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室友不是人 作者:淘气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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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便秘地拉着姜凯瑞走了。
晋鹏清清嗓子,推门进了俞允的房间。
里面很宽敞,布置得优雅而舒适。
洁白的蕾丝窗帘,两张单人床上,都铺着雪白的绣花床单、被套和枕套。
床边,还有两张象牙白的书桌,分别放着两台电脑。
房间的角落里,有冰箱和饮水机。
整个舱房的设计,还是挺人性化的。
俞允绷着脸,躺在左侧的那张床上,显然心情糟透了,鞋子都没脱。
轻轻咳嗽一声,晋鹏走到饮水机前,见下面放着一叠一次性纸杯,拿出一个,接了半杯水,过去递给俞允:“喝点水吧。”
在*辣的海南呆了大半天,俞允当然觉得口渴,迟疑了几秒钟,还是坐起身,接过来闷闷地喝了一大口。
“不高兴了?因为叶析?”晋鹏明知故问。
俞允没吭声。
晋鹏在他旁边慢慢坐下,淡淡说道:“我跟夏宇一起长大的,就是所谓的发小,跟你和叶析一样。”
俞允又喝了一口水,闷闷地说:“我知道。”
“不,你不知道。”晋鹏摇摇头。
“嗯?”俞允一怔。
“我喜欢他。”晋鹏淡淡地说,“喜欢夏宇。”
☆、第101章 二十四
俞允又是一怔,惊讶地脱口问道:“你在跟我开玩笑?!”
晋鹏面无表情地说:“我怎么会拿这种事儿开玩笑?”
“可是,”俞允挠挠头,“夏宇有女朋友的。”
其实,夏宇不只是现在有女朋友,而且是马不停蹄地交往过n个女友,一直都没闲着。
601寝室的人都知道,夏宇是个地地道道的异性恋,他只喜欢脸蛋漂亮、身材火辣、青春姣好的女孩子。
“我知道。”晋鹏还是淡淡地说。
“夏宇,他知道你的……心思吗?”俞允只觉得嘴巴发干,心里发慌,捧着纸杯,下意识地又喝了口水。
晋鹏摇摇头:“我喜欢他,是我自己的事。”
“可是……”
晋鹏打断了他欲言又止的话:“我喜欢夏宇,是我自己的事,我不会告诉他,增添他无谓的烦恼。他现在需要我作为一个好朋友,待在身边,那么我就在他身边。等到我们都大学毕业了,他和某个女孩子安定下来,不再需要我了,我会安安静静地走开。我的心情和感情,由我自己来整理,从头到尾都跟他没有关系。”
俞允更加吃惊地看着他。
“不要以为我很伟大,我只是很清楚,他喜欢我这个朋友,但是,他只爱女人。”晋鹏平静地说,“现实如此而已。”
俞允张张嘴巴,一时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晋鹏又淡淡地说,“其实,你跟我是一样的。”
“什么?”俞允没有听明白,再次怔了一怔。
“你跟我是一样的,”晋鹏重复道,“不管你对叶析揣着什么样的感情,或者你有点喜欢他,连你自己都不知道。或者,你把他当成好朋友,只是不甘心他跟别人,比跟你走得更亲近。无论是哪一种感情,你只能走到这里了,不可能更进一步。”
俞允先是震惊于他所说的话,接着思考了片刻之后,却感到有点生气了,瞪着晋鹏,恼火地说道:“你以为你懂什么?!别用你龌/龊的心理来揣测我!我不像你,暗恋一个男人,还是自己的好朋友。我单纯的,只是很在乎我和他十几年的友情!”
“友情也好,爱情也罢,都是一样的,有其他人介入的时候,都难免会感到不快,会有种本来属于自己的东西,突然间被人抢走了的失落感。”晋鹏冷静沉然的语气,似乎一点也没把俞允斥责他的话放在心上,“但是除了默默地呆在他们身边,陪着他们,我们不可能做得更多了。你不想叶析离你更远,就要接受他身边有新的朋友,甚至比跟你更亲近更依赖的朋友。”
“你对夏宇,实在很好,为他设想得很周到。”俞允语带讽刺地说,“可惜我不是你,叶析也不是夏宇。”
晋鹏停顿了片刻,淡然地说:“不,我只是很清楚,夏宇要的是什么,而我能走到哪一步。”
俞允抬眼,默默地打量着晋鹏——他跟平时并没有什么两样,表情是平静的,语气是平静的,依然理性、从容,成熟、稳重。
可是,俞允突然真真切切地意识到,晋鹏不是不在意,而是无奈。不是不疼痛,而是痛到极致,已经麻木了吧?
俞允竭力回忆,夏宇带着一个又一个女友,招摇过市或者甜甜蜜蜜秀恩爱的时候,晋鹏是什么样的表情呢?
好像跟现在并没有什么差别,平静而淡然。
俞允忽然觉得胸口堵得慌,闷闷的难受。
他忽然有一种倾吐倾诉的冲动,但是他忍住了,涉及到叶析,涉及到他们俩的背景和共同成长的岁月,有太多不能诉诸于口的。
晋鹏也没再说什么,走到电脑桌前坐下,打开了电脑,然后戴上耳机,开始浏览国内的一些新闻网站。
俞允将空空的纸杯,搁在旁边的桌子上,又躺回了床上。双手枕在脑后,他望着头顶雪白的船舱板发呆。
六岁以前,俞允住在乡下,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
那时候,他只知道父母都在大城市工作,据说还挺有钱的,因为他总是有一堆一堆的新衣服、各种时兴的玩具和大堆大堆的零食,在一众农村孩子当中,显得特别的优越和富足。
至于父母具体是做什么,他当然一无所知,也没兴趣知道。
四、五岁的时候,爷爷、奶奶曾经带他去过父母所在的城市、他自己的家。
他记得那是很高的一栋楼房中间的某一层,要搭小匣子似的电梯上去的。房间很大很漂亮,简直跟他看过的、童话书里的宫殿差不多。
棚顶是白白亮亮的,墙壁是白白亮亮的,连地面都是白白亮亮的。
但是父母都不住在那里,他们说住在领导的家里,方便工作。
漂亮的楼房,第一天住着很新鲜,第二天新鲜劲还没过去……到了第七天,他厌烦了,惦记着能光着脚丫子撒欢跑的野地,能摸鱼抓虾的小溪,惦记着每天打打闹闹的小伙伴。
爷爷奶奶也厌烦了,他们惦记着托付给邻居的鸡鸭鹅狗,惦记着已经冒出绿芽的菜园子,惦记着每天都要互相串门子、唠唠家长里短的乡里乡亲。
城里人,对门住着都不大说话的。
一趟城里之行,很快就让祖孙仨人腻歪透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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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便秘地拉着姜凯瑞走了。
晋鹏清清嗓子,推门进了俞允的房间。
里面很宽敞,布置得优雅而舒适。
洁白的蕾丝窗帘,两张单人床上,都铺着雪白的绣花床单、被套和枕套。
床边,还有两张象牙白的书桌,分别放着两台电脑。
房间的角落里,有冰箱和饮水机。
整个舱房的设计,还是挺人性化的。
俞允绷着脸,躺在左侧的那张床上,显然心情糟透了,鞋子都没脱。
轻轻咳嗽一声,晋鹏走到饮水机前,见下面放着一叠一次性纸杯,拿出一个,接了半杯水,过去递给俞允:“喝点水吧。”
在*辣的海南呆了大半天,俞允当然觉得口渴,迟疑了几秒钟,还是坐起身,接过来闷闷地喝了一大口。
“不高兴了?因为叶析?”晋鹏明知故问。
俞允没吭声。
晋鹏在他旁边慢慢坐下,淡淡说道:“我跟夏宇一起长大的,就是所谓的发小,跟你和叶析一样。”
俞允又喝了一口水,闷闷地说:“我知道。”
“不,你不知道。”晋鹏摇摇头。
“嗯?”俞允一怔。
“我喜欢他。”晋鹏淡淡地说,“喜欢夏宇。”
☆、第101章 二十四
俞允又是一怔,惊讶地脱口问道:“你在跟我开玩笑?!”
晋鹏面无表情地说:“我怎么会拿这种事儿开玩笑?”
“可是,”俞允挠挠头,“夏宇有女朋友的。”
其实,夏宇不只是现在有女朋友,而且是马不停蹄地交往过n个女友,一直都没闲着。
601寝室的人都知道,夏宇是个地地道道的异性恋,他只喜欢脸蛋漂亮、身材火辣、青春姣好的女孩子。
“我知道。”晋鹏还是淡淡地说。
“夏宇,他知道你的……心思吗?”俞允只觉得嘴巴发干,心里发慌,捧着纸杯,下意识地又喝了口水。
晋鹏摇摇头:“我喜欢他,是我自己的事。”
“可是……”
晋鹏打断了他欲言又止的话:“我喜欢夏宇,是我自己的事,我不会告诉他,增添他无谓的烦恼。他现在需要我作为一个好朋友,待在身边,那么我就在他身边。等到我们都大学毕业了,他和某个女孩子安定下来,不再需要我了,我会安安静静地走开。我的心情和感情,由我自己来整理,从头到尾都跟他没有关系。”
俞允更加吃惊地看着他。
“不要以为我很伟大,我只是很清楚,他喜欢我这个朋友,但是,他只爱女人。”晋鹏平静地说,“现实如此而已。”
俞允张张嘴巴,一时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晋鹏又淡淡地说,“其实,你跟我是一样的。”
“什么?”俞允没有听明白,再次怔了一怔。
“你跟我是一样的,”晋鹏重复道,“不管你对叶析揣着什么样的感情,或者你有点喜欢他,连你自己都不知道。或者,你把他当成好朋友,只是不甘心他跟别人,比跟你走得更亲近。无论是哪一种感情,你只能走到这里了,不可能更进一步。”
俞允先是震惊于他所说的话,接着思考了片刻之后,却感到有点生气了,瞪着晋鹏,恼火地说道:“你以为你懂什么?!别用你龌/龊的心理来揣测我!我不像你,暗恋一个男人,还是自己的好朋友。我单纯的,只是很在乎我和他十几年的友情!”
“友情也好,爱情也罢,都是一样的,有其他人介入的时候,都难免会感到不快,会有种本来属于自己的东西,突然间被人抢走了的失落感。”晋鹏冷静沉然的语气,似乎一点也没把俞允斥责他的话放在心上,“但是除了默默地呆在他们身边,陪着他们,我们不可能做得更多了。你不想叶析离你更远,就要接受他身边有新的朋友,甚至比跟你更亲近更依赖的朋友。”
“你对夏宇,实在很好,为他设想得很周到。”俞允语带讽刺地说,“可惜我不是你,叶析也不是夏宇。”
晋鹏停顿了片刻,淡然地说:“不,我只是很清楚,夏宇要的是什么,而我能走到哪一步。”
俞允抬眼,默默地打量着晋鹏——他跟平时并没有什么两样,表情是平静的,语气是平静的,依然理性、从容,成熟、稳重。
可是,俞允突然真真切切地意识到,晋鹏不是不在意,而是无奈。不是不疼痛,而是痛到极致,已经麻木了吧?
俞允竭力回忆,夏宇带着一个又一个女友,招摇过市或者甜甜蜜蜜秀恩爱的时候,晋鹏是什么样的表情呢?
好像跟现在并没有什么差别,平静而淡然。
俞允忽然觉得胸口堵得慌,闷闷的难受。
他忽然有一种倾吐倾诉的冲动,但是他忍住了,涉及到叶析,涉及到他们俩的背景和共同成长的岁月,有太多不能诉诸于口的。
晋鹏也没再说什么,走到电脑桌前坐下,打开了电脑,然后戴上耳机,开始浏览国内的一些新闻网站。
俞允将空空的纸杯,搁在旁边的桌子上,又躺回了床上。双手枕在脑后,他望着头顶雪白的船舱板发呆。
六岁以前,俞允住在乡下,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
那时候,他只知道父母都在大城市工作,据说还挺有钱的,因为他总是有一堆一堆的新衣服、各种时兴的玩具和大堆大堆的零食,在一众农村孩子当中,显得特别的优越和富足。
至于父母具体是做什么,他当然一无所知,也没兴趣知道。
四、五岁的时候,爷爷、奶奶曾经带他去过父母所在的城市、他自己的家。
他记得那是很高的一栋楼房中间的某一层,要搭小匣子似的电梯上去的。房间很大很漂亮,简直跟他看过的、童话书里的宫殿差不多。
棚顶是白白亮亮的,墙壁是白白亮亮的,连地面都是白白亮亮的。
但是父母都不住在那里,他们说住在领导的家里,方便工作。
漂亮的楼房,第一天住着很新鲜,第二天新鲜劲还没过去……到了第七天,他厌烦了,惦记着能光着脚丫子撒欢跑的野地,能摸鱼抓虾的小溪,惦记着每天打打闹闹的小伙伴。
爷爷奶奶也厌烦了,他们惦记着托付给邻居的鸡鸭鹅狗,惦记着已经冒出绿芽的菜园子,惦记着每天都要互相串门子、唠唠家长里短的乡里乡亲。
城里人,对门住着都不大说话的。
一趟城里之行,很快就让祖孙仨人腻歪透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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