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熙熙攘攘的安陵主道上,有一座很有名的酒楼,叫醉翁居。

    它之所以有名,完全是因为这里的老板娘,生得貌美如花,却是出了名的爱钱,可是没办法,谁让她长得漂亮呢,有的是人愿意在这里掏钱,即便是这里的东西会比别处贵,也总会有源源不断的客人往来。

    此时,几个官兵模样的人走进了酒楼,直接站在了柜台前,看着柜台后低头算账的女子。

    “你叫什么名字?”

    “阿美,”柜台后的人忙着记账,头都没抬,简短地吐出两个字之后又小声嘀咕着,“找人姑娘搭讪还这种语气……”

    领头的显得有些不耐烦了,一掌拍在柜台上,拔高了声调,“可是白馥美?”

    柜台后的女子很不耐烦地放下账本,皱起秀眉,抬起那张倾人国的面庞,很是不耐地看着那人,“都知道了还问!”

    阿美倒是没想到来的居然是几个官兵,一想想,自己好像也没犯什么事儿,就放下心,继而低下头继续忙活。

    那几个兵显然是新来的,如今的阿美在安陵城混的风生水起,提起白馥美可能知道的人并不多,但说起醉翁居老板娘,那还真是无人不知了。

    看到阿美的模样,几人有些愣神。

    好在那个领头的还记得自己有任务在身,很快就回过神,朝身后招了招手,说话毫不拖泥带水,“带走!”

    阿美有些惊诧,从柜台后抬起头,勾起一抹笑,丝毫不见慌张,“敢问你家主子是哪位?”

    “我家主子你也可随意过问?”

    阿美也不恼,暗自打量,看他们的装扮,并不像是普通官邸的府兵,更像是从军的,偏过头仔细想了想,好像前几天确实有一位驻守边境的将军回来了。

    “哦!那好吧。”她说着便往柜台外走,一边走还一边将手里的东西递到旁边一个清秀的小丫头手上,“小莲,待会儿替我去一趟逸王府,他们上次欠的帐还没给呢。”

    擦身而过的时候,阿美很小声地对小莲说了句什么。

    小莲是前些时候被阿美捡回来的。那个时候醉翁居的生意已相当红火,阿美一个人忙不过来,一时间又找不到跑堂的,所有事都是她亲力亲为。

    一天上街采购的时候,看到一群男人围着一个小丫头骂骂咧咧的,说她偷了东西,手脚不干净。

    本来这种事阿美本来不想管的,可是想到自己小时候也曾因为挨饿偷吃挨了打,心里顿时升起一种叫做惺惺相惜的感情,替她还了钱,带她回了醉翁居,看她长得清丽灵动,顺便给她取了个名字叫白莲。

    此时小莲心领神会地点点头,“阿美姐你就放心吧!”

    阿美给她一个赞许的眼神,就跟着那几个官兵走了。

    白馥美其实不叫白馥美,叫白歌,可是她并不喜欢白歌这个名字,每次听到别人叫她她都觉得自己就是一只白鸽。

    她以前经常会问把她捡回孤儿院的那个大婶,为什么给她取这么个名字,可是每次大婶都会告诉她把她捡回来的时候装她的篮子里一张字条上就是这么写的,问到最后,连她自己都放弃了挣扎。

    后来成年了,没有一张漂亮脸蛋作资本就只好自己努力一点,每天为了生活累死累活,哪里还会有闲心去改个好听的名字。

    至于她为什么会出现在东陵国,说起来真的很烂俗。

    那天难得不加班,她也很难得的离开家门去附近公园溜达。

    那个公园地势较高,临近边缘的地方甚至有很多高地,好巧不巧她偏偏就跑到了公园边缘,那里人比较少,对她这种每天做牛做马的工薪阶级来说最是清净不过,只是她的运气好像并不好。

    她很是悠闲地在那里走着,却突然听到身后传来巨大的摩托车轰鸣声,还来不及往边上闪,那阵轰鸣就已经到了她的身后。

    胳膊上一阵剧痛传来,她一声惊呼便重心不稳倒向高地那边。

    倒下之前她还在心底抱怨这个不公的社会,人家长得好看的家境好学历高人生还一帆风顺,而像她这种长得不好看的,从小就没人要辛苦工作勉强只能混个温饱难得不加班出来散个步还碰到了这种一心报复社会的人类。

    心里还没抱怨完,就一脑袋撞在了石头上,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再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身处一处陌生的林间小道,身上穿的竟然是古人的衣裙。

    粉色罗裙布满污渍,而且还有多处血迹。

    她看着周围杳无人烟,天色渐晚,心里害怕,一时也没想太多,就沿着小路往前走,想着早点走出林子,她可不想在这荒郊野岭的过一晚。

    出去之后,她才终于在反复的询问之下确定了一件让她不敢相信的事情——她穿越了,而且还是架空穿越。

    再后来,她发现过往的人们总是偷偷看她,心里疑惑,偶然间在湖水中看到自己的倒影,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看她。

    水面倒映出来的脸庞,有着倾城之姿,眉如远山不描而黛,目如秋水脉脉含情,肤白胜雪,唇齿如贝。

    曾经的她相貌平平,勉强谋生,太清楚一张漂亮的脸蛋意味着什么,也再清楚不过该怎么利用好这得天独厚的条件。

    再再后来,她一路询问去了国都安陵,那个满城富家子的地方。

    她当了自己的手镯,换了二百两银子,想必这个身子的前主人也是有钱人家。

    果然好看的人才值得拥有开挂的人生,不过这个人好像死得有点早……

    她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白馥美,想着自己能像白富美一样,人生圆满,又拿着那二百两银子,买下了当时濒临倒闭的醉翁居。

    作为一个孤儿,她从小就知道钱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摸爬滚打二十年,怎么说也积累了不少经验,懂得如何利用好自己这张美丽的皮囊。

    仅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让醉翁居起死回生,同时醉翁居也成了安陵城内最有名的一家酒楼。

    所以在旁人看来她确实是十分的爱钱,连逸王府上的帐也敢催。

    说起逸王,在安陵城内还真没人敢招惹,不过他为人并不嚣张跋扈,相反看起来还特别温和有礼,毕竟他还顶着安陵第一少的名号。

    当然这些都只是看起来,大家不敢招惹他,只是因为他是如今最得圣宠的皇子,风头甚至压住了当今太子。

    但是所有这一切,在阿美看来都是浮云,从他们第一次相遇起,她就没觉得他有多么的温润如玉。

    虽然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她确实惊艳了一下,毕竟在现代社会她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俊逸的男子,他的模样比起那些影视明星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阿美到安陵还没多久,不过她安陵第一美人的称号已经传了出去,作为安陵第一少的逸王,怎么说也得去会会她。

    不过他那张迷倒万千少女的俊脸在阿美这里好像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一样被她追着逼债,这让他很是不解。

    一来二去,两人倒也熟络起来,毕竟第一少与第一美人的组合,放在哪里都是一道风景。

    这么好的资源,如果放着不用倒真不是阿美的风格,于是坊间就有了第一少心属第一美人的传闻,当然,也只是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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