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澜像往常一样做完家务,出去买菜。
换衣服时,她对着镜子看了很久。
再过一个月,她就要过四十岁的生日了,这些年,沈克给了她很舒适富足的生活,让她不至于像在外奔波的女人一样满面风霜,她的头发依然乌黑,身材依然苗条,虽然难免出现一些不受欢迎的皱纹,但依然风韵十足。
为了配得起沈克的步步高升,她一直都在用心保养自己,和沈克一起出席活动时,所有人都夸她比沈克年轻,说她是被岁月恩宠的女人。
她自己也这么认为。
只是最近两年,为了儿子的学业,她渐渐淡出了沈克的社交圈,全心全意地陪儿子做最后的冲刺。
高三的学习有多繁忙多辛苦,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很多家长为了尽可能地给孩子节约排队吃饭的时间,都是每天做好饭送到学校门口,有些离家远的,甚至在学校附近租房子住,只为了能够更方便照顾孩子。
学校附近的房价因此涨得没边。
很多人吐槽,很多人无奈,但是国情如此,谁也没办法。
孟澜家离学校不远不近,坐四站地的公交就能到,所以她便没有租房,每天送饭过去。
为了儿子,再苦再累她也心甘情愿,只是她没想到,沈克会在这紧要关头给她当头一棒。
她对着镜子深呼吸,安慰自己,也许事情并没有那么糟,不过是某个倾慕沈克的女人自作多情,沈克十八年来都是循规蹈矩的,不太可能会做出那样的荒唐事。
可是,他早上的失魂落魄又该如何解释呢?
孟澜越想越烦躁,却不得不暂时先把这事丢一边,换好衣服去买菜。
眼下,天大的事都没有给儿子买牛腩重要。
买菜回来,孟澜就开始紧锣密鼓地做饭,中间分了神,不小心切到食指,连指甲带皮肉都切开了。
锥心的疼痛使她清醒过来,胡乱包扎了一下,又继续做饭,十一点半,她提着保温饭盒坐上了去学校的公交车。
到了学校,大门口已经乌泱泱站满了翘首以盼的家长,热闹程度堪比菜市场。
孟澜看看时间还有五分钟,便站在旁边等着。
一个拎饭盒的小个子女人过来叫她,“孟澜,你今天怎么来晚了?”
女人叫楚君,和孟澜是高中同班同学,如今儿子又和孟澜儿子同班,因为房子买得远,为了照顾儿子,在学校对面租了一间房。
“不小心切着手,耽误了几分钟。”孟澜轻描淡写地解释。
“多大人了,还毛手毛脚,我看看严重不。”楚君说,“你可得好好的,不能出什么意外,孩子最关键就这一年了。”
“没事,一点小伤。”孟澜伸出包着纱布的左手食指给她看,“等会儿别跟我儿子提,听见没?”
“我知道。”楚君说,“送完饭去我家坐会儿,我家有消毒的东西,我再给你重新包一下。”
“嗯,好。”孟澜答应着,放学铃就响了,两人提着饭盒挤进人群。
不大一会儿,学生们三三两两地跑出来,学校门口一片沸腾。
孟澜站在铁栅门外,看着高大帅气的儿子穿着蓝白校服向她走来,忍不住红了眼眶。
她慌忙转过脸,快速眨动眼睛,在儿子到来之前逼退眼泪,换上笑脸。
“妈,谢谢你又来探监啊!”沈煜抓住栅栏和妈妈耍贫。
“少胡说八道!”孟澜把饭盒递过去,“快点拿去吃,吃了抓紧时间学习。”
“都快学成傻子了。”沈煜抱怨。
“不学更傻。”孟澜说,“妈知道你累,就剩一年了,再加把劲……”
“又来,又来。”沈煜说,“一年对你来说如白驹过隙,对我却是度日如年。”
“我才度日如年。”孟澜说,“我要给你做一千多顿饭外加三百多顿宵夜。”
这帐算得,把沈煜吓一跳,以往没细想,原来妈一年要给他做一千多顿饭,已经做了十几年。
“妈,你辛苦了,等我读大学,你就可以不用管我了,到时候好好和我爸过二人世界。”
孟澜的心被狠狠一击,眼泪差点掉下来。
“别贫了,快去吃饭吧!”
“哦,妈再见。”沈煜没留意到妈妈的情绪变化,抱着饭盒跑了。
孟澜静静站在原地,直到人群散去,才和楚君一起去了她的出租房。
楚君家境不太好,丈夫是个出租车司机,整天早出晚归的,楚君先前是公司会计,为了陪儿子高考,咬牙辞了职,可以说把全部身家都押在儿子身上了,就指望着他能有出息,考个名校,将来找个好工作。
出租房很小,除了厨房和洗漱间,剩下的空间只够摆两张床,床中间用帘子隔着。
孟澜坐在床上,看着楚君给她上药包扎,心里乱糟糟的。
“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看着蔫蔫儿的。”楚君问。
“没有,就是跑累了,早知道我也像你一样租间房了。”孟澜捶着腰掩饰。
“现在可租不着了。”楚君说,“那么长时间都熬过来了,再坚持坚持吧!”
“是啊,只能坚持了,不然能怎样。”孟澜说。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楚君要去给儿子买学习资料,孟澜便起身告辞,回家给沈煜准备晚餐。
等公交的时候,孟澜突然想去沈克的公司看看,便打出租车过去了。
公司前台的小姑娘认识孟澜,微笑着和她打招呼,孟澜回以微笑,问她沈总在不在。
小姑娘说在,立刻就要电话通知沈克,被孟澜阻止了。
“不用打,我自己过去就行。”
走了几步,听到另一个前台小声问,“这谁呀?”
“沈总的太太。”
“还挺有气质的,人也年轻。”
“那是,人家衣食无忧,夫妻恩爱,没什么烦心事当然年轻。”
“真是好命!”
“可不嘛,女人呀,干的好不如嫁的好。”
这话搁在今天之前,孟澜也深以为然,只是现在,她突然不那么确定了。
一起生活了十八年的男人,第一次让她有了不安的感觉。
沈克的办公室虚掩着门,孟澜正要推门进去,恰好一个女孩子从里面出来,见到孟澜微微一惊,问道,“你好女士,请问你找谁?”
年轻轻的姑娘,五官很精致,合体的职业装绷出窈窕曲线,满满的青春气息。
孟澜看了一会儿,才说,“我找沈克。”
姑娘笑盈盈地打量她,“请问你哪位,有预约吗?”
孟澜没来由地从她眼里读出一丝挑衅,不觉挺直了脊背,说,“我是他太太。”
“哦。”姑娘似乎并没有很惊讶,笑着说,“那你稍等,我去请示一下。”
孟澜平静地看着她,任由她进去了。
几秒钟后,听到沈克说,“你会不会办事,我太太来还要请示吗?”
接着脚步声响起,沈克亲自迎了出来,“阿澜,你怎么来了?”
“给儿子送完饭,看时间还早,就拐过来了。”孟澜的目光落在沈克身后的小姑娘脸上,“新换的助理?”
沈克心头一跳,忙笑着说,“也不算新,来半年了,只是你很久没来公司,她不认识你。”
孟澜愣了一下,自己居然有半年没来过了吗?
“大姐你好,我叫阿恋,刚才对不起啊!”姑娘走上前来道歉。
孟澜定定地看着她,说,“叫我沈太太就行。”
阿恋脸色一僵,随即又笑得灿烂,“好的,沈太太。”
沈克看了她一眼,不动声色地揽着孟澜的肩进去了。
两人坐在沙发上说话,阿恋泡了茶端过去。
“沈太太请用茶。”
“谢谢!”孟澜伸手去接,阿恋手突然一抖,一杯热茶全洒在孟澜手上。
孟澜疼得“哎呀”一声站了起来,手背火烧火燎的。
换衣服时,她对着镜子看了很久。
再过一个月,她就要过四十岁的生日了,这些年,沈克给了她很舒适富足的生活,让她不至于像在外奔波的女人一样满面风霜,她的头发依然乌黑,身材依然苗条,虽然难免出现一些不受欢迎的皱纹,但依然风韵十足。
为了配得起沈克的步步高升,她一直都在用心保养自己,和沈克一起出席活动时,所有人都夸她比沈克年轻,说她是被岁月恩宠的女人。
她自己也这么认为。
只是最近两年,为了儿子的学业,她渐渐淡出了沈克的社交圈,全心全意地陪儿子做最后的冲刺。
高三的学习有多繁忙多辛苦,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很多家长为了尽可能地给孩子节约排队吃饭的时间,都是每天做好饭送到学校门口,有些离家远的,甚至在学校附近租房子住,只为了能够更方便照顾孩子。
学校附近的房价因此涨得没边。
很多人吐槽,很多人无奈,但是国情如此,谁也没办法。
孟澜家离学校不远不近,坐四站地的公交就能到,所以她便没有租房,每天送饭过去。
为了儿子,再苦再累她也心甘情愿,只是她没想到,沈克会在这紧要关头给她当头一棒。
她对着镜子深呼吸,安慰自己,也许事情并没有那么糟,不过是某个倾慕沈克的女人自作多情,沈克十八年来都是循规蹈矩的,不太可能会做出那样的荒唐事。
可是,他早上的失魂落魄又该如何解释呢?
孟澜越想越烦躁,却不得不暂时先把这事丢一边,换好衣服去买菜。
眼下,天大的事都没有给儿子买牛腩重要。
买菜回来,孟澜就开始紧锣密鼓地做饭,中间分了神,不小心切到食指,连指甲带皮肉都切开了。
锥心的疼痛使她清醒过来,胡乱包扎了一下,又继续做饭,十一点半,她提着保温饭盒坐上了去学校的公交车。
到了学校,大门口已经乌泱泱站满了翘首以盼的家长,热闹程度堪比菜市场。
孟澜看看时间还有五分钟,便站在旁边等着。
一个拎饭盒的小个子女人过来叫她,“孟澜,你今天怎么来晚了?”
女人叫楚君,和孟澜是高中同班同学,如今儿子又和孟澜儿子同班,因为房子买得远,为了照顾儿子,在学校对面租了一间房。
“不小心切着手,耽误了几分钟。”孟澜轻描淡写地解释。
“多大人了,还毛手毛脚,我看看严重不。”楚君说,“你可得好好的,不能出什么意外,孩子最关键就这一年了。”
“没事,一点小伤。”孟澜伸出包着纱布的左手食指给她看,“等会儿别跟我儿子提,听见没?”
“我知道。”楚君说,“送完饭去我家坐会儿,我家有消毒的东西,我再给你重新包一下。”
“嗯,好。”孟澜答应着,放学铃就响了,两人提着饭盒挤进人群。
不大一会儿,学生们三三两两地跑出来,学校门口一片沸腾。
孟澜站在铁栅门外,看着高大帅气的儿子穿着蓝白校服向她走来,忍不住红了眼眶。
她慌忙转过脸,快速眨动眼睛,在儿子到来之前逼退眼泪,换上笑脸。
“妈,谢谢你又来探监啊!”沈煜抓住栅栏和妈妈耍贫。
“少胡说八道!”孟澜把饭盒递过去,“快点拿去吃,吃了抓紧时间学习。”
“都快学成傻子了。”沈煜抱怨。
“不学更傻。”孟澜说,“妈知道你累,就剩一年了,再加把劲……”
“又来,又来。”沈煜说,“一年对你来说如白驹过隙,对我却是度日如年。”
“我才度日如年。”孟澜说,“我要给你做一千多顿饭外加三百多顿宵夜。”
这帐算得,把沈煜吓一跳,以往没细想,原来妈一年要给他做一千多顿饭,已经做了十几年。
“妈,你辛苦了,等我读大学,你就可以不用管我了,到时候好好和我爸过二人世界。”
孟澜的心被狠狠一击,眼泪差点掉下来。
“别贫了,快去吃饭吧!”
“哦,妈再见。”沈煜没留意到妈妈的情绪变化,抱着饭盒跑了。
孟澜静静站在原地,直到人群散去,才和楚君一起去了她的出租房。
楚君家境不太好,丈夫是个出租车司机,整天早出晚归的,楚君先前是公司会计,为了陪儿子高考,咬牙辞了职,可以说把全部身家都押在儿子身上了,就指望着他能有出息,考个名校,将来找个好工作。
出租房很小,除了厨房和洗漱间,剩下的空间只够摆两张床,床中间用帘子隔着。
孟澜坐在床上,看着楚君给她上药包扎,心里乱糟糟的。
“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看着蔫蔫儿的。”楚君问。
“没有,就是跑累了,早知道我也像你一样租间房了。”孟澜捶着腰掩饰。
“现在可租不着了。”楚君说,“那么长时间都熬过来了,再坚持坚持吧!”
“是啊,只能坚持了,不然能怎样。”孟澜说。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楚君要去给儿子买学习资料,孟澜便起身告辞,回家给沈煜准备晚餐。
等公交的时候,孟澜突然想去沈克的公司看看,便打出租车过去了。
公司前台的小姑娘认识孟澜,微笑着和她打招呼,孟澜回以微笑,问她沈总在不在。
小姑娘说在,立刻就要电话通知沈克,被孟澜阻止了。
“不用打,我自己过去就行。”
走了几步,听到另一个前台小声问,“这谁呀?”
“沈总的太太。”
“还挺有气质的,人也年轻。”
“那是,人家衣食无忧,夫妻恩爱,没什么烦心事当然年轻。”
“真是好命!”
“可不嘛,女人呀,干的好不如嫁的好。”
这话搁在今天之前,孟澜也深以为然,只是现在,她突然不那么确定了。
一起生活了十八年的男人,第一次让她有了不安的感觉。
沈克的办公室虚掩着门,孟澜正要推门进去,恰好一个女孩子从里面出来,见到孟澜微微一惊,问道,“你好女士,请问你找谁?”
年轻轻的姑娘,五官很精致,合体的职业装绷出窈窕曲线,满满的青春气息。
孟澜看了一会儿,才说,“我找沈克。”
姑娘笑盈盈地打量她,“请问你哪位,有预约吗?”
孟澜没来由地从她眼里读出一丝挑衅,不觉挺直了脊背,说,“我是他太太。”
“哦。”姑娘似乎并没有很惊讶,笑着说,“那你稍等,我去请示一下。”
孟澜平静地看着她,任由她进去了。
几秒钟后,听到沈克说,“你会不会办事,我太太来还要请示吗?”
接着脚步声响起,沈克亲自迎了出来,“阿澜,你怎么来了?”
“给儿子送完饭,看时间还早,就拐过来了。”孟澜的目光落在沈克身后的小姑娘脸上,“新换的助理?”
沈克心头一跳,忙笑着说,“也不算新,来半年了,只是你很久没来公司,她不认识你。”
孟澜愣了一下,自己居然有半年没来过了吗?
“大姐你好,我叫阿恋,刚才对不起啊!”姑娘走上前来道歉。
孟澜定定地看着她,说,“叫我沈太太就行。”
阿恋脸色一僵,随即又笑得灿烂,“好的,沈太太。”
沈克看了她一眼,不动声色地揽着孟澜的肩进去了。
两人坐在沙发上说话,阿恋泡了茶端过去。
“沈太太请用茶。”
“谢谢!”孟澜伸手去接,阿恋手突然一抖,一杯热茶全洒在孟澜手上。
孟澜疼得“哎呀”一声站了起来,手背火烧火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