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分卷阅读33
了。
“……又抽烟。”邓廷歌有点不快,“不是说好了不抽那么多么?”
罗恒秋有些无奈地看他,看了一会就笑了:“好,不抽,今天都不抽了。”
他本想带邓廷歌去吃饭,但路上又碰到堵车,时间已经来不及了。邓廷歌在肯基基买了汉堡套餐,两人寻了个僻静的街边,直接坐车里开吃。
罗恒秋吃得不多。他舌头上的伤还没好,转头看见邓廷歌狼吞虎咽,不由觉得自己十分好笑。
他并不是一个急切的人,但那天却迫不及待地要吻邓廷歌,而且是非常深的吻。
邓廷歌根本反应不过来,在他的舌头探入齿间的时候忍不住一抖,就咬破了。当时确实十分狼狈,一个痛得惨烈,一个又惊又囧又心疼,呼啦啦地狂扯纸巾,连声道歉。
罗恒秋觉得是自己应该道歉才对。一个直男被同性深吻,怎么想都不可能一下子就适应。是他做得过火了,没有控制好自己。所以虽然在电话里隔空还能挑逗人,但真的面对面时,罗恒秋反而更加拘谨起来。
他也会感觉茫然,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才合适。太迫切,怕吓到邓廷歌,他会跑开;而太循序渐进,又怕邓廷歌觉得无聊,主动放弃。进退之间的度,罗恒秋一点眉目都没有。无人的夜里他甚至有时候会带着点自暴自弃的感觉想,干脆做点更直接的事情算了,等他教会邓廷歌怎么快活,说不定就真的离不开他了。
然而他很快又嘲讽地想,世上又不仅有自己一个喜欢干男人的同性恋,同样的快活邓廷歌也可以从别人那里获得。
翻来覆去,七上八下。但在两个人的通话里,罗恒秋从来没有表露出分毫。
“吃完了吗?”罗恒秋问他,“我先送你到车站吧,路上万一堵车,可能得二十分钟。”
邓廷歌抽出纸巾擦嘴:“不用急,还有半个小时,能到的。”
罗恒秋嗯了一声,发动汽车。正准备倒车离开这个角落,邓廷歌突然拉了拉他的衣袖。罗恒秋迷惑转头时被他抱住,吻个正着。
充满紧张和怯意的亲吻。罗恒秋稍稍一愣,甚至还从他唇上尝到了一点点食物的气味。
邓廷歌不懂得如何深吻,也怕碰到他的伤处,不敢乱来,只是试探式地舔舐着他的唇。罗恒秋一动不动,握住方向盘的手心沁出薄汗。
“……我,我不太会。”邓廷歌稍稍退开,低声说,“是这样吗?”
“是的。”罗恒秋轻声道,“就是这样,你做得很好。”
他的声音低沉温厚,又带着几分难言的、似是被刻意压制的喑哑。邓廷歌脑袋一热,又贴了上去。
作为一个二十多年来从未正式谈过恋爱和亲吻过别人的好汉子,邓廷歌不久之前还觉得自己可能会接受不了和男人接吻。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他后来回忆起那天在车里咬伤罗恒秋舌头的时候,除了羞愧之外,忍不住一次次回想起罗恒秋吻他嘴角、告诉他“不能反悔”时候的表情。
他觉得在那个时刻,在面对那种表情的时候,不可能有人能抗拒得了罗恒秋的吻。何况在还没有发生流血事件之前,那些吻热烈又缠绵,让他浑身发热,几乎控制不住自己。
他此时突然亲吻罗恒秋,本意是想道歉,但再接触下去,觉得一切都不太对了。
罗恒秋张开口发出像是喟叹一般的喘息声,邓廷歌忍不住抓着他的肩膀,忘记了他舌尖的伤口,主动要和他那根同样绵软的器官纠缠。
手机铃声突然从邓廷歌的衣兜里传出来。
两人的动作都是一顿。邓廷歌立刻放开他,脸上露出尴尬的表情,伸指擦过罗恒秋的嘴角:“对、对不起,我又忘记了……疼吗?”
“不疼。”罗恒秋顺势抓着他的手指吻了吻,“我很喜欢。”
邓廷歌呆了一瞬,害羞地笑着挠头,顺手掏手机。罗恒秋让自己平静下来,开始倒车。
“妈。”邓廷歌的语气里有无端的紧张,“哎,跟朋友在吃饭……”
罗恒秋嘴角的笑意很快就消失了。他面无表情地开车,穿过数个红绿灯,载着邓廷歌直奔车站。
此时,在客运站斜对面的公寓楼里,方仲意正从房间里打着呵欠走出来。
“在家里吃吗?”他靠在厨房门上问,抓抓自己睡得乱蓬蓬的头发。
钟幸煮了两碗面,让他端出去:“我不想出去了,你吃这个么?”
“吃啊。”方仲意坐在他对面,拿了筷子调羹就开始吃面。
钟幸看了看他的衣服。他穿着宽松的睡衣,露出颈上的吻痕。“你出门的时候注意一点。”他指指方仲意的锁骨,“有印子。”
“你太用力了。”方仲意含糊不清地说,“下次轻一点好吗?”
“你也一样。”钟幸还想掀开衣服说话,突然觉得自己这样太蠢,顿时不说话了,低头吃饭。
方仲意吃饭的时候也没闲着,手机刷个不停。他吃了一半就放下筷子,歪着脑袋看手机轻声笑。
钟幸的心被一种熟悉的、令他不愉快的预感攥紧了,跳得他难受。
“跟谁聊天?”他尽量平静地说。
“男朋友。”方仲意盯着手机,头也没抬。
钟幸不出声,只是心里那种令他振奋、愉快、幸福的力量像是突然之间萎缩了。
方仲意比他年轻,长得秀气俊朗,又一身才华。他对他是一见钟情,踏入泥淖就拔不出腿。罗恒秋曾经恨铁不成钢地冲他比划,伸出手指大吼:三年了!你们在一起多少次又分了多少次!你还嫌折腾得不够吗!
不够啊,怎么会够呢。钟幸当时想,这么多的恋慕和钟情,不知道要耗费多少漫长的年月他才能走出来。
只是他怎么都没想到,这一刻来得既突然又顺理成章,无比自然。
“新男朋友?”他问。
方仲意点点头,翻出那男人的照片给他看:“还没答应我。你看看,帅吗?”
屏幕上是一个陌生的英俊男人,钟幸点点头,顺手把他的手机抓在自己手里:“他是你男朋友,那我呢?”
“……你啊。”方仲意笑着说,很愉快的样子,“你是我最亲密,最重要的人,钟幸。我爱你。”
钟幸静静看他。愤怒和悲哀在他心里翻翻滚滚,不相上下地厮斗。
“但我和你是不可能的,你知道。”方仲意说,“我的创作需要动力,爱情是最好的动力。但,但我们太熟悉了,没有新鲜感。没有新鲜感,就连爱情的前提都不存在了。钟幸,钟幸你别走,等等,听我说!”
钟幸站在桌面看他:“你说。”
“我把你当做亲人。我没有家,你说你会给我家的……”方仲意这时终于意识到钟幸的反应和以往完全不一样,“钟幸,我是真的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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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抽烟。”邓廷歌有点不快,“不是说好了不抽那么多么?”
罗恒秋有些无奈地看他,看了一会就笑了:“好,不抽,今天都不抽了。”
他本想带邓廷歌去吃饭,但路上又碰到堵车,时间已经来不及了。邓廷歌在肯基基买了汉堡套餐,两人寻了个僻静的街边,直接坐车里开吃。
罗恒秋吃得不多。他舌头上的伤还没好,转头看见邓廷歌狼吞虎咽,不由觉得自己十分好笑。
他并不是一个急切的人,但那天却迫不及待地要吻邓廷歌,而且是非常深的吻。
邓廷歌根本反应不过来,在他的舌头探入齿间的时候忍不住一抖,就咬破了。当时确实十分狼狈,一个痛得惨烈,一个又惊又囧又心疼,呼啦啦地狂扯纸巾,连声道歉。
罗恒秋觉得是自己应该道歉才对。一个直男被同性深吻,怎么想都不可能一下子就适应。是他做得过火了,没有控制好自己。所以虽然在电话里隔空还能挑逗人,但真的面对面时,罗恒秋反而更加拘谨起来。
他也会感觉茫然,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才合适。太迫切,怕吓到邓廷歌,他会跑开;而太循序渐进,又怕邓廷歌觉得无聊,主动放弃。进退之间的度,罗恒秋一点眉目都没有。无人的夜里他甚至有时候会带着点自暴自弃的感觉想,干脆做点更直接的事情算了,等他教会邓廷歌怎么快活,说不定就真的离不开他了。
然而他很快又嘲讽地想,世上又不仅有自己一个喜欢干男人的同性恋,同样的快活邓廷歌也可以从别人那里获得。
翻来覆去,七上八下。但在两个人的通话里,罗恒秋从来没有表露出分毫。
“吃完了吗?”罗恒秋问他,“我先送你到车站吧,路上万一堵车,可能得二十分钟。”
邓廷歌抽出纸巾擦嘴:“不用急,还有半个小时,能到的。”
罗恒秋嗯了一声,发动汽车。正准备倒车离开这个角落,邓廷歌突然拉了拉他的衣袖。罗恒秋迷惑转头时被他抱住,吻个正着。
充满紧张和怯意的亲吻。罗恒秋稍稍一愣,甚至还从他唇上尝到了一点点食物的气味。
邓廷歌不懂得如何深吻,也怕碰到他的伤处,不敢乱来,只是试探式地舔舐着他的唇。罗恒秋一动不动,握住方向盘的手心沁出薄汗。
“……我,我不太会。”邓廷歌稍稍退开,低声说,“是这样吗?”
“是的。”罗恒秋轻声道,“就是这样,你做得很好。”
他的声音低沉温厚,又带着几分难言的、似是被刻意压制的喑哑。邓廷歌脑袋一热,又贴了上去。
作为一个二十多年来从未正式谈过恋爱和亲吻过别人的好汉子,邓廷歌不久之前还觉得自己可能会接受不了和男人接吻。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他后来回忆起那天在车里咬伤罗恒秋舌头的时候,除了羞愧之外,忍不住一次次回想起罗恒秋吻他嘴角、告诉他“不能反悔”时候的表情。
他觉得在那个时刻,在面对那种表情的时候,不可能有人能抗拒得了罗恒秋的吻。何况在还没有发生流血事件之前,那些吻热烈又缠绵,让他浑身发热,几乎控制不住自己。
他此时突然亲吻罗恒秋,本意是想道歉,但再接触下去,觉得一切都不太对了。
罗恒秋张开口发出像是喟叹一般的喘息声,邓廷歌忍不住抓着他的肩膀,忘记了他舌尖的伤口,主动要和他那根同样绵软的器官纠缠。
手机铃声突然从邓廷歌的衣兜里传出来。
两人的动作都是一顿。邓廷歌立刻放开他,脸上露出尴尬的表情,伸指擦过罗恒秋的嘴角:“对、对不起,我又忘记了……疼吗?”
“不疼。”罗恒秋顺势抓着他的手指吻了吻,“我很喜欢。”
邓廷歌呆了一瞬,害羞地笑着挠头,顺手掏手机。罗恒秋让自己平静下来,开始倒车。
“妈。”邓廷歌的语气里有无端的紧张,“哎,跟朋友在吃饭……”
罗恒秋嘴角的笑意很快就消失了。他面无表情地开车,穿过数个红绿灯,载着邓廷歌直奔车站。
此时,在客运站斜对面的公寓楼里,方仲意正从房间里打着呵欠走出来。
“在家里吃吗?”他靠在厨房门上问,抓抓自己睡得乱蓬蓬的头发。
钟幸煮了两碗面,让他端出去:“我不想出去了,你吃这个么?”
“吃啊。”方仲意坐在他对面,拿了筷子调羹就开始吃面。
钟幸看了看他的衣服。他穿着宽松的睡衣,露出颈上的吻痕。“你出门的时候注意一点。”他指指方仲意的锁骨,“有印子。”
“你太用力了。”方仲意含糊不清地说,“下次轻一点好吗?”
“你也一样。”钟幸还想掀开衣服说话,突然觉得自己这样太蠢,顿时不说话了,低头吃饭。
方仲意吃饭的时候也没闲着,手机刷个不停。他吃了一半就放下筷子,歪着脑袋看手机轻声笑。
钟幸的心被一种熟悉的、令他不愉快的预感攥紧了,跳得他难受。
“跟谁聊天?”他尽量平静地说。
“男朋友。”方仲意盯着手机,头也没抬。
钟幸不出声,只是心里那种令他振奋、愉快、幸福的力量像是突然之间萎缩了。
方仲意比他年轻,长得秀气俊朗,又一身才华。他对他是一见钟情,踏入泥淖就拔不出腿。罗恒秋曾经恨铁不成钢地冲他比划,伸出手指大吼:三年了!你们在一起多少次又分了多少次!你还嫌折腾得不够吗!
不够啊,怎么会够呢。钟幸当时想,这么多的恋慕和钟情,不知道要耗费多少漫长的年月他才能走出来。
只是他怎么都没想到,这一刻来得既突然又顺理成章,无比自然。
“新男朋友?”他问。
方仲意点点头,翻出那男人的照片给他看:“还没答应我。你看看,帅吗?”
屏幕上是一个陌生的英俊男人,钟幸点点头,顺手把他的手机抓在自己手里:“他是你男朋友,那我呢?”
“……你啊。”方仲意笑着说,很愉快的样子,“你是我最亲密,最重要的人,钟幸。我爱你。”
钟幸静静看他。愤怒和悲哀在他心里翻翻滚滚,不相上下地厮斗。
“但我和你是不可能的,你知道。”方仲意说,“我的创作需要动力,爱情是最好的动力。但,但我们太熟悉了,没有新鲜感。没有新鲜感,就连爱情的前提都不存在了。钟幸,钟幸你别走,等等,听我说!”
钟幸站在桌面看他:“你说。”
“我把你当做亲人。我没有家,你说你会给我家的……”方仲意这时终于意识到钟幸的反应和以往完全不一样,“钟幸,我是真的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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