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沅握着钱串来回看他们两个,总觉得孙奔和琳箐之间的气氛有点奇怪。

    孙奔弯腰捡起地上的剑,用袖子擦了擦,拔下剑鞘,一泓银寒的光芒冷冷闪在夜色中。他举着剑身在眼前来回看了看:“姑娘看这把剑怎么样?”

    琳箐撇撇嘴:“凡人的兵器在我看来就是一堆俗铁,只是这口被你撬开棺材的主人,示免太可怜了。”

    孙奔仍然端详欣赏着宝剑:“姑娘看他是堆俗铁,可在凡间,它是一件货真价实的宝器。它曾经斩下过应朝太子的头颅,更曾在战场上饮过无数的敌血。唯有百里氏继任王爵的人才有资格拿到。这样的剑,埋在土中,是对它锐气的折辱。”

    孙奔的手指缓缓滑过剑身,剑竟隐隐发出鸣声,仿佛在回应他说的话。昭沅隐约能感觉到从剑身上传来的血腥味道及凉意,那么,难道这个坟是……

    琳箐喃喃道:“你挖的竟然是百里齐的坟。”这个人,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当真是什么都不管,什么都做得出。

    琳箐拉住昭沅的胳膊:“多谢你今晚慷慨解囊,祝你用这把剑杀个痛快。我们先走啦,后会有期。”

    昭沅被琳箐扯到云上,飘飘而起,仍不禁回头向下望。

    孙奔已把剑收回剑鞘,系在腰上,一铲铲把坟土填回坟坑。这座坟没有墓碑,不知孙奔怎么发现它是百里齐的坟。飞先锋蹲在一旁看孙奔填坟,一动不动,好像一座坟墓的雕像。

    回到马富家,小发拿到钱串,仔细数清数目击者后,眉开眼笑地道:“姐姐,我以紫阳镇第一美少年的名号向你保证,这件事一定帮你办到。明天等我消息。”

    乐越、昭沅、琳箐、洛凌之和应泽一起默默地打了个哆嗦。

    乐越真心称赞道:“小史弟真是个不俗的人。”

    凌晨五更巡夜完毕,回到县衙。县衙的人发现他们居然囫囵着活蹦乱跳回来,均表示惊宅和钦佩。乐越却对昨晚他们遇见的事情一字不提,只说什么都没看见。回到耳房中休息时,昭沅问乐越是不是应该告诉紫阳镇的人,从今以后晚上都不会再出现奇怪的事情了。乐越摆摆手,让他暂时不用说。

    昭沅又不解了,琳箐敲它的脑袋道:“你笨啊,我们今天为了等消息,肯定还要留在紫阳镇,那就再顺便赚一夜工钱,明天再说喽。”

    昭沅方才恍然。吃早饭的时候,它特意吃的很少,把自已分到的油饼和茶叶蛋都送给应泽,待应泽满意地吃完后悄悄向他请教:“有没有像修练法术一样的窍门,可以变得聪明起来呢?”

    应泽严肃地看着它,神色难得变得苦恼:“你问的事没有什么特别的决窍,只能靠自己领悟。而且你先天不足,后天就会比旁人的境界低一些。”应泽踮起脚慈祥地摸摸照沅的头,“努力吧,本座相信你。等你参透了阴险这个词的涵义,你就有望有所成了。”

    阴险?这似乎不是一个好词,凤凰就很阴险。想做一条正直的龙的昭沅再度困惑纠结了。

    傍晚,紫阳镇第一美少年托一位衙役捎来了口信:“你们在马富棺材铺定的纸人扎好了。”

    乐越大喜,小发竟然真的把他爹马富摆平了。

    小发摆平马富的方法很简单。他从那一百文钱中拿出一二十文钱做本钱,买了半斤猪耳朵,二斤烧刀子,等乐越一行赶到棺材铺时,马富一脸酱色两眼发直瘫在椅子上喃喃自语。

    小发说:“我爹喝到这个地步,你问他钱藏在哪里他都告诉你。”

    乐越拖张椅子,坐到马富身边,试着问:“你认不认识一个叫李庭的人?”

    马富转动涣散的眼:“李庭?李庭……李庭!”他突然从椅子上跳起,一把掀翻桌子,搬起椅子狠狠向桌上砸去:“李庭!李庭!他该死!!他们都该死!!!那些人!他们统统都该死!!!!”

    椅子被砸得粉碎,马富瘫坐在地上,泪水纵横交错:“那个领头的将军说……因为李庭住在我们客栈里,客栈的所有人都要死……这座城里,凡是接触过李庭的……都要死。老板……老板娘……所有人都死了。李庭他该死!那些人更该死!如果李庭住店前我砍死他,我们整城的人就不用陪着没命!……他们该死!……”

    天地冰凉,乐越木木然不知自已身在何处,他浑身抑制不住地打颤。

    昭沅握紧了拳,它感到自己好像掉进了万年的寒冰中,有冷意从骨缝里渗出来。

    是啊,有和氏皇族血脉的人藏在民间一百多年,凤凰怎么可能察觉不到。诛杀叛王百里齐,何必要杀尽整城的人。

    乐越脚下发烫,几十年前的鲜血在土地中燃烧,炙烤着他的双脚。

    害死凃城一城人的罪魁之一,居然是他自己。

    乐越没有再赚一晚上的工钱。

    从马富家出来后,他就径直离开了紫阳镇。他有点不敢在这座城里呆下去。十几年前整座城的血会从地下冒出来,把他淹没掉。

    夕阳的光浓重得刺目,连云的颜色都像是被血染过。

    乐越木然地向前走,昭沅、洛凌之和琳箐默默地跟随。

    乐越走到一棵树下,狠狠一拳擂到树上,咬紧牙关。

    应泽负起手,淡淡道:“本座当年在天庭做天将的时候,正是仙魔大战之时,我念在与踅鄢曾有交情,有心放他一条生路,告诉他若往西南,尚有保命的余地。结果,他利用此事故布疑阵,引我入圈套,折损我三十万天兵。你这一城之人,才有多少,且还有阎罗殿让他们转生,而那三十万天兵,是全部灰飞烟灭。你若想做上位者,想做英雄,就不能只担自己的命,也要担别人的命。位置越高,担的命就越多。只担得了自己的,就是庸碌之徒,能担得起无数性命,才是英雄。”

    琳菁道:“本来这件事和乐越久没有关系,是凤凰和当时皇帝杀了那一城的人,乐越的父母也是无辜被杀的,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和皇家有关系,更没想过威胁皇位”从古到今,围绕皇位的斗争都很血腥,说书人口中与戏文对此的描述不在少数,所以乐越向来都很明白。

    但,有一天,这样的事情与自己相关时,感觉还是不同,他头顶不远处有个声音道:“当日领兵进涂城者,是安顺王。”

    琳菁转头,孙奔站在不远处的树杈上施施然抱着手臂:“乐兄,你想做皇帝,我想要兵权,我们的仇人都是朝廷,相互合作岂不更好?”

    琳菁皱皱鼻子:“乐越懒得理你。”她掏出领到的工钱钱串,扬了扬,“喂,还你的,昨天多谢。”

    孙奔一副豪爽的神情:“姑娘你理我也行啊。不必谢了。”

    琳菁懒得再和他说话,飞先锋扇着翅膀飞过来,从琳菁手上接过钱串,募然伸出猴爪,闪电般抓向琳菁肩侧。

    琳菁一时没有提防猴子,飞先锋扇噌地抓住她的头发,迅速后退,琳菁浑身红光冒起,她的几根头发已经被飞先锋抓了去。

    孙奔微笑着从飞先锋的猴爪中接过琳菁的头发:“姑娘,我听说只要吃下麒麟神的须发鳞片,就可以成为被其护佑之人,不知道这个传说是不是真的……”他洋洋得意,慢慢将发丝送入口中,咽下。

    琳菁浑身燃烧着熊熊怒焰,突然一把拉过旁边的洛凌之,以想象不到的速度把一样东西塞进他的口中。此时,一股黑血忽然从孙奔口中喷出,他身形一晃,直直从树上跌下。

    飞先锋厉声凄啼,跃到他身边。

    琳菁扬起下巴,冷冷地笑了:“区区一个凡人,竟然妄图左右护脉神?这点小小教训,已是我起了慈悲之心。从此刻起,洛凌之就是我所护佑之人,你这种人,永远不要妄想!”

    孙奔脸色灰败,用手臂强撑这地面支起身体,擦擦嘴角血渍:“没有护脉神的人,难道成不了英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话他真好意思说。

    琳菁道:“打劫挖坟之徒,还敢妄称英雄。想要一把好剑都要挖人坟偷。”

    孙奔居然笑了:“姑娘,那把剑,我从出生起,我爹就指给了我继承。我为报仇雪恨,不得以惊动了父亲,拿出了原本就属于我的剑,怎当得起一个偷字?”

    琳菁嘴角的冷笑凝固住,乐越的目光慢慢汇聚。

    孙奔按着胸口,扶着树缓缓站起,转身向远处走去。只留下一句话:“事以至此,告诉你们也无妨,我本姓百里,百里齐的儿子,百里放。”

    宁瑞十一年四月初八,太子和祯回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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