来了——

    怎么杀鱼呢?

    在实践之前,金铮觉得这不过是小事一桩不足挂齿,手起刀落而已。阿标好几番确认他都没放在心上,一口咬定要活鱼。直到他在厨房拿着菜刀面对一条活蹦乱跳的生命在水池里游来游去,发现自己是真的做不到当一个屠夫,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可以有这么多恻隐之心。

    这个时候助理的作用又显出来了,甩手掌柜金铮漠着脸把菜刀递给阿标:“你来。”

    但是平时对金铮言听计从的忠臣阿标也吓得够呛,第一次违抗老板的命令:“老板,我从来没杀过生!而且我晕血,我真的不行!”

    一个大男人连“我真的不行”都说出来了,金铮也信阿标是真的害怕。

    沈何启听到厨房里的动静,背着手过来了,颐指气使地嘲讽他们:“两个怂货,连条鱼都不敢杀。直接把它拍晕了,然后开膛破肚,多简单点事。”

    巾帼英雄。佩服得五体投地的阿标直接把菜刀献上。

    沈何启不自觉后退了一步,看了看菜刀,又看了看鱼,转身走了,嫌弃道:“鱼太腥了。”

    阿标看着她的背影,小声撺掇金铮:“老板,你让老板娘来呀。”

    金铮头也不抬,嗤笑一声:“你听她吹牛,她连活鱼都不敢靠近你没发现?”

    最后阿标带着鱼和菜刀到了楼下,一举成为整个小区最靓丽的那道风景线,旁观的人群围了整整一圈,阿标觉得这辈子的脸都在今天丢尽了,他的脸甚至羞愧到麻木了,求爷爷告奶奶好半天,终于有路过的一个阿姨于心不忍出手相助。

    姜还是老的辣。

    阿标千恩万谢,带着鱼上楼。

    金铮烧完了两道菜,都是极简单的菜品,一盘番茄炒蛋,一盘炒西蓝花。

    卖相都很好,鲜翠欲滴。香味也很勾人食欲,门一开就飘了出去。

    阿标吸吸鼻子,觉得味道应该不错,但是他并没有荣幸尝一尝。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金铮接过处理好了的鱼,甚至都没让阿标进门,就毫不客气地下了逐客令。

    在收拾厨房和跟沈何启过二人世界中,他还是选择了后者。

    沈何启在沙发上睡着了。他做第一个菜的时候她还在厨房探头探脑东摸西摸,只是大概实在对家务活半分提不起兴趣,看到一半就百无聊赖回客厅了。

    晚上黑布隆冬一片寂静她非要耳塞眼罩才能睡,现在灯开得亮如白昼,电视机还在放新闻,又亮又吵地,她倒是倒头睡得太平。

    怪人一个。

    金铮笑着摇摇头,提着鱼又回去厨房,摸出手机搜教程。

    腐国五年,学着做饭也仅仅是为了维持生存,只会一些简单的菜,像这样比较复杂的菜品当然从未尝试过,所幸跟着教程还是顺下来了,他自己尝了尝,觉得唬唬沈何启应该是够了。

    只是,虽然阿标走了,二人世界仍然泡汤了。

    金铮端着这碗今天的重头戏去餐桌,还在考虑是不是要叫醒沈何启,门口传来锁被打开的声音。

    金铮头疼起来,他姐怎么现在来了。

    姐弟俩感情深厚,金锦的指纹也是录入了门锁系统的,但是顾忌着弟弟已经长大说不定会带着女孩子回家,大部分时候金锦并不会直接进门而是自觉敲门等金铮来开门,只有很偶尔才会直接闯进来。

    比如今天。

    金锦进门首先就注意到了玄关处摆着的一双黑色跑鞋,尺码绝不是成年男子能穿的下的。但是木已成舟她都已经进来了,也不可能再出去敲一遍门。

    抬头,就看到她那从小饭来张口衣来张手的弟弟,围着围裙,端着一只汤碗,在厨房门口挑眉看她。

    “啧。”她玩味地笑起来,“你怎么都亲自下厨了,什么尊贵客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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