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皇上是个爱之欲其上天,恨之欲其下地狱的男人。
    只要他认定一个人是好的,就是对方十恶不赦,他都觉得是对的。
    倘若他认定一个人是坏的,就算对方行善救人,他都觉得是错的。
    “那倩儿就谢谢四郎了。”耿安倩浅笑着说。
    两人相互理解的样子,全然不把若音和一众奴才放在眼里。
    并且,她转头看向若音。
    虽说面上没什么表情,眼神也无变化。
    可是,不知道是因为情敌相见分外眼红,还是怎的,若音总觉得耿安倩在挑衅她。
    耿安倩得了便宜后,还卖乖道:“倩儿在乎的不是四郎的身份,在见到你第一眼时,倩儿正在山上采完药回家的路上,刚好碰到皇上在小河边飘着,身子挂在枯树枝上。”
    “当时您可狼狈了,身上全是伤,面色也不好看,在倩儿心里,您就是一名寻常男子,虽说我身为女子不方便,可我本着医者父母心,想都没想,就小心翼翼地救起您。”
    “倩儿只是寻常女子,为了将您救到岸边,差点被淹死,还受了点伤,后来从村里借了板车,一路推着您回家,替您医治,养伤,这件事,在村里也早已经传开。”
    “直到后来,苏公公带人找上门来,我才知道您的身份,当知道您是皇上时,倩儿可是哭了三天三夜,因为我在与您相处的日子里,心里早就有了您,我宁愿您是寻常男子,这样您便可以和倩儿在这农家小院白头偕老,一起生活了。”
    瞧瞧这话说的,甭提有多委屈。
    话里也非常有水平,涵义可深了。
    一是表明她心地善良,就算是陌生人,也不会见死不救。还暗戳戳提醒四爷,多亏了她救他。
    二是表明她对四爷是一见钟情,再加上日久生情。
    三是她救陌生男人的事情,在村里传开了,这在封建的大清,名声已经没了,这是要四爷负责呢。
    四是她不贪慕虚荣,只是纯粹地爱上四爷这个人,而不是爱上他的身份和地位。
    这说话的段位,可高了呢。
    半梅听了后,那是要多鄙夷,就有多鄙夷。
    简直就是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
    好似皇上的皇帝身份,还委屈了她似得。
    这位可是她见过最婊气十足的女子了。
    后宫这么些年来,没人能比得上她。
    若音则看着耿安倩,佩服地拍了几下掌。
    然后,她若有所思地道:“照你这个说法,本宫替你捋一捋啊。”
    耿安倩:“......”
    “女子到了十五岁就及笄,可以谈婚论嫁了,你说你也十七岁了,按理说早该嫁人了,可你既然没嫁人,代表你的眼光还是挺高的是吧?”
    耿安倩警惕地道:“不知道您想说什么。”
    “我想说的是,既然你眼光这么高,怎么不找个优秀点的男人嫁了。”
    “在倩儿心里,皇上就是最优秀的男人。”
    呕~
    “啧啧啧,好感人,可本宫怎么就这么不信呢。”若音对着眼睛扇风,一副感动得要哭的样子。
    但很快,她就犀利地道:“适才你也说了,第一次见皇上,他飘上河面的枯树枝上,身体被泡发,好狼狈的。”
    耿安倩:“......”
    “然后你好善良,一个女孩家家的,想都没想就救了他,还让他住在你的家里,一点都不怕村民们笑话。你心地这么善良,救过不少男人吧?”
    若音不等耿安倩回答,就一脸不可思议地指着耿安倩,惊讶又鄙夷地道:“你你你,你这个轻浮的女人,居然随随便便就把男人往家里带!”
    “安倩是救过别的男子,但从不会把他们带回家。至于救皇上,这是属于从未有过的意外,而且作为大夫,就得舍己为人,救死扶伤,安倩当时一心想着救皇上,没想那么多,娘娘也不应该用异样的眼光去看待这种事情。”
    闻言,若音话锋一转,正色道:“如果本宫没有记错的话,皇上大拇指上的蓝田墨玉扳指价值连城,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好东西,知道佩戴之人身份不同凡响。”
    “我从小在山村长大,不知道这是何物,一直以为不过是普通石头罢了。”耿安倩从容不迫地回答,
    “好,这个你不认得,皇上腰间佩戴的龙纹玉佩,你应该知道吧,龙,乃帝王身份的象征,整个大清,除了皇帝,就没有第二个人敢戴和龙有关的东西,这一点,别说你不知道。”
    依若音看,这个耿安倩一点都不像没见过世面的乡村姑娘,比那些京城里的千金大小姐还会来事儿。
    “当时我一心想着救人要紧,根本就没留意这些,等到看到皇上腰牌时,苏公公他们正好赶来了,但不管怎样,我救皇上,喜欢皇上,和他的身份没有任何关系。”
    若音冷笑两声,指着四爷,道:“既然和他的身份没关系,那你见他第一眼时,是喜欢他飘在河面上的狼狈风姿?”
    “还是喜欢他受伤,可以给你做治病实验?”
    “看中他这种大叔级别的年纪?”
    “喜欢他腿上有伤,腿脚不利索?”
    跟着,他又指着四爷脑袋上缠着的纱布,“还是说,你喜欢他脑子有病啊?”
    “住口!”四爷长眉紧蹙,并一把推开若音指着他的手,幽冷地道:“皇后请自重,朕看在你是皇后的份上,才没跟你计较,但你休要得寸进尺。”
    若音被四爷推得往后退了几步,好在半梅接住了她。
    否则她就被这大猪蹄子推得够呛。
    呵,他说,是看在她是皇后的份上。
    而不是看在往日情分的份上。
    “娘娘莫要在这信口雌黄,这些都不是安倩的意思,您可以羞辱安倩,但请不要质疑我对皇上的真心,甭管您怎么说,我对皇上的心意都不会变。”耿安倩一脸坦荡荡,十分从容。
    “甭管你自个信不信,反正本宫是不会信的,小小年纪,那么多年轻小伙子不喜欢,非要喜欢一个大叔级别的帝王,别说你就喜欢这种经验老套的大猪蹄子,喜欢他的身经百战?呦呵,你口味有点重嘛。”
    在这之前,耿安倩一直冷静得不像话。
    直到听到这句话,面上有一抹绯色。
    但还是冷静回道:“既然娘娘把皇上说得如此不堪,那您又看中皇上什么,该不会是您喜欢皇上这些,所以就以为旁人也和您一样虚荣吧?”
    这话说的,反过来给若音下套呢。
    暗戳戳表明她最纯洁,只有若音才是看中了四爷的权势和地位。
    若音不屑地白了耿安倩一眼,“本宫十几岁的时候,就和皇上一起走到现在,不是你这种人一句话就能轻易抹黑的。”
    说到这,她看着四爷,道:“这个世上,如果有人不贪恋他的权利和地位,那也只可能是我,只会是我。”
    因为她是真的真的真的...非常讨厌帝位带给她和他的束缚了。
    “不过嘛,他长得这么好看,兴许我沉迷于他的美色也不一定。”若音嘲讽道。
    “娘娘,您说什么呢。”半梅上前,提醒她别再说下去了,没看皇上的脸都阴沉得不行了。
    因为,任何男人都讨厌别人用“美”来形容吧?
    若音却朝半梅摆摆手,正色道:“我喜欢他写字时专注的样子,而我就旁边替他研磨。”
    “我喜欢他穿藏蓝色的衣服,虽然他穿金色龙袍也很好看,可是当皇帝不好,还是穿藏蓝色衣服时最可爱了。”
    “我喜欢他送东西给我时,一脸宠溺的样子。”
    “我喜欢他喊我音音。”
    “我喜欢他滚动着的喉结,每次他这样,一准没好事。”
    “我喜欢他承诺我。”
    “我喜欢他给我安全感。”
    “我喜欢他的所有,就连他生气时候的霸道样子,我都很喜欢。”
    “可是,我独独不喜欢他不喜欢我,不爱我,我更不喜欢他记不得我的样子......”
    她情愿他从未喜欢过她,爱过她,都不想像现在这样。
    明明靠得很近,可心与心之间的距离却隔着十万八千里。
    “他不爱许诺我,但他说过的,再也不让我伤心了,可是却忘记我了,他怎么可以忘记我,让我这么伤心,他从来都没让我这么伤心过......”
    大概是因为说到伤心处。
    又或许是她伤口未好,来时又走了那么久的路。
    亦或者是别的什么。
    若音只觉得心痛难忍。
    身体被箭所伤,倒也罢了,她都没有这么难受过。
    现如今,心灵还要被万箭穿心。
    她只觉得头痛欲裂,好似眼前的一切都在转圈圈。
    下一刻,她身子一软,就不省人事地昏过去了。
    “皇后!”苏培盛、陈彪、半梅惊呼一声。
    不过,苏培盛和陈彪是男的,就是想接住若音,也不敢,那是要剁手的。
    只能眼睁睁看着若音倒了下去。
    半梅本来是想一把扶住若音的,但是却有人先他一步,接住了自家主子。
    抬头一看,正是四爷。
    见状,众人一脸惊讶地看着他。
    就他自个也有些诧异。
    不知怎的,他明明不想那么做,可身体的本能反应,让他接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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