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立看信的时候,并没有特意避开夏夫人。所以信上每一个字,夏夫人同样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前面也罢了。看到最后署名的“雨霖铃”三个字时,她却禁不住吃惊道:“原来是‘多情’?!”

    程立放下信笺,问道:“什么多情?”

    夏夫人缓缓道:“前朝大词人柳三变,有一首名作,就叫做《雨霖铃》。当中有这样一句‘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程立,你没听过吗?”

    程立摇摇头:“我念书少,不懂什么诗词。”

    夏夫人忧心忡忡道:“多情居然看上了你……程立,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啊。你知道她为什么会叫做多情吗?名字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她这个人真的很多情。很容易就会爱上别人。江湖中无论黑白两道,都曾经有很多人和她在一起。”

    程立皱了皱眉:“曾经?”

    夏夫人颌首道:“确实是曾经。多情自古伤离别。所以那些爱上她的人,通常都会很快就和她离别。而且,是永远的生离死别。”

    程立道:“这么说来,她杀人的手段很厉害?”

    夏夫人叹道:“从来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表明那些人是死于多情手下。但除去她这个理由之外,这些人又实在不该会死。所以到最后,这笔帐还是都算在她头上了。同样也因为这个缘故,绣春楼四大档头当中,她位居首位。”

    程立道:“四大档头?还有另外三个,又是什么人?”

    夏夫人道:“多情柔荑,夺魄销魂。合称四大档头。同时也是六扇门里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才。这四人联手的话,据说天下无不能破之案。无不可平之乱。所以即使是天子,也十分器重他们。”

    程立点点头:“有意思。那么,现在咱们就来看看,这位多情档头究竟留下了一份什么样的礼物吧。”

    放下信笺,程立走到棺材旁边,一脚把棺材盖子踢开。霎时间,夏夫人面色苍白,本能地往后倒退,尖声惊叫道:“死人!好多死人啊!”

    棺材就是放死人用的。所以看见里面有死人,本来并不值得吃惊。

    可是,当这区区一具棺材里面,居然放了整整上百个死人的时候,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当然,一具棺材,哪怕再怎么宽敞,也放不下多少具尸体的。所以严格说来,棺材里面的,只是人头。

    整整一百多个人头,眉宇间全部带着某种平静的笑容。就仿佛正在做着美梦的时候,忽然失去了生命。即使死,却也死得毫无痛苦。

    除去自己,以及自己的朋友之外,其他无关人等哪怕死得再多,程立根本不会有丝毫关心。但这次情况稍有不同。因为他忽然发现,这一百多个死人,自己居然都认识。或者说,至少也都曾经有过一面之缘。

    仅仅几个时辰之前,听从百里独冠指挥,出手拦截程立和夏夫人的那一百多名锦衣大汉,此刻赫然一个不少,统统都在这里了。

    程立收回目光,道:“看来,这位多情的大档头,和百里独冠不是一路人。”

    夏夫人叹道:“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争斗就是江湖。朝廷庙堂,也不过是更大的江湖而已。普天之下,又那里有真正的净土呢?”

    程立不是从象牙塔里出来的。他原先所在的世界,同样充斥了各种阴谋算计,每天都是尔虞我诈。所以,尽管天生便不喜欢这些东西,但为了生存,他对于各种倾轧斗争的手段,并不会陌生。

    故此对于夏夫人这番说话,程立虽完全能够理解。他道:“百里独冠既然死掉,看来这位多情大档头就有机会,可以再进一步了。也难怪她会送过来这样一份礼物。”

    夏夫人迟疑道:“或许吧。不过,信里说什么深受荼毒,稍脱苦海,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意思。”

    程立淡道:“有兴趣的话,下次真正见面时,当面问个明白吧。时候不早了。妳上车,我赶车,咱们走。”

    夏夫人勉强打起精神,笑道:“好。那我先休息一小会儿。等睡过了,就换你去睡,我来赶车。”

    程立不置可否,动身登上马车,坐在车夫的位置上。夏夫人则钻进车厢,关紧了车门。

    车厢里又干净又舒适,还铺着厚厚的地毯,完全把风霜隔绝在外面,显得十分温暖。

    夏夫人的体力,本已消耗到极限。一旦放松下来,登时感觉眼皮子活像灌了铅一样,不断拼命往下掉,实在支持不住了。

    她斜躺在地毯上,不断告诉自己,只能睡一小会儿,稍稍休息过后,就应该去接替程立了,不能把所有活儿都留给程立干的。可仅仅几个呼吸的短暂时间,她便沉沉睡去,哪怕在她耳边敲锣打鼓,恐怕也唤不醒了。

    程立侧耳听了听,嘴角边俨然泛出一丝温柔的笑容。随即拿起马鞭,“啪~”甩了个响亮鞭花。

    两匹马儿听闻声音,立刻同时迈开四蹄。辚辚声中,马车逐渐远离长街,远离了小镇。只是……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人越多,江湖越大,争斗便越激烈。不管他们去到哪里,除非从此离群索居 ,再也不见任何人。否则的话,又如何能够离得开这人心险恶的江湖?

    ————

    马是好马,车也是好车。更凑巧的,是风雪终于停了。

    地上的松软积雪化为坚冰,车轮在冰上滚动,疾驰如飞。程立赶着马车,沿着大路一直前行,竟在日落之前,就跑出了整整两百多里,到达了绵州城的城下。

    绵州,位处南北交通要道,也是塞外皮毛人参珍珠等特产集散之地。是关外第一处热闹繁华的所在。

    所以即使日落之后,绵州城也不会关闭城门,依旧任由进出。长街之上,也依旧人来人往,丝毫不见冷清。

    程立原本戴着斗笠,以遮掩自己这幅俊美得过份的容颜。可是先前和百里独冠比斗的时候,斗笠已经弄坏了。

    偏偏多情大档头替他们准备的这辆马车里,干粮酒水,炭炉新衣,几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一顶新斗笠。所以程立也无可奈何,只能坐在马车上,暴露出自己的本来面目,招摇过市。

    绵州虽然是大城,南来北往,男女老少,美的丑的,什么人都有。但像程立这样的人,却无论是谁,都从来没有见识过的。

    看着这样一名,几乎俊美到人类想象极致的翩翩美少年,居然坐在车夫位置上,赶着这样一辆破旧马车。两者之间,赫然形成了极强烈的对比。无形中,更让程立显得格外引人瞩目。

    所以麻烦很快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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