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想办法解除诅咒。”说到这里,飞速叹了口气才继续道:“人马族和精通魔法的精灵使组成联盟,希望他们能帮我们研究诅咒的来源。”
“埃里精灵。”鑫闻言低声呢喃了一句,才点了点头劝慰道:“精灵的魔法天赋很强,你们选的这个盟友不错。呃。提起这么悲伤的话题我很抱歉,那个,走吧,一起回去吧。”
没想到这个话题竟然这么沉重,更没想到对方竟然有勇气回答。能用如此平淡的语气神态,把整个种族的伤疤揭开给别人看,这需要的可不仅仅只是勇气而已。
瞬间,就让他对这位人马族战士,有了全新的极度正面的好印象。
飞速带着他迅速回到部落,来到灵蹄草庐旁边一座草屋前停下:“法师大人,这里就是了。”
以人马族部落的条件,鑫不想也没资格去挑挑拣拣。在别人家能有个地方住就不错,自找麻烦的蠢事能少干还是少干。
两人各自分别后,鑫才掀开三米高的帘子进屋。再次看到熟悉的草垛床铺,也只是苦笑着摇了摇头,就去木桶边冲洗满身的盐分。
一夜无话,次日清晨。
鑫整理好所有东西走出草屋,一眼就看到同样掀帘子出来的灵蹄。
当然,他的注意力并不在这位头领身上,而是他单手提着的那把六尺短斧。
长度接近两米的斧子,对于身高接近四米的灵蹄,也只能称之为大一点的手斧而已。
但六尺长的斧子放在鑫的手里,也只比合金棍稍短了一尺。
灵蹄眼角余光也几乎同时看到了鑫,立刻扭头过来颔首招呼着:“鑫法师,来。这是你的奖励。”
鑫的脸上带着一丝歉意与迫切,笑意盈盈走向灵蹄的同时谦虚道:“那个,灵蹄头领,这样拿走人马战斧,对部落是不是不太好啊?”
“不要了?”灵蹄闻言微微一愣:“这不是你来部落的最终原因么?”
“要。”见灵蹄根本不知谦虚为何物,竟然准备收回战斧的动作,鑫立刻三步上前接过斧子尴尬一笑:“那个,我的意思是,咱们现在应该算是朋友了吧?”
灵蹄闻言微微皱眉,思索了片刻才点头回道:“是的,鑫,我们算是朋友了!”
得到这句答案后,鑫立刻笑着点了点头:“好,我还有另外一个朋友在咕噜王国,他是个半兽人,叫洛肯-哈格。”
“咕噜王国?”灵蹄的脸色顿时严肃了不少:“就是那帮绿皮矮子?”
“呃?嗯嗯嗯。”鑫先是愣了愣,随后立刻点头如捣蒜解释道:“洛肯是我唯一的朋友,如果你们以后再要去杀大耳怪的时候,尽量不要伤害他行吗?”
“洛肯-哈格?”灵蹄低声呢喃了一句,才看着鑫点头回应道:“竟然是个有姓氏的半兽人。好,我会通知族人记住这个名字的。”
飞速再一次来到鑫的眼前,手中木棒已经装上了全新的钩镰枪头。满脸都是压抑不住的激动与感谢,背着鑫迅速离开了人马族部落。
身为一名自出生就认识长枪,并且一直都在使用长枪的人马族战士,没有人比他们更加了解钩镰枪的优势。
在部落根本没办法进行冶炼的时候,鑫昨晚的那个金属魔法,无疑就像雪中送炭一般,极大的提升了他们的进攻能力。
现在法师大人就要走了,作为和对方接触最久的部落战士,飞速理所应当的要做出一些感谢。
人如其名,飞速也无愧于这个名字。
风驰电掣般就回到了草地边沿,缓步停住后四肢跪地。
鑫一个翻身下马正要道谢离开,飞速却立刻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法师大人,沿着高崖一路向东,走到尽头拐角的位置,那里有个山洞。”
再次独自踏上沙漠,虽然负重量增加了一倍,但是他心情却是前所未有的好。
人马战斧到手了,接下来还需要五百金币,女巫就会答应放行。
以他现在所掌握的金属魔法,并不是不能强行通过裂谷。只是当他即将出手的时候,内心深处却瞬间闪过一丝危险,中间还参杂着若有若无的熟悉感。
女巫,这个随手释放幻境的女人,并不想表面所看到的这么简单。
如果把女巫体内的金属全都剥离出来,他的最终结果很可能比死亡还要凄惨。
或许是由于自身法力的低微,暂时无法精确感知这种危险,和那一丝熟悉感到底是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与其愣头青似的冒险,真不如谨慎点多跑几步路。
从游牧民寨子出来以后,经过地宫和两次绿洲的战争,虽然周围都有大耳怪和半兽人。但他作为一个男人,藏私房钱的本能依旧存在。
所以他只要再想办法找三百金币,就能凑够完成女巫任务的数量。
想要得到三百枚金币,他现在就有三种选择。
回咕噜王国找咕噜腆着脸伸手去要,或者试着按照飞速给出的信息,前往裂谷东部那个山洞里,打开藏在里边的一口魔法箱子。
最后,也是最麻烦的办法,就是利用金属掌握的魔法能力,从这无尽黄沙中一点点收集黄金。
他可以确定沙漠中确实有黄金,但含量却贫瘠到令人吐血的程度。一个立方米的黄沙中,仅仅只有不到一毫克的量。
如果按照他每天使用十几个魔法计算,收集三百枚金币至少得用几十年!
在大多数情况下越想偷懒越是麻烦,所以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还是得在咕噜王国和山洞之间,做出一个二择一的选择题。
四天后,再次回到裂谷女巫的木屋外,“咚咚咚”将水袋喝了个干净后,鑫才迈步走过去准备敲门。
女巫是个人类女性模样,虽然他不知道对方是否真的是人类,但本能的还是想表现出一些风度。
不过就在他抬手准备敲门时,里边立刻响起女巫的招呼声:“法师先生,请进。”
话音刚落,禁闭的房门自动打开一道缝隙。鑫见状不由古怪一笑,摘下背上的人马战斧就走进屋内。
“埃里精灵。”鑫闻言低声呢喃了一句,才点了点头劝慰道:“精灵的魔法天赋很强,你们选的这个盟友不错。呃。提起这么悲伤的话题我很抱歉,那个,走吧,一起回去吧。”
没想到这个话题竟然这么沉重,更没想到对方竟然有勇气回答。能用如此平淡的语气神态,把整个种族的伤疤揭开给别人看,这需要的可不仅仅只是勇气而已。
瞬间,就让他对这位人马族战士,有了全新的极度正面的好印象。
飞速带着他迅速回到部落,来到灵蹄草庐旁边一座草屋前停下:“法师大人,这里就是了。”
以人马族部落的条件,鑫不想也没资格去挑挑拣拣。在别人家能有个地方住就不错,自找麻烦的蠢事能少干还是少干。
两人各自分别后,鑫才掀开三米高的帘子进屋。再次看到熟悉的草垛床铺,也只是苦笑着摇了摇头,就去木桶边冲洗满身的盐分。
一夜无话,次日清晨。
鑫整理好所有东西走出草屋,一眼就看到同样掀帘子出来的灵蹄。
当然,他的注意力并不在这位头领身上,而是他单手提着的那把六尺短斧。
长度接近两米的斧子,对于身高接近四米的灵蹄,也只能称之为大一点的手斧而已。
但六尺长的斧子放在鑫的手里,也只比合金棍稍短了一尺。
灵蹄眼角余光也几乎同时看到了鑫,立刻扭头过来颔首招呼着:“鑫法师,来。这是你的奖励。”
鑫的脸上带着一丝歉意与迫切,笑意盈盈走向灵蹄的同时谦虚道:“那个,灵蹄头领,这样拿走人马战斧,对部落是不是不太好啊?”
“不要了?”灵蹄闻言微微一愣:“这不是你来部落的最终原因么?”
“要。”见灵蹄根本不知谦虚为何物,竟然准备收回战斧的动作,鑫立刻三步上前接过斧子尴尬一笑:“那个,我的意思是,咱们现在应该算是朋友了吧?”
灵蹄闻言微微皱眉,思索了片刻才点头回道:“是的,鑫,我们算是朋友了!”
得到这句答案后,鑫立刻笑着点了点头:“好,我还有另外一个朋友在咕噜王国,他是个半兽人,叫洛肯-哈格。”
“咕噜王国?”灵蹄的脸色顿时严肃了不少:“就是那帮绿皮矮子?”
“呃?嗯嗯嗯。”鑫先是愣了愣,随后立刻点头如捣蒜解释道:“洛肯是我唯一的朋友,如果你们以后再要去杀大耳怪的时候,尽量不要伤害他行吗?”
“洛肯-哈格?”灵蹄低声呢喃了一句,才看着鑫点头回应道:“竟然是个有姓氏的半兽人。好,我会通知族人记住这个名字的。”
飞速再一次来到鑫的眼前,手中木棒已经装上了全新的钩镰枪头。满脸都是压抑不住的激动与感谢,背着鑫迅速离开了人马族部落。
身为一名自出生就认识长枪,并且一直都在使用长枪的人马族战士,没有人比他们更加了解钩镰枪的优势。
在部落根本没办法进行冶炼的时候,鑫昨晚的那个金属魔法,无疑就像雪中送炭一般,极大的提升了他们的进攻能力。
现在法师大人就要走了,作为和对方接触最久的部落战士,飞速理所应当的要做出一些感谢。
人如其名,飞速也无愧于这个名字。
风驰电掣般就回到了草地边沿,缓步停住后四肢跪地。
鑫一个翻身下马正要道谢离开,飞速却立刻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法师大人,沿着高崖一路向东,走到尽头拐角的位置,那里有个山洞。”
再次独自踏上沙漠,虽然负重量增加了一倍,但是他心情却是前所未有的好。
人马战斧到手了,接下来还需要五百金币,女巫就会答应放行。
以他现在所掌握的金属魔法,并不是不能强行通过裂谷。只是当他即将出手的时候,内心深处却瞬间闪过一丝危险,中间还参杂着若有若无的熟悉感。
女巫,这个随手释放幻境的女人,并不想表面所看到的这么简单。
如果把女巫体内的金属全都剥离出来,他的最终结果很可能比死亡还要凄惨。
或许是由于自身法力的低微,暂时无法精确感知这种危险,和那一丝熟悉感到底是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与其愣头青似的冒险,真不如谨慎点多跑几步路。
从游牧民寨子出来以后,经过地宫和两次绿洲的战争,虽然周围都有大耳怪和半兽人。但他作为一个男人,藏私房钱的本能依旧存在。
所以他只要再想办法找三百金币,就能凑够完成女巫任务的数量。
想要得到三百枚金币,他现在就有三种选择。
回咕噜王国找咕噜腆着脸伸手去要,或者试着按照飞速给出的信息,前往裂谷东部那个山洞里,打开藏在里边的一口魔法箱子。
最后,也是最麻烦的办法,就是利用金属掌握的魔法能力,从这无尽黄沙中一点点收集黄金。
他可以确定沙漠中确实有黄金,但含量却贫瘠到令人吐血的程度。一个立方米的黄沙中,仅仅只有不到一毫克的量。
如果按照他每天使用十几个魔法计算,收集三百枚金币至少得用几十年!
在大多数情况下越想偷懒越是麻烦,所以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还是得在咕噜王国和山洞之间,做出一个二择一的选择题。
四天后,再次回到裂谷女巫的木屋外,“咚咚咚”将水袋喝了个干净后,鑫才迈步走过去准备敲门。
女巫是个人类女性模样,虽然他不知道对方是否真的是人类,但本能的还是想表现出一些风度。
不过就在他抬手准备敲门时,里边立刻响起女巫的招呼声:“法师先生,请进。”
话音刚落,禁闭的房门自动打开一道缝隙。鑫见状不由古怪一笑,摘下背上的人马战斧就走进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