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堂之中,丁越正在与丁家属下的几个掌柜算账,见得丁怡带着一个乞丐到来,顿时有些不悦之色。丁怡倒是神色如常,待到那几个掌柜出去,才向丁越说了沈孤鸿的事。
“时下府里并不缺人,我虽然有善人称号,却是不养闲人!”丁越如今已经有六十几了,皮肤早就干得像老树皮一般,须发皆是花白,但一双眼睛却是透发着精光,一看就是生意场上的能人。
“如此,倒是在下叨扰了,告辞!”沈孤鸿向着丁怡深深一拜,又向着丁越心里一礼,转身就要走。
“等一下!”丁越是生意场上的能人,自然也有一双识人的眼睛,沈孤鸿脸上沾满灰尘,精神面貌难以看到,但是他的一举一动中,却是有一股儒雅气息,更是有种常人难及的孤傲。
“不知道丁老爷还有何指教?”沈孤鸿站住,不由问道。
丁越道:“看你举动,可有读过书?”
素方天和沈鹤吟虽然是军营中人,但却是颇通文墨,是以沈孤鸿耳濡目染,却是学到过一些,时下儒家文化极盛,朝廷更有科举,梨花山庄虽不是书香世家,但却是藏有一些书籍的,是以沈孤鸿胸中还是有点墨的,他道:“没有,但是认识几个字!”
丁越半生经商,最大的愿望便是能够考科举,入朝为官,如今他自己是不可能的了,只能将希望寄托在独子丁成的身上。是以在丁成八岁的时候,丁越就给他请了先生。只是丁成自小在宠溺中长大,极是顽皮,已经气走了好几个先生。时下丁越又给丁成请了一个新的,但却是缺一个书童。
这书童说白了就是陪富贵人家的公子读书,照顾人家的,但这份活一般人还真做不来,因为他不仅要求两人年龄要相仿,还要时时照顾着主子的学业。
丁成今年已经十三岁,比沈孤鸿大将近一岁,可是沈孤鸿个子比丁成还要高出半个头,看上去大约有十五岁左右的样子。这个年龄与丁成相仿,还能照顾丁成,是以丁越这才问沈孤鸿可有读过书。
丁越道:“能识字就行,这样吧,你来给成儿做书童,每个月十两银子。这工钱虽高,可是活不好干,因为我会定期抽查成儿的功课,若是不能让我满意,你也只能卷铺盖走人了!”
沈孤鸿虽然不知道丁家情形,但是从丁越的话语中可判断这个“成儿”定是他的儿子无疑,还有这个人也不大好相处,不过不管怎样,他还是暂时有了一个安身之所,于是便行礼道:“好,那就让小的试一下!”
平日在山庄里,都是沈孤鸿使唤下人,而今沦为别人家的下人,心里自然不是滋味,可是不管如何,他总算是能生存下来了,至于找仇人报仇的事,却是只能慢慢的来。
沈竹轩虽然是沦为了下人,但却是暂时又了栖身之所。而素凝菡下了梨花山庄之后,走得却是另一条路,这条路不是去大名府的,而是去汴京的。不过她只是个小女孩,更没有代步工具,是以她一下是不可能到得了汴京的。
一路奔走,素凝菡看起来比沈竹轩都还要狼狈几分,她的衣衫同样也是已经有多处破烂,幸得鞋子还是好的。走了大半天之后,她已经饿得走不动了,这个时候天色一黑,四下未有深山树林之外,再无其他。在这时,她想到曾在梨花山庄山山谷里吃过一些不知名的青涩野果子,便吞了吞口水,朝着树林奔去。
这是一片乔木林,没有会结果子的树,是以她终究是要失望了。兜兜转转半天,消耗倒是不小,然而却是没有找到任何吃的。在这个时候,她的头还是晕沉沉的。
“不行,我不能倒下,我还没有找到竹轩哥哥,更还没有报仇!”素凝菡拖着疲惫的身子自树林里漫无目的的走着,迷迷糊糊间竟是再次走回大路。恰在这时,有一对夫妇驾着马车过来,将她给撞飞出去。她本就没了多少力气,这个时候又遭到撞击,顿时便昏了过去。醒来之时,却是躺在一间屋子里。在这时,她见得桌子上放着一碟子水果,当下不管它是什么,捡起来便狼吐虎咽。
一碟子水果被她吃完之后,顿时又有一种昏昏欲睡的感觉。在这时,她听得外面有脚步声传来,陡然一惊,急忙回到床上。
屋门打开,进来的是一对夫妇,素凝菡昏过去之前,隐约间看到就是这对夫妇的马车将她给撞飞出去的。
“姑娘,你醒来了?”那妇人这时笑道。
素凝菡点头:“多谢叔叔阿姨救我一命!”
此时素凝菡的衣服虽然依旧是那破破烂烂的,但是脸上的灰尘已经洗净,除却额头上有几处淤青之外,不管是脸型还是肌肤,都绝对是世间绝品,这宛然已经是个美人坯子。那对夫妇见得,目光里都闪着奕奕光彩。
“对了,不知道姑娘家住何处?”那妇人问道。
素凝菡闻言,却是神色一暗,道:“我已经没有家了!”
“那你叫什么名字?”若是素凝菡是个江湖老手的话,一定能看到那妇人眼中激动得难以形容的神色。
素凝菡还是多少有些安危意识的,当下她不由摸了摸怀里那染血梨花,道:“我叫梨花!”
“好一个梨花,长得确实够水灵,对了,你父母呢?”那妇人又继续问道。
素凝菡却是微微摇头,那妇人见状,与那男子相视一眼,都露出笑容,只是那笑容却是带几分诡异的味道。
“唉,我们夫妇二人是山里的普通人家,这次进城买些油盐,没想到撞倒了姑娘,真是过意不去。对了,我们夫妇成亲多年,却是没有一儿半女,若是姑娘还有亲戚的话,就去投奔亲戚,若是没有的话······”那妇人继续试探道。
素凝菡摇头道:“我没有亲戚!”
那妇人这个时候别提多激动了,她眼中顿时有泪花闪过,道:“唉,可怜的娃儿,我们夫妇如今缺的就是孩子,要是你不嫌弃,就做我们的义女如何?”
素凝菡本能的反应,一时却是没有答应。在这时,那男子道:“你真是心急,哪有你这样乱认亲的?要是别人不知晓,还以为你别有用心呢!”
“你看我这······我这不是太高兴了嘛!”那妇人笑道。
“走,姑娘,我先带你去吃东西!”那妇人又道。
素凝菡虽然吃了一碟子水果,可是已经还有饥饿感,她跟着妇人走出了屋子,发现这原来是一处客栈。
妇人点了许多吃的,素凝菡先前虽有疑虑,但是却经不住妇人的诱劝,便开始吃饭,一顿饭吃下来,那妇人点的东西基本上吃完了。那妇人见状,又是以衣袖擦泪,道:“可怜的娃儿,走,我带你去买一身衣服!”
素凝菡道:“多谢阿姨,只是梨花能够吃饱就已经很好了,至于衣服,梨花怎能让阿姨颇费?”
妇人道:“我将你当自己的孩子,给自己的孩子买东西,又怎会颇费?”
素凝菡依旧不肯,她这时问道:“不知道阿姨叫什么名字?将来梨花好寻着您报这一饭之恩!”
那妇人道:“我们山里人家,都是随便叫着的,哪像大户人家,能有名有姓?若是需要的话,你就叫我陈姨吧!我男人姓王,名字叫王发财!”
“多谢陈姨,还有王叔!”素凝菡道。
“真是个乖巧的孩子!走,陪陈姨去逛逛街!”妇人又道。
素凝菡本来不愿意去的,但是她又不愿意违妇人之意,便跟着她出来,这个时候,素凝菡才知道自己竟然到了大宋都城汴京。逛了差不多两个时辰,那妇人给素凝菡买了几身好看的衣服。素凝菡开始不愿意换,但最终拗不过妇人,便将衣服给换上了,只是那几片染血的梨花,已经藏在怀里。
就这样,素凝菡便与这对夫妇在客栈里住了几天,与他们也渐渐的有了感情,对于许多事情,她基本上已经不会怀疑这对夫妇了。这日,那陈氏妇人又叫道:“闺女起来没有?咱们今日有些重要的事,收拾收拾走吧!”
这几日以来,陈氏妇人都是这般叫唤素凝菡的,素凝菡从小没有母亲,但幸得孟琴对她极好,她心里早就将孟琴当做是自己的娘亲,这个时候,素凝菡心里已经暗暗的将陈氏当做是自己的亲人,是以也习惯了这个叫唤,当下她道:“来了!”
素凝菡与王发财、陈氏一起出了客栈,便往着汴京的闹市区走去,不一会儿,便来到一处叫做夜香楼的地方。
“陈姨,你们认识这里的人吗?”素凝菡不由问道。
陈氏道:“认识,我们经常与他们做生意呢!”她刚说完,便见得夜香楼的大门打开了,走出来的是一位中年妇女和几个汉子。这中年妇女脸上敷了一层厚厚的粉,眉毛也画的极浓,让人一看就极是厌烦,至于其他的几个汉子,却是都非常精壮,但他们对这中年妇女都极是尊敬。
“嗯,不错,是好货色!”那中年妇女将素凝菡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说道。
陈氏这时却是对素凝菡道:“你先随着那几位叔叔进楼去,我同你王叔与这位阿姨有生意要谈!”
素凝菡对陈氏已经没了疑心,当下在几个汉子的引领下,乖巧的走进了夜香楼。
“这可不是一般的货色,这小妮子要是培养起来,绝对能成为夜香楼的头牌,再有五年便是花魁之争,说不定她还能竞逐花魁呢!”王发财的嘴脸已经露出,同样,陈氏也是如此。
原来他们根本就不是山里的夫妇,他们是江湖上鼎鼎有名人贩子。那男的名叫王有才,不是王发财,女的叫陈金莲。这二人这些年来作案多起,凭着高深的武功,又有暗下势力的帮忙,官府却是拿他们没办法。而这醉香楼,是汴京城里最大的青楼,这敷粉极厚的中年妇女,正是夜香楼的老板,也是老鸨,名叫罗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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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府里并不缺人,我虽然有善人称号,却是不养闲人!”丁越如今已经有六十几了,皮肤早就干得像老树皮一般,须发皆是花白,但一双眼睛却是透发着精光,一看就是生意场上的能人。
“如此,倒是在下叨扰了,告辞!”沈孤鸿向着丁怡深深一拜,又向着丁越心里一礼,转身就要走。
“等一下!”丁越是生意场上的能人,自然也有一双识人的眼睛,沈孤鸿脸上沾满灰尘,精神面貌难以看到,但是他的一举一动中,却是有一股儒雅气息,更是有种常人难及的孤傲。
“不知道丁老爷还有何指教?”沈孤鸿站住,不由问道。
丁越道:“看你举动,可有读过书?”
素方天和沈鹤吟虽然是军营中人,但却是颇通文墨,是以沈孤鸿耳濡目染,却是学到过一些,时下儒家文化极盛,朝廷更有科举,梨花山庄虽不是书香世家,但却是藏有一些书籍的,是以沈孤鸿胸中还是有点墨的,他道:“没有,但是认识几个字!”
丁越半生经商,最大的愿望便是能够考科举,入朝为官,如今他自己是不可能的了,只能将希望寄托在独子丁成的身上。是以在丁成八岁的时候,丁越就给他请了先生。只是丁成自小在宠溺中长大,极是顽皮,已经气走了好几个先生。时下丁越又给丁成请了一个新的,但却是缺一个书童。
这书童说白了就是陪富贵人家的公子读书,照顾人家的,但这份活一般人还真做不来,因为他不仅要求两人年龄要相仿,还要时时照顾着主子的学业。
丁成今年已经十三岁,比沈孤鸿大将近一岁,可是沈孤鸿个子比丁成还要高出半个头,看上去大约有十五岁左右的样子。这个年龄与丁成相仿,还能照顾丁成,是以丁越这才问沈孤鸿可有读过书。
丁越道:“能识字就行,这样吧,你来给成儿做书童,每个月十两银子。这工钱虽高,可是活不好干,因为我会定期抽查成儿的功课,若是不能让我满意,你也只能卷铺盖走人了!”
沈孤鸿虽然不知道丁家情形,但是从丁越的话语中可判断这个“成儿”定是他的儿子无疑,还有这个人也不大好相处,不过不管怎样,他还是暂时有了一个安身之所,于是便行礼道:“好,那就让小的试一下!”
平日在山庄里,都是沈孤鸿使唤下人,而今沦为别人家的下人,心里自然不是滋味,可是不管如何,他总算是能生存下来了,至于找仇人报仇的事,却是只能慢慢的来。
沈竹轩虽然是沦为了下人,但却是暂时又了栖身之所。而素凝菡下了梨花山庄之后,走得却是另一条路,这条路不是去大名府的,而是去汴京的。不过她只是个小女孩,更没有代步工具,是以她一下是不可能到得了汴京的。
一路奔走,素凝菡看起来比沈竹轩都还要狼狈几分,她的衣衫同样也是已经有多处破烂,幸得鞋子还是好的。走了大半天之后,她已经饿得走不动了,这个时候天色一黑,四下未有深山树林之外,再无其他。在这时,她想到曾在梨花山庄山山谷里吃过一些不知名的青涩野果子,便吞了吞口水,朝着树林奔去。
这是一片乔木林,没有会结果子的树,是以她终究是要失望了。兜兜转转半天,消耗倒是不小,然而却是没有找到任何吃的。在这个时候,她的头还是晕沉沉的。
“不行,我不能倒下,我还没有找到竹轩哥哥,更还没有报仇!”素凝菡拖着疲惫的身子自树林里漫无目的的走着,迷迷糊糊间竟是再次走回大路。恰在这时,有一对夫妇驾着马车过来,将她给撞飞出去。她本就没了多少力气,这个时候又遭到撞击,顿时便昏了过去。醒来之时,却是躺在一间屋子里。在这时,她见得桌子上放着一碟子水果,当下不管它是什么,捡起来便狼吐虎咽。
一碟子水果被她吃完之后,顿时又有一种昏昏欲睡的感觉。在这时,她听得外面有脚步声传来,陡然一惊,急忙回到床上。
屋门打开,进来的是一对夫妇,素凝菡昏过去之前,隐约间看到就是这对夫妇的马车将她给撞飞出去的。
“姑娘,你醒来了?”那妇人这时笑道。
素凝菡点头:“多谢叔叔阿姨救我一命!”
此时素凝菡的衣服虽然依旧是那破破烂烂的,但是脸上的灰尘已经洗净,除却额头上有几处淤青之外,不管是脸型还是肌肤,都绝对是世间绝品,这宛然已经是个美人坯子。那对夫妇见得,目光里都闪着奕奕光彩。
“对了,不知道姑娘家住何处?”那妇人问道。
素凝菡闻言,却是神色一暗,道:“我已经没有家了!”
“那你叫什么名字?”若是素凝菡是个江湖老手的话,一定能看到那妇人眼中激动得难以形容的神色。
素凝菡还是多少有些安危意识的,当下她不由摸了摸怀里那染血梨花,道:“我叫梨花!”
“好一个梨花,长得确实够水灵,对了,你父母呢?”那妇人又继续问道。
素凝菡却是微微摇头,那妇人见状,与那男子相视一眼,都露出笑容,只是那笑容却是带几分诡异的味道。
“唉,我们夫妇二人是山里的普通人家,这次进城买些油盐,没想到撞倒了姑娘,真是过意不去。对了,我们夫妇成亲多年,却是没有一儿半女,若是姑娘还有亲戚的话,就去投奔亲戚,若是没有的话······”那妇人继续试探道。
素凝菡摇头道:“我没有亲戚!”
那妇人这个时候别提多激动了,她眼中顿时有泪花闪过,道:“唉,可怜的娃儿,我们夫妇如今缺的就是孩子,要是你不嫌弃,就做我们的义女如何?”
素凝菡本能的反应,一时却是没有答应。在这时,那男子道:“你真是心急,哪有你这样乱认亲的?要是别人不知晓,还以为你别有用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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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姑娘,我先带你去吃东西!”那妇人又道。
素凝菡虽然吃了一碟子水果,可是已经还有饥饿感,她跟着妇人走出了屋子,发现这原来是一处客栈。
妇人点了许多吃的,素凝菡先前虽有疑虑,但是却经不住妇人的诱劝,便开始吃饭,一顿饭吃下来,那妇人点的东西基本上吃完了。那妇人见状,又是以衣袖擦泪,道:“可怜的娃儿,走,我带你去买一身衣服!”
素凝菡道:“多谢阿姨,只是梨花能够吃饱就已经很好了,至于衣服,梨花怎能让阿姨颇费?”
妇人道:“我将你当自己的孩子,给自己的孩子买东西,又怎会颇费?”
素凝菡依旧不肯,她这时问道:“不知道阿姨叫什么名字?将来梨花好寻着您报这一饭之恩!”
那妇人道:“我们山里人家,都是随便叫着的,哪像大户人家,能有名有姓?若是需要的话,你就叫我陈姨吧!我男人姓王,名字叫王发财!”
“多谢陈姨,还有王叔!”素凝菡道。
“真是个乖巧的孩子!走,陪陈姨去逛逛街!”妇人又道。
素凝菡本来不愿意去的,但是她又不愿意违妇人之意,便跟着她出来,这个时候,素凝菡才知道自己竟然到了大宋都城汴京。逛了差不多两个时辰,那妇人给素凝菡买了几身好看的衣服。素凝菡开始不愿意换,但最终拗不过妇人,便将衣服给换上了,只是那几片染血的梨花,已经藏在怀里。
就这样,素凝菡便与这对夫妇在客栈里住了几天,与他们也渐渐的有了感情,对于许多事情,她基本上已经不会怀疑这对夫妇了。这日,那陈氏妇人又叫道:“闺女起来没有?咱们今日有些重要的事,收拾收拾走吧!”
这几日以来,陈氏妇人都是这般叫唤素凝菡的,素凝菡从小没有母亲,但幸得孟琴对她极好,她心里早就将孟琴当做是自己的娘亲,这个时候,素凝菡心里已经暗暗的将陈氏当做是自己的亲人,是以也习惯了这个叫唤,当下她道:“来了!”
素凝菡与王发财、陈氏一起出了客栈,便往着汴京的闹市区走去,不一会儿,便来到一处叫做夜香楼的地方。
“陈姨,你们认识这里的人吗?”素凝菡不由问道。
陈氏道:“认识,我们经常与他们做生意呢!”她刚说完,便见得夜香楼的大门打开了,走出来的是一位中年妇女和几个汉子。这中年妇女脸上敷了一层厚厚的粉,眉毛也画的极浓,让人一看就极是厌烦,至于其他的几个汉子,却是都非常精壮,但他们对这中年妇女都极是尊敬。
“嗯,不错,是好货色!”那中年妇女将素凝菡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说道。
陈氏这时却是对素凝菡道:“你先随着那几位叔叔进楼去,我同你王叔与这位阿姨有生意要谈!”
素凝菡对陈氏已经没了疑心,当下在几个汉子的引领下,乖巧的走进了夜香楼。
“这可不是一般的货色,这小妮子要是培养起来,绝对能成为夜香楼的头牌,再有五年便是花魁之争,说不定她还能竞逐花魁呢!”王发财的嘴脸已经露出,同样,陈氏也是如此。
原来他们根本就不是山里的夫妇,他们是江湖上鼎鼎有名人贩子。那男的名叫王有才,不是王发财,女的叫陈金莲。这二人这些年来作案多起,凭着高深的武功,又有暗下势力的帮忙,官府却是拿他们没办法。而这醉香楼,是汴京城里最大的青楼,这敷粉极厚的中年妇女,正是夜香楼的老板,也是老鸨,名叫罗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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