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魂 作者:安尼玛
分卷阅读155
又摇摇头:“我看到有血,但不知道……杀人。”他垂下眼,声音非常细小,又因为跟着马宇非生活艰苦贫瘠,比同龄孩子要显得矮小瘦弱。
蓝田见他可怜的模样,也没法逼得太紧,于是他放轻语调:“那户人家,你常常爬进去玩吗?”
“嗯,那是马爷爷原来的家,有时候,他会让我进去拿点东西。”
“里面住的叔叔阿姨认不认识你?”
“不认识。”
“你的斧头是在哪里捡的?”
乔思明想了想,回头看一眼木屋,又看着蓝田道:“我带你们去。”
他们跟着乔思明下山,走的却不是台阶,而是树林里的斜坡。这路也同样枝蔓横生、野草茂密,但有人带路就好走多了,
张扬心有余悸:“小孩儿,你不怕毒蛇啊。”乔思明转过头来,难得地笑了笑:“这里的蛇都被我吃差不多了,你要是见到的话,叫我一声,我抓回去煮汤。”
张扬佩服道:“你个儿小,本事可不小啊。”老猫听到煮蛇汤,好奇道:“毒蛇肉好吃吗?”
“嗯,比蜥蜴好吃得多。不过蛇肉很腥,要加很多胡椒粉的。”
他们料想马宇非家里不会有胡椒粉,这些东西,大概都是孩子爬进马复可家“拿”的。马宇非一老头,不太可能养得活这半大孩子,还得靠他自己打猎,才能满足基本的温饱。
乔思明身手矫捷,三两下就跳过石头树根,领着他们一路往下。跟他们聊开了之后,他的话多了起来,显出了活泼爱玩的天性。快到山下时,老猫干脆把他背到肩膀上,搜找盘在树枝上的毒蛇。走了一会儿,他们果然找到了一条绿瘦蛇。
乔思明抓住了七寸,失望道:“这蛇没什么毒,不太好吃。”老猫却馋了起来,“下次我们再去抓毒蛇,先把这条弄来吃了吧,直接烤怎样?”
蓝田听他们商量着要升火烧烤,怒了:“猫儿,你刚不是吃了八个花卷吗,这就饿了?不准点火,一会儿再把树林给点着了!”
老猫早就习惯被蓝田管着,满不在乎就把蛇扔回树上;乔思明脸上却满是失望。蓝田心疼他,把他抱了起来,掂一掂,感觉他确实蛮轻的。
他柔声道:“蛇肉你吃得多了,换个口味,叔叔带你去吃羊肉串吧。”乔思明眼睛发光,兴奋道:“好啊,要去哪里抓羊?”
众人笑了起来。蓝田道:“不用抓,我们也吃不了一头羊,山下有卖现成的,你坐着等人烤上来就行。”乔思明眨了眨眼睛,似乎回想起确实有那样一种生活,只要拿着钱,什么都能买到。他忆起了从前,又是迷茫,又有些难过。张扬见他脸色沉了下去,哄道:“羊肉串可好吃了,还有鸡翅、腰子、韭菜……看你这馋样,跟你猫爷有一拼,一会儿得悠着点吃,别把肚子撑破了哦。”
乔思明应了一声,看了看自己的肚子,琢磨得吃多少才能把这常年瘪着的肚皮撑出个口来。
林子是相连的,从山上能直通到山下的树林。乔思明告诉他们,斧子是在一棵树下找到的。天太黑,他们在那棵树下做了记号,准备等天明了再来做证据搜查。已经过了这么多天,这林子又是人来人往的,估计不会留下有用的痕迹了。
蓝田牵着乔思明的手,把他带到了南城热闹的大排档区域。见到那么多人和明亮的灯,乔思明一开始非常畏缩,躲在了蓝田身后。等到他坐下了,吃上了肉,就不那么紧张了。
老猫给他倒了杯啤酒,道:“喝了啤酒,再吃肉,肉会更甜。”
乔思明拿起酒杯,笑道:“嗯,这个啤酒好喝,山下叔叔阿姨的家里都有。”说着痛快地一饮而尽。
聊了一阵后,众人发现乔思明懂得挺多的,并不是个茹毛饮血的小野人。看来他常常偷摸地在屯里游荡。
张扬试探:“叔叔阿姨家还有啥好吃的?”
乔思明喝了酒吃了肉,心满意足道:“好多。但一次不能拿太多,也不能可着一家拿,要不就会被发现啦。还要摸清楚他们出门的时间,回家的时间,夏天最好了,窗口都是开着的……”
众人一脸黑线。原来他不止爬进马复可的家,估计底下好多户人家他都翻过墙;打猎不够吃的,他就跑别人家偷食去了。张扬叹了口气,敬了乔思明一杯:“小子,你真不容易啊。”
蓝田问道:“爷爷知道你下山吗?”
“嗯,他知道,还会问我山下叔叔阿姨在做什么事情,说了些什么话。”
蓝田心里一凛,和老猫对看了一眼,都在想,难怪总感觉山上有人在窥探,乔思明就是马宇非的眼,底下的情况,都经由乔思明传达给了马宇非,因此他即使不下山,对底下也了若指掌。
蓝田对乔思明道:“以后你不用翻墙了。你的几个舅舅都还在呢,等我联系他们,把你送过去跟他们住吧。”蓝田琢磨,乔思明跟着马宇非,即不能像普通孩子那样上学,甚至连温饱都保证不了。万一他的舅舅不想收养他,再把他放到福利院里,也比在野林抓毒蛇当零食强。
乔思明立即回道:“我不想去。”
“你要跟着爷爷?爷爷年纪大了,没法照顾你。”
“我不需要他照顾,”乔思明坚决道,“我要留在这里!”
蓝田从他的双眼里,读到了一种复杂的情绪,既是留恋、又是愤恨和不安。他不肯走,应该不止是因为不想离开熟悉的环境。又想,乔思明经历过大变故,不会那么容易相信人,他应该知道很多内情,却不打算告诉别人。且不要逼迫他,等以后慢慢套问。
蓝田要套问,就绝不含糊,第二天,他就把最得力、也最没事干的手下派到了马宇非的跟前。
连着好几天,老猫都在野林里,跟乔思明一起抓蛇淘田鼠,日子过得逍遥无比。老猫讨厌城市的商店和人流,在森林里反而舒适自在。至于山下的死人什么的,对老猫来说,就好像是另一个次元的事儿了,他也早忘了蓝田派给他的任务。玩了几天后,他都想求马宇非把他也收留下来,在这林里当个野人。
马宇非看上去是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但身体还算健壮。山里有很多活儿要做,不是在菜园里拔草,就是忙着修理破烂的木屋,为快要到来的冬天做准备。老猫帮着他干活儿,因为关系到这一天的温饱,他倒是一点都不懒了,每天都过得精神抖擞的。
到了午饭时间,老猫把煮好的番薯和鼠肉给马宇非送去。马宇非独自在木屋里,看着墙壁,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先生,吃饭了!”老猫唤道。
马宇非微微一笑,以示感谢。他就算啃红薯,也是姿态闲雅的,老猫看在眼里,不禁有点着迷。马宇非是有一种特别的魅力的,他摒弃世俗的一切,衣衫褴褛、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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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摇摇头:“我看到有血,但不知道……杀人。”他垂下眼,声音非常细小,又因为跟着马宇非生活艰苦贫瘠,比同龄孩子要显得矮小瘦弱。
蓝田见他可怜的模样,也没法逼得太紧,于是他放轻语调:“那户人家,你常常爬进去玩吗?”
“嗯,那是马爷爷原来的家,有时候,他会让我进去拿点东西。”
“里面住的叔叔阿姨认不认识你?”
“不认识。”
“你的斧头是在哪里捡的?”
乔思明想了想,回头看一眼木屋,又看着蓝田道:“我带你们去。”
他们跟着乔思明下山,走的却不是台阶,而是树林里的斜坡。这路也同样枝蔓横生、野草茂密,但有人带路就好走多了,
张扬心有余悸:“小孩儿,你不怕毒蛇啊。”乔思明转过头来,难得地笑了笑:“这里的蛇都被我吃差不多了,你要是见到的话,叫我一声,我抓回去煮汤。”
张扬佩服道:“你个儿小,本事可不小啊。”老猫听到煮蛇汤,好奇道:“毒蛇肉好吃吗?”
“嗯,比蜥蜴好吃得多。不过蛇肉很腥,要加很多胡椒粉的。”
他们料想马宇非家里不会有胡椒粉,这些东西,大概都是孩子爬进马复可家“拿”的。马宇非一老头,不太可能养得活这半大孩子,还得靠他自己打猎,才能满足基本的温饱。
乔思明身手矫捷,三两下就跳过石头树根,领着他们一路往下。跟他们聊开了之后,他的话多了起来,显出了活泼爱玩的天性。快到山下时,老猫干脆把他背到肩膀上,搜找盘在树枝上的毒蛇。走了一会儿,他们果然找到了一条绿瘦蛇。
乔思明抓住了七寸,失望道:“这蛇没什么毒,不太好吃。”老猫却馋了起来,“下次我们再去抓毒蛇,先把这条弄来吃了吧,直接烤怎样?”
蓝田听他们商量着要升火烧烤,怒了:“猫儿,你刚不是吃了八个花卷吗,这就饿了?不准点火,一会儿再把树林给点着了!”
老猫早就习惯被蓝田管着,满不在乎就把蛇扔回树上;乔思明脸上却满是失望。蓝田心疼他,把他抱了起来,掂一掂,感觉他确实蛮轻的。
他柔声道:“蛇肉你吃得多了,换个口味,叔叔带你去吃羊肉串吧。”乔思明眼睛发光,兴奋道:“好啊,要去哪里抓羊?”
众人笑了起来。蓝田道:“不用抓,我们也吃不了一头羊,山下有卖现成的,你坐着等人烤上来就行。”乔思明眨了眨眼睛,似乎回想起确实有那样一种生活,只要拿着钱,什么都能买到。他忆起了从前,又是迷茫,又有些难过。张扬见他脸色沉了下去,哄道:“羊肉串可好吃了,还有鸡翅、腰子、韭菜……看你这馋样,跟你猫爷有一拼,一会儿得悠着点吃,别把肚子撑破了哦。”
乔思明应了一声,看了看自己的肚子,琢磨得吃多少才能把这常年瘪着的肚皮撑出个口来。
林子是相连的,从山上能直通到山下的树林。乔思明告诉他们,斧子是在一棵树下找到的。天太黑,他们在那棵树下做了记号,准备等天明了再来做证据搜查。已经过了这么多天,这林子又是人来人往的,估计不会留下有用的痕迹了。
蓝田牵着乔思明的手,把他带到了南城热闹的大排档区域。见到那么多人和明亮的灯,乔思明一开始非常畏缩,躲在了蓝田身后。等到他坐下了,吃上了肉,就不那么紧张了。
老猫给他倒了杯啤酒,道:“喝了啤酒,再吃肉,肉会更甜。”
乔思明拿起酒杯,笑道:“嗯,这个啤酒好喝,山下叔叔阿姨的家里都有。”说着痛快地一饮而尽。
聊了一阵后,众人发现乔思明懂得挺多的,并不是个茹毛饮血的小野人。看来他常常偷摸地在屯里游荡。
张扬试探:“叔叔阿姨家还有啥好吃的?”
乔思明喝了酒吃了肉,心满意足道:“好多。但一次不能拿太多,也不能可着一家拿,要不就会被发现啦。还要摸清楚他们出门的时间,回家的时间,夏天最好了,窗口都是开着的……”
众人一脸黑线。原来他不止爬进马复可的家,估计底下好多户人家他都翻过墙;打猎不够吃的,他就跑别人家偷食去了。张扬叹了口气,敬了乔思明一杯:“小子,你真不容易啊。”
蓝田问道:“爷爷知道你下山吗?”
“嗯,他知道,还会问我山下叔叔阿姨在做什么事情,说了些什么话。”
蓝田心里一凛,和老猫对看了一眼,都在想,难怪总感觉山上有人在窥探,乔思明就是马宇非的眼,底下的情况,都经由乔思明传达给了马宇非,因此他即使不下山,对底下也了若指掌。
蓝田对乔思明道:“以后你不用翻墙了。你的几个舅舅都还在呢,等我联系他们,把你送过去跟他们住吧。”蓝田琢磨,乔思明跟着马宇非,即不能像普通孩子那样上学,甚至连温饱都保证不了。万一他的舅舅不想收养他,再把他放到福利院里,也比在野林抓毒蛇当零食强。
乔思明立即回道:“我不想去。”
“你要跟着爷爷?爷爷年纪大了,没法照顾你。”
“我不需要他照顾,”乔思明坚决道,“我要留在这里!”
蓝田从他的双眼里,读到了一种复杂的情绪,既是留恋、又是愤恨和不安。他不肯走,应该不止是因为不想离开熟悉的环境。又想,乔思明经历过大变故,不会那么容易相信人,他应该知道很多内情,却不打算告诉别人。且不要逼迫他,等以后慢慢套问。
蓝田要套问,就绝不含糊,第二天,他就把最得力、也最没事干的手下派到了马宇非的跟前。
连着好几天,老猫都在野林里,跟乔思明一起抓蛇淘田鼠,日子过得逍遥无比。老猫讨厌城市的商店和人流,在森林里反而舒适自在。至于山下的死人什么的,对老猫来说,就好像是另一个次元的事儿了,他也早忘了蓝田派给他的任务。玩了几天后,他都想求马宇非把他也收留下来,在这林里当个野人。
马宇非看上去是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但身体还算健壮。山里有很多活儿要做,不是在菜园里拔草,就是忙着修理破烂的木屋,为快要到来的冬天做准备。老猫帮着他干活儿,因为关系到这一天的温饱,他倒是一点都不懒了,每天都过得精神抖擞的。
到了午饭时间,老猫把煮好的番薯和鼠肉给马宇非送去。马宇非独自在木屋里,看着墙壁,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先生,吃饭了!”老猫唤道。
马宇非微微一笑,以示感谢。他就算啃红薯,也是姿态闲雅的,老猫看在眼里,不禁有点着迷。马宇非是有一种特别的魅力的,他摒弃世俗的一切,衣衫褴褛、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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