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五十万两赈灾官银被劫,朝野震动。
zǐ禁城,金銮殿。
皇上急召萧王议事。
当今皇上登机不久,朝政大权由司礼掌印太监兼东厂厂公石忠把持。
萧王进宫面圣之时,石忠已在殿前。
“皇兄,大事不好了。”还没等萧王行礼,皇上第一句便说道。
萧王行礼毕,然后才开问道:“皇上,发生了什么大事?竟然让您如此惊慌失措。”
皇上急忙回答道:“四川的一百五十万两赈灾官银,在押送过程之中,还未出川便在顺庆府清居山一带被歹人给劫了,故特意急召皇兄来商议此事。”
萧王听了也大怒道:“好大胆的贼人,竟然敢劫官银。看来这些歹人来头不小,定是江湖中人所为,一般绿林宵小根本不敢与朝庭作对。”
石公公也赞同道:“没错,老奴也同意王爷的看法。清居山离凤凰山不远,正是唐门的地盘。其他门派一般不敢在此造次,如此说来,唐门的嫌疑最大。”
萧王立马反驳道:“不可能。唐门一向奉公守法,这次赈灾中,唐门还特意捐赈了十万两白银,他们怎么可能打官银的主意呢?”
石公公摇摇头道:“王爷此言差矣!人心险恶,江湖中人都是反复无常之人,当面一套,背地里又是一套,像这种明捐暗抢之事,却也不少。他明地里捐出十万两,正好让世人觉得他是个大善人,然后再暗中抢夺官银,就没人会怀疑到他了。”
皇上听了也赞同道:“不错,石公公说得有道理。”
萧王却还是不同意石忠的看法:“唐门门主唐慕公,一向都是德行兼备的良善之人。他执掌唐门三十余年,其间唐门从未做过出格之事。凤凰山一带的百姓,也都知道唐门是良善之家,因此他们不可能私下里抢夺官银的。”
萧王说完,石忠立马接口道:“老奴知道王爷一向和唐门交厚,但也不用这样护着唐门吧?现在湖广的一些不法粮商,见粮价不断上长,便私自囤粮不售,欲要大赚一笔,连官府的面子也不给。如果不能及时追回赈灾官银,从那些粮商之中买回粮食赈灾,只怕湖广一带就会有成千上万的百姓饿死。”
萧王道:“本王说的都是事实,并不是袒护唐门。”
皇上恨声道:“这些粮商真是可恶,朕真想把他们抓起来全部处死。”
萧王又道:“不可。如今湖广一带已经人心惶惶,若再妄动杀戮,那只会让情况变得更加糟糕。当务之急,必须尽快追回赈灾官银。”
皇上答道:“皇兄说得没错,那朕就将此事交给你去办。石公公,你们东厂一定要配合好我皇兄,尽快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
萧王道:“臣领旨。但此事若是江湖中人所为,只怕官府中人很难追查。依臣之见,明地里官府要继续追查,最好再派一位正直的江湖中人,到川中各派去暗中探访,如此双管其下,效果可能会更好。”
皇上准道:“就依皇兄。石公公,你东厂大张旗鼓到四川去追查此案。皇兄,暗查之事,就交给你去办。”
萧王回到王府,便立马召集了三位最得力的幕僚来商议此事,他们分别是:吴不晓,成时忧和败中欢。成时忧和败中欢都是萧王最信任的武林高手,吴不晓却是萧王的智囊,萧王但遇诸事,必先问他而再做决断。
萧王开口便道:“皇上命我追查顺庆府官银被劫一案,我欲找一位正直的江湖中人去追查此事,各位可想到合适的人选?”
败中欢答道:“顺庆府是唐门的地盘,王爷又正和唐门交好,那自然是找唐门啦!”
萧王否定道:“不行。如今他们也有嫌疑,根本不能参与此案。”
败中欢答错了,却居然大笑道:“嘿嘿!我又答错了,人才啊!”
成时忧接着答道:“那找剑客啊!”
萧王一听立马拍手叫道:“这倒是个好主意。”
成时忧一听答对了,立马垂头丧气,十分悲伤地说道:“怎么我又答对了,真该死!”
萧王说道:“咱们就找剑客,不一会要找武功最高的,但一定要找最正直的、最没贪念的人去办此事。吴先生,不知道剑客之中,可有合适人选?”
吴不晓答道:“要找剑客,就最好找剑客榜上的十大剑客。十大剑客之中,倒确实有符合王爷要求的人选。”
萧王听了大喜,问道:“哦?他是谁?”
吴不晓答道:“剑客榜排名第五,剑影第五行。”
萧王说道:“那好,就找此人,还请吴先生快快将他请来。”
吴不晓道:“此事好办,如今他就在京城。”
“妙哉!那我定要亲自去会会此人。”
京城翠云楼,它不是京城最有名的酒楼,但却是京城最受江湖中人喜欢的酒楼,原因就在于它的酒比别的酒楼都好。它的酒是自己酿制的,用的也是独门秘方,名叫翠云香。
翠云楼的老板是个老头,没人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大家都他金老头,或者老金头。翠云香一直以来都是他自己亲手酿制的,外人根本学不来。因为酒好,所以京城的江湖中人特别喜欢到此喝酒。江湖中人不在乎菜的好坏,但酒却一定要好。只要酒好,随便切些熟牛肉什么的,就可以下酒。
三个月前,他的店里来了一个年轻人,长得十分清秀俊美,便连男人看了也有几分动心。老金头第一眼看他,便不由得赞道:“好俊俏的后生啊!天下怎会有这样如水一般的男儿?”
年轻人一头长发,一直垂到腰间,头上还挽起一个高高的发髻,前面刘海偏向左边。因为刘海太长,时不时会滑下来遮住他的左眼,于是他总爱不停地甩头发。
老金头虽然也觉得这年轻人似水做的一般,但凭他数十年的识人经验,他知道此人的内心并不是水做的,他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子汉。
他总是带着一柄剑,连剑鞘也闪闪发光,一看便知是柄宝剑。他目光清冷,但说话又十分谦逊,尽管他很少说话。他每次来只点两样东西,一坛翠云香和一只烧鸡。他很低调,但像他这般俊俏的后生,又怎能真正地低调起来。无论他走到哪里,都有许多目光注视着他,或是议论,或是赞叹。他显然已经习惯了这种情况,从来不予理会。
从那之后,年轻人天天到他这里来喝酒,老金头也渐渐和他熟识了起来。每次他来,还未开口,老金头已经将最好的翠云香和最大的烧鸡准备好了,有时还白送一坛翠云香。老金头一向很会做生意,这种回头客,一定要留住。
老金头看到他的宝剑,就知道他一定是江湖中人,因此从来不多问什么,年轻人也从来不多说。三个月来,他们就这样成了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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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ǐ禁城,金銮殿。
皇上急召萧王议事。
当今皇上登机不久,朝政大权由司礼掌印太监兼东厂厂公石忠把持。
萧王进宫面圣之时,石忠已在殿前。
“皇兄,大事不好了。”还没等萧王行礼,皇上第一句便说道。
萧王行礼毕,然后才开问道:“皇上,发生了什么大事?竟然让您如此惊慌失措。”
皇上急忙回答道:“四川的一百五十万两赈灾官银,在押送过程之中,还未出川便在顺庆府清居山一带被歹人给劫了,故特意急召皇兄来商议此事。”
萧王听了也大怒道:“好大胆的贼人,竟然敢劫官银。看来这些歹人来头不小,定是江湖中人所为,一般绿林宵小根本不敢与朝庭作对。”
石公公也赞同道:“没错,老奴也同意王爷的看法。清居山离凤凰山不远,正是唐门的地盘。其他门派一般不敢在此造次,如此说来,唐门的嫌疑最大。”
萧王立马反驳道:“不可能。唐门一向奉公守法,这次赈灾中,唐门还特意捐赈了十万两白银,他们怎么可能打官银的主意呢?”
石公公摇摇头道:“王爷此言差矣!人心险恶,江湖中人都是反复无常之人,当面一套,背地里又是一套,像这种明捐暗抢之事,却也不少。他明地里捐出十万两,正好让世人觉得他是个大善人,然后再暗中抢夺官银,就没人会怀疑到他了。”
皇上听了也赞同道:“不错,石公公说得有道理。”
萧王却还是不同意石忠的看法:“唐门门主唐慕公,一向都是德行兼备的良善之人。他执掌唐门三十余年,其间唐门从未做过出格之事。凤凰山一带的百姓,也都知道唐门是良善之家,因此他们不可能私下里抢夺官银的。”
萧王说完,石忠立马接口道:“老奴知道王爷一向和唐门交厚,但也不用这样护着唐门吧?现在湖广的一些不法粮商,见粮价不断上长,便私自囤粮不售,欲要大赚一笔,连官府的面子也不给。如果不能及时追回赈灾官银,从那些粮商之中买回粮食赈灾,只怕湖广一带就会有成千上万的百姓饿死。”
萧王道:“本王说的都是事实,并不是袒护唐门。”
皇上恨声道:“这些粮商真是可恶,朕真想把他们抓起来全部处死。”
萧王又道:“不可。如今湖广一带已经人心惶惶,若再妄动杀戮,那只会让情况变得更加糟糕。当务之急,必须尽快追回赈灾官银。”
皇上答道:“皇兄说得没错,那朕就将此事交给你去办。石公公,你们东厂一定要配合好我皇兄,尽快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
萧王道:“臣领旨。但此事若是江湖中人所为,只怕官府中人很难追查。依臣之见,明地里官府要继续追查,最好再派一位正直的江湖中人,到川中各派去暗中探访,如此双管其下,效果可能会更好。”
皇上准道:“就依皇兄。石公公,你东厂大张旗鼓到四川去追查此案。皇兄,暗查之事,就交给你去办。”
萧王回到王府,便立马召集了三位最得力的幕僚来商议此事,他们分别是:吴不晓,成时忧和败中欢。成时忧和败中欢都是萧王最信任的武林高手,吴不晓却是萧王的智囊,萧王但遇诸事,必先问他而再做决断。
萧王开口便道:“皇上命我追查顺庆府官银被劫一案,我欲找一位正直的江湖中人去追查此事,各位可想到合适的人选?”
败中欢答道:“顺庆府是唐门的地盘,王爷又正和唐门交好,那自然是找唐门啦!”
萧王否定道:“不行。如今他们也有嫌疑,根本不能参与此案。”
败中欢答错了,却居然大笑道:“嘿嘿!我又答错了,人才啊!”
成时忧接着答道:“那找剑客啊!”
萧王一听立马拍手叫道:“这倒是个好主意。”
成时忧一听答对了,立马垂头丧气,十分悲伤地说道:“怎么我又答对了,真该死!”
萧王说道:“咱们就找剑客,不一会要找武功最高的,但一定要找最正直的、最没贪念的人去办此事。吴先生,不知道剑客之中,可有合适人选?”
吴不晓答道:“要找剑客,就最好找剑客榜上的十大剑客。十大剑客之中,倒确实有符合王爷要求的人选。”
萧王听了大喜,问道:“哦?他是谁?”
吴不晓答道:“剑客榜排名第五,剑影第五行。”
萧王说道:“那好,就找此人,还请吴先生快快将他请来。”
吴不晓道:“此事好办,如今他就在京城。”
“妙哉!那我定要亲自去会会此人。”
京城翠云楼,它不是京城最有名的酒楼,但却是京城最受江湖中人喜欢的酒楼,原因就在于它的酒比别的酒楼都好。它的酒是自己酿制的,用的也是独门秘方,名叫翠云香。
翠云楼的老板是个老头,没人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大家都他金老头,或者老金头。翠云香一直以来都是他自己亲手酿制的,外人根本学不来。因为酒好,所以京城的江湖中人特别喜欢到此喝酒。江湖中人不在乎菜的好坏,但酒却一定要好。只要酒好,随便切些熟牛肉什么的,就可以下酒。
三个月前,他的店里来了一个年轻人,长得十分清秀俊美,便连男人看了也有几分动心。老金头第一眼看他,便不由得赞道:“好俊俏的后生啊!天下怎会有这样如水一般的男儿?”
年轻人一头长发,一直垂到腰间,头上还挽起一个高高的发髻,前面刘海偏向左边。因为刘海太长,时不时会滑下来遮住他的左眼,于是他总爱不停地甩头发。
老金头虽然也觉得这年轻人似水做的一般,但凭他数十年的识人经验,他知道此人的内心并不是水做的,他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子汉。
他总是带着一柄剑,连剑鞘也闪闪发光,一看便知是柄宝剑。他目光清冷,但说话又十分谦逊,尽管他很少说话。他每次来只点两样东西,一坛翠云香和一只烧鸡。他很低调,但像他这般俊俏的后生,又怎能真正地低调起来。无论他走到哪里,都有许多目光注视着他,或是议论,或是赞叹。他显然已经习惯了这种情况,从来不予理会。
从那之后,年轻人天天到他这里来喝酒,老金头也渐渐和他熟识了起来。每次他来,还未开口,老金头已经将最好的翠云香和最大的烧鸡准备好了,有时还白送一坛翠云香。老金头一向很会做生意,这种回头客,一定要留住。
老金头看到他的宝剑,就知道他一定是江湖中人,因此从来不多问什么,年轻人也从来不多说。三个月来,他们就这样成了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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