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零七章大唐开国以来第一大胜
    就在薛仁贵重整部队,准备再次发起进攻的时候,吐蕃这边的战斗结果已经统计出来了,战斗结果娘·芒布杰尚囊有点想吐血的冲动。
    孙波茹在与唐军接战在这短短三天时间内,损失超过三万兵马,特别是一个多时辰之前,短短两刻钟的接战,吐蕃阵亡六千余人,伤者倍之。如果加上他自己扔在倒趟河岸边的那一万余人马,这个数字加起来,破了三万。
    别说是三万人马,就算是三万头猪,三万只羊,让唐军去抓,他们也要费上好几天时间。
    娘·芒布杰尚囊虽然不孙波茹,但是更是吐蕃大相,也就是说,除了松赞干布之外,他是权力最大的人。
    他不仅仅打仗本领不弱,更高的却是玩政治斗争。
    对于政治家而言,如果在战场上得不到的东西,可以在谈判桌上得到。随着噶尔·东赞的信息传来,这次领军的薛仁贵的资料,也送到了娘·芒布杰尚囊的手中。
    薛仁贵的出身是噶尔·东赞差不多,都属于落魄贵族出身,不过,薛仁贵并不是李世民的心腹嫡系,就连薛仁贵的恩主杨天保,算起来也不算是李世民的嫡系。
    这一点足够了!
    娘·芒布杰尚囊信心满满的策马奔驰,一个人带着一个翻译,径直来到唐军阵形之前,莫约两百余步的位置。
    娘·芒布杰尚囊朝着唐军阵前大声喝道:“我乃大吐蕃大相,孙波茹,娘·芒布杰尚囊请明将出来说话!”
    随即吐蕃翻译将他的话带着巴蜀口音的唐言说出来,十分流利,看来平时没少下苦功。
    周青听得清清楚楚,上前提醒道:“薛将军,那吐蕃头子叫你出去说话呢!”
    薛仁贵撇撇嘴道:“出去就出去!”
    随即,薛仁贵挽起自己祖传的铁胎弓策马朝着娘·芒布杰尚囊走去。
    距离越来越近,娘·芒布杰尚囊看着薛仁贵脸上白净,甚至连胡子都没有几根,顿时非常惊讶。要知道在高原生活的人,皮肤都会非常粗糙,哪怕是噶尔·东赞不足三十岁,在吐蕃朝中,绝对是属于少壮派。
    然而,噶尔·东赞从面相上看,他说他四十岁,绝对不会有人怀疑,反而会夸奖他保养得好,如果他说自己五十岁,这才属于正常。
    薛仁贵本来就年轻,而且面色白净,显得更加年轻。
    薛仁贵距离娘·芒布杰尚囊不过一百五十步的距离,在这个距离,薛仁贵有把握,说射娘·芒布杰尚囊的眼睛,绝对不会射他的鼻子。
    薛仁贵朗声道:“本将乃河源军副将薛礼!”
    翻译急忙在娘·芒布杰尚囊耳边轻声低语真情实感为,他扫了河源新军的军阵一眼,微微笑道:“本相自幼从军,也算是身经百战了,苏毗人,泥婆罗人,唐军,各国的名将,各国的劲旅都见过,但是像薛将军这么骁勇的少年将军,像贵军这么剽悍的劲旅,实是闻所未闻,今天算是大开眼界了!”
    薛仁贵自知自家兵马少,而且疲惫不堪,能让将士们多休息一会,就多一分胜算,他就听着娘·芒布杰尚囊在那里唠叨着。
    娘·芒布杰尚囊接着道:“不过,贵军虽然剽悍,却兵微将寡,虽然你们打得异常英勇,到现在都不落下风,但是,你们没有任何赢的希望!”往自己身后那庞大的军阵一指,身上迸出强烈的自信:“如今我军已经作了万全的部署,兵力又是你们的数倍,再打下去,你们只有全军覆没的份!”
    薛仁贵伸手摸向铁胎弓,环臂抱胸,一脸鄙视的道:“那你想怎么样?”
    娘·芒布杰尚囊一脸真诚,说:“如今唐国天子穷兵黩武,北讨突厥,西征吐谷浑,四面树敌,正所谓,国虽然大,好战必亡。更何况,唐国朝臣贪腐,天灾人祸不断,民怨沸腾,可见唐国已经走到了绝路,而我大吐蕃却兵强马壮,赞普雄才大略,更有无数名臣猛将,纵横天下,无人能敌,天命在我大吐蕃,我大吐蕃入主中原,只是迟早的事情而已!俗话说:‘良禽择木而栖,’少将军天纵其才,有勇有谋,唐廷却不能尽其用,与其明珠暗投,何不投效我大吐蕃?我大吐蕃求才若渴,只要薛将军肯投效,赞普定会推心置腹,予以重用,以将军之才,遇上赞普这等明主,何愁不能名垂青史?”
    薛仁贵嗤地一笑,道:“追随一位雄才伟略的君主,成就万世传颂之功绩,青史留名,听起来挺不错啊,可惜”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膝盖,“我的膝盖比较硬,没有跪下来给一帮强盗当奴才的习惯。”又拍了拍腰,“我的腰骨比较软,所以一定要挺起胸膛,否则背就要驼了。至于你们所谓的天命所归,在我看来根本就是个笑话。”
    事实上正如薛仁贵所说的那样,如果没有鲜卑慕容氏没有高诩、高开、皇甫真、韩恒等汉人辅佐,他们难以牧马中原。如果氐秦没有苻坚,别说统一北方,能不能立足关中,都是一回事。氐族成汉,如果没有范长生、范贲父子,石赵石勒没有裴宪、荀绰羯族何以屠杀数百万众?
    因为有的是汉奸败类,以及帮凶
    说到这里,他薛仁贵的声音变得高亢,千军万马寂然无声,都听得清清楚楚:“不管你们怎么粉饰,你们不过是乘着隋朝气运衰微,天下大乱,应运而生,又走了狗屎运骤然强大起来的一伙强盗罢了!大业末年,天下大乱,兵备废驰,你们乘机发难,夺走巴蜀几座城,打了几场胜仗,便自认为天命所归了,嘿嘿,井底的蛤蟆,见过多大的天啊?在你们之前,匈奴、鲜卑、柔然、突厥、……多少比你们强悍百倍的游牧民族在烟沙晦迷的塞外崛起,盛极一时,叫嚣着要牧马中原,用鲜血淹没神州大地,现在不过是轮到你们了而已!你们也许可以凭借强弓烈马横行一时,你们也许可以借着中原王朝气运衰微之际入主中原,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们,只要我们的男人还没有死绝,那个花花世界,你们终归是呆不久的,最后还是得打哪来的滚回哪去!”
    娘·芒布杰尚囊沉默半晌,一脸遗憾的道:“看来,你我之间一场血战是在所难免了。”
    “当然!我和我的士兵一履战地,不胜则死,我们还是别废话了,兵对兵将对将的见个真章吧。”薛仁贵征说完,勒了勒绳子,白马打了个响鼻,一路小跑跑回阵中。
    薛仁贵回到阵中,歇斯底里的吼道:“进攻,进攻!”
    河源亲军将士端起长矛,策马战马。随着战马的速度越来越快,吐蕃人也毫不示弱,紧接着,矛刃入肉的闷响再次响彻战场!
    河源新军骑兵将士仿佛像一群见了红布的公牛似的往前猛冲,那些勇猛冲上来的吐蕃骑兵纷纷被挺枪猛冲过来的长矛骑兵刺穿身体,甚至两三个穿成一串!
    河源新军的士兵们已经陷入疯狂,长矛穿了一串糖葫芦之后,他们架着长矛,继续冲锋。
    吐蕃骑兵将士看到这一幕,被吓疯了。
    枪矛挑起尸体,继续冲锋。这样的例子不是没有,有,那都是万中无一的勇士,比如薛仁贵,他就可以用马槊挑起一名敌人尸体。
    当然,像秦琼、程知节、包括尉迟敬德,他们都可以做的,但是整个天下,秦琼也挑不出第二人。
    这其实还是装备的功劳,牛皮套与马鞍、长矛联在一起,形成一个杠杆作用,而骑在马背上的士兵,只是充当一个支点的作用。双手举起一百多斤的份量,对于河源新军将士来说,绝对不是问题了。
    吐蕃人看着唐军骑兵人人如此奋勇,他们顿时就失去了打下去的勇气。五六千名万人敌,这仗还打个屁。
    这些吐蕃勇士放弃了他们的骄傲,调头就跑!
    娘·芒布杰尚囊双目眦裂,歇斯底里的吼道:“不许逃跑!不许逃跑!”
    他一边大吼,一边挥舞重弯刀砍杀那些逃兵,状若疯狂。
    一支弩箭飞来,正中他的左臂,刺穿甲胄,擦破了皮肉,没有伤及筋骨,但是淬在箭镞上的虎药让他全身发麻,幸好一些巴牙喇护兵
    忠心耿耿的保护着他落荒而逃,否则他的首级很可能会成为薛仁贵的战利品。
    几名东岱试图作最后的抵抗,但是可怕的河源新军枪骑兵横扫他们的阵列,将他们冲得溃不成军,当看到那些悍勇的吐蕃骑兵一个接一个怒目圆睁,抓着刺穿了自己胸口的长矛的矛杆死不瞑目的倒在血泊中后。
    就连东岱真也惊恐的叫了起来:“败了!败了!”
    随着东岱这种高级别将领加入了逃兵的行列。
    吐蕃全军溃败之势,已经不可逆转了。
    唐军将士奋勇上前,只要是他们追上去,那些吐蕃将士,马上下马跪地,丢掉兵刃,高举着双手投降!
    薛仁贵取得了大唐立国以来,第一次面对吐蕃的巨大胜利!
    ps:今天两更六千字,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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