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林凡从空中别墅里走了下来。

    准备折去一楼的醉仙楼,吃点东西,以及等杜长天过来,办理这一切物业商铺的过户手续。

    原本武者的食量就比常人的大,再加上晋升快、北冥神噬等等因素。

    林凡的食量,更是惊人。

    讲打,他一个打十个。

    讲吃,他一个抵十个。

    却也是货真价实的吃货,尊称一声“林吃神”也不为过。

    幸好他现在跌回到高阶武者了,要不又要一餐吃一桌不可。

    刚出到电梯,来到天元大厦外面,似乎听到有人在叫他。

    一个熟悉的声音:“林凡,你怎么会在这里的?”

    林凡遁声望去,却是谭诺兰。

    自己曾经喜欢过,向她表白过,并且追求过的女生,再次见到,心境莫名的有点触动。

    谭诺兰人瘦胸大,身材挺好的。

    只是皮肤有点黝黑,说不上漂亮。

    但是在林凡能接触到,一起玩乐过的女生当中,谭诺兰却是最漂亮的。

    当然,莫颖颖是校花,更是漂亮。

    不过之前的林凡,却有自知之明,明白自己与莫颖颖的差距,犹如云壤,不相信穷吊丝能逆袭校花,对莫颖颖不曾有过非分之想。

    反而觉得跟谭诺兰的距离,似乎并没有那么远,有时甚至觉得,触手可及。

    谭诺兰的家境一般,跟林凡一样,都住在郊区那边。

    俩人打小就认识,小学初中高中,都在同一个学校。

    也曾帮她提过书包,一起结伴回家的时光,日久生了情。

    以前的林凡,曾经在好基友陈思新的怂恿下,鼓起勇气向谭诺兰表了白。

    谭诺兰也没有拒绝他,却也没有接受,就当此事没有发生过,或者直接糊弄过去,避而不答。

    用现在社会人的话来说,应该是把林凡当作备胎的了。

    自从来到市区上高中之后。

    谭诺兰就开始慢慢的疏远了林凡,高三的时候,更是直接失联了。

    想不到今天巧遇了。

    现在的谭诺兰变白了,还学会了化妆与打扮,感觉比以前漂亮了不少。

    凭着人瘦胸大的好身材优势,即使怼上林紫嫣,也差不了几分了。

    正在林凡一阵回想,与发呆的时候。

    谭诺兰又补充了一句:“林凡,你不会是在跟踪我吧。”

    在谭诺兰的心里,

    按照道理,像林凡这样的穷吊丝,不应该出现在天元大厦,这样高档的地方里的。

    以前,谭诺兰还是那个,黑瘦大女生的时候。

    林凡就追她不到,被当做备胎而用。

    现在谭诺兰皮肤变得嫩白,还学会了打扮,比以前漂亮了许多。

    她心里自然而然,更是不拿林凡当作一回事了,说话更是口无遮拦。

    林凡脸上不禁一冷:

    你谭诺兰,也许有了改变,不再是以前的谭诺兰了。

    但是我林凡,更不是以前的林凡了。

    即使是莫颖颖,这种校花级的美女,品性不行,不符合我胃口的,我都懒得一顾。

    又何况是你谭诺兰呢。

    念在以前相识一场的情分上。

    林凡不想多生事端,只是淡淡的道:

    “你想多了。”

    谭诺兰忽然觉得林凡,貌似有点不一样了,莫名之中似乎有阵陌生感了。

    她却举起小粉拳,捶了一下林凡的肩膀,笑道:

    “怎么?说你一下不行啊,一段时间不见,脾气长进了啊。”

    林凡依然一脸淡淡的道:“我长进的地方,还有很多,以后你就会知道了。”

    “你长进了的地方,就是懂得在周末的时候,来到这醉仙楼做兼职么?”

    谭诺兰不禁的笑问,如果不是尾随自己,那就是只有做兼职了吧。

    醉仙楼非常大,上下两层,合共两千平方米。

    生意也非常的火爆,尤其是到了周末,过来醉仙楼吃饭的人,更是比平常多。

    所以,醉仙楼在周末的时候,会招些兼职帮忙。

    反正都是端菜、洗盆子之类的粗重活,完全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有点力气就行了。

    而且,兼职的工资又低,一举两得。

    所以周末,也有很多学生兼职,在这里上班的。

    谭诺兰心想:

    林凡能在这里出现的原因,无非就是这个了。

    然而,来做一小时二十块的兼职。

    一周最多只能做一天的,还要争着抢着,才有机会做的兼职。

    这点也叫做有长进了。

    比起自己现在,一个月十几万零花钱的男朋友,这种长进真是想想都觉得好笑。

    “兼职?”

    林凡一时不是很明白,谭诺兰话里的意思。

    但是,听得出她语气里,有一阵嘚瑟,以及很不屑的意思。

    猜得到谭诺兰在看不起自己,林凡也懒得理会她了,淡淡的道:“不是,我是到醉仙楼吃饭的,我饿了!”

    谭诺兰不禁的问:“有人要在醉仙楼,请你吃饭?”

    林凡有点不耐烦,也不想多说什么。

    “没有!”

    醉仙楼都是自己的了。

    如果非要说,也不是兼职,而是正职吧。

    如果非要请,也只有自己请人,而没有别人能请自己吧。

    谭诺兰一听,更是觉得好笑了:

    醉仙楼虽然比不起望江楼,不是白云市最贵的酒楼,但是随便吃一顿饭,饭钱都是千千声的。

    林凡这个穷吊丝,竟然说要进去醉仙楼吃饭?

    也学人吹牛逼来装逼,换个方式来追自己?

    自己都已经今时不同往日,傍上了富家男朋友,见识已经非同小可了。

    岂会那么容易,被这种吹牛逼式的装逼打动呢?

    谭诺兰不禁冷笑了,道:

    “林凡啊,几个月不见,你还倒是真的有长进了,尤其是吹牛逼的本事,越来越牛逼了,我差点都被你吹得都开始怀疑人生了。醉仙楼,也是你能吃得起饭的地方吗?”

    林凡只是冷哼了一声。

    这种嫌贫爱富,没钱就瞧不起人的女生,林凡都懒得跟她废话了。

    原本还想,看在过去的情分之上,送她一场造化的。

    现在就免了。

    刚好一位又高大,又肥胖,看起来都觉得油腻的男生,从“帝王之家”大酒店的前台,办理退房手续,过来找谭诺兰。

    这男的怒马鲜衣,浑身都是名牌,又梳着个翻背头,跟那个***,倒有几分相似的。

    这男生林凡也是认识的。

    正是与欧家庄齐名,白云高中“三大少”之一的富少庞青富。

    庞青富长的不帅,一身膘肉,走几步都喘气,更不用说懂得修炼了,学习成绩又不好,毫无才华,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了。

    但是人如其名,别人就是有钱。

    单凭这一点,他就能与欧家庄齐名了。

    尤其是庞青富家里的庞家,更是白云市四大家之一,家大业大,资产过三十亿了。

    听说庞青富,一个月的零花钱十几二十万,不高兴的时候,就直接用钱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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