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剑修撩妹[GL] 作者:凤阿凤

    快穿之剑修撩妹[GL] 作者:凤阿凤

    南怀慕跳到小剑上头,御剑到了明千面前,揽住了她的手。

    正准备张狂大笑的敌方军官,以及正辱骂着南怀慕的友军,不约而同地紧紧闭上了嘴。

    没人看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只知道莫名其妙的,这个小戏子,像是施了妖法一样,成功逃脱了。

    明千瞧见了南怀慕的小剑,却没多问,只是摸着她的头说:“没死就好。”

    南怀慕笑着说:“怎么会死,我定活的比你长久。”

    “莫在多说大话。”明千掏出一把枪,递给南怀慕,“剑不好使,拿这个。”这把手|枪是新出的小款,北平的上流女士常用来射靶之类的,后坐力小,价格不菲。

    南怀慕拿在手里完了几圈,之后举起枪来,一枪擦着敌军的耳垂而过,崩了房门的大锁。铜锁匡唐地掉在了地上,房门吱呀地打开了。

    周围的人已是说不出话,即便吐出两句,也是结巴的夸赞:“你、你竟是举得起枪的。”

    明千忍不住地大笑,她挥手让身后的人打向前,众人踩着敌人的身体,冲破了最后一道防线。

    之后大伙迅速地回去救援总统,踩着最后一步赶到了北平的城门,拯救了这一片安定。

    在这附近,小规模的斗争不断进行着,明千带着人扫荡着,成了一把最好用的枪,指哪打哪。

    镇压结束后,明千回了北平继续做生意,南怀慕跟在她屁股后头回去,过了几天安稳日子。

    快到夏天的时候,城里人穿起了绸子做的清凉衣服,明千也给南怀慕买了几件,南怀慕却嫌样式太过新潮,定要穿和明千差不多款式的旗袍。

    明千责怪南怀慕:“别的年轻姑娘都爱穿这个,你怎么像个老人家似的。”

    “自然和你学的。”南怀慕挑了深紫和黑金的,布料衬着身,看上去更是端庄沉稳,没有一丝活泼气息。她现在皮肤变好,身子拔高,和明千站在一起,终于登对了。

    两人一道参加宴会,也不再有人会用另类看待她。

    偶尔有人瞧见了,觉得这人实在眼生,便问周围的人。

    答案五花八门的,不过许多人仍会提及半年前的那场楼家宴会,将南怀慕弹奏的牡丹亭拎出来说一通。

    牡丹亭现在已经成了北平最流行的曲目,随便走进一所大学,或是在夜里踏进哪个歌舞厅,都能听见这段熟悉的旋律,还有人为牡丹亭配上了词句,演绎成了歌曲的模样。

    南怀慕的名声,随着牡丹亭而水涨船高,走在路上,时不时的会有人走上来问她,是不是那个改变了牡丹亭的。南怀慕实话实说地告诉她们“不是”。

    这群学生们自然不信,定要绕着南怀慕转。

    明千看不惯,要南怀慕自行解决了这桩事情。

    南怀慕便又写了几出戏曲改编的钢琴曲,取了个笔名叫铃铛儿,发到了《青年日报》上头。

    曲目一发出来,瞬间引起了剧烈的轰动。

    再也没有人关注那首牡丹亭,姑娘小伙们全拥在报社的大门前,询问那名神秘的铃铛儿究竟是什么人。报社的自己都不清楚,又怎么去解惑。

    夏入秋,秋入冬,年华轮转。

    明千的好友们发现明千身边永远带了一个人,这个人的面目几乎固定,再也没有变过。

    他们好奇明千是被什么绊住了自由,明千说不清楚,自己脑中过滤了一遍,觉得南怀慕的做食、穿衣、房术都是很合自己心意的,两人的各种品味都差不多。于是原本想的过日子,就在习惯之下,真的成了长长久久的在一起。

    唯独明宫,大约还是有些怨气的。她瞧着南怀慕一直霸占在她大姐姐身边,又瞧着两人愈发般配的体貌,都是高贵不可攀的模样,她自卑又羡慕,只好维持着现在的情形,坚持不给南怀慕好脸色看。

    “也不知是几年的安稳。”明千坐在大院子里的秋千上,膝头放了只小猫。

    南怀慕趴在她的身边,两人的旗袍贴在了一起,像是吸附着交融了。

    阳光极好的日子,又何必去想些有的没的。南怀慕吻了明千的脸颊,笑着说:“哪有安稳,你在床上可一直是最放得开的。”

    “瞎闹腾。”明千指着她额头说,膝上的小猫跳到了地上,漫步走进了后院花草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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