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回家 作者:梓人
分卷阅读6
浇水时,水流要小,速度要慢,切忌力猛水急,浇透即可。”约瑟夫看着我浇完水,把花盆移到花架的最下层蔽荫处。“行了,这就行了。接下去的活儿,你一个人没问题吧?晚饭前得把这些都弄好。”
“没问题,我都这么大了,你还不放心吗?”我想我又露出了那个调皮中带着点娇嗔的笑容,这是只在约瑟夫面前才会有的笑容。
“那好,晚饭时我会来叫你的。”约瑟夫出门前,还回头看看我。那只没有视力的眼睛流露出的依然是我最熟悉,最感温暖的慈爱目光。
我很快把剩下的九盆兰花都种上,浇了水,整齐地放在花架下层。收拾好所用工具,约瑟夫还没有来叫我吃晚饭,于是我便在花房里细细观赏起来。
一圈看下来,我才发现,花房里上百盆兰花几乎都是叶子细长的品种,除了几盆花正绚烂的大花蕙兰之外,一点没有那种叶子较宽,略呈椭圆状的,比如我们熟悉的蝴蝶兰、君子兰,也没有欧洲的铃兰,非洲的凤兰,南美洲的卡特兰。我再细看花盆上的标牌:春兰,产自中国长江流域;建兰,产自中国浙江;寒兰,产自中国西南;墨兰,产自中国南方;春剑,产自中国四川。原来,这里的兰花都是产自中国南方的。那些正在盛开的花朵,花瓣也跟叶子一样较为纤细俊秀,别具神采。花色丰富,红、黄、白、绿、紫、黑一应俱全,还多有复色、杂色,花瓣上有脉纹、斑点,真正瑰丽耀目,美不胜收。红的艳披霞光,黄的金灿夺目,白的素雅淡泊,绿的晶翠欲滴,紫的如妖似仙,黑的雍容大度。复色、杂色更是含珠吐玉,气韵流长,风姿高洁,仪态万方。
置身于如此清幽兰蕙之地,不觉心旷神怡。凝神吸气,鼻尖暗香浮动,追寻而去,原来那纯正幽远、沁人肺腑的香味来自朵朵兰心。暗自惊叹,如此浓郁芬芳,怎会未曾察觉。一回头看见父亲刚刚躺过的睡榻,忽然恍然大悟。像父亲这样濒临死亡的病人,身上都会散发出一股特殊的气味,大都是恶臭难闻的。那是多种气味的混合,消毒药水和酒精的气味,各种药物特有的气味,长期卧床的病人身上残留的排泄物及汗液的气味,还有临死之人的特殊气味。这些气味会因为距离死亡越来越近而变得愈加浓烈,这就是死亡的气味。但是,从走进花房起,我却没有感觉到这种气味的存在。这不会是因为我在医院里待久了,在医院里我对这种气味很敏感,这种气味是绝对不会习惯的。那只能是因为在这里,这些难闻的,让人厌恶与恐惧的气味被纯厚、浓郁的兰花香味中和掉了。也许正是因为我没有闻到父亲身上的死亡气味使我在听到他挖苦的言语,看到他凌厉的目光时,就完全忘记了他是位临死的病人,才控制不住一时冲动,说了那些话。
门外现出个人影来,我以为是约瑟夫,没想到推门进来的是一个十三四岁,金色卷发,蓝眼睛,鼻子两边长满雀斑的男孩。
“先生,约瑟夫让我来叫您去厨房吃晚饭。”男孩说得很拘谨,像背书一般。
“好的,我这就去。”
男孩没有马上走,站在门口,好奇地上上下下打量着我。
“你叫什么?”我顺手拿起工作台角上的一本书,问男孩。
“我……我叫保罗。”
“那你就是维尔马的孙子?”
男孩点点头,目光仍然没有离开我。
我被他看得有些发毛了,为了摆脱窘境,我向保罗扬了扬手里的书。“这书谁在看?”
“这是先生的,你最好不要动它!”说着,保罗毫不客气地从我手里一把夺过书,小心翼翼地放回到原来的地方。
这个突然举动把我弄懵了,他自己也是,缩回手放进裤兜,又抽出来,不知道如何是好。末了,他低下头,避开我的目光,一下窜出门去,跑了。
我有些哭笑不得,低头再看那本“先生的书”,没想到竟然是本中文书,那一摞都是中文书,其中还有一本《汉德大词典》,原来父亲在学中文。后来我知道那摞书里面有一本是1923年出版的《兰蕙小史》,为浙江杭县人吴恩元所写。还有一本是1930年由夏治彬所著的《种兰法》。
☆、第一章 回家(5)
从花房出来,走碎石子路,上主楼台阶,进门,穿过门厅和餐厅,就是厨房了,这样走最近。我的眼睛望着那两扇厚重的,包嵌着铜饰的木门,脚却习惯地踏上草地,转身,沿着刷成白色的墙根,绕过半幢楼,来到厨房专用的小门,推门进去。
维尔马正在大瓷盆里拌着色拉,听到开门声,头也不抬地说:“保罗,让你去叫海因茨来吃饭,你去了没有?”
“啊!好香!好香!是什么好吃的?”记得以前来厨房,我进门的头一句话总是这个。
“天哪!”维尔马轻呼一声,手中的木勺掉进了盆里。“海因茨,我的乖乖,真是你吗?”她在围裙上擦擦手,确切地说是用手拍拍凸起的肚子,张开双臂,迎接我。
我快步绕过长长的料理台,把她抱进怀里。“是我,维尔马,是我。”
“海因茨……我的乖乖……你可回来了……”维尔马踮起脚尖,圆圆肉肉的双手抓着我的头,在我脸上亲个不停,嘴里还嘟囔着,“你长高了……我的乖乖……你长得太高了……维尔马都够不上你了。”
我微笑地看着她,圈在她腰上的手稍稍用力,她的脚就离开了地面。
“哇哦!”维尔马惊讶地瞪大了泪光闪闪的眼睛,随即欢快地笑起来,在我额上一阵狂吻。“你这坏小子,不仅长个了,力气也大了,终于能把维尔马抱起来了。”
“对!”我得意地点点头。这是我跟维尔马之间的一个玩笑。有一个时期,是在上寄宿学校之前,我一直试图让家里人认识到我已经长大了。当时,维尔马总是说:“什么时候能把维尔马抱起来,就算你长大了。”维尔马是个乡村姑娘,虽然不能说是膀大腰圆,却也不娇小玲珑,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体重和腰围都在增加,要一下抱起她还真不太容易。
“好了,好了,快把维尔马放下吧,维尔马老了,可经不起你这样折腾。”
我放下她,手仍然没有松开,她也是。从前,我总是喜欢把脸贴在她丰满而温暖的胸脯上,现在我们的位置颠倒了过来。
我用手翘起维尔马的双层下巴,在她柔软的面颊上亲了一下。“你一点不老,维尔马,看你面色红润,体态丰盈,脸上没有一丝皱纹,哪儿老了。你还是那么年轻漂亮,还是……”我本想说:还是那么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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浇水时,水流要小,速度要慢,切忌力猛水急,浇透即可。”约瑟夫看着我浇完水,把花盆移到花架的最下层蔽荫处。“行了,这就行了。接下去的活儿,你一个人没问题吧?晚饭前得把这些都弄好。”
“没问题,我都这么大了,你还不放心吗?”我想我又露出了那个调皮中带着点娇嗔的笑容,这是只在约瑟夫面前才会有的笑容。
“那好,晚饭时我会来叫你的。”约瑟夫出门前,还回头看看我。那只没有视力的眼睛流露出的依然是我最熟悉,最感温暖的慈爱目光。
我很快把剩下的九盆兰花都种上,浇了水,整齐地放在花架下层。收拾好所用工具,约瑟夫还没有来叫我吃晚饭,于是我便在花房里细细观赏起来。
一圈看下来,我才发现,花房里上百盆兰花几乎都是叶子细长的品种,除了几盆花正绚烂的大花蕙兰之外,一点没有那种叶子较宽,略呈椭圆状的,比如我们熟悉的蝴蝶兰、君子兰,也没有欧洲的铃兰,非洲的凤兰,南美洲的卡特兰。我再细看花盆上的标牌:春兰,产自中国长江流域;建兰,产自中国浙江;寒兰,产自中国西南;墨兰,产自中国南方;春剑,产自中国四川。原来,这里的兰花都是产自中国南方的。那些正在盛开的花朵,花瓣也跟叶子一样较为纤细俊秀,别具神采。花色丰富,红、黄、白、绿、紫、黑一应俱全,还多有复色、杂色,花瓣上有脉纹、斑点,真正瑰丽耀目,美不胜收。红的艳披霞光,黄的金灿夺目,白的素雅淡泊,绿的晶翠欲滴,紫的如妖似仙,黑的雍容大度。复色、杂色更是含珠吐玉,气韵流长,风姿高洁,仪态万方。
置身于如此清幽兰蕙之地,不觉心旷神怡。凝神吸气,鼻尖暗香浮动,追寻而去,原来那纯正幽远、沁人肺腑的香味来自朵朵兰心。暗自惊叹,如此浓郁芬芳,怎会未曾察觉。一回头看见父亲刚刚躺过的睡榻,忽然恍然大悟。像父亲这样濒临死亡的病人,身上都会散发出一股特殊的气味,大都是恶臭难闻的。那是多种气味的混合,消毒药水和酒精的气味,各种药物特有的气味,长期卧床的病人身上残留的排泄物及汗液的气味,还有临死之人的特殊气味。这些气味会因为距离死亡越来越近而变得愈加浓烈,这就是死亡的气味。但是,从走进花房起,我却没有感觉到这种气味的存在。这不会是因为我在医院里待久了,在医院里我对这种气味很敏感,这种气味是绝对不会习惯的。那只能是因为在这里,这些难闻的,让人厌恶与恐惧的气味被纯厚、浓郁的兰花香味中和掉了。也许正是因为我没有闻到父亲身上的死亡气味使我在听到他挖苦的言语,看到他凌厉的目光时,就完全忘记了他是位临死的病人,才控制不住一时冲动,说了那些话。
门外现出个人影来,我以为是约瑟夫,没想到推门进来的是一个十三四岁,金色卷发,蓝眼睛,鼻子两边长满雀斑的男孩。
“先生,约瑟夫让我来叫您去厨房吃晚饭。”男孩说得很拘谨,像背书一般。
“好的,我这就去。”
男孩没有马上走,站在门口,好奇地上上下下打量着我。
“你叫什么?”我顺手拿起工作台角上的一本书,问男孩。
“我……我叫保罗。”
“那你就是维尔马的孙子?”
男孩点点头,目光仍然没有离开我。
我被他看得有些发毛了,为了摆脱窘境,我向保罗扬了扬手里的书。“这书谁在看?”
“这是先生的,你最好不要动它!”说着,保罗毫不客气地从我手里一把夺过书,小心翼翼地放回到原来的地方。
这个突然举动把我弄懵了,他自己也是,缩回手放进裤兜,又抽出来,不知道如何是好。末了,他低下头,避开我的目光,一下窜出门去,跑了。
我有些哭笑不得,低头再看那本“先生的书”,没想到竟然是本中文书,那一摞都是中文书,其中还有一本《汉德大词典》,原来父亲在学中文。后来我知道那摞书里面有一本是1923年出版的《兰蕙小史》,为浙江杭县人吴恩元所写。还有一本是1930年由夏治彬所著的《种兰法》。
☆、第一章 回家(5)
从花房出来,走碎石子路,上主楼台阶,进门,穿过门厅和餐厅,就是厨房了,这样走最近。我的眼睛望着那两扇厚重的,包嵌着铜饰的木门,脚却习惯地踏上草地,转身,沿着刷成白色的墙根,绕过半幢楼,来到厨房专用的小门,推门进去。
维尔马正在大瓷盆里拌着色拉,听到开门声,头也不抬地说:“保罗,让你去叫海因茨来吃饭,你去了没有?”
“啊!好香!好香!是什么好吃的?”记得以前来厨房,我进门的头一句话总是这个。
“天哪!”维尔马轻呼一声,手中的木勺掉进了盆里。“海因茨,我的乖乖,真是你吗?”她在围裙上擦擦手,确切地说是用手拍拍凸起的肚子,张开双臂,迎接我。
我快步绕过长长的料理台,把她抱进怀里。“是我,维尔马,是我。”
“海因茨……我的乖乖……你可回来了……”维尔马踮起脚尖,圆圆肉肉的双手抓着我的头,在我脸上亲个不停,嘴里还嘟囔着,“你长高了……我的乖乖……你长得太高了……维尔马都够不上你了。”
我微笑地看着她,圈在她腰上的手稍稍用力,她的脚就离开了地面。
“哇哦!”维尔马惊讶地瞪大了泪光闪闪的眼睛,随即欢快地笑起来,在我额上一阵狂吻。“你这坏小子,不仅长个了,力气也大了,终于能把维尔马抱起来了。”
“对!”我得意地点点头。这是我跟维尔马之间的一个玩笑。有一个时期,是在上寄宿学校之前,我一直试图让家里人认识到我已经长大了。当时,维尔马总是说:“什么时候能把维尔马抱起来,就算你长大了。”维尔马是个乡村姑娘,虽然不能说是膀大腰圆,却也不娇小玲珑,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体重和腰围都在增加,要一下抱起她还真不太容易。
“好了,好了,快把维尔马放下吧,维尔马老了,可经不起你这样折腾。”
我放下她,手仍然没有松开,她也是。从前,我总是喜欢把脸贴在她丰满而温暖的胸脯上,现在我们的位置颠倒了过来。
我用手翘起维尔马的双层下巴,在她柔软的面颊上亲了一下。“你一点不老,维尔马,看你面色红润,体态丰盈,脸上没有一丝皱纹,哪儿老了。你还是那么年轻漂亮,还是……”我本想说:还是那么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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