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座赶海屋 作者:过水看娇
“咔……”
刺目的闪光灯不断在古旧的墙壁上闪烁起来。
“什么情况。”
皮里特探长站在一旁不远,向法医询问道,同时目光扫视向墙角的尸体。
作为老城三十年的警探,皮里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损坏严重的尸体。
“尸体已经高度腐烂,至少已经死亡了一周,但火焰焚烧并不是致死原因,而是死后发生的,甚至从灰渣的新鲜程度来说,更像是在昨晚发生的。”
毁尸灭迹!
皮里特警探听到法医的话后,脑海中第一时间给出最有可能的结论。
这时候法医看着手上的报告继续道:“很奇怪,他的脚步磨损的很严重,甚至一些地方骨头都出现了错位,这样的伤,他每走一步都会很痛苦,凶手似乎折磨了他。”
法医尽可能的说出自己的推断。
但依旧有许多细节问题,经不起推敲。
如这样炎热的天气,尸体已经高度腐烂,这在人口密集的老城里,根本藏不住这么长的时间。
还有死者的脚腕,脚趾出现了严重磨损和扭曲。
这是需要死者长时间不停歇的暴走才可能做到。
如果有这样大的空间,死者为什么不选择逃跑??
尸体的表面是被什么迅速燃烧成碳渣?这里全然没有任何的线索。
这些细节上的问题,皮里特警探同样感到困惑。
这时,一辆黑色悬浮车无视封锁,直接闯进皮里特的视线中。
两个男人从车上走下来,走向皮里特。
“按照联盟公约,现在这件案子由我们除灵公会接手。”
一脸络腮胡的中年汉子,拿出来纸质的通知书函,放在了皮里特的面前。
………………
老城另一侧的街头。
两根刚刚炸好的油条。
外表金黄酥脆,里面松棚软糯。
沾着辛辣粘稠的胡辣汤送入口中。
无疑是对清晨饥肠辘辘的自己,最好的交代。
丁小乙吃的津津有味,紧绷的心弦也在美食的抚慰下,逐渐平息下来。
不得不说,在一百年前那场大动荡里,太多的历史文明莫名的消失不见。
联盟重组了人类的文明,消除了国界和肤色的隔阂。
这个过程并非是一朝而成,同样是需要太多前辈先贤的血汗才能有今天的局面。
为此很多文化的传承无不在这个过程中消失不见。
但即便是在那个最初混乱无序,甚至不存于联盟历史的动荡中。
他们华夏人也依旧用自己的智慧和勤劳,保留下了,属于自家独特的美食文化。
就如这种被称之为油条的食物。
就是个上个时代劳动人民遗留下的璀璨文明。
在填补你空腹的肠胃同时,美妙的口感也会犹如春季绵绵细雨,无声无息滋润下你紧绷的神经。
昨夜发生的事情历历在目。
从小巷口退出后,丁小乙没有即可找地方回柴木新居。
而是在老城找了一家较为干净的酒店。
舒舒服服的洗了个热水澡,更是换掉身上那身沾满腐臭味的衣服。
最后托着疲倦的身体,倒在床上沉睡过去。
这一觉,自己睡的并不是很安稳。
总是在噩梦中听到,那双高跟鞋踩在青石上发出哒哒哒的脚步声。
甚至是在噩梦中,看到自己醒来后,发现那双高跟鞋,就套在了自己的脚上。
就这样浑浑噩噩的一夜,令丁小乙甚至产生了一种不真实的幻觉,仿佛一切都只是自己做了一个噩梦。
但墙角那堆还弥漫着腐臭气味的衣服,则是在清清楚楚的提醒着自己,昨天夜里,自己的确是遇到了传闻中的灵能生物。
吃饱喝足,丁小乙拍拍手上残留的油条渣后。
脑海中已经为今天要做的事情,列出了明确的清单。
首先,他要找一个居住的地方。
并非是指黄泉的柴木新居,而是在现实中,自己需要一处能够容身之所。
否则每次采购后,都要想办法东躲西藏的找地方回家,总是不会很方便。
再者,自己还有很多的东西要置办。
大大小小,各种东西都有,有的直接在s市就能买得到。
有的则是需要自己上专业的官方网站进行订购。
如昨天自己要找的德舟工具箱,就需要从网上订购。
没有一处稳定的居所,显然是不行的。
好在老城这个地方,不缺的就是房子。
除了高层的公寓之外,还有一些老旧的平房。
不过这些平房的价格,有的却是比那些高层公寓价格都要贵很多。
在这个人人都居住在高层楼房的时代里,一套自家建的平房,逼格绝对不比那些别墅要差。
如果地段再好一点的话,那么真的是给一套别墅都未必会去换。
丁小乙用手机搜索了一下附近的出租信息。
在过滤掉进出不便的楼房小区后,剩下的几家民房,一时引起了丁小乙的注意。
“东大街,义马街口、124号。”
房子是自带个小院,又临近街道口,所以价格上要比其他房子贵上一点。
对于居住在那里,什么环境,丁小乙是反复的思考过的。
他看中这套房子的原因,无非也是如此两点。
贵一点无所谓。
在确定了地址之后,丁小乙照着信息上的电话号码拨打过去。
接电话的人听声音是个上年纪的女人。
在得知自己要租房的消息后,就在电话里和丁小乙约定好时间在明天下午。
挂断电话后。
丁小乙回到酒店,重新加续了一天的房租后,回到房间里,将那些购买来的物资提在手上,同时拿出黑铁钥匙。
“柴木新居!”
手掌熟悉的抚摸在冰凉的钥匙上,当口中念诵下最后一个字的时候。
一团黑色的雾霾映射在丁小乙的瞳孔,随着那股熟悉的失重和拉扯感后。
面前灰蒙蒙的光线下,那面沾满灰尘的镜子上,重新烙印上了自己的影子。
这面镜子的摆放很有意思。
似乎每次自己用钥匙回家的时候,一抬头入眼的第一件东西,就是这面镜子。
丁小乙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而是下意识抬起头,看向桌上的日记。
希望能够看到日记,自己乖乖的翻开到第三页。
然而令他失望的是,日记就静静的摆放在哪里,根本没有要自己乖乖打开的意思。
把手上的东西都放下,丁小乙不甘心的走上前,用银钥匙将日记打开。
然而尝试之后,日记依旧只能翻开到第二页,至于第三页的内容,依旧处于无法打开的状态。
“是我忽略了什么么??”
丁小乙手指托着下巴,思索着是否是自己忽略了某种信息。
想到这里,他重新拿起日记,从第一页的内容重新一个字一个字的看过去。
当内容再次聚焦在第二页的时候。
突然,一行很简短的话,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中。
【原来从那个地方回来后,周围一定会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不行我要13区找我的老朋友。】
“等等!”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丁小乙突然神情一怔,似乎是意识到了自己忽略掉的东西是什么了。
口中反复念叨着这句话的前两段。
“该死,原来是这样!”
自己当时太关心后面,老头子究竟要去13区做什么,以及他日记中提到了老朋友究竟是谁。
以至于自己当时忽略掉了前两句话的重要性。
日记中提及的地方,怕不是别的地方,就是指黄泉。
注意日记的时间,这个时候老头子还没有从哪位阎王使者手中赢来这块地。
阎王使者能够带他来的地方,怕是也黄泉这个地方。
如果这样理解的话,也就是说,只要从这里离开回到现实,周围就一定会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
虽然日记中没有提及到,究竟是什么事情。
可从昨晚自己遇到了灵能生物的情况来看,这个很不好的事情,或许就是在指这个。
“嘶~~~”
这个想法涌出脑海的一瞬间,顿时一口凉气涌入心扉。
丁小乙越想越感到脑壳一阵阵的头大。
迅速将日记翻开到最后那一页。
倒数第二段里,提及了老头子和阎王使者的新赌约。
【就赌我的孙子丁小乙能够在那块地上,快乐的生存下去。】
这句轻飘飘的一句话,在当时看来,似乎没有什么问题。
最大的危机,不过与误闯进来的大头怪而已。
在自己确认了自己的权柄后,这个危机已经不被他放在心上。
直到现在他才明白,原来快乐的生存下去,却是有着一层更深层的含义。
丁小乙的脸色一阵阵的发白,感觉寒意从头顶凉到了脚底板,简直是欲哭无泪。
“坑啊!!!”
这么重要的信息,自己本来不应该忽略过去才对。
事实上,自己完全是被老头子轻松地口吻给麻痹了。
在日记中,阎王使者这样严肃的神秘人,完全被老头子贬低为了村头的二傻子。
属于那种给一包瓜子,能逗半天那种。
可这件事要分人。
也就是老头子会这样想,对自己来说,这哪里是什么二傻子?
分明就是头戴草帽,手持菜刀的近战法师刘海柱。
对方用自己做赌注,又怎么可能如自己想的那样简单轻松…
“咔……”
刺目的闪光灯不断在古旧的墙壁上闪烁起来。
“什么情况。”
皮里特探长站在一旁不远,向法医询问道,同时目光扫视向墙角的尸体。
作为老城三十年的警探,皮里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损坏严重的尸体。
“尸体已经高度腐烂,至少已经死亡了一周,但火焰焚烧并不是致死原因,而是死后发生的,甚至从灰渣的新鲜程度来说,更像是在昨晚发生的。”
毁尸灭迹!
皮里特警探听到法医的话后,脑海中第一时间给出最有可能的结论。
这时候法医看着手上的报告继续道:“很奇怪,他的脚步磨损的很严重,甚至一些地方骨头都出现了错位,这样的伤,他每走一步都会很痛苦,凶手似乎折磨了他。”
法医尽可能的说出自己的推断。
但依旧有许多细节问题,经不起推敲。
如这样炎热的天气,尸体已经高度腐烂,这在人口密集的老城里,根本藏不住这么长的时间。
还有死者的脚腕,脚趾出现了严重磨损和扭曲。
这是需要死者长时间不停歇的暴走才可能做到。
如果有这样大的空间,死者为什么不选择逃跑??
尸体的表面是被什么迅速燃烧成碳渣?这里全然没有任何的线索。
这些细节上的问题,皮里特警探同样感到困惑。
这时,一辆黑色悬浮车无视封锁,直接闯进皮里特的视线中。
两个男人从车上走下来,走向皮里特。
“按照联盟公约,现在这件案子由我们除灵公会接手。”
一脸络腮胡的中年汉子,拿出来纸质的通知书函,放在了皮里特的面前。
………………
老城另一侧的街头。
两根刚刚炸好的油条。
外表金黄酥脆,里面松棚软糯。
沾着辛辣粘稠的胡辣汤送入口中。
无疑是对清晨饥肠辘辘的自己,最好的交代。
丁小乙吃的津津有味,紧绷的心弦也在美食的抚慰下,逐渐平息下来。
不得不说,在一百年前那场大动荡里,太多的历史文明莫名的消失不见。
联盟重组了人类的文明,消除了国界和肤色的隔阂。
这个过程并非是一朝而成,同样是需要太多前辈先贤的血汗才能有今天的局面。
为此很多文化的传承无不在这个过程中消失不见。
但即便是在那个最初混乱无序,甚至不存于联盟历史的动荡中。
他们华夏人也依旧用自己的智慧和勤劳,保留下了,属于自家独特的美食文化。
就如这种被称之为油条的食物。
就是个上个时代劳动人民遗留下的璀璨文明。
在填补你空腹的肠胃同时,美妙的口感也会犹如春季绵绵细雨,无声无息滋润下你紧绷的神经。
昨夜发生的事情历历在目。
从小巷口退出后,丁小乙没有即可找地方回柴木新居。
而是在老城找了一家较为干净的酒店。
舒舒服服的洗了个热水澡,更是换掉身上那身沾满腐臭味的衣服。
最后托着疲倦的身体,倒在床上沉睡过去。
这一觉,自己睡的并不是很安稳。
总是在噩梦中听到,那双高跟鞋踩在青石上发出哒哒哒的脚步声。
甚至是在噩梦中,看到自己醒来后,发现那双高跟鞋,就套在了自己的脚上。
就这样浑浑噩噩的一夜,令丁小乙甚至产生了一种不真实的幻觉,仿佛一切都只是自己做了一个噩梦。
但墙角那堆还弥漫着腐臭气味的衣服,则是在清清楚楚的提醒着自己,昨天夜里,自己的确是遇到了传闻中的灵能生物。
吃饱喝足,丁小乙拍拍手上残留的油条渣后。
脑海中已经为今天要做的事情,列出了明确的清单。
首先,他要找一个居住的地方。
并非是指黄泉的柴木新居,而是在现实中,自己需要一处能够容身之所。
否则每次采购后,都要想办法东躲西藏的找地方回家,总是不会很方便。
再者,自己还有很多的东西要置办。
大大小小,各种东西都有,有的直接在s市就能买得到。
有的则是需要自己上专业的官方网站进行订购。
如昨天自己要找的德舟工具箱,就需要从网上订购。
没有一处稳定的居所,显然是不行的。
好在老城这个地方,不缺的就是房子。
除了高层的公寓之外,还有一些老旧的平房。
不过这些平房的价格,有的却是比那些高层公寓价格都要贵很多。
在这个人人都居住在高层楼房的时代里,一套自家建的平房,逼格绝对不比那些别墅要差。
如果地段再好一点的话,那么真的是给一套别墅都未必会去换。
丁小乙用手机搜索了一下附近的出租信息。
在过滤掉进出不便的楼房小区后,剩下的几家民房,一时引起了丁小乙的注意。
“东大街,义马街口、124号。”
房子是自带个小院,又临近街道口,所以价格上要比其他房子贵上一点。
对于居住在那里,什么环境,丁小乙是反复的思考过的。
他看中这套房子的原因,无非也是如此两点。
贵一点无所谓。
在确定了地址之后,丁小乙照着信息上的电话号码拨打过去。
接电话的人听声音是个上年纪的女人。
在得知自己要租房的消息后,就在电话里和丁小乙约定好时间在明天下午。
挂断电话后。
丁小乙回到酒店,重新加续了一天的房租后,回到房间里,将那些购买来的物资提在手上,同时拿出黑铁钥匙。
“柴木新居!”
手掌熟悉的抚摸在冰凉的钥匙上,当口中念诵下最后一个字的时候。
一团黑色的雾霾映射在丁小乙的瞳孔,随着那股熟悉的失重和拉扯感后。
面前灰蒙蒙的光线下,那面沾满灰尘的镜子上,重新烙印上了自己的影子。
这面镜子的摆放很有意思。
似乎每次自己用钥匙回家的时候,一抬头入眼的第一件东西,就是这面镜子。
丁小乙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而是下意识抬起头,看向桌上的日记。
希望能够看到日记,自己乖乖的翻开到第三页。
然而令他失望的是,日记就静静的摆放在哪里,根本没有要自己乖乖打开的意思。
把手上的东西都放下,丁小乙不甘心的走上前,用银钥匙将日记打开。
然而尝试之后,日记依旧只能翻开到第二页,至于第三页的内容,依旧处于无法打开的状态。
“是我忽略了什么么??”
丁小乙手指托着下巴,思索着是否是自己忽略了某种信息。
想到这里,他重新拿起日记,从第一页的内容重新一个字一个字的看过去。
当内容再次聚焦在第二页的时候。
突然,一行很简短的话,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中。
【原来从那个地方回来后,周围一定会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不行我要13区找我的老朋友。】
“等等!”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丁小乙突然神情一怔,似乎是意识到了自己忽略掉的东西是什么了。
口中反复念叨着这句话的前两段。
“该死,原来是这样!”
自己当时太关心后面,老头子究竟要去13区做什么,以及他日记中提到了老朋友究竟是谁。
以至于自己当时忽略掉了前两句话的重要性。
日记中提及的地方,怕不是别的地方,就是指黄泉。
注意日记的时间,这个时候老头子还没有从哪位阎王使者手中赢来这块地。
阎王使者能够带他来的地方,怕是也黄泉这个地方。
如果这样理解的话,也就是说,只要从这里离开回到现实,周围就一定会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
虽然日记中没有提及到,究竟是什么事情。
可从昨晚自己遇到了灵能生物的情况来看,这个很不好的事情,或许就是在指这个。
“嘶~~~”
这个想法涌出脑海的一瞬间,顿时一口凉气涌入心扉。
丁小乙越想越感到脑壳一阵阵的头大。
迅速将日记翻开到最后那一页。
倒数第二段里,提及了老头子和阎王使者的新赌约。
【就赌我的孙子丁小乙能够在那块地上,快乐的生存下去。】
这句轻飘飘的一句话,在当时看来,似乎没有什么问题。
最大的危机,不过与误闯进来的大头怪而已。
在自己确认了自己的权柄后,这个危机已经不被他放在心上。
直到现在他才明白,原来快乐的生存下去,却是有着一层更深层的含义。
丁小乙的脸色一阵阵的发白,感觉寒意从头顶凉到了脚底板,简直是欲哭无泪。
“坑啊!!!”
这么重要的信息,自己本来不应该忽略过去才对。
事实上,自己完全是被老头子轻松地口吻给麻痹了。
在日记中,阎王使者这样严肃的神秘人,完全被老头子贬低为了村头的二傻子。
属于那种给一包瓜子,能逗半天那种。
可这件事要分人。
也就是老头子会这样想,对自己来说,这哪里是什么二傻子?
分明就是头戴草帽,手持菜刀的近战法师刘海柱。
对方用自己做赌注,又怎么可能如自己想的那样简单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