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天趴在桌子上写着他所谓的秘籍,以他对这个世界了解结合前世的知识综合整改,这是为了培养管家用的,忘天想起了电脑,还是高科技好啊,噼里啪啦,啥都出来了,不懂的地方直接就百度。以不拉树的树脂为燃料的陶灯散发着微弱的光芒,一小缕黑烟浮游直上,还带着一股轻轻的树香味。这个大陆燃烧用的油脂有两种。一种是不拉树的油脂,不拉树直径大约在两尺左右,类似于竖立的酒瓶,只有最上面稀落的长着几丛叶子,它的大肚子可不是白长的,用小刀扎一下树干,就会流下清清的树脂,隔段时间后再扎还有,放到陶灯里就可以直接点了,因各个地方都有种植,简单方便,所以价格一直不贵。另一种就是猪猡油,一头猪猡一百多斤,能取五斤左右的油脂,这种油脂很特别,一块猪猡油绑在火把上,它能燃烧一夜,经积压所产出的猪猡油燃点高,烟尘小,明亮无味,一直是贵族享用的奢侈品。喂养猪猡卖油脂就是村民的一项收入。忘天把修订好的秘籍放到了床下的一块石头下面,躺到了床上,连续几天来的锻炼,他感觉到身体比以前强壮了不知多少,一举一动都似有一股爆发力的冲动,革命尚未成功,还要继续努力啊,明天就要到边城了,该买的东西还真不少。

    清晨,阳光照耀下的白雪特别刺眼,驯马蹄扬起的白雪和尘土的混合物飘向后车,即便是这样,克尔多和格莱斯在后车上也是兴奋的嗷嗷叫,用格莱斯的话说,就是活到这个岁数了还能到边城,真是老来得福啊,克尔多一直以来照顾着这个部落,怕大家吃不上饭,怕大家交不上人头税,怕冬天挨冻,既然大家信任你,你就要担起这个挑子。现在好了,忘天就像一匹黑马杀出,把他的顾虑全部打消,出来了就要放下一切,要高兴。莫莫雷和阿瑟得看着格莱斯和克尔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表情,出来一次也不能那么高兴吧,很兴奋吗,忘天的满载而归可是我俩陪着去的,不理两个神经病了睡觉。忘天给十名奴隶起了名字,杨大郎到杨十郎,极有寓意的名字,杨大郎他们兄弟十人非常感谢忘天的赐名,说这下我们不用排班了,就从杨大郎开始。这次跟忘天一起出来的还有杨大郎到杨五郎五人。五个人每人驾驱着一辆马车,杨大郎走在最前面,忘天就坐在第一辆马车上,飞驰的驯马一点也感觉不到疲惫,这些天来在杨氏兄弟的照顾下,每一匹都是精神抖擞,这次出来,撒了欢的跑吧,要不是人为的约束着,马车早散架了。

    荒凉的原野,贫瘠的土地,露在雪地上面的干草随着寒风来回摆动,远处不时的看到孤独的野狼在游荡着,一只体型比地球上的狼还要大一倍在独狼用不屑在眼神看向他们,可能它在想着,哎!还是狼好啊,吃饱了晒个太阳,睡个觉,舒舒服服,无忧无虑,那像人类啊,打来打去,连肚子都添不饱,鄙视。在无尽森林的边缘地带,平民最怕的是帝**队,野狼和抓奴队。野狼平时都是单独行动,可在受到生命危险时它会向同类发出讯息,超强低重的超声波能传出一百多公里的范围,不一会儿就会聚集一大群,残暴,凶猛,嗜血的野狼在这一片广阔的大地上是当之无愧的霸主。但它轻易不会主动攻击人类,无数的小动物会让它们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大饱肚腹。每个小镇都有帝国的军队,由镇长管辖,一两个军人带着二十左右的大头兵,走在哪里都是横冲直闯,如果平民冲撞了他们,他们会比野狼还要残暴的将你撕成碎片。抓奴队是要分人的,虽然他们职业在黑暗中,可他们从不会对贵族下手,惹不起也不想沾上无谓的麻烦,偏远的平民就是他们下手的对象,来去迅速,无影无踪,孩子哭了没关系,一提抓奴队,保证孩子睁大眼睛,闭上嘴巴,老老实实的。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路程终于到达托马镇了,街道上的行人来去匆匆,唯一变化的是都罩上了厚厚的麻布衣,一种丝麻编织成的棉衣是平民过冬主要的衣物。车队进入了乌拉商铺后面的大院,伙计看到后马上跑向乌拉的房屋。所有的人都下车后,忘天看着车上的货物说道:“先把货物全卸下来,然后再吃饭,休息一下马上动身到边城。”能者居上,无形中忘天所说的话,办得事已经得到大家的认可。

    “我的老朋友喀隆,刚来就要走吗?你可想死老哥我了。”乌拉从远处伸开双臂向忘天跑来。

    “我也想老哥你啊,这不是来看你了吗?以后就叫我忘天吧,我改名了。”忘天伸出手握住乌拉的手紧紧的攥着,拥抱就免了吧,你那么高,这不是找我难看吗?忘天心里想到。

    “改名了,啊,忘天,这个名字不错,霸气,本来要去看你的,可这几天一下雪,那个皮毛量啊,那个你知道的,哈哈!来人,把我的这些贵宾都请到客厅,火盆烧旺了,饭菜准备好了,我要和我的兄弟好好的喝上一杯。”乌拉笑着说道。

    格莱斯和克尔多跟着引路的伙计边走边回头看向忘天,我的天啊,“原来是真的啊,阿瑟得还真没吹牛,忘天的能耐可是太大了,竟然和乌拉称兄道弟,哎,我们老了,老了。”

    看到他们走了后,乌拉的声音明显的放低了说道:“忘天老弟啊,有个喜讯我要告诉你,听送货的伙计说,希尔斯老爷在边城的拍卖会上卖出了第一个那个什么嘱托,竟然卖了接近七百金币……。”乌拉把听到的全告诉了忘天,不过里面又夹杂了一些水分。神奇的人类交流就这样,越传越邪乎,越穿越神奇,当这个消息传遍整个大陆的时候,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估计到时希尔斯就是神的使者了吧。

    听完后,忘天笑了,他笑他找了一个合格的合作人,这个希尔斯还真不是一般人啊,按理说希尔斯完全可以把嘱托拿到帝国去拍卖,那样可以赚取更多的金币,可这种方式反而会更佳,买家为了得到更高的利润,会到处大肆的宣扬,大肆的鼓吹,这不是免费的广告吗?再说这个名字,一听名字就不是平民用的东西,贵族就凭这个名字也会打破头的。

    来到这个大陆能遇到聪明人真的是让人兴奋啊,只有和这种人打交道才会有默契,才会有发展。七百金币,也太黑了吧,相当于地球的七百万啊,这儿的人穷是穷,有钱人真多啊,多了好,多了我才有得赚嘛。

    “哈哈,哈哈哈哈。”忘天想着想着不由的笑出了声。

    “老弟你这是?”

    “没事,我见到老哥高兴的,高兴。你快让伙计清点货物,算账,吃完饭后我们就接着出发到边城,我要去祝贺希尔斯老爷的成功。”

    “那好,我就不耽搁你了,还希望老弟在希尔斯老爷面前多说我两句好话,我先谢谢老弟了,等老弟从边城回来,咱俩一定喝个痛快。”

    两个人又心照不宣的笑了起来。

    吃饭时忘天让他们每人只喝了两怀酒,世界这么混乱,一丝不能麻痹大意,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不知会发生多少事情。

    乌拉摆着手送别忘天,大声的喊着:“回来时一定要到我这里啊,我们不醉不归。”

    街道上的行人用一种羡慕的眼神看着远去的车队。

    寒风顺着衣领灌进里面,冻得人打着哆嗦,“太阳那么好还这么冷。”阿瑟得小声的嘀咕着。

    一个小时的路程很快就到了,乌拉派出引路的伙计坐在第一辆马车上,街道特别宽阔,这已经不止十车道了吧,可惜两边没有绿化带,高大的房子参次不齐,从房子上就能看出居住的是巨人还是普通人,远远的看去,给人一种异国的独特风味,街道上的人比起托马镇要多得多了,大担小挑,人声鼎沸,不时的有满载的马车呼啸而过,在街道的边角处,不时的能看到额头上印着奴字的一小樶老奴隶,瘦骨嶙峋的趴在一边,艰难的乞讨。哎!这个世界的穷人真的是连条豪狗都不如,忘天心里很是难受,心有余而力不足,现在的能力太小了,改变不了现实。

    不一会儿车队就来到一个大门跟前,大门紧闭着,门口站着五个人,一个穿著整齐,背着手来回走动着,另外四个全是健壮的奴隶,旁边有间房子,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子正在写着什么,这应该是调度室吧。

    那个人走上前来大声的说到,“多轮,你不是几天前刚把货送来吗?怎么今天空车来了呢!空车到我这儿,很少见啊。”

    忘天这才知道带路的人叫多轮,怎么不叫多轮枪呢。

    “乌拉老爷让我带这几个贵宾来找希尔斯老爷,说是有大买卖,你快派人去找吧,可别耽搁了。”多轮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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