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人,绝对是一门技术活。
最起码,在刘明看来,是如此。
但他和黄振奇说的是真话,刘明确实打算要回燕京了。
剧组这边有导演,他一个编剧,也不需要亲自坐镇,再说了,刘明也不想让人发现自己和剧组的关系。
至于剧组的其他人,他跟黄振奇打过招呼,让他下了封口令。
知道这件事的,不超过十个人,剧组还小,自然很简单摆平。
“你什么时候走?”
“后天吧。”
刘明想了想,现在买票,明天的估计不好买了,后天上午出发,问题不大。
“好,那明天晚上我请你吃饭。”
黄振奇也答应下来。
第二天,刘明睡到中午醒来,在酒店看了一会电视剧,四点多的时候,黄振奇早早地就来到了他这边。
“这么早?”
“嗯,剧组那边今天我安排少拍一点,走,我请你吃火锅。”
“好。”
两个人离开酒店,在附近找了一间饭店吃了顿火锅。
酒自然是少不了的,一番觥筹交错之后,黄振奇拉着刘明,硬是要去酒吧一条街转转。
酒吧一条街?
刘明有些奇怪,他还真就没去过那种地方。
那就去探险吧。
带着这样的心思,刘明跟着黄振奇,来到了这条街。
不得不说,这条街非常的豪华,尤其是夜幕降临,霓虹灯闪烁的时候,简直热闹的不得了。
每一个酒吧门前,都会有性感漂亮的小姐姐站在那里,不停地对着来回的行人招手,想尽办法让客人进到酒吧里面,只要客人进去消费,她们就能有提成赚。
这些人,吃的都是青春饭,和主播差不多,依靠她们的美貌吸引路人进入酒吧消费,当然,如果有人动手动脚,只要不是太过分,她们都不会反对,还会露出微笑,配合客人。
而且,要是有那种出手大方的金主,她们也会陪着金主出去玩。
前提,是要有钱,有大把的钱。
不但如此,这条街上,还总有一些男人四处闲逛,他们倒不是来酒吧消费的,而是专门看有没有喝醉酒的女孩儿。
俗称捡尸。
“走吧,进去喝一杯。”
黄振奇拉着刘明就要进去。
“哎哎哎,大哥,这种地方,还是算了吧。”刘明连忙拦住黄振奇。
虽说他也很期待,可问题是,这种地方,庸脂俗粉太多,而且没什么保密性,他可不希望被人拍到。
本来黑粉就不少,这要是传出去,不得被人骂死。
再说了,刘明觉得那些喜欢自己的小姐姐可比这些站在门口的妹子漂亮多了。
咳咳。
他不是来自加拿大的电鳗,对粉丝什么的,只有爱,满满的爱。
“走吧,没问题。”
黄振奇拉着刘明就要往里走。
“别别别。”刘明死命拉住他,开什么玩笑,真要是进去,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正在这时候,不远处传来一阵音乐声。
顺着音乐声看去,刘明发现,原来是有个街头艺人在表演。
“走走走,我给你唱首歌去。”
刘明眼前一亮,拉着黄振奇走了过去。
歌手年纪不大,二十多岁的样子,带着一顶棒球帽,看上去有点沧桑。
面前摆着一个架子,上面放着乐谱,怀里抱着吉他,坐在高脚凳上,很有范儿。
“亲爱的姑娘,你要去哪里,我的心里,一直有你……”
还别说,唱的不错。
周围有不少人在围观,歌手前面摆了一个塑料盆,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纸币。
另外,还有一张硬纸板,上面写着:一百元,点一首歌。
“你干嘛?”
黄振奇被风一吹,倒是有些醒酒,莫名其妙的看着刘明,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刘明笑了笑,对他道:“听他唱歌啊,唱的还行。”
“我听歌不会去下载啊,他唱的都是人家的歌。”
黄振奇没好气的说。
“那你要干嘛?”
刘明无奈的说道。
“要不然,你上去唱一首自己的歌,要是有人给钱,你就可以回燕京了。不然,你就留下跟组拍戏。”
黄振奇眼珠一转,对刘明道。
刘明无语。
这家伙,居然为难自己。
“怎么样,唱不唱?”
黄振奇眨了眨眼睛,对刘明笑道。
他就是故意的,大学四年,都没听过刘明唱歌,印象当中这家伙好像五音不全来着,到时候观众没人给钱,他就只能留在横店这里了。
“唱!”
刘明哈哈一笑。
要是之前的自己,或许会很为难。
但是现在的话,问题还真不大。
迈步朝前走去,刘明来到那个流浪歌手的面前。
“哥们儿,帮个忙行么?”
“您说。”
那歌手很客气。
“借这个吉他用用,成么?”
刘明笑着开口道:“我给您一百块钱,就当我点歌了。”
“没问题,没问题。”那歌手连忙点头。
从对方手里接过吉他,刘明在众人惊讶的眼神当中,坐在了高脚椅上。
手指在弦上扫过,吉他发出一阵悦耳的声音。
“卧槽!”
黄振奇一震,他还真没想到,这家伙居然真的会弹吉他。
难道说,他真的打算唱歌?
不过问题是,自己刚刚可是说了,让他自己写一首歌。
这家伙……
“好帅啊!”
“是啊,是啊,是个帅哥呢。”
“怎么看着有点眼熟。”
几个男男女女站在那里,看着坐在那的刘明,有些诧异。
很显然,对于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家伙,大家都有点好奇。
还好,刘明很帅,这就已经足够了。
这个时候,刘明却已经开口唱了起来。
“听个工人说,好久没有喝过可乐。
听个商人说,今天该吃点啥呢。
听个保安说,他一月能赚八百多呢
听个小姐说,她一月八千真的不多……”
哎?
黄振奇一怔,有些诧异,这歌的歌词……
“听个要饭的说,他手机换了好几个。
听个下岗的说,他呼机都还没有用过。
听个暴发户说,只有大奔能配得上我。
听个铁路工人说,我骑了半辈子飞鸽……”
刘明唱着歌,却想起来,自己当初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在路边看到的那个歌手。
“听个的哥说,我睁眼就欠二百多。
听个警察说,我一年罚他几万多。
听个小伙子说,要找对象得先有辆车。
听个大姑娘说,你没钱就别把我摸…………”
周围的人,开始的时候还在好奇,可是现在,却表情都变了。
这首歌的旋律其实并不复杂,但歌词却真的很好。
再加上刘明唱歌的时候,特意唱的很低沉,那种情绪,很感染人。
“听个小学生说,妈妈我就要这个那个。
听个大学生说,吃的不贵爸爸放心呐。
听个孩子说,谁耐克阿迪有我多。
又听个孩子说,我好想有一个课桌…………”
已经有人掏出了手机,开始录了下来。
这首歌,很显然是原创歌曲,最重要的是,他真的唱出了这社会上的很多现象。
“听个老摇滚说,无房无车无存折。
听个小歌星说,千八百万有什么。
听个大文人说,当代诗歌是片沙漠。
听个小诗人说,饿死我也不写小说。
听个网络歌手说,我一首烂歌火遍中国。
听个穷画家说,我一千张画没人懂得。
听个破导演说,拍戏就为潜规则。
听个烂演员说,想成名你得舍得。
听个混子说,有事咱就酒桌上磕。
听个傻子说,吃饱不饿我就快乐着。
听个疯子说,我要革命我要解脱。
听个瞎子说,是谁在唱这首破歌…………”
能站在这里听歌的人,要么是来这边旅游的游客,要么就是混迹在横店的演员。
而刘明唱的这首歌,在那一瞬间,就击中了这些人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一曲终了。
刘明站了起来,面前的盒子里,却已经放满了各种钞票。
“谢谢了。”
把吉他递给原主人,刘明拉着已经傻眼的黄振奇道:“走吧。”
再不走,就要被那群围过来的小姐姐包围了。
ps:《听说》这首歌,原唱叫华子,大家可以搜一下,挺不错的。
最起码,在刘明看来,是如此。
但他和黄振奇说的是真话,刘明确实打算要回燕京了。
剧组这边有导演,他一个编剧,也不需要亲自坐镇,再说了,刘明也不想让人发现自己和剧组的关系。
至于剧组的其他人,他跟黄振奇打过招呼,让他下了封口令。
知道这件事的,不超过十个人,剧组还小,自然很简单摆平。
“你什么时候走?”
“后天吧。”
刘明想了想,现在买票,明天的估计不好买了,后天上午出发,问题不大。
“好,那明天晚上我请你吃饭。”
黄振奇也答应下来。
第二天,刘明睡到中午醒来,在酒店看了一会电视剧,四点多的时候,黄振奇早早地就来到了他这边。
“这么早?”
“嗯,剧组那边今天我安排少拍一点,走,我请你吃火锅。”
“好。”
两个人离开酒店,在附近找了一间饭店吃了顿火锅。
酒自然是少不了的,一番觥筹交错之后,黄振奇拉着刘明,硬是要去酒吧一条街转转。
酒吧一条街?
刘明有些奇怪,他还真就没去过那种地方。
那就去探险吧。
带着这样的心思,刘明跟着黄振奇,来到了这条街。
不得不说,这条街非常的豪华,尤其是夜幕降临,霓虹灯闪烁的时候,简直热闹的不得了。
每一个酒吧门前,都会有性感漂亮的小姐姐站在那里,不停地对着来回的行人招手,想尽办法让客人进到酒吧里面,只要客人进去消费,她们就能有提成赚。
这些人,吃的都是青春饭,和主播差不多,依靠她们的美貌吸引路人进入酒吧消费,当然,如果有人动手动脚,只要不是太过分,她们都不会反对,还会露出微笑,配合客人。
而且,要是有那种出手大方的金主,她们也会陪着金主出去玩。
前提,是要有钱,有大把的钱。
不但如此,这条街上,还总有一些男人四处闲逛,他们倒不是来酒吧消费的,而是专门看有没有喝醉酒的女孩儿。
俗称捡尸。
“走吧,进去喝一杯。”
黄振奇拉着刘明就要进去。
“哎哎哎,大哥,这种地方,还是算了吧。”刘明连忙拦住黄振奇。
虽说他也很期待,可问题是,这种地方,庸脂俗粉太多,而且没什么保密性,他可不希望被人拍到。
本来黑粉就不少,这要是传出去,不得被人骂死。
再说了,刘明觉得那些喜欢自己的小姐姐可比这些站在门口的妹子漂亮多了。
咳咳。
他不是来自加拿大的电鳗,对粉丝什么的,只有爱,满满的爱。
“走吧,没问题。”
黄振奇拉着刘明就要往里走。
“别别别。”刘明死命拉住他,开什么玩笑,真要是进去,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正在这时候,不远处传来一阵音乐声。
顺着音乐声看去,刘明发现,原来是有个街头艺人在表演。
“走走走,我给你唱首歌去。”
刘明眼前一亮,拉着黄振奇走了过去。
歌手年纪不大,二十多岁的样子,带着一顶棒球帽,看上去有点沧桑。
面前摆着一个架子,上面放着乐谱,怀里抱着吉他,坐在高脚凳上,很有范儿。
“亲爱的姑娘,你要去哪里,我的心里,一直有你……”
还别说,唱的不错。
周围有不少人在围观,歌手前面摆了一个塑料盆,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纸币。
另外,还有一张硬纸板,上面写着:一百元,点一首歌。
“你干嘛?”
黄振奇被风一吹,倒是有些醒酒,莫名其妙的看着刘明,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刘明笑了笑,对他道:“听他唱歌啊,唱的还行。”
“我听歌不会去下载啊,他唱的都是人家的歌。”
黄振奇没好气的说。
“那你要干嘛?”
刘明无奈的说道。
“要不然,你上去唱一首自己的歌,要是有人给钱,你就可以回燕京了。不然,你就留下跟组拍戏。”
黄振奇眼珠一转,对刘明道。
刘明无语。
这家伙,居然为难自己。
“怎么样,唱不唱?”
黄振奇眨了眨眼睛,对刘明笑道。
他就是故意的,大学四年,都没听过刘明唱歌,印象当中这家伙好像五音不全来着,到时候观众没人给钱,他就只能留在横店这里了。
“唱!”
刘明哈哈一笑。
要是之前的自己,或许会很为难。
但是现在的话,问题还真不大。
迈步朝前走去,刘明来到那个流浪歌手的面前。
“哥们儿,帮个忙行么?”
“您说。”
那歌手很客气。
“借这个吉他用用,成么?”
刘明笑着开口道:“我给您一百块钱,就当我点歌了。”
“没问题,没问题。”那歌手连忙点头。
从对方手里接过吉他,刘明在众人惊讶的眼神当中,坐在了高脚椅上。
手指在弦上扫过,吉他发出一阵悦耳的声音。
“卧槽!”
黄振奇一震,他还真没想到,这家伙居然真的会弹吉他。
难道说,他真的打算唱歌?
不过问题是,自己刚刚可是说了,让他自己写一首歌。
这家伙……
“好帅啊!”
“是啊,是啊,是个帅哥呢。”
“怎么看着有点眼熟。”
几个男男女女站在那里,看着坐在那的刘明,有些诧异。
很显然,对于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家伙,大家都有点好奇。
还好,刘明很帅,这就已经足够了。
这个时候,刘明却已经开口唱了起来。
“听个工人说,好久没有喝过可乐。
听个商人说,今天该吃点啥呢。
听个保安说,他一月能赚八百多呢
听个小姐说,她一月八千真的不多……”
哎?
黄振奇一怔,有些诧异,这歌的歌词……
“听个要饭的说,他手机换了好几个。
听个下岗的说,他呼机都还没有用过。
听个暴发户说,只有大奔能配得上我。
听个铁路工人说,我骑了半辈子飞鸽……”
刘明唱着歌,却想起来,自己当初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在路边看到的那个歌手。
“听个的哥说,我睁眼就欠二百多。
听个警察说,我一年罚他几万多。
听个小伙子说,要找对象得先有辆车。
听个大姑娘说,你没钱就别把我摸…………”
周围的人,开始的时候还在好奇,可是现在,却表情都变了。
这首歌的旋律其实并不复杂,但歌词却真的很好。
再加上刘明唱歌的时候,特意唱的很低沉,那种情绪,很感染人。
“听个小学生说,妈妈我就要这个那个。
听个大学生说,吃的不贵爸爸放心呐。
听个孩子说,谁耐克阿迪有我多。
又听个孩子说,我好想有一个课桌…………”
已经有人掏出了手机,开始录了下来。
这首歌,很显然是原创歌曲,最重要的是,他真的唱出了这社会上的很多现象。
“听个老摇滚说,无房无车无存折。
听个小歌星说,千八百万有什么。
听个大文人说,当代诗歌是片沙漠。
听个小诗人说,饿死我也不写小说。
听个网络歌手说,我一首烂歌火遍中国。
听个穷画家说,我一千张画没人懂得。
听个破导演说,拍戏就为潜规则。
听个烂演员说,想成名你得舍得。
听个混子说,有事咱就酒桌上磕。
听个傻子说,吃饱不饿我就快乐着。
听个疯子说,我要革命我要解脱。
听个瞎子说,是谁在唱这首破歌…………”
能站在这里听歌的人,要么是来这边旅游的游客,要么就是混迹在横店的演员。
而刘明唱的这首歌,在那一瞬间,就击中了这些人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一曲终了。
刘明站了起来,面前的盒子里,却已经放满了各种钞票。
“谢谢了。”
把吉他递给原主人,刘明拉着已经傻眼的黄振奇道:“走吧。”
再不走,就要被那群围过来的小姐姐包围了。
ps:《听说》这首歌,原唱叫华子,大家可以搜一下,挺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