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兰无辜的双眼充满了水花,就跟那晚上一模一样,而欧辰的表情也和那晚如出一辙,唯一不同的是,这一回他没有附和蒋兰,反而问到:“蒋小姐既然说你是举报人,那请问你是否是原告了?”

    蒋兰一惊,看着欧辰深沉的模样,顿时悟了,这家伙不跟自己在一条船上了,要跳反,可是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玩文字游戏,说实话,蒋兰是新手,所以不明所以地抽了抽快要流出的鼻涕:“什…什么意思,这位先生,您说的举报人和原告不是一样吗?还有什么区别,我就是原告了,怎么样?难道你要当真警察同志的面,要对我做什么?”

    哎哟,还真是良民,有警察撑腰,然而您错了,警察再听几句就不会给您撑腰了。

    欧辰突然笑了,看向也是不解的警察道:“警察先生,您听到了,她亲口承认她是原告。”

    两名警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认可地点了点头,他们是知道的,举报人其实和原告不一样。

    原告可以是举报人,但是举报人不一定是原告。

    举报人是发现不法案件,进行报案的人,不一定具有法律约束,可是原告不一样,原告就涉及了自己的损失,是被害人,同时也接受法律监管,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具有法律效应。

    也就是说,称作被盗取方案的公司其实就是蒋兰自己,也就是,她证实了申请专利以及发送传真的人,都只是她一个人。

    欧辰向警察点了个头,又道:“那好,既然如此我就放心了,既然蒋小姐是原告,那是不是我可以理解为,这份被我们陆总盗走的方案是属于她一个人,除她以外没有别人拥有,是她做出的方案被陆总盗走了?而并不是之前所说的子虚乌有的小公司?”

    蒋兰被欧辰的举报人和原告的话题,扯了有点头晕,也没办法想清楚里面的奥妙,就点头应道:“是又怎么样?难道属于我个人,她就能盗取了吗?”

    “是,如果是您一个人,她的确也不该盗走,再怎么说是您申请专利保护在前。”

    “是,我1月23日申请的专业保护,专利通知上白纸黑字做了公证,而她1月30日召开的联合会展,所以是她剽窃了我的知识产权方案。”

    蒋兰说得理直气壮,欧辰却是云淡风轻,这女人到现在还没发现她已经亲口证实了自己盗窃方案在前。

    欧辰不急不躁,突然拿出了一个磁盘,摆到警察面前,道:“警察同志可一定要注意蒋小姐说的日期,我这里有个磁盘录音,因录音装置上配有时间,以视频形式播放,你们最好看看。”

    话音一落,警察接过磁盘,在屏幕上显示出了录音时间——1月15日。

    而说话的人,正是蒋兰,那录音有两段。

    一段是欧辰刚洗澡洗到了一半出来时,问蒋兰在做什么,提到了有人偷方案,他必须小心,就顺道问了一句,蒋兰是不是在偷方案,至于蒋兰的回答则是肯定的。

    至于另外一段,则是欧辰问上一回的方案是不是蒋兰偷的,还准备继续偷,蒋兰也肯定了。

    虽然录音不全,但是两段录音加起来,得到的结论,无疑只有一个,蒋兰偷过陆伊一的方案,是个惯犯,而且联合会展的方案她也要偷。()总裁娇妻:申先生,我们离婚更新速度最快。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article_title?}》,微信关注“优读文学”,聊人生,寻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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