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驱车来到城门前,值守士兵大刀往前一顿:

    “慢着,先把入城费交了。”

    大虎还在思考人和妖的问题,此时方才回过神来,掏出一串铜钱递了过去。

    两名士兵接了铜钱,正自掂量,忽然看见那牛车上有只黑虎,和那“山神”尸体,眼神微微一震。

    又见车上只有两名少年,旋即对视一眼,其中一人站出来,拦住刚想进城的二人:

    “等等!这是何物?此前从未见过,不可入城。”

    大虎纳闷道:“不可?为何?那山中野兽众多,便是我们猎人也未必全都见过,还请官爷方便一二。”

    “方便?”那士兵冷笑一声:“我方便你,谁方便我?若是这妖——野兽有毒,祸害了镇上百姓,我可没法和县令大人交代。”

    大虎皱眉。

    这官差说得并非没有道理,刚想说这是“山神”,又怕引起误会,只得问道:“那,那官爷说该怎么办?”

    士兵摸了摸下巴:“这个嘛……待本官爷检查一番便是。”

    “检查?”

    大虎疑惑之际,这士兵已然靠近牛车,掏出一把短刀,将那“山神”尸体剖开,探手进去摸索一番。

    最后摸出来一颗火红色珠子,道:“嗯~果然有毒,这便是那毒珠,好了,你们可以进去了。”

    大虎这才恍然,原来山神有毒?

    便摇摇头,不再多想,赶着牛车进城,随后才发现,一旁的阿牛眉头紧皱,脸色很不好看。

    “阿牛,怎么了?”

    先问了一声,猛然意识到什么:“难不成那官爷是在骗——”

    话未说完便被云逍打断。

    “他没骗你,那火红珠子的确有毒。”

    他淡淡说道,却是眼神不善地瞥向身后,这才转头不语。

    其实又何止是他?

    后方同来的那些村民,都知道那士兵在做什么,只是无人敢插嘴多事。

    在青牛镇,官府就是天,县令便是皇帝。

    官差乃皇帝爪牙,普通村民谁敢得罪?

    更何况,这两个少年身边没得大人,即便说了,又有谁来出面?

    “卖豆腐囖~又甜又香的豆腐~三文钱一碗!”

    “大猪蹄子,又香又辣的大猪蹄子,五十文一个,好吃不贵!”

    “胭脂水粉看一看,大炎国来的上品货,两百文一盒,不美不要钱~”

    ……

    牛车驶入镇内,两边吆喝声不绝于耳,放眼望去,这市集不大,却颇为热闹。

    摆摊小贩在道旁叫卖,一些是卖小吃,也有卖胭脂水粉的。

    云逍有些奇怪。

    这大荒小镇,胭脂水粉也有人买?

    但马上便看见,一名身姿窈窕的黑衣女子停在那水粉摊前挑走一盒:“两百文是吧?我买了~”

    也有以物易物的,一名女子眉清目秀,衣着锦缎,问道:“老板,我用火兽丹给你换胭脂可好?”

    老板忙点头答应:“好嘞好嘞。”

    那女子身后的小丫鬟便取出一枚拳头大小的蛋,换走了一盒胭脂。

    似在见少年蹙眉,大虎在旁解释:

    “这些都是官家小姐,青牛镇自有上百户人,生意不小,大都是胭脂水粉这些稀罕物件卖得好些,像这兽肉,家家户户都有,倒不怎么好卖。”

    说完问道:“阿牛,咱们什么时候……”

    云逍还在琢磨。

    这胭脂水粉不是再寻常不过的东西?

    反倒是猎取妖兽,风险甚大,兽肉可壮骨补血,妖丹可增强功力,为何却更便宜?

    若说是寻常野兽……这镇上可没少见卖妖兽的摊子。

    只是小河村实力不济,极少能猎到妖兽,即便能,也得付出不小的代价。

    这也是为何他之前提出要李大牛带他去打猎的原因。

    小河村过得太惨了,他不能再冷眼旁观。

    只是没想到第一次打猎回来,就生了变故。

    听得大虎问话,他回过神来道:“不急,先看看情况,还不知道是抓去了哪一家。”

    大虎闻言冷静下来。

    想起之前三娘所说,的确没提到过是被哪一家抓去了。

    青牛镇三家共治,每一家都能调动官兵。

    “嗯,先把兽肉卖了,换了银子,去买把好刀。”

    眼中闪过一丝怒意,大虎停下牛车,交了摆摊前,开始叫卖。

    两人的猎物一共四头。

    大黑虎,红毛鹿,梦魇兽,“山神”。

    大黑虎还值点钱,虎皮是极好的御寒材料,大荒的冬天格外冷,每年都有人冻死。

    若有一件虎皮大衣,只要有吃有喝,一定能撑过去。

    因此很快吸引到了买家,以四百文的价格卖了出去。

    大虎拿着铜钱很是高兴,可云逍却是皱眉。

    这么大一张虎皮,即便是寻常野兽,在圣门一带也能卖出十两银子,合一万文钱。

    在青州镇,却只值四百文,大虎还乐得合不拢嘴。

    不过他也看出来了,这是地域不同、产出所致。

    在凌霄城一带,武者虽多,但平凡人却更多,因此有大量人手制作吃住以外的商品,如胭脂水粉。

    产出多,自然便宜。

    在青牛镇也一样。

    几乎人人都能打猎,那么猎物自然不值钱,可胭脂水粉却无人会做,还得从附近的修行国专门运送过来。

    正所谓,物以稀为贵,自然便不便宜。

    不怪他起初不明白这些,实则在凌霄城那十六年,他极少有机会下山,不是在修炼便是在猎妖。

    即便下山,那也是在猎妖的路上,对红尘俗世所知甚少,更别说这不知道多远之外的大荒了。

    ——话说回来。

    大黑虎卖出之后,那“山神”也很快卖出去了。

    原来这山神的名字就叫“牛狮兽”,竟卖了二两银子,合两千文的高价。

    若非没了珠子,还能再加两千。

    红毛鹿和梦魇兽则无人问津。

    前者被割得只剩下一半,皮毛不整,满是血污,连看都碍眼,更别说买。

    梦魇兽则是无人识货,这东西乃妖兽中异种,一般人根本不认得。

    有几个问价的最多开到五百文,大虎想卖了快去救人,云逍却不肯。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大虎急着救人,他又何尝不是?

    可救人,难道靠这长枪和长钩?

    且不说配套武学,光是这木制枪身,就连一刀都抵不住。

    他进城时观察过了,那守门士兵用的都是精铁大刀,一把重达七八十斤。

    别说砍,即便是用刀背磕一下,这枪钩也承受不住。

    因此,必须弄到一把上好刀剑,否则只能是自寻死路。

    大虎不知道,他可知道,上了品级的武者,所用兵器皆为灵器。

    威力比那精铁大刀强十倍百倍。

    大虎不知道这些,但也并未多说。

    他相信阿牛不会骗他,更知道如果没有阿牛,他便只能送死,只是难免焦急。

    因为越晚动手,村民们出事的可能性就越大。

    云逍当然也清楚这一点,却不得不等。

    救人是一回事。

    送死是另一回事。

    要想救人,首先便不能送死。

    他想了想,决定吆喝几声,看看有没有人认得这梦魇兽。

    但他曾为凌霄圣子,当街叫卖这事,一时真有些做不来。

    只得反复说服自己,这样做是为了救人。

    好不容易准备张开,客人却先上门了。

    冲他二人问道:“呔~小娃娃,这人狼兽怎么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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