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过林苑,并借助时差间隔,成功摆脱掉李蒙及其率领的西凉追兵后,高郅便将自己蒙面的布条取下,随手抛掷。

    不过,他也没有急着返回,因为林苑里面还不时的传来马匹嘶鸣声,远处长安城里的烟火,也还没有完全消散。

    显而易见,整个城市,都因为高郅他的“胡闹”而显得有些混乱。

    或许,在决定下一步是否立即回城之前,他应该先去“探探情况”。

    想到做到,高郅沿着林峦一路长行,于林间奔驰,抄着近路,直到兜了一个大圈,重新快到城池边缘的时候,才蓦然停下了身子。

    微微曲膝,猛然蹦跃,借助着巨大森林的掩护,一拉一拽,双脚上跳。

    借力发力的高郅,迅速的窜上了一颗参天巨树的顶部位置。

    在这里,高郅他能够清楚的看见远处的景物。

    昏黑的夜幕垂帘罩地,在暮色的映耀下,高郅举目眺望,长安城的城门框架,已经隐隐憧憧的,呈现在了高郅的面前。

    不过,情况果然如他所料的那样,如果不出意料之外的话,此时此刻的长安城内,应该起了宵禁。

    毕竟,在高郅的眼中,远处的城门之下,正赫然伫立着两排身穿铠甲,手握重矛的甲士。

    城关的厚重城门,也已经被人用鹿角拒木等物,堆积围堵了起来。

    “呼,看来我还是明天早上再进城好了。”摸了摸鼻子,作为一切的“始作俑者”,高郅表示自己也没有想到会闹这么大动静。

    现在这个时间点,想要进去,肯定是不合适的。

    不过,就这么傻愣愣的呆在外面闲逛,显然也不是办法,即便是如今已经转季,夜晚亦稍稍有些寒冷。

    是故,高郅想了想,拾捡木料,在长安城外的乱石堆中,点起了一堆篝火。

    “噼啪噼啪”

    那是篝火中木柴燃烧的声音,

    高郅回顾到方才坐着的地方,伸手取过几根枯枝丢入篝火,随即默默地望着篝火中跳跃的火苗发呆。

    说实话,对于有气罡护体的高郅来说,区区寒冷,确实不值一提。

    只是,人总是对纯粹的黑夜,有些潜意识的抵触。

    哪怕,仅仅只是点上一点火篝。

    此后,便是长达半响的寂静,高郅也没有动作,唯独那燃烧着的篝火中,不时传出噼啪噼啪的声音。

    “窸窸窣窣”

    高郅耳朵突然一动,细细感应的他,很快察觉到了树丛间,一个快速移动的小家伙

    “噗嗤!”

    一根树枝带着白色气锋,疾驰而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那生物洞穿。

    “嗤嗤”

    当高郅熟练的将那兔子给开膛破肚,然后用长树枝穿插起来烧烤,并在不停翻滚中切划撒上盐巴辅以调味后。

    不久便是一股热浪扑面,烤架上的兔肉发出兹兹的声音,让人为之食指大动。

    篝火前兀自烤炙着的烤肉,也已经在烤熟后冒出吱吱炸出的肉油上。

    高郅的鼻子也忍不住微微抽动了两下,吞咽了一口口水。

    便急不可耐的伸手,去撇下一块兔腿,塞入嘴巴里大口咀嚼起来。

    “”

    丫的,一嘴的苦涩

    烤糊了

    牙齿撕下那块冒着油脂的焦糊兔肉,高郅勉强的咀嚼了几下使劲的让自己吞下,然后选择放弃的他,随手一抛。

    还是冥想打坐吧

    无奈的高郅,缓缓闭上眼睛,打算就这样,将就着混过一夜。

    一时间,此地便是只余下呲呲的火光在微风中摇曳。

    耳畔响起的,除了细风拂啸的声音,便仅剩下篝火所发出的滋滋微响。

    只等到火光散去,留下星星点点的火星,这片天际间又重新陷入一片黑暗

    冥想的黑暗之中,高郅觉得自己全身似乎被泡在温暖的水液之中一般,一道道温润平和的能量,从身体的无数毛孔中钻进,在体内静静的流淌着。

    伴随着安静的n,体内的气罡,也是犹如那酝酿的美酒一般,越加的醇厚。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当高郅从自己的思绪中回过神来的时候,转眼便到到了天明。

    “呼!”

    吐出一口浊气,高郅的双眼乍然睁开,一抹淡淡的微光在漆黑的眼瞳中闪过。

    下意识的轻捏一下拳头,酥麻感油然而生,原本厮杀一夜,兼之穿行丛林导致有些疲惫的身体,好似突然打了鸡血,浑身有着用不完的力气。

    他现在的恢复能力简直是惊人的强悍,短短半夜的功夫高郅就从劳累一天的状态,重新化作了生龙活虎的英俊青年,一扫疲惫之态,精力饱满而旺盛!

    简单整理了一下衣襟,高郅摸入人群,重新从再度恢复开启的城门口,混了回去。

    城内的火早已扑灭,不过,狼藉的残留,依旧能够依稀可见昨夜的疯狂。

    尤其是他昨天和李蒙大战之后方圆百丈都是一片狼藉。

    大地千疮百孔显得非常难看,有一些没有来得及撤离的百姓也遭了池鱼之殃,直接被冲击波给震死!

    当然,更近的,高郅也无法看到了,因为原本黛怡阁的旧址那一块,已经被军队隔离起来。

    一排排整齐有序的队列,在附近巡视,警戒。

    看到这批士兵的时候,高郅微微一惊,因为,他突然发现,这些人的身上,披带的,可都是皮铠!

    要知道在铠甲当中,虽说以铜甲、铁甲防御n能最好。

    但是同样的,金属质地的铠甲在重量方面确实有些差强人意,倘若寻常士卒穿上一整套,或许连移动都成问题。

    是故,军队中的铠甲质地渐渐由铁转变为牛皮。

    一来是牛皮容易获得,二来,牛皮确实要比其他猪皮、羊皮、鹿皮更为坚韧,尤其是在折叠几层的情况下在火上烘烤过,那厚达一个指节的皮甲,甚至不会比铁甲逊s几分。

    更关键的是,这种牛皮所制的皮甲要比铁甲轻得多,更何况普通士卒在一般情况又仅仅只穿胸甲。

    其重量,可以说是每一个士卒都能够承受的。

    退一步说,即便是穿上一整套的皮甲,也不会出现无法移动脚步的尴尬之事。

    更重要的是,现在的皇宫里面,披带全套皮铠的,只有董卓的禁军!

    那家伙,也被惊动了吗?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白马掠三国》,”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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