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来自于王都的骑士捂着他那只空洞洞的眼眶说:“尊贵且荣耀的高地诺曼之王是一个睿智而有着远见卓识的人,他让矮人从他那儿拿走的钱足以铸造一座黄金城堡,为了这笔费用,连接十位雷霆堡的领主一辈子都处于赤贫的负债状态,而矮人所做的就是这个?将整个雷霆堡变作一个陷阱?”
“为什么不,”伯德温说:“它埋葬了近一万个兽人,而且崩塌的只是内城区,三重堡、城墙与护城河都安然无恙,只要请法师施展几个法术它们就能恢复原样。”
“但你的城市呢?”王都骑士不可思议地说。
“它总能被重建的。”伯德温说。
“我不认为他们会在看到这些后能够继续毫无芥蒂地居住在这儿。”亲王的心腹摇头道:“矮人们都是疯子。”
从城墙上俯瞰,你能看到一个相当齐整的长方形凹陷,如果想要形容一下的话,那就像是一块沉入积雪的石块,而石块上堆满了破裂倾倒的玩具小屋,兽人的尸体被灰尘覆盖,看上去就像是散落各处的小粒污垢。
“至少这场战争已经结束了。”伯德温说,他从未觉得重建雷霆堡的城区会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就和精灵的白塔那样,沃金的信徒们选择这儿长期居住只不过是为了得到更多的金币——只要呼啸平原依然存在,或更正确地说,它的宝石、黄金、辉石与皮毛依然存在,他的城市就会继续存在下去。
而且商人们会欣喜地发觉,兽人们将会更为热衷与人类交易,他们需要盐,需要铜和铁,需要奴隶,需要一切他们未曾抢掠得到的东西。
又或者,伯德温思考道,他还可以做一件之前的领主从未做过的事情,他已经厌倦了等待战争。
不过这些都要等到很久以后了。他要忙的事儿多着呢——兽人的尸体要烧掉,他们身上生满了会带来瘟疫的有毒小虫;他的民众和士兵……死去的需要收殓,而活着的需要温暖的住处,干净的水与充足的食物……还有商人……雷霆堡的主人考虑着,他应该给国王的外甥写一封信,狄伦,他没有血缘的弟弟,一个庞大行会的首领,就像之前的每一次,他会派遣他的商人来与伯德温会谈,伯德温必须承认他们十分地贪婪,但同样地,他们也很擅长处理各种伯德温不擅长处理的杂乱事务。
他可以在正文的开头即询问狄伦是否愿意卖给他一座完整的城区,伯德温微微一笑,狄伦会欣喜若狂的。
***
“我的兄长写信给我,询问我有无一座完整的城区出售,”狄伦.唐克雷举起一张羊皮纸,它卷曲得厉害,一看就知道是被塞在铜管里,由鹞鹰送来的。
约翰公爵闻言烦躁地皱起了眉,他大步地走过去,以一种在他身上实属罕见的粗鲁劲儿抽出了那张羊皮纸,直接扔进了熊熊燃烧的壁炉里:“别开这种低劣的玩笑!”他厉声指责道:“我可没有一个从妓**女的裙子下面钻出来的外甥!”
狄伦无所谓的耸耸肩,今天他佩戴着全套由秘银与黑曜石镶嵌而成的珠宝,长袍和斗篷都是银白色的,着上去就像是雪中的河流那样冰冷与难以捉摸:“你在焦虑不安,亲爱的舅舅,”他疑惑地问道:“为什么?”
“还能为了什么!”约翰公爵高声说道:“伯德温,当然是伯德温,我的哥哥,你的另一个舅舅和高地诺曼的国王,竟然想要赐予他一个盛大的凯旋式!”他在房间里急速地来回走动,外袍扬起的风甚至影响到了壁炉中的火焰:“可笑,太可笑了!这是胜利吗?他的骑士与士兵所余无几,而他的民众更是死伤无数,他说他杀死了上万个兽人,但谁能证明呢?事实上我们只得到了一箱子灰烬!我们甚至看不到一只耳朵!”
“我的商人倒是能够证明,”狄伦咯咯地笑着说:“毕竟给他召来这些麻烦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们。”
“现在可不是说笑的时候,”约翰公爵面色阴沉地说,一边举起丝绢挡住自己的嘴,压抑着咳嗽的冲动:“这个麻烦很快就要降临到我们自己头上了……还记得那一条吗?绣在挂毯上的——诺曼的血脉将是雷霆堡永远的盾与矛——我们的陛下以此向我索要我的骑士与士兵。”
“这不是法律,只是一个古老到快要被遗忘的传统,”狄伦说:“你是有权拒绝的。”
“可这会影响到我的声望,”约翰公爵无可忍耐地咳嗽了两声,然后又是好几声,他咳得几乎停不下来:“咳……他们会认为我是个懦夫!”
“但您并没有妥协。”
“这得感谢我的儿子,虽然他也只是个血统不纯的小杂种,”约翰公爵说:“但他的死帮我争取了四个月的缓刑,加上筹备的时间,我可以拖延到盛夏来临,但在初秋之前,我必须交出五百名骑士与两千名士兵——诸神在上,若是伯德温死了或是获罪,就如我们之前所以为的,我倒是挺愿意那么做的,摩顿.唐克雷从你手上夺走的,最后还是交还到你手上,但现在……”
“国王陛下正在给他最得力的臂膀戴上铠甲,送上利剑呢,为了他的女儿,他似乎已经不怎么在意那张伪善的面具了。”
狄伦抚摸了一下手上的戒指,反复将伯德温的名字在牙齿间咀嚼了好几遍,“他赦免了那个盗贼?”
“他一准是惺惺相惜了,”约翰公爵讥讽道:“一对儿从阴沟里钻出来的老鼠。”
“你的骑士怎么说?”
“一个蠢货,”约翰公爵说:“等他一回来我就把他绞死。”
“我以为他是忠诚于您的。”
“他忠诚的不是公爵而是亲王。”约翰公爵说,他是一个拥有广阔封地的公爵,另外,因为他是国王的弟弟,唯一的男性继承人的关系,也有着亲王的头衔,但他对这个所谓的亲王自始至终保持着憎恶的态度,因为它随时都会变成一个笑话——如果他的侄女李奥娜继承了王位,这个头衔会被立刻收回去。
“你刚才说四个月……”狄伦思索着问道:“那么说,这场凯旋式将在四月举行喽?”
“差不多,”约翰公爵说:“现在的雷霆堡不比呼啸平原好多少,作为一个‘仁慈’的领主,伯德温不会看着他的领民冻死和饿死,他得忙碌上好一阵子。”
“我会派我的商人过去,他们会严密地掌控所有的进度,”狄伦说:“等他返回王都的时候,他会收到一份堪称惊喜的礼物。”
“噢,我几乎忘了,”公爵假惺惺地轻呼道:“那朵山野里的小玫瑰接受了夜莺的拜访吗?”
“当然。”狄伦百无聊赖地摘下自己的头饰,又把它戴上,如同翠叶般的祖母绿坠子遮住了他眉毛上方的浅淡瘢痕:“那只夜莺可是我麾下羽毛颜色最为艳丽,歌喉最为婉转动听的一个——除了李奥娜,他可从未在女人身上受过挫折。”
“我真怀疑我的侄女是否有着天生的疾病或是后天的怪癖,”约翰公爵说:“她也许并不怎么喜欢男人,狄伦,或者你应该让其他的夜莺与猫去试探一下,国王当然可以蓄养娈**童,但一个更喜欢与女人躺在一张床上的女性王储只会是个丑陋恶心的怪物。”
随即他看见他的侄儿在片刻思索后露出了一个微妙的笑容:“我曾经听到一个听起来只能说是荒谬的流言……”
“哦,不,别告诉我李奥娜真的喜欢女人。”
“不,我想她喜欢的还是一个男人,”狄伦快乐地拍了拍手:“看来我们确实要努力地去证实它了,在某个关键时刻,它肯定能起到令所有人意想不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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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伯德温说:“它埋葬了近一万个兽人,而且崩塌的只是内城区,三重堡、城墙与护城河都安然无恙,只要请法师施展几个法术它们就能恢复原样。”
“但你的城市呢?”王都骑士不可思议地说。
“它总能被重建的。”伯德温说。
“我不认为他们会在看到这些后能够继续毫无芥蒂地居住在这儿。”亲王的心腹摇头道:“矮人们都是疯子。”
从城墙上俯瞰,你能看到一个相当齐整的长方形凹陷,如果想要形容一下的话,那就像是一块沉入积雪的石块,而石块上堆满了破裂倾倒的玩具小屋,兽人的尸体被灰尘覆盖,看上去就像是散落各处的小粒污垢。
“至少这场战争已经结束了。”伯德温说,他从未觉得重建雷霆堡的城区会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就和精灵的白塔那样,沃金的信徒们选择这儿长期居住只不过是为了得到更多的金币——只要呼啸平原依然存在,或更正确地说,它的宝石、黄金、辉石与皮毛依然存在,他的城市就会继续存在下去。
而且商人们会欣喜地发觉,兽人们将会更为热衷与人类交易,他们需要盐,需要铜和铁,需要奴隶,需要一切他们未曾抢掠得到的东西。
又或者,伯德温思考道,他还可以做一件之前的领主从未做过的事情,他已经厌倦了等待战争。
不过这些都要等到很久以后了。他要忙的事儿多着呢——兽人的尸体要烧掉,他们身上生满了会带来瘟疫的有毒小虫;他的民众和士兵……死去的需要收殓,而活着的需要温暖的住处,干净的水与充足的食物……还有商人……雷霆堡的主人考虑着,他应该给国王的外甥写一封信,狄伦,他没有血缘的弟弟,一个庞大行会的首领,就像之前的每一次,他会派遣他的商人来与伯德温会谈,伯德温必须承认他们十分地贪婪,但同样地,他们也很擅长处理各种伯德温不擅长处理的杂乱事务。
他可以在正文的开头即询问狄伦是否愿意卖给他一座完整的城区,伯德温微微一笑,狄伦会欣喜若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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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兄长写信给我,询问我有无一座完整的城区出售,”狄伦.唐克雷举起一张羊皮纸,它卷曲得厉害,一看就知道是被塞在铜管里,由鹞鹰送来的。
约翰公爵闻言烦躁地皱起了眉,他大步地走过去,以一种在他身上实属罕见的粗鲁劲儿抽出了那张羊皮纸,直接扔进了熊熊燃烧的壁炉里:“别开这种低劣的玩笑!”他厉声指责道:“我可没有一个从妓**女的裙子下面钻出来的外甥!”
狄伦无所谓的耸耸肩,今天他佩戴着全套由秘银与黑曜石镶嵌而成的珠宝,长袍和斗篷都是银白色的,着上去就像是雪中的河流那样冰冷与难以捉摸:“你在焦虑不安,亲爱的舅舅,”他疑惑地问道:“为什么?”
“还能为了什么!”约翰公爵高声说道:“伯德温,当然是伯德温,我的哥哥,你的另一个舅舅和高地诺曼的国王,竟然想要赐予他一个盛大的凯旋式!”他在房间里急速地来回走动,外袍扬起的风甚至影响到了壁炉中的火焰:“可笑,太可笑了!这是胜利吗?他的骑士与士兵所余无几,而他的民众更是死伤无数,他说他杀死了上万个兽人,但谁能证明呢?事实上我们只得到了一箱子灰烬!我们甚至看不到一只耳朵!”
“我的商人倒是能够证明,”狄伦咯咯地笑着说:“毕竟给他召来这些麻烦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们。”
“现在可不是说笑的时候,”约翰公爵面色阴沉地说,一边举起丝绢挡住自己的嘴,压抑着咳嗽的冲动:“这个麻烦很快就要降临到我们自己头上了……还记得那一条吗?绣在挂毯上的——诺曼的血脉将是雷霆堡永远的盾与矛——我们的陛下以此向我索要我的骑士与士兵。”
“这不是法律,只是一个古老到快要被遗忘的传统,”狄伦说:“你是有权拒绝的。”
“可这会影响到我的声望,”约翰公爵无可忍耐地咳嗽了两声,然后又是好几声,他咳得几乎停不下来:“咳……他们会认为我是个懦夫!”
“但您并没有妥协。”
“这得感谢我的儿子,虽然他也只是个血统不纯的小杂种,”约翰公爵说:“但他的死帮我争取了四个月的缓刑,加上筹备的时间,我可以拖延到盛夏来临,但在初秋之前,我必须交出五百名骑士与两千名士兵——诸神在上,若是伯德温死了或是获罪,就如我们之前所以为的,我倒是挺愿意那么做的,摩顿.唐克雷从你手上夺走的,最后还是交还到你手上,但现在……”
“国王陛下正在给他最得力的臂膀戴上铠甲,送上利剑呢,为了他的女儿,他似乎已经不怎么在意那张伪善的面具了。”
狄伦抚摸了一下手上的戒指,反复将伯德温的名字在牙齿间咀嚼了好几遍,“他赦免了那个盗贼?”
“他一准是惺惺相惜了,”约翰公爵讥讽道:“一对儿从阴沟里钻出来的老鼠。”
“你的骑士怎么说?”
“一个蠢货,”约翰公爵说:“等他一回来我就把他绞死。”
“我以为他是忠诚于您的。”
“他忠诚的不是公爵而是亲王。”约翰公爵说,他是一个拥有广阔封地的公爵,另外,因为他是国王的弟弟,唯一的男性继承人的关系,也有着亲王的头衔,但他对这个所谓的亲王自始至终保持着憎恶的态度,因为它随时都会变成一个笑话——如果他的侄女李奥娜继承了王位,这个头衔会被立刻收回去。
“你刚才说四个月……”狄伦思索着问道:“那么说,这场凯旋式将在四月举行喽?”
“差不多,”约翰公爵说:“现在的雷霆堡不比呼啸平原好多少,作为一个‘仁慈’的领主,伯德温不会看着他的领民冻死和饿死,他得忙碌上好一阵子。”
“我会派我的商人过去,他们会严密地掌控所有的进度,”狄伦说:“等他返回王都的时候,他会收到一份堪称惊喜的礼物。”
“噢,我几乎忘了,”公爵假惺惺地轻呼道:“那朵山野里的小玫瑰接受了夜莺的拜访吗?”
“当然。”狄伦百无聊赖地摘下自己的头饰,又把它戴上,如同翠叶般的祖母绿坠子遮住了他眉毛上方的浅淡瘢痕:“那只夜莺可是我麾下羽毛颜色最为艳丽,歌喉最为婉转动听的一个——除了李奥娜,他可从未在女人身上受过挫折。”
“我真怀疑我的侄女是否有着天生的疾病或是后天的怪癖,”约翰公爵说:“她也许并不怎么喜欢男人,狄伦,或者你应该让其他的夜莺与猫去试探一下,国王当然可以蓄养娈**童,但一个更喜欢与女人躺在一张床上的女性王储只会是个丑陋恶心的怪物。”
随即他看见他的侄儿在片刻思索后露出了一个微妙的笑容:“我曾经听到一个听起来只能说是荒谬的流言……”
“哦,不,别告诉我李奥娜真的喜欢女人。”
“不,我想她喜欢的还是一个男人,”狄伦快乐地拍了拍手:“看来我们确实要努力地去证实它了,在某个关键时刻,它肯定能起到令所有人意想不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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