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犯 作者:孙黯
分卷阅读8
我心底里始终抱有期待,不是对那陈旧蒙尘的过往,早就不是了。
我竟现在才察觉。
——是对眼前这个人。
他却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想问你。”
花梵抓住我的手臂,力气大得将我抵在墙上,双脚腾空,我被他抱了起来,上半身失去平衡扑在他肩上,如同从万丈悬崖朝他跌落。他的手指穿过我的头发。
“这是什么酒?”
他仰头看我,眸子在黑暗里莹莹地发着亮,那像是夜行动物才有的危险眼神,狡诈而富有侵略性,舌尖舔过牙齿,我连眼睛都来不及闭上,唇上一片令人窒息的灼热。
“也让我尝尝吧。”
我还是逃了。
当时是凌晨十二点,花梵的助理开车说要把我送回公寓,我好说歹说给婉拒了,哪怕在冬天夜里寒风凛冽的大街上冻得直跺脚,我也觉得自己特别有志气。
助理一脸不解,那是他没看见刚才他主子一路追着我跑下三层楼的样子。
但是在助理好心邀请我乘车的时候,花梵坐在车后面,从头到尾都没将车窗降下一条缝来。我不知道车玻璃后面的他是怎样的表情,冷眼旁观还是干脆扭过头,十有八九是因为我之前的“畏吻潜逃”憋了一肚子火。不用想也知道,他一个大明星肯定没被人用这种方式对待过。上杆子倒贴的有得是。
我有过一瞬间的犹豫,其实我不必做得这么绝,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
但他碰到我的时候,我的心乱成一团被猫抓过的毛线,怎么都理不顺了。
我在步行回住处的路上顺道去了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了两个冷掉的肉松饭团,走了六七站路,手和脸都冻麻了。
我的嘴唇被他咬肿了,吃东西的时候有针扎一样细微的刺痛,我掏出手机照了照,下嘴唇外侧有一圈鲜艳的红色,好在不显眼。但回去被室友轮番逼供是可想而知的了。
我原本走得很快,突然停在路灯下面,望着自己茕茕孑立的影子。
这跟我想的不一样。
一点儿都不一样啊。
我的初吻。
一个大男人从早到晚叨叨初吻也挺烦人的,我可以在任何事情上不依不饶,唯独这件事,我决定装个傻。
是,如果我再问他:“你为什么这么做?”
得到的回答一定是:“你觉得呢?”
——我觉得你喜欢我?拜托,太滑稽了。
真是因为爱情被雪藏,精神上多少还获得了支撑和慰藉。
比自作多情还被人踩在脚下要强。
这世上的重逢有许多种,蜻蜓有千万只,偏偏我心悦不会属于我的那只。也许我没那么喜欢,只是习惯了等。
回到公寓的时候室友们都还没回来,我就直接洗洗澡睡下了。
第二天我跟没事儿人一样起了个大早,拉筋,慢跑,买了早餐去舞蹈室做晨间练习,计划是八点钟和同伴们一起去mv拍摄现场,一切都像我日复一日坚持做的那样。
殊不知就是这令人深信不疑的生物钟害苦了我。
我提着皮蛋瘦肉粥站在门外,和屋里臭着一张脸的男人面面相觑。
他靠在墙上,一只脚作为支点,懒洋洋地站着,穿了件拉上帽子能遮住大半张脸的兜帽衫,手指缠绕着两根黑色的耳机线,看起来就像特意在等我出现。
我突然特别痛恨他拥有短暂的自由,不被经纪人啊助理啊狗仔队啊尾随,让我们有机会陷入这样独处的尴尬局面。
我跟他对视一眼便低下头,他进一步,我退一步。
他猛地伸出手,一股微风从我耳边擦过,我条件反射地闭上眼,塑料袋晃得哗啦啦响,然而什么都没发生。
去你妈的吓死我了。
他就是关了个门。
“谢知念。”
很想关心一下我的粥洒出来了没,但他一叫我我又像刺猬一样缩起来。
结果他说:“昨天对不起。”
惊讶之余,我终于看清他满脸的委曲求全,老大不情愿就跟我逼他似的。
“你要不乐意我可以再亲一次。”
你咋不滚呢?
第十一章
他最后也没有滚。
还抢走了我的半杯粥。
这样的陈述听上去很温和,少了真实发生的腥风血雨,仿佛我们相处得不错——我承认昨晚的志气似乎被我浪费完了,到今天已是强弩之末,面对我杀千刀的初吻对象,说不出一句狠话来。
从事业角度出发,我不能为了屁大点事儿和天王翻脸,胳膊拧不过大腿,换个侧重点想想,耍流氓的可是国民男友啊,我敢不知足?
把八卦卖给狗仔队我都能小赚一笔了,说不定还会有缺乏理智的女粉丝哭天抹泪以死相逼,一夜之间把我爆上报纸头条,想想还有点小刺激。
合着他占我便宜我还得给他钱?
而他见我一言不发,自顾自地走去墙角架摄像机,少见地表现出对冷战的措手不及,但更多的是一种源于受挫的焦躁,他好像从未遭受过如此的对待,临头了仍骄傲着不肯低头。
“……我知道了。”
听到那句话的同时我调整好了镜头,碰在rec键上的手指却迟迟没能按下去。
原谅他吧。
也不差这一回。
“你这么介意,没猜错的话,是第一次吧。”
他忽然凉凉地开口,我眼皮一跳,不回头都猜得出他在笑。
“看来我们知念还是童贞啊。”
“……”
我有一句狗日的不知当讲不当讲。
成熟的男人终究不会让儿女情长耽误工作,出于对大局的考虑,我们在互不相让的较量中跳完了今天要录的舞蹈部分,没有产生正面的肢体冲突,全靠眼神厮杀。
因为他比我高十多公分,一米八八,我实在打不过他。
识时务者为俊杰。
被我们俩商量后改编的动作已经配合得相当娴熟了,即使两个人背对背,他都能在没有眼神交流的前提下精准地预测到我下一秒移动的位置,跳完后我们一起回看录像,连本人都被那种堪称完美的效果打动。
按照专业审美来看,“跳得好”的标准不在于这个人的体态有多么优美,而是看控制力。既有力量感又收放自如,无论多琐碎的节奏和复杂的编舞,都能在每个拍子间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说动就动,说止就止,才称得上优秀。
我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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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底里始终抱有期待,不是对那陈旧蒙尘的过往,早就不是了。
我竟现在才察觉。
——是对眼前这个人。
他却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想问你。”
花梵抓住我的手臂,力气大得将我抵在墙上,双脚腾空,我被他抱了起来,上半身失去平衡扑在他肩上,如同从万丈悬崖朝他跌落。他的手指穿过我的头发。
“这是什么酒?”
他仰头看我,眸子在黑暗里莹莹地发着亮,那像是夜行动物才有的危险眼神,狡诈而富有侵略性,舌尖舔过牙齿,我连眼睛都来不及闭上,唇上一片令人窒息的灼热。
“也让我尝尝吧。”
我还是逃了。
当时是凌晨十二点,花梵的助理开车说要把我送回公寓,我好说歹说给婉拒了,哪怕在冬天夜里寒风凛冽的大街上冻得直跺脚,我也觉得自己特别有志气。
助理一脸不解,那是他没看见刚才他主子一路追着我跑下三层楼的样子。
但是在助理好心邀请我乘车的时候,花梵坐在车后面,从头到尾都没将车窗降下一条缝来。我不知道车玻璃后面的他是怎样的表情,冷眼旁观还是干脆扭过头,十有八九是因为我之前的“畏吻潜逃”憋了一肚子火。不用想也知道,他一个大明星肯定没被人用这种方式对待过。上杆子倒贴的有得是。
我有过一瞬间的犹豫,其实我不必做得这么绝,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
但他碰到我的时候,我的心乱成一团被猫抓过的毛线,怎么都理不顺了。
我在步行回住处的路上顺道去了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了两个冷掉的肉松饭团,走了六七站路,手和脸都冻麻了。
我的嘴唇被他咬肿了,吃东西的时候有针扎一样细微的刺痛,我掏出手机照了照,下嘴唇外侧有一圈鲜艳的红色,好在不显眼。但回去被室友轮番逼供是可想而知的了。
我原本走得很快,突然停在路灯下面,望着自己茕茕孑立的影子。
这跟我想的不一样。
一点儿都不一样啊。
我的初吻。
一个大男人从早到晚叨叨初吻也挺烦人的,我可以在任何事情上不依不饶,唯独这件事,我决定装个傻。
是,如果我再问他:“你为什么这么做?”
得到的回答一定是:“你觉得呢?”
——我觉得你喜欢我?拜托,太滑稽了。
真是因为爱情被雪藏,精神上多少还获得了支撑和慰藉。
比自作多情还被人踩在脚下要强。
这世上的重逢有许多种,蜻蜓有千万只,偏偏我心悦不会属于我的那只。也许我没那么喜欢,只是习惯了等。
回到公寓的时候室友们都还没回来,我就直接洗洗澡睡下了。
第二天我跟没事儿人一样起了个大早,拉筋,慢跑,买了早餐去舞蹈室做晨间练习,计划是八点钟和同伴们一起去mv拍摄现场,一切都像我日复一日坚持做的那样。
殊不知就是这令人深信不疑的生物钟害苦了我。
我提着皮蛋瘦肉粥站在门外,和屋里臭着一张脸的男人面面相觑。
他靠在墙上,一只脚作为支点,懒洋洋地站着,穿了件拉上帽子能遮住大半张脸的兜帽衫,手指缠绕着两根黑色的耳机线,看起来就像特意在等我出现。
我突然特别痛恨他拥有短暂的自由,不被经纪人啊助理啊狗仔队啊尾随,让我们有机会陷入这样独处的尴尬局面。
我跟他对视一眼便低下头,他进一步,我退一步。
他猛地伸出手,一股微风从我耳边擦过,我条件反射地闭上眼,塑料袋晃得哗啦啦响,然而什么都没发生。
去你妈的吓死我了。
他就是关了个门。
“谢知念。”
很想关心一下我的粥洒出来了没,但他一叫我我又像刺猬一样缩起来。
结果他说:“昨天对不起。”
惊讶之余,我终于看清他满脸的委曲求全,老大不情愿就跟我逼他似的。
“你要不乐意我可以再亲一次。”
你咋不滚呢?
第十一章
他最后也没有滚。
还抢走了我的半杯粥。
这样的陈述听上去很温和,少了真实发生的腥风血雨,仿佛我们相处得不错——我承认昨晚的志气似乎被我浪费完了,到今天已是强弩之末,面对我杀千刀的初吻对象,说不出一句狠话来。
从事业角度出发,我不能为了屁大点事儿和天王翻脸,胳膊拧不过大腿,换个侧重点想想,耍流氓的可是国民男友啊,我敢不知足?
把八卦卖给狗仔队我都能小赚一笔了,说不定还会有缺乏理智的女粉丝哭天抹泪以死相逼,一夜之间把我爆上报纸头条,想想还有点小刺激。
合着他占我便宜我还得给他钱?
而他见我一言不发,自顾自地走去墙角架摄像机,少见地表现出对冷战的措手不及,但更多的是一种源于受挫的焦躁,他好像从未遭受过如此的对待,临头了仍骄傲着不肯低头。
“……我知道了。”
听到那句话的同时我调整好了镜头,碰在rec键上的手指却迟迟没能按下去。
原谅他吧。
也不差这一回。
“你这么介意,没猜错的话,是第一次吧。”
他忽然凉凉地开口,我眼皮一跳,不回头都猜得出他在笑。
“看来我们知念还是童贞啊。”
“……”
我有一句狗日的不知当讲不当讲。
成熟的男人终究不会让儿女情长耽误工作,出于对大局的考虑,我们在互不相让的较量中跳完了今天要录的舞蹈部分,没有产生正面的肢体冲突,全靠眼神厮杀。
因为他比我高十多公分,一米八八,我实在打不过他。
识时务者为俊杰。
被我们俩商量后改编的动作已经配合得相当娴熟了,即使两个人背对背,他都能在没有眼神交流的前提下精准地预测到我下一秒移动的位置,跳完后我们一起回看录像,连本人都被那种堪称完美的效果打动。
按照专业审美来看,“跳得好”的标准不在于这个人的体态有多么优美,而是看控制力。既有力量感又收放自如,无论多琐碎的节奏和复杂的编舞,都能在每个拍子间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说动就动,说止就止,才称得上优秀。
我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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