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娘 作者:禾景
分卷阅读210
,还不小心受了伤,但收获真的不小。
有了收获,金芸自个的小金库是越来越多,不知不觉中居然有了大几十两银子。
每晚睡前她都会如金蒋氏那般拿出来摸摸,到不是好财,而是这些银子能换来不少的吃食,更不用腆着脸伸手去要。
有钱的就是大爷,这句话在那个时代都是通用的。
她不用去寻人要,那几个小家伙到是认准了她,伸出手要钱的样子坦荡的很。金芸不是个小气的,也是一个不拿钱当钱的人,在她的认知里,绝不会有存钱的念头。
不过很可惜的是她如金仍旧被拘在宅子里不得出门,金芸懒得抵抗,干脆在宅子里面自娱自乐。
小家伙伸手要钱,她也给,可她的钱也不是这般轻易就到手。
和以往一般,以前是用零嘴将小家伙们勾上手,现在只不过换了样东西而已,而且,别看三个家伙虽然年纪不大,胆子到是大的很,就着上书塾的空闲,来到镇上的这些日子居然就将沅里镇给跑了个遍。
沅里镇再不大,它怎么说也是一个城镇,从东至西边,要绕过数十条街道,与数百甚至数千人擦身而过,初生牛犊不怕虎,怕也正是因为如此吧。
“芸儿,别整日里发呆,没事做就去后院打扫打扫。”宅子大了就是不好,金蒋氏绕着圈寻了许久就是一个丫头都没想到,好不容易见到草丛中露出的发髻,连忙就是叫道,并将扫帚给强硬塞了过去。
金芸顿时是头都大了,后院清静景色也好,有树有花有草,秋风习习,既能赏菊又能坐在亭中吃着肥蟹,真乃人间一大美事。
可美是没美,架不住每日落下的落叶啊。
一夜秋风,不说其他地方,花园那必定是满地枯叶,亭边的小池子里更甚,水面上铺着厚厚一层,都见不到下面的清水。
赏园时,还欣喜花园够大,真正去清扫的时候,那得痛苦咬牙,扫完了这头,去清扫另外一边,再次转头时,眼前的地面上又是添上了不少的落叶。
金芸被抓过几次壮丁,起先还好,可次数多了,她也不爱。
她挑中这个宅子,不是将时间都花在打扫上面呢。
可并不是她不想就不做,金鱼也和金叶几个丫头一般,学着躲巧。
偏偏第一次就被抓了个正着。
“臭丫头,别愁眉苦脸的,闲着也是闲着,赶紧着快去。”金蒋氏侧过头,也不去看女儿可怜巴巴的双眼,说完就快步离开。
金芸还真想甩手不干,却也只能想想。
拿着扫帚来到花园,景色依旧,虽然没有夏日那般满院子的各色鲜花,可也挺别致。
当然,也要忽略满地的枯叶,连地面上的鹅卵石小路都给遮掩掉。
她也没有急着收拾,而是找了个小石墩坐下,她从怀里拿出一根金色步摇。
在宅子里养伤期间,她年长了一岁,可即使如此,她的这具身体还未成年。
那日并没有叫上其他外人,一家子热热闹闹过上了一天。
生辰那日,她收到了很多生辰礼,就是最小的壮壮也羞答答的递上了不知道从哪里采摘而来的鲜花,伴着长长的野草。
而她手里的这根不要,便是那日夜里金蒋氏拿给她的。
步摇上并没有什么精致的花样,而是一粒粒圆润的金色珠子由小至大微微弯曲,形成拱形,犹如半月。
珠子最顶部垂下几条金线,上面吊着得是几个小小的铃铛。
这么小的铃铛,想要做的精细,自然是难上加难,价格上也不是偏重材料,而卖的是那份手艺。
想要精致些的,价钱自然翻倍不止。
更何况,铃铛太小,不过有型无实罢了,根本就不会发生清脆的铃铛声,到是金线流苏碰在一起,会有一丝丝磨蹭的飒飒声音,虽然不悦耳,却也别有风味。
金芸拿在手里,用两只手指去磨蹭其中一个小铃铛。
在外人眼中,她的动作像是在把玩。可金芸却是用着异能慢慢的改变着它内部的变化。
也不知道是不是讨巧剩下一些材料,还是技术不佳,小铃铛瞧着虽然不精细,但也小巧生动,却并不然。
铃铛里面是空心,表面是薄薄一层金子,黄金本就柔软,这个铃铛更甚,稍微用些力度,便能压扁,甚至有些地方轻轻一撮就能撮穿。
金芸虽然能控制自身的力道,可也没想到会是那么的较脆,那日夜里,她从金蒋氏手中结过,还未把玩两下,五个小铃铛就被她捏扁了三个。
好在天黑烛火不明,不然金蒋氏发现了,又准是一场教训。
也不知道这算不算一个契机,为了担忧被责骂,她尝试着用异能去小心的塑造。
铃铛很小,比小拇指的指甲壳还要小上许多,金芸她以往都是用异能去改造一些大体型的心态,或者是去除金属体内的杂质。
到还真没去接触小物件。
起先去尝试,与制造者一般,分配不均匀,就是形状都很是怪异。
她并没有失望,到来些些兴致。
每日步摇都是随身携带,只要有空闲的时候,她都会拿出来,在手指中磨蹭。
拇指食指微微挪动,像是在搓着圆,可不会有人知道,在这个小巧的铃铛里面,金子如水一般随着挪动旋转的方向滑动,填补着薄如蝉翼之处,越过起伏的地方。
如果这个时候有人在,看到金芸手中的步摇,定会有些惊讶、啼笑皆非甚至有些惊叹。
五个小铃铛,却有几个不同的心态,两个有些粗糙,一个被压的扁扁另一个却是捅破一边,半个铃铛壳微微颤颤的挂在上面。
而让人惊叹是的,最后的那个。
如浑然天成,光滑如丝。
小巧剔透,如附上一层薄薄的金光,不需要明亮填色,像是在黑暗之中都能闪出属于它的光芒。
第两百二十章 衣冠冢
手里把玩着步摇,金芸也没注意到时间的流逝。
正当她聚精会神之时,身后传来了一阵阵的脚步声,孩童的脚步很是杂乱,这些相处的日子以来,她到还真能认出一些来。
永革最为怪异,完全随着性子来走,甚至有些一脚深一脚浅都有。而永华却是生怕人不知他的到来,走起路来如同在跺脚。
最为不同的便属大头,他的脚步轻盈,如果不是金芸特意去听,根本不会发现背后而来的是三个人。
说是拜她为师,金芸至今都只是在训练三人的体格,一开始并没有发觉。
直到时间长了,她便发觉,大头渐渐的与双胞胎越行越远。
不是指他的能力,而是他自己的训练方式。
应该是有人在他年幼时期指导过,也许后来淡忘甚至是刻意遗忘,但记忆深刻在骨子里,并不是想忘记便能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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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小心受了伤,但收获真的不小。
有了收获,金芸自个的小金库是越来越多,不知不觉中居然有了大几十两银子。
每晚睡前她都会如金蒋氏那般拿出来摸摸,到不是好财,而是这些银子能换来不少的吃食,更不用腆着脸伸手去要。
有钱的就是大爷,这句话在那个时代都是通用的。
她不用去寻人要,那几个小家伙到是认准了她,伸出手要钱的样子坦荡的很。金芸不是个小气的,也是一个不拿钱当钱的人,在她的认知里,绝不会有存钱的念头。
不过很可惜的是她如金仍旧被拘在宅子里不得出门,金芸懒得抵抗,干脆在宅子里面自娱自乐。
小家伙伸手要钱,她也给,可她的钱也不是这般轻易就到手。
和以往一般,以前是用零嘴将小家伙们勾上手,现在只不过换了样东西而已,而且,别看三个家伙虽然年纪不大,胆子到是大的很,就着上书塾的空闲,来到镇上的这些日子居然就将沅里镇给跑了个遍。
沅里镇再不大,它怎么说也是一个城镇,从东至西边,要绕过数十条街道,与数百甚至数千人擦身而过,初生牛犊不怕虎,怕也正是因为如此吧。
“芸儿,别整日里发呆,没事做就去后院打扫打扫。”宅子大了就是不好,金蒋氏绕着圈寻了许久就是一个丫头都没想到,好不容易见到草丛中露出的发髻,连忙就是叫道,并将扫帚给强硬塞了过去。
金芸顿时是头都大了,后院清静景色也好,有树有花有草,秋风习习,既能赏菊又能坐在亭中吃着肥蟹,真乃人间一大美事。
可美是没美,架不住每日落下的落叶啊。
一夜秋风,不说其他地方,花园那必定是满地枯叶,亭边的小池子里更甚,水面上铺着厚厚一层,都见不到下面的清水。
赏园时,还欣喜花园够大,真正去清扫的时候,那得痛苦咬牙,扫完了这头,去清扫另外一边,再次转头时,眼前的地面上又是添上了不少的落叶。
金芸被抓过几次壮丁,起先还好,可次数多了,她也不爱。
她挑中这个宅子,不是将时间都花在打扫上面呢。
可并不是她不想就不做,金鱼也和金叶几个丫头一般,学着躲巧。
偏偏第一次就被抓了个正着。
“臭丫头,别愁眉苦脸的,闲着也是闲着,赶紧着快去。”金蒋氏侧过头,也不去看女儿可怜巴巴的双眼,说完就快步离开。
金芸还真想甩手不干,却也只能想想。
拿着扫帚来到花园,景色依旧,虽然没有夏日那般满院子的各色鲜花,可也挺别致。
当然,也要忽略满地的枯叶,连地面上的鹅卵石小路都给遮掩掉。
她也没有急着收拾,而是找了个小石墩坐下,她从怀里拿出一根金色步摇。
在宅子里养伤期间,她年长了一岁,可即使如此,她的这具身体还未成年。
那日并没有叫上其他外人,一家子热热闹闹过上了一天。
生辰那日,她收到了很多生辰礼,就是最小的壮壮也羞答答的递上了不知道从哪里采摘而来的鲜花,伴着长长的野草。
而她手里的这根不要,便是那日夜里金蒋氏拿给她的。
步摇上并没有什么精致的花样,而是一粒粒圆润的金色珠子由小至大微微弯曲,形成拱形,犹如半月。
珠子最顶部垂下几条金线,上面吊着得是几个小小的铃铛。
这么小的铃铛,想要做的精细,自然是难上加难,价格上也不是偏重材料,而卖的是那份手艺。
想要精致些的,价钱自然翻倍不止。
更何况,铃铛太小,不过有型无实罢了,根本就不会发生清脆的铃铛声,到是金线流苏碰在一起,会有一丝丝磨蹭的飒飒声音,虽然不悦耳,却也别有风味。
金芸拿在手里,用两只手指去磨蹭其中一个小铃铛。
在外人眼中,她的动作像是在把玩。可金芸却是用着异能慢慢的改变着它内部的变化。
也不知道是不是讨巧剩下一些材料,还是技术不佳,小铃铛瞧着虽然不精细,但也小巧生动,却并不然。
铃铛里面是空心,表面是薄薄一层金子,黄金本就柔软,这个铃铛更甚,稍微用些力度,便能压扁,甚至有些地方轻轻一撮就能撮穿。
金芸虽然能控制自身的力道,可也没想到会是那么的较脆,那日夜里,她从金蒋氏手中结过,还未把玩两下,五个小铃铛就被她捏扁了三个。
好在天黑烛火不明,不然金蒋氏发现了,又准是一场教训。
也不知道这算不算一个契机,为了担忧被责骂,她尝试着用异能去小心的塑造。
铃铛很小,比小拇指的指甲壳还要小上许多,金芸她以往都是用异能去改造一些大体型的心态,或者是去除金属体内的杂质。
到还真没去接触小物件。
起先去尝试,与制造者一般,分配不均匀,就是形状都很是怪异。
她并没有失望,到来些些兴致。
每日步摇都是随身携带,只要有空闲的时候,她都会拿出来,在手指中磨蹭。
拇指食指微微挪动,像是在搓着圆,可不会有人知道,在这个小巧的铃铛里面,金子如水一般随着挪动旋转的方向滑动,填补着薄如蝉翼之处,越过起伏的地方。
如果这个时候有人在,看到金芸手中的步摇,定会有些惊讶、啼笑皆非甚至有些惊叹。
五个小铃铛,却有几个不同的心态,两个有些粗糙,一个被压的扁扁另一个却是捅破一边,半个铃铛壳微微颤颤的挂在上面。
而让人惊叹是的,最后的那个。
如浑然天成,光滑如丝。
小巧剔透,如附上一层薄薄的金光,不需要明亮填色,像是在黑暗之中都能闪出属于它的光芒。
第两百二十章 衣冠冢
手里把玩着步摇,金芸也没注意到时间的流逝。
正当她聚精会神之时,身后传来了一阵阵的脚步声,孩童的脚步很是杂乱,这些相处的日子以来,她到还真能认出一些来。
永革最为怪异,完全随着性子来走,甚至有些一脚深一脚浅都有。而永华却是生怕人不知他的到来,走起路来如同在跺脚。
最为不同的便属大头,他的脚步轻盈,如果不是金芸特意去听,根本不会发现背后而来的是三个人。
说是拜她为师,金芸至今都只是在训练三人的体格,一开始并没有发觉。
直到时间长了,她便发觉,大头渐渐的与双胞胎越行越远。
不是指他的能力,而是他自己的训练方式。
应该是有人在他年幼时期指导过,也许后来淡忘甚至是刻意遗忘,但记忆深刻在骨子里,并不是想忘记便能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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