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又被称为“风城”。

    风城的球迷无疑是高傲的,当然,他们也有高傲的资本。90年代的公牛队几乎统治了整个联盟将近十年就公牛队的球迷看来,如果乔老爷不在两个三连冠期间退役的话,那94和95年的总冠军也是芝加哥的。

    那就追平了凯尔特人的连冠

    好吧,即便这些都是假想!

    但公牛队确实拥有6面总冠军旗帜,这让他们在联盟三十只球队中能排到第三,仅次于湖人和凯尔特人。

    这已经足够他们自称为nb豪门了!

    可惜的是,自从那个在球场上如同上帝一般的家伙退役了以后,风城再也没有进入过总决赛,甚至东部决赛都是奢望。

    这一度让风城球迷陷入了绝望!

    好在,这一切的痛苦都结束了公牛队的管理层在几乎不可能的情况下拿到了0年的状元签!

    他们毫不犹豫,直接选择了孟菲斯大学的超级新人德里克罗斯。

    坦白地讲,德里克并没有碾压同届参选秀的天赋,不过他确实是其中最出色的之一。真正决定他成为芝加哥新状元的原因,是因为他土生土长于芝加哥这座城市,在英格伍德,他度过了自己的高中时代,带领着西缅高中四年拿下120胜12负的战绩,两次问鼎州冠军。

    昔日的本土之星,如今的n超级新人。

    对于芝加哥而言,0届还有比德里克罗斯更好的选择吗?

    从芝加哥联合中心球馆为德里克罗斯响起的欢呼声也可以看出来,这个一场nb比赛都还没打的0年状元秀俨然已经成为了这座球馆的主人,成为了这个城市的球星。

    而德里克罗斯面对这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表现出来的是大将风范,是领袖气质。

    有些球员就是天生的领袖。

    像勒布朗,像迈克尔乔丹。

    或许这就是天才跟普通人最大的区别。

    德里克罗斯身上的领袖气质是天生还是后天培养,不得而知,毕竟他在进入nb之前,一直都处于赢球状态。

    身为队长的他在胜利中熏陶出这样的气质也很正常。

    可雄鹿队的替补席已经有看不惯的老鸟在喋喋不休了。

    “等会儿上去我会让他知道什么叫nb!”

    “就是,看着真气人!”

    莫威廉姆斯跟梅森有一句没一句地吐槽着,刚进联盟就有这人气,真是气人啊!

    没这命,但有眼红的病,这两个家伙决定等会儿在比赛中好好地教训这个新人一下。

    嗯,没办法,像这样的天才,没几场比赛就适应了,到时候就不是那么好欺负的了。

    趁现在好好地欺负一下,将来后者打出了巨星表现,也能出去吹吹牛比:“你说德里克罗斯啊!呵,当年被我打爆了你知道吗?”

    哎呦,想想就好激动啊。

    “嘟!”

    蜂鸣器响,比赛正式开始了!

    芝加哥公牛队出来跳球的是诺阿,去年打到一半就坐稳了公牛队首发中锋位置的他这个赛季依旧是首发。

    博古特跟他跳球,没跳过。

    公牛队获得了第一次进攻的机会。

    球权给到了罗斯,状元秀不紧不慢地运球到前场,在那边等着他的是意欲满满的莫威廉姆斯。

    来吧,宝贝!

    “呼!”

    呃,什么东西过去了?

    莫威廉姆斯还没有反应过来呢!他面前的德里克罗斯便已经没了身影。

    这是怎么过去的?

    “哇哦!”

    现场的观众席也响起了不少的惊呼声,虽然他们都知道今年的状元秀是他们芝加哥的孩子,可真正在现场看过德里克罗斯打球的没几个。

    毕竟人家是在孟菲斯上的大学。

    现在亲眼见到德里克罗斯面对莫威廉姆斯的突破,他们方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球探形容德里克罗斯的突破会用“如同手术刀一般精准而又锋利”来形容了!

    第一步迅速,没有多余的动作,只有极致的变向能在不减速地情况下轻松完成变向。

    莫威廉姆斯便是被这样的变向晃成了木头人。

    “开,开玩笑呢吧?”

    坐在替补席上看着场上德里克罗斯变向的梅森露出一副吃了苍蝇的死样子,刚刚他还跟莫威廉姆斯大言不惭地说要教训一下这个状元秀,还为只能先坐在替补席上看着莫威廉姆斯教做人而感到惋惜。

    现在,他的心里满是庆幸:幸好先上去的不是我。

    这家伙也太猛了吧!哪有人这么变向的?

    德里克罗斯轻松完成了对莫威廉姆斯的突破,很快便遭遇到了来自于伊利亚索瓦的第二层阻挡。

    可他在这样的情况下,竟然又完成了一次变向,脚步不算快的伊尔亚索瓦也被他甩到了身后。

    长驱直入,德里克罗斯高高跳球,面对博古特的封盖,在空中一个躬身躲开。

    13?

    谁都没有想到德里克罗斯职业生涯的第一球会进得如此漂亮。

    “哇哦”

    现场的观众逐渐躁动,都在酝酿情绪,就等着德里克罗斯在完成反手上篮的一瞬间,尖叫出声。

    “啪!”

    可,就在所有芝加哥公牛队球迷都凝神屏气,等待着心中所想的那一幕成真的时候,一个身穿雄鹿队11号球衣的家伙从旁杀出,将德里克罗斯这记本该是nb十佳球的上篮给盖掉了。

    “我!”

    联合球馆的观众席,不少的球迷差点噎得喷血,差一点,就差一点点啊!

    这该死的家伙!

    怎么就这么讨厌的呢?

    德里克罗斯也在打量着眼前这个将他精彩操作破坏掉的家伙,暗道:这家伙,还真是不一般!

    他肯定认识易建联,就算他原本不知道,赛前听着主教练维尼德纳罗格的介绍,也自然知道了这位雄鹿队的新核心。

    起初他还真不认为自己比这家伙差多少,就算后者已经拿了最佳新秀,那也不一定能比他更强。

    对于过去十几年一直在胜利的德里克罗斯来说,他拥有这么自信的本钱。

    但只是刚刚的交手,他立刻察觉出来,这个叫易建联的家伙,确实不简单!

    不自觉地,德里克罗斯的眼神中流露出了无穷的战意。

    易建联见怪不怪地笑了笑,德里克罗斯这模样,像极了上个赛季的他,充满了想要证明自己的念头,挑衅一般朝着德里克罗斯点了点下巴,道:“菜鸟,欢迎来到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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