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洒海归 作者:米德兰

    夜色迷醉

    潇洒海归 作者:米德兰

    夜色迷醉

    傍晚后海的酒吧街,灯红酒绿,珠宝般璀璨美丽,而且因为临着后海,完全没有寻常酒吧的轻浮烦躁,倒有些沉静厚重的感觉。

    孟思诚带着秦娇进了一家名为“京城夜色”的小酒馆。虽然这家酒馆的门脸不大,里面却是木质的桌椅,带了些岁月的痕迹。朦胧的灯光下一个女歌手正唱着辛晓琪的《两两相忘》,低低的歌声,几分苍凉,几分无奈。

    秦娇不觉放慢了脚步,也许真的老了,她很喜欢这里怀旧的感觉。她侧头看一眼身边的孟思诚,他感觉到,也看向她,眼光安静平和。

    两个人选了靠窗的位置,坐好,孟思诚点了啤酒,秦娇点了果味的玛格丽特。

    “你怎么知道我会喜欢这里?”秦娇望着窗外静谧的湖水,似是不经意地问。

    清淡的声音自耳边传来,“上次你说你回国不久,我想你可能也不熟悉这几年流行的那些歌。这里的曲子大概都是十年前的,大概你会喜欢。”

    “谢谢!”秦娇并没有回头,依旧望着静静的水和闪烁的灯。她喜欢这里的确有几分是因为歌手唱着她熟悉的老歌。她跟总经理去过几次ktv,这些年的新歌,她的确没有一首会唱。记得以前看到网上有一句话是说他们这些在海外的人的,说他们就像化石,身上有的永远是离开之前那些年的印记。

    而人生就是这样充满了讽刺。海归之前,她想既然她一辈子都要说蹩脚的英语,一辈子都不会明白同事们谈论的几十年前的美剧,一辈子都不懂得享受看棒球比赛或者橄榄球的比赛的乐趣,那么美国就永远不可能是她的家,所以海归吧,回家去吧。

    可是回国了,她发现她穿着别人眼里过时的服装,说着过时的“现代”中文,唱着过时的“流行”歌曲,离开的这些年,家里发生的一切在她的生命中都是空白,与其说像化石,不如说更像个外嫁的女儿,这里曾经是她的家,她是主人,熟悉这里的一切,但几年后回家,她所熟悉的一切都已改变,她的身份也从主人也沦为了客人。

    没错,她拥有动听的海归博士头衔,但她也不过是个在文化的夹缝中求生的人。

    秦娇叹口气,刚好酒上来了,她拿起来朝孟思诚晃了晃,喝了一大口。水果味的酒,浓浓的酸甜,一点点辛辣,恰到好处的刺激着她的味觉,也让她的心头悄然一松。

    孟思诚看到一愣,“你很能喝酒?”

    秦娇冲着孟思诚挑眉一笑,“对,我很能喝酒。”

    孟思诚也挑起了眉毛。

    秦娇又喝了一大口,放下酒杯,依旧笑着,知道她能喝酒的人不多,她忽然觉得自己有心情给身边这个人说过故事。

    “你知道吗,我以前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多爱国,可是到了国外,好像突然变得爱国了,只喜欢说中国好,也不许别人说中国差。

    有一次,公司里的年轻人一起去酒吧,一个俄罗斯女孩说她们俄罗斯人最能喝酒,我说中国人也很能喝的。她看我一眼,然后就把盐倒在手上,舔一下,一仰头喝干了一个tequi shot。

    我想咱中国人也不能让个俄罗斯人给比下去了吧,就二话没说也照样喝了一个shot。她一共喝了八个shot,我也喝了八个shot。

    后来她不行了,非说这酒不好,要再跟我比vodka,其实比vodka她也赢不了我的。我那酒量可是老爸从小拿二锅头灌出来的。”

    故事讲完了,秦娇面前的玛格丽特也见了底。孟思诚抬手又叫来一杯。秦娇一边喝酒,一边絮絮叨叨地给孟思诚讲那些在美国上学工作时的趣事。说了一会,她觉得有些累了,指指孟思诚,说:“该你了。”

    孟思诚想了想说:“那我也讲一个吧。刚才你不是说你钓鱼,连着两天没钓上一条吗?我也钓过鱼,不过可是一秒钟就钓上来了。

    小时候,我挺皮的,有一次想拿我哥的鱼竿去钓鱼。那时候我小,也不知道去哪钓。我当时记得天安门金水河里有鱼,就带着馒头去了。那儿的鱼特大,还一看馒头就咬,我一下子就钓上来一条,等我拎着鱼要回家的时候,被桥上的警卫看见了,二话不说就把我教训了一顿,还告诉了我爸,我爸打了我一顿,把我哥的鱼竿也给扔了。后来我还被我哥骂了一顿。”

    秦娇一边喝酒,一边听,一边傻乐。喝着喝着,她的脑袋开始发晕了,眼前的孟思诚也从一个变成了好几个。

    思绪混乱的时候,她好像听到有人问她:“你的房门号是多少?”

    “502”她下意识地答。

    “靠,你居然住顶楼,这楼还没电梯。”她听到想这人怎么这么没礼貌,其实她还想说,那不是顶楼,顶楼是六楼,可她实在太困了。

    第二天一早,秦娇在一阵刺眼的阳光中醒来。她费力地睁开酸涩的眼,只觉得头痛欲裂,脑中一片空白。她想了半天,也不明白自己怎么窗子都没关就睡了。

    口渴的实在厉害,秦娇爬起来去找水喝。一进厨房,就看见一个人撅着屁股,背对着门口在翻冰箱。秦娇一呆,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在做梦,她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疼得“哎呦”叫了一声。

    那人闻声转头。秦娇一愣,过了两秒,疑惑地问:“孟思诚,你,你怎么在这。这是我家吧。”

    “你家有吃的吗?我饿了。”孟思诚不答反问。

    “你饿了?”秦娇本来还想说,你饿了就去买吃的,再一想明白了。她钻进冰箱,取了两只蛋出来,以最快的速度煎好,第到孟思诚面前。“快吃吧,可别再晕了吓我。”

    孟思诚点点头,问了句:“你吃吗?”

    “不吃,我得先刷牙。”秦娇说完找了瓶水,一口气喝掉半瓶,然后洗漱去了。

    到了卫生间,一照镜子,秦娇发现自己还穿着昨天的衣服,外套没了,衬衣扣子一直开到胸口,里面的绣花胸衣若隐若现。她一皱眉,然后走到小饭厅,看着正在吃蛋的孟思诚问:“你,你,你昨晚没做什么吧?”

    “做什么?”孟思诚不解。

    秦娇指指自己的衣服。

    孟思诚看到摇头,“你想哪去了?我这个人很专情的,除了女朋友,我根本不会动别人。那些扣子大概是我昨天把你拖上来时拽松的吧。”

    “你又拖我了?”秦娇声音不觉高了几分。

    “嗯,你家住这么高,我不拖你怎么办,要是二层,说不定我还能把你扛上来。这么高,我一个人也不行。昨晚,我也喝酒了,好像还没少喝,就打车回来了,然后我给了那的哥二十块钱,让他和我一起把你拖上来,要不你现在估计还在楼道里呢。”孟思诚大言不惭地说。

    秦娇一皱眉,这次丑了出大了,居然被俩大男人给拖回家。这酒真不是好东西。不过事已至此,多想无益。她也不说话,转回去刷牙去了。

    刷牙时,秦娇忽然想,刚才孟思诚说“除了女朋友,我根本不会动别人”,这不就等于是告诉她他有女朋友了吗。那他们俩昨晚一起喝酒是为啥呢?唉,有什么好想的,他不早说了只想交个朋友。那她也别想歪了,倒好像自作多情似的,就算朋友好了。昨晚的细节她有些不记得了,但好像他们聊得还挺开心的。不知是不是上帝觉得她刚失去个蓝颜,挺可怜的,就又送了个蓝颜给她。

    秦娇收拾干净了,出来,孟思诚也已经吃完了。他看着清清爽爽的秦娇说:“你大概也没事了,我也得去取车了,那就再见吧。”

    “嗯,你路上小心。”秦娇挥挥手。

    孟思诚点点头,站起身,往外走,走到门口,却停住了,他似是犹豫了,转过头一下说:“秦娇,以后要是没有朋友陪着,你还是别喝那么多了。”

    秦娇愣了楞,然后笑了。“好!”她忽然觉得和孟思诚作朋友感觉还真不错。一句谢谢未及出口,她的手机蓦然响起。

    孟思诚默默离开,替秦娇关好门。

    秦娇拿出手机一看,陌生而又熟悉的号码。这个和她昨晚喝醉不无关系的人,最终还是打来了,在她已经无所谓的时候。

    “喂。”秦娇接起来,平静淡然。

    “喂,是秦娇吗?我是顾磊。”

    “你好。”

    “对不起啊,我妈两个星期前就把你的电话给我了,但当时我在出差,后来项目出了点小问题,我昨晚才回来。”顾磊给了秦娇这样的解释。

    “嗯。”

    “下午一起喝咖啡好吗?你住城西,当代的星巴克离你那里应该很近的。”

    还好在他眼里,她灭绝的不算彻底,秦娇释然。早晚要见的,她没有理由说不。“好吧。”

    “那我3点在星巴克等你。”

    挂断电话秦娇,秦娇愣愣地想,他还真的有一副温和有礼的声音。“情深不寿,强极必辱”,但愿这个有着不强样貌,不深声音的顾磊是个“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于是她破灭的期望在合理的解释和美好的声音中又一次悄然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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