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可惜蚂蚁是不会吮吸这么个高难度动作的,不然还真想多吸几口啊!
易小火恋恋不舍的看着伤口很快愈合,不再渗透出一丝一毫的血液,心里头遗憾的想道。叶枫却是被易小火垂涎欲滴的表情给吓了一跳,赶紧拎起易小火,将它丢回了矿泉水瓶子。
“你还是接着喝你的圣水吧,明儿个早上还有一场硬仗要打,赶紧进化才是正经!”
开玩笑,这小家伙现在可不再是一般蚂蚁了,要是让它咬上一口还了得?
看它这副垂涎欲滴的样子,搞不好一个控制不住就要在自个儿身上开个口子了,尽管叶枫这会儿并不是特别清楚入侵红火蚁的鸟性,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不是?前不久那只“啪嗒”一声从树枝上摔趴下地的鸟雀,就是最好的前车之鉴!
别的不说,至少有一点他可以肯定,易小火比那只搞定了鸟雀的兵蚁牛叉多了,不然也白瞎了这么多金蝉圣水的喂养。
“哥~你是我亲哥,要不再给我一滴呗,就一滴行不行?”
易小火的声音娇柔妩媚的像一缕轻风,抚过叶枫耳廓。叶枫不由浑身一抖,鸡皮疙瘩瞬间起舞,抓狂道,“闭嘴!你要再敢这么跟哥说话,哥分分钟灭了你!”哥的性取向是正常的,咦喂,好像哪里不对?
易小火是雌的,如果换成人类,那就是女的……啊呸,哥喜欢的是人类!
你说你一只蚂蚁,说话这么娇柔妩媚是想闹哪样啊掀桌!
“额……”易小火迅速抬起两条蚂蚁腿,交叉盖住了蚂蚁嘴,做闭嘴状,随即又不甘心的,弱弱的嘀咕了一句,“不就一滴血么?至于这么小家子气,我可是连整个蚁身都卖了,这笔买卖亏大发了!”
叶枫苦笑不得,这是一滴血的事儿么?
至于为毛自个儿的血对易小火有如此之大的吸引力,叶枫心里还是有数的,自己的身体可是被圣水金蝉的本源力量改造过,而血液是人体的精华荟萃而成,里头自然掺杂了一部分本源之力。
圣水金蝉的本源力量,可比金蝉圣水珍贵的多,对灵虫的好处也是不言而喻。
想了想,看在易小火明儿个还得出大力的份上,叶枫肉疼的又戳了自己手指一针,挤出一滴绿豆大的血珠子,滴进了矿泉水瓶。血液刚一接触到矿泉水瓶里的金蝉圣水,就以极快的速度溶解其中。
整个透明泛着金色纹路的金蝉圣水,就染上了淡淡的粉。
易小火欢呼一声,一头扎进了身下的圣水,畅快的喝了起来……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叶枫就被雨林里勤劳早起的鸟雀叽叽喳喳的声音唤醒。雨林里的空气溶氧量奇高,叶枫打开帐篷,探出头去,深深的呼吸几口新鲜空气,只觉整个肺里都被掏空了。
如果说即将离开雨林,叶枫有所不舍。
那么除了雨林里数量众多的奇异昆虫,剩下的就数这无比清新的空气了。
如今的城市高楼林立,汽车小轿车逐渐走入普通人的生活里,渐渐成为人们出行必备的工具,与之相对应的,就是环境的极度恶化,叶枫都已经记不清,多久没有呼吸过这般新鲜的空气了。
“易小火!”
“到!”
“开工了!我们的目标是干翻蚁皇,翻身雄蚁把皇做!有没有信心?”
“有!”不过好像哪里怪怪的?
“当然了,好汉不差饿兵,话说……你吃什么来的,毛毛虫,还是蜻蜓蝴蝶?”话说这些点东西都不大好捉啊,后两者会飞,前者……呃,不说太恶心了吧,许多毛虫身上的刺毛儿还有毒,算了,还是让它自由活动自个儿觅食去吧!
反正豆小蓝就是这么做的。
自打进了雨林,扣肉什么的自然不现实,西瓜一个就十多斤,体积还大,特别占地方,要是背了西瓜,他还背得了多少别的?
好在雨林里食材丰富,对叶枫这样的没啥经验的人类来说,确实是有些抓瞎,对豆小蓝嘛,那就是如鱼得水,而易小火本来就在这片地带生活了许久,应该是更没问题了。
这么一想,叶枫顿时无耻道,“嗯,我说易小火啊,作为一只独立自主的蚁,咱是不是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呢?别让哥看不起你啊,哥给你半小时的时间,你就负责喂饱了自个儿肚子,应该没问题吧?”
“……”哥,其实你可以更无耻一点的,真的!
易小火鄙夷的小眼神儿,让叶枫颇为尴尬。不过么,跟豆小蓝相处久了,叶枫知道对自家虫子要脸,那就意味着荷包大缩水,久而久之,这脸皮也就渐渐的练出来了,叶枫摸了摸鼻子,将眼神转向了别处。
个把小时后,叶枫早已将帐篷等生活用具收拾齐整,装进了半人高的大背包里,肚子里也饱饱的填了一大碗米线。
豆小蓝不知所踪。
据它自个儿说,眼看马上就要离开雨林了,它要去收集点纪念品,毕竟是第一次来雨林,机会难得……叶枫蛋疼了一瞬。
不过感觉了一下,见小家伙没遇上什么危险,也就随它去了,反正接下来的活动,也不需要用到它。
易小火昨儿一整晚,就已经把一整瓶的金蝉圣水吸收完毕,再加上叶枫多给了它一滴蕴含金蝉本源的血液,此时的易小火精神焕发,战斗力空前高涨,只见它酒红色的半透身子已经有了半个拇指大。
两根雅青色的触须在头顶摇摆,额头一抹银辉反射着清晨的阳光,看起来神秘又酷炫。
叶枫不由嫉妒的拍了这家伙一掌,没事长这么好看干毛,不知道哥才是整个世界的主角么?居然敢掩盖了哥的风姿,真是太不会做虫了,果断不能忍!叶枫决定接下来的半个月,都不再提供给它金蝉圣水,馋死它馋死它就是馋死它~哼!
易小火可不知道自家主人阴暗的小心思,想着马上要做女皇了,它就激动的不行了。
尽管被自家主人一巴掌从空中拍到了地上,还是麻溜儿的自己滚了起来,一点也不带生气的,雄赳赳气昂昂的飞向那个巨大的蚁巢,叶枫顿觉无趣,就好像一拳头捅进了棉花堆里。
不过只要一想到等拿到了蚁巢里的灵晶,他就马上就要回到了熟悉的都市。
那柔软的大床啊,正在等着他蹂躏,想想叶枫都觉得满心愉快了,最重要的是,他还没好意思告诉这只已经yy了整个后宫团的蚂蚁,其实他并不打算将整个蚁巢都给搬回都市里去……话说回来,他脑子得有多秀逗,才能想着要把几十万的蚂蚁搬了回去啊掀桌!
虽然单只蚂蚁分量是不咋滴,几十万加起来也有大几十斤了。
而且这些蚂蚁还统统都吃了“激素”,比起一般蚂蚁至少重了十来倍,于是,只要想想到时候某蚁听到真相后,一脸的晴天霹雳状……嗯,叶枫觉得整个人生都圆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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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小火恋恋不舍的看着伤口很快愈合,不再渗透出一丝一毫的血液,心里头遗憾的想道。叶枫却是被易小火垂涎欲滴的表情给吓了一跳,赶紧拎起易小火,将它丢回了矿泉水瓶子。
“你还是接着喝你的圣水吧,明儿个早上还有一场硬仗要打,赶紧进化才是正经!”
开玩笑,这小家伙现在可不再是一般蚂蚁了,要是让它咬上一口还了得?
看它这副垂涎欲滴的样子,搞不好一个控制不住就要在自个儿身上开个口子了,尽管叶枫这会儿并不是特别清楚入侵红火蚁的鸟性,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不是?前不久那只“啪嗒”一声从树枝上摔趴下地的鸟雀,就是最好的前车之鉴!
别的不说,至少有一点他可以肯定,易小火比那只搞定了鸟雀的兵蚁牛叉多了,不然也白瞎了这么多金蝉圣水的喂养。
“哥~你是我亲哥,要不再给我一滴呗,就一滴行不行?”
易小火的声音娇柔妩媚的像一缕轻风,抚过叶枫耳廓。叶枫不由浑身一抖,鸡皮疙瘩瞬间起舞,抓狂道,“闭嘴!你要再敢这么跟哥说话,哥分分钟灭了你!”哥的性取向是正常的,咦喂,好像哪里不对?
易小火是雌的,如果换成人类,那就是女的……啊呸,哥喜欢的是人类!
你说你一只蚂蚁,说话这么娇柔妩媚是想闹哪样啊掀桌!
“额……”易小火迅速抬起两条蚂蚁腿,交叉盖住了蚂蚁嘴,做闭嘴状,随即又不甘心的,弱弱的嘀咕了一句,“不就一滴血么?至于这么小家子气,我可是连整个蚁身都卖了,这笔买卖亏大发了!”
叶枫苦笑不得,这是一滴血的事儿么?
至于为毛自个儿的血对易小火有如此之大的吸引力,叶枫心里还是有数的,自己的身体可是被圣水金蝉的本源力量改造过,而血液是人体的精华荟萃而成,里头自然掺杂了一部分本源之力。
圣水金蝉的本源力量,可比金蝉圣水珍贵的多,对灵虫的好处也是不言而喻。
想了想,看在易小火明儿个还得出大力的份上,叶枫肉疼的又戳了自己手指一针,挤出一滴绿豆大的血珠子,滴进了矿泉水瓶。血液刚一接触到矿泉水瓶里的金蝉圣水,就以极快的速度溶解其中。
整个透明泛着金色纹路的金蝉圣水,就染上了淡淡的粉。
易小火欢呼一声,一头扎进了身下的圣水,畅快的喝了起来……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叶枫就被雨林里勤劳早起的鸟雀叽叽喳喳的声音唤醒。雨林里的空气溶氧量奇高,叶枫打开帐篷,探出头去,深深的呼吸几口新鲜空气,只觉整个肺里都被掏空了。
如果说即将离开雨林,叶枫有所不舍。
那么除了雨林里数量众多的奇异昆虫,剩下的就数这无比清新的空气了。
如今的城市高楼林立,汽车小轿车逐渐走入普通人的生活里,渐渐成为人们出行必备的工具,与之相对应的,就是环境的极度恶化,叶枫都已经记不清,多久没有呼吸过这般新鲜的空气了。
“易小火!”
“到!”
“开工了!我们的目标是干翻蚁皇,翻身雄蚁把皇做!有没有信心?”
“有!”不过好像哪里怪怪的?
“当然了,好汉不差饿兵,话说……你吃什么来的,毛毛虫,还是蜻蜓蝴蝶?”话说这些点东西都不大好捉啊,后两者会飞,前者……呃,不说太恶心了吧,许多毛虫身上的刺毛儿还有毒,算了,还是让它自由活动自个儿觅食去吧!
反正豆小蓝就是这么做的。
自打进了雨林,扣肉什么的自然不现实,西瓜一个就十多斤,体积还大,特别占地方,要是背了西瓜,他还背得了多少别的?
好在雨林里食材丰富,对叶枫这样的没啥经验的人类来说,确实是有些抓瞎,对豆小蓝嘛,那就是如鱼得水,而易小火本来就在这片地带生活了许久,应该是更没问题了。
这么一想,叶枫顿时无耻道,“嗯,我说易小火啊,作为一只独立自主的蚁,咱是不是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呢?别让哥看不起你啊,哥给你半小时的时间,你就负责喂饱了自个儿肚子,应该没问题吧?”
“……”哥,其实你可以更无耻一点的,真的!
易小火鄙夷的小眼神儿,让叶枫颇为尴尬。不过么,跟豆小蓝相处久了,叶枫知道对自家虫子要脸,那就意味着荷包大缩水,久而久之,这脸皮也就渐渐的练出来了,叶枫摸了摸鼻子,将眼神转向了别处。
个把小时后,叶枫早已将帐篷等生活用具收拾齐整,装进了半人高的大背包里,肚子里也饱饱的填了一大碗米线。
豆小蓝不知所踪。
据它自个儿说,眼看马上就要离开雨林了,它要去收集点纪念品,毕竟是第一次来雨林,机会难得……叶枫蛋疼了一瞬。
不过感觉了一下,见小家伙没遇上什么危险,也就随它去了,反正接下来的活动,也不需要用到它。
易小火昨儿一整晚,就已经把一整瓶的金蝉圣水吸收完毕,再加上叶枫多给了它一滴蕴含金蝉本源的血液,此时的易小火精神焕发,战斗力空前高涨,只见它酒红色的半透身子已经有了半个拇指大。
两根雅青色的触须在头顶摇摆,额头一抹银辉反射着清晨的阳光,看起来神秘又酷炫。
叶枫不由嫉妒的拍了这家伙一掌,没事长这么好看干毛,不知道哥才是整个世界的主角么?居然敢掩盖了哥的风姿,真是太不会做虫了,果断不能忍!叶枫决定接下来的半个月,都不再提供给它金蝉圣水,馋死它馋死它就是馋死它~哼!
易小火可不知道自家主人阴暗的小心思,想着马上要做女皇了,它就激动的不行了。
尽管被自家主人一巴掌从空中拍到了地上,还是麻溜儿的自己滚了起来,一点也不带生气的,雄赳赳气昂昂的飞向那个巨大的蚁巢,叶枫顿觉无趣,就好像一拳头捅进了棉花堆里。
不过只要一想到等拿到了蚁巢里的灵晶,他就马上就要回到了熟悉的都市。
那柔软的大床啊,正在等着他蹂躏,想想叶枫都觉得满心愉快了,最重要的是,他还没好意思告诉这只已经yy了整个后宫团的蚂蚁,其实他并不打算将整个蚁巢都给搬回都市里去……话说回来,他脑子得有多秀逗,才能想着要把几十万的蚂蚁搬了回去啊掀桌!
虽然单只蚂蚁分量是不咋滴,几十万加起来也有大几十斤了。
而且这些蚂蚁还统统都吃了“激素”,比起一般蚂蚁至少重了十来倍,于是,只要想想到时候某蚁听到真相后,一脸的晴天霹雳状……嗯,叶枫觉得整个人生都圆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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