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看到第48章的章评论,发现有读者对蓝星科技的融资与股权结构不大明白或者理解错了。
    可能不止一两位读者,所以昭灵想了想开个单章说明一下。
    但在说这个之前,借这个单章说一下这本书的主题,把想说的都说完,以后尽量不要开单章额外唠叨。
    《科技之全球垄断》的核心主题内容是【商业+科技】,前期偏商业,创业为主,设定上主角降临2003年,一无所有,想要玩高科技是要“氪金”的,没有钱大规模投入技术研发很难有突破,因为设定上主角没有获得系统爸爸之类的,只是一个未来的超级天才降临2003年。
    如果是想要看主角在2003年这个时代就拿出7纳米级的芯片然后吊打英特尔、ibm之类的剧情,这本书不会有这样的内容,这可是2003年啊。
    所以这本书会更加真实一些,主角在这个年代,以他超前的视野格局和本身的天才智慧领先这个年代大约5年左右的技术活商业模式,这样既能吊打竞争对手,会有一点夸张成分也不会过于脱离现实的这个年代,会更加的合理。
    例如主角融资,除了自己白手起家,另外就是全球化的目的,想要进入北美市场,通过融资把华尔街绑定,蓝色空间这样的社交网站才能顺利进入当地市场,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像蓝色空间这样的社交网站是很难进入北美市场的,即便是有华尔街这样的“地头蛇”,但也不是不可以在小说里把它写的更合理,但那样可能审核不过,所以昭灵只能在允许的规则之内尽量写到最合理。
    可话又说回来,这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故事,肯定要高于生活,否则就没有戏剧张力了,就变成记事文了,这一点我想读者们也是认可的,就好比秦微木这个角色。
    正常情况下,二十二岁的秦微木可能还在读研远没有毕业,但在设定上她是一个精通法务的顶尖律师,而且还是涉外法务的律师,现实中存在这样的人就算是有也是概率超级低,所以才有天才这个词,既然现实中都有极低的概率出现,那小说里面当然可以出现,如果硬是要在设定上抬杠,昭灵也只能苦笑了鸭……o(╥﹏╥)o
    而想要把秦微木这个角色立起来,文中的手段是通过对她在法务的专业程度和对主角的帮助把这个美女律师的特点立起来,主角虽然是穿越过来的,但上一世的设定并不是专注于法务的人,他懂一点,但专业程度肯定不如专业人士,而做公司必须要懂法,否则一个细节漏洞可能就会引发巨大的控制风险,所以秦微木这个角色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
    欧基靶k,言归正传说前面提到的融资问题与蓝星科技股权控制问题。
    首先融资问题,一般进行融资首先要对公司做一个估值,有两种方式,融资前估值与融资后估值,前者对vc有利,因为要出让更多股权,后者对创业团队有利,出让更少股权,现实中一个好的项目,创始人不傻都会选择后面的融资形式。
    两者的差别就是,前者vc融资的那笔钱不会被稀释,后者会被稀释一部分。
    以书中为例,按融资前估值50亿,融资6亿后估值56亿,融资的6亿是不会被稀释的,而如果按照融资后估值,vc新投进来的钱也会被稀释一部分,那出让的股权肯定就少了一部分,所以现实中的融资案例,如果创始人强势,大多数都是按后面的方案进行。
    这个问题应该没疑问了,至于什么加权平均反稀释条款之类的就不多说了。
    再说股权结构,主角如何在股权一轮轮稀释的过程中对公司的控制权把控。
    不大明白的读者可以回过头去看“第3章”和“第35章”的内容,这里也为懒癌读者大佬们简单讲讲。
    这个问题用两章的内容分别梳理了“ab股制”与“三会一层”来完成对公司控制的问题,看懂了这两章就知道股权再怎么被稀释,但主角对公司始终牢牢掌握绝对控制权。
    首先第3章的剧情就写到蓝星科技的顶层设计采用ab股制度,这是最基本的框架,所谓的ab股就是同股不同权,b类股1股取20投票权,a类股1股1投票权,假如“小明”是蓝星科技的投资者,占股80%,但因为是80%的a类股,所以小明在股东会的投票权只有17%还不到。
    而b类股呢,虽然只有20%,但投票权有超过80%,那么根据一般事项表决需要51%以上投票权即可相对控股,重大事项需要67%以上即可绝对控股,小明只有17%,不仅想要通过一项议案的表决票数不够,连反对一项议案的票数也不够。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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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里面的主角a轮融资后持有57%左右的b类股权,投票权超过了96%以上,这还是把许勇、以及主角代持期权池预留的股权都归类为a类股的情况下。
    ab股制度解决了主角在股东会的控制权隐患,其实还是有漏洞,虽然不是颠覆性的漏洞,但还很麻烦,蓝星科技上市,还会对其股权结构进行重组调整,也就一章不到的内容,这里就卖个关子。
    最后就是“三会一层”的控制了,这个在第35章进行粗浅的描写,本来这章有5000多字,详细的描写,但发现前面被说少一点“科普”就尽可能的缩减了内容,早知道就不删减了,也就不用开这个单章了o(╯□╰)o。
    股权这个东西实际上超级复杂,越往后越复杂,尤其是上市之后,一些流通股在不断的转手交易,你甚至都搞不清某个股东到底是什么身份,背后各种交叉持股。
    那么“三会一层”分别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最高监督机构监事会、最高执行机构核心层管理。
    股东会不能直接管理公司,所以你哪怕是第一大股东,没有在公司任职的情况下连保洁员都开除不了,如果管理者看中你,也许会给你一个面子开了保洁员。
    然后股东会通过授权给董事会管理,董事会对一项议案做出决策再授予执行层去执行,也就是高管层,什么ceo、cfo等乱七八糟各种o。
    最后监事会有权董事会和执行层监督,有查账权,可以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核账,对公司管理层提出纠正、警告,有权在不经过股东大会的情况下召开临时股东会对公司高管,比如就罢免董事长进行表决。
    公司的“三会一层”是不是很像缩小版的国家机构?对应下来就像人大、常为、记检和国物院。
    主角是怎么通过“三会一层”来对公司进行全面控制的呢?剧情推进到现在全都解决了,秦微木在其中也发挥了她的作用。
    通过ab股制和一票否决权控制董事会;通过享有过半董事席位提名权控制董事会;通过监事会主要席位由自己人担任(高管不能在监事会任职,但可以由公司内部其他人任职)控制监事会,核心层就不用说了,主角现在就是掌舵者,只要控制董事会,随时都可以开掉高管层的执行者。
    如果按照《公司法》的定义,主角是蓝星科技的总经理,即总的经营管理人,ceo或总裁都不是法定的。
    总经理的权力是大于ceo的,不过国外又不一样,国外的执行层一把手就是ceo,所以为了能更好的和老外打交道,也用ceo,因为老外的一个ceo听说跟他见面的是总经理,他会觉得你派来的人跟他级别不对等,是一种轻视,有可能就拒绝跟你面谈商务问题。
    所以现实中现在是满地ceo,
    所以,这么简单一梳理下来,各位读者大佬们应该没什么疑惑了。
    主角虽然在一次次的融资过程中股权被稀释,但依然通过对“三会一层”的处理保持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就像文中主角说的一句话不知道还记得不,即:天下不完全归我所有,但完全归我所用。
    可能还有纠结分红的问题,其实主角如果贪婪一些,股东也分不到多少红利,因为分不分红管理层说了算,也即是主角说了算。
    比如主角在董事会上决定,为了公司发展,今年不分红,作为股东只能干瞪眼,但《公司法》规定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必须强制分红。
    主角表示好,没问题,那就分一次吧,这五年来总净利润50个亿,这次拿出50万来分红……如果你是股东就问你气不气2333。
    《公司法》虽然规定连续五年必须分红,但同时没有规定必须分多少,那就分50万意思意思咯,估计要是股东知道净利润50个亿,比不分红都气人。
    现实中例如苹果公司,现金储备2000多亿美刀,连续十多年都不分红。
    不仅如此,现在绝大多数上市巨头都不分红的,苹果不分红但是他的股东血赚,只要股票在涨,股东不会在意红利,红利是蝇头小利,按股比分红如果是小股东,收益很低,但股价例如翻一倍甚至几倍,抛售一点套现才是最可观的,所以都喜欢炒股。
    就捞到这么多吧,不知道有多少人认真看下来,看到这里的可以扣个1。
    就说这些吧,科普式的讲这种内容有时候确实很遭人厌,甚至反感,昭灵也确实没什么资格和权利给读者强灌一些大道理,所以牢骚什么的就发到这,后面就不再开类似的单章解释了,继续更新正文内容。
    但是有件事情,就算遭人厌、反感也必须要厚着脸皮不停呐喊……满地打滚求推荐票、收藏、投资打赏冲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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