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声音还小小的抱怨:“凶婆娘还懒,懒死了,鞋子还要爷帮着脱。切,臭小渔那个大笨蛋,你哪里好啊……也就有那么一丁点好而已……”

    睡到夜半时,手机铃声响起来。

    迷迷糊糊中我的手臂在床上摆动着,四处去寻找声音的来源,只是意识不清醒没发现自己动来动去,都没有找对地方。

    手机铃声就跟魔咒似的,一直响个不停。

    找寻了半天终于摸索到一个物体,正要把它往回收拢,一不小心力气过大,手机咻一声,从床上滑了下去,吧唧一声,铃声停止。

    我睡眼迷蒙,根本就懒得起身去捡,停了后也就不去理它。

    下一秒,声筒里传出一阵嘶吼的女声:“宁小欢!反了你了,给老娘接电话,立刻,马上!”

    这一声吼,简直是天际的惊雷,一下子把我的意识打了回来。

    我手忙脚乱地下床,因为眼睛睁不开看不准确,基本是从床上滚下去的。匆匆忙忙捡起手机,扣在耳边说道:“喂。”

    “喂你妹!”

    “……”我揉揉眼睛,打一个哈欠,“明珠啊,这么晚你找我干什么?”

    “你这臭丫头,老娘没事就不能找你吗?啊!在外面玩儿野了吧,连老娘都不待见了是吗!”

    “……”

    这帽子扣得有点大,我脑海中想象了一下画面。明大小姐甩着一头波浪卷发,明明是风情万种的脸孔。偏偏嘴里机关炮似的吐出粗暴语言。

    嗯,画面太美,隐约有些怀念呢。

    “臭女人,人呢!”

    得,又在那头吼了。我连忙孙子似的赔礼:“诶诶诶,在的。明大小姐我错了,您的电话一来我应该第一时间就接通的,怎么能耽搁这么久呢!我真是太不应该了!我真的错了,您原谅我吧?嗯?”

    那头重重哼一声,听到这声哼我就笑了。

    这么多年的交情。她一个表情我都能判断出喜乐。这声哼这么用力,说明她没有真正在生气。我的心中放松下来,面容也舒展不少。

    揉揉太阳穴,顺便从地上爬起来。准备重新躺在柔软的床上再接着讲话。

    谁知。明珠下一句话抛过来:“明天我在霖城有个影展。你和那个宋理也来。”

    “真的啊,那太好了。我一定去捧场。呵呵呵呵。”我是真的为她感到高兴,这一年大家的变化都很大。我正式走上收鬼这条路,而明珠呢也从小有名气的摄影师升级为大有名气的摄影师,这一年来影展不断,距离上次那一个好像也就个把月吧。

    大小姐还有些脾气,哼一声,说:“笑得跟哭似的,别人不知道还以为谁挂了,你在哭丧呢。”

    “……”我无奈道,“大小姐,大晚上你说些好听的行不行啊。”

    哭丧,多么晦气。

    “得了吧你,现在知道怕了?当初让你仔细考虑清楚的时候,你在哪里啊?还好听的,我没跑过去打你一顿,顺便扮鬼吓你一跳就很有道德了。哼。”

    当初从阮家回来,我寂静了几天后贸然决定跟宋理学艺,的确是把明珠吓了一跳,拦着不让去,甚至还动用了叶明朗的势力,差点就把我和宋理困在龙城出入不得了。

    想到这里,我心中有些愧疚又有些暖意。

    “是是是,我知道明大小姐最好了。您大人有大量就别跟我这等粗鄙小女子计较了吧。”

    明珠这人,看起来很难搞,其实脾气跟我有些类似,那就是吃软不吃硬。尤其是友情方面,这些年来我们彼此扶持,情感深厚得不同寻常。归根到底,她是为了我好,也不会强迫我。

    这样的至交好友,值得我耐着性子好好的哄着。

    果然,电话那头的声音缓和不少,明珠又和我家常了几句,无非是问我最近如何,她很聪明的避开了一个人。我心里感激,没想到她结束时丢下一个重磅炸弹。

    “对了,影展上顺便带你见见我男朋友。就这样,挂了。”

    “什——么——”

    咣当,我激动着一个翻身,顿时就从床沿边滚了下去,脑袋朝下,双腿勾住床沿,就着倒挂金钩的姿势彻底傻愣了。

    手机的屏幕已经暗了下去。

    握在手中久了,沾染了我的体温。我愣愣地顶着,手机还是那个手机,我的世界却反复被投了一个地雷,瞬间被轰炸得久久无法平息。

    明珠她,刚刚说什么……

    男朋友?

    一直到隔天清晨,我都不能从这个重大消息中缓过神来。

    唯一记得的在六点钟不到的时候,就把宋理从床上叫起来,听着他问怎么了的时候傻愣愣地告诉他:“明珠谈恋爱了,我们要去参加她的影展。”

    谈恋爱,影展。分开的两个信息被我糅合在一起,聪明如同宋理在清晨也有一瞬间的迷糊,停顿了一下,惊奇地问:“你好朋友结婚了?”

    “!”我睁大眼睛,瞳孔都忘记了怎么回缩,声音大得仿佛要吼掉整个房间的天花板:“明——珠——结——婚——了——什、什么时候的事情?”

    宋理皱眉,他反应过来是自己听错了,正要开口解释,就看见我一脸崩溃地在房间里开始暴走。

    “结婚了结婚了。”

    “怎么会呢,一点消息也没有。”

    “不会的不会的,怎么可能呢。”

    “那男的是谁?商人吗?还是摄影师同行……啊,难不成是工作中认识的男明星或者模特!?不不不不,应该去问问叶明朗的。他离得近一定知道。”

    “对,他是弟弟,明珠的大事他一定知道的。手机手机!手机呢!”

    我怒吼一声,呈现出一种抓狂的状态,走到宋理面前,就差揪着他的领子摇晃他了:“手机呢,我的手机在哪里?”

    “……”宋理目瞪口呆,好半响,指了指我的左手。

    我侧头一看,发现手机就在我手中。其实从昨晚接到电话开始。手机就一直握在我手里。我愣了一下。赶紧去拨叶明朗的电话。

    从通讯录翻出号码,拨出去刚响了两声,忽然屏幕一黑。

    电量不足,自动关机。

    “靠!”

    我愣了几秒钟。甩手就把这破东西朝后一扔。身后的宋理眼疾手快接住。看着我又在房间里暴走起来,好心地提醒我:“宁宁,我的手机就在床头柜子上。”

    闻声。我扭头一看,看到和我同款的黑色手机静静躺在那里,顿时像是找到救命的解药一样冲过去。拿起来,火速地拨打电话。

    嘟嘟嘟。

    电话接通,我无法控制情绪,居然在一大早上对着叶家的少爷狂吼起来:“你姐姐她谈恋爱了!他妈的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那头沉寂了一分钟,传来叶明朗十分淡然的声音,“宁欢啊,你等等,我有事。”

    “喂你——”

    “嘟嘟嘟……”

    里面传出电话挂掉的忙音,气得我怒火攻心,脑袋张望两下,脚下就朝着窗户冲过去,紧要关头还是宋理拦住我。

    “宁宁!别扔,那是我的手机!”

    半小时后,酒店客房服务送来了早餐。

    我坐在床上,目光呆滞,呆滞之中眉宇又充满怒气。宋理把一杯牛奶推过来给我,劝道:“好了,饿着肚子也想不出什么,来,先出点东西吧。”

    修长的手指在面包上涂了一层酱,送到我嘴边:“乖,张嘴。”

    我愣愣的,机械的张嘴,就在这时一直等待的电话终于响起来,我急得一口咬住面包,里面似乎还咬到了什么东西,听到身边的宋理嘶了一口气。

    我也来不及在意,把那口面包含在嘴里,口齿模糊地就嚷嚷起来:“唔唔唔唔唔唔唔唔唔……唔唔唔唔唔唔唔唔唔?唔唔唔唔唔唔唔唔我!”

    我的本意是:你这小子怎么这么久才给我电话……你姐姐的事情查清楚了吗?你告诉我那男的是谁!

    那边叶明朗慢悠悠的掏了一下耳朵,似乎跟我作对似的,用蜗牛似的漫不经心的语速跟我磨着:“宁欢啊,怎么说你也是做个销售的人,过去也勉强算是一个白领,一大早扰人清梦这行为缺少礼貌又没风度,你难道不知道吗?”

    我嘴里的面包咽了下去,怒吼:“别跟我扯这些有的没的!说,你姐姐谈恋爱的事情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这小子要是瞒着我,我就……我咬死他!

    叶明朗在那头嗤笑一声:“早知道又如何,晚知道又如何。我姐姐这么大的人了,谈恋爱很正常吧。别怪我说你,要不是有你这个老巫婆的朋友在,带给我姐无数的霉运,她的异**往这些年怎么会这么冷清。”

    “放屁!那是你姐自己的问题!”

    话说出来,似乎哪里不对,声筒里叶明朗也顿了一顿。

    我吼完后又试图往回圆:“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没有异性关系是你姐姐不想谈,跟我是个老巫婆根本就一毛钱关系也没有!”

    吼完似乎还是不太对。

    直到叶明朗那里明显传来一声嘲讽的笑声:“呵呵,宁欢,难得啊。你终于承认了。”

    “承认什么?”怒气之中,我的反应迟钝很多拍,他逗着我玩都听不出来,宋理在边上无奈摇头,我听叶明朗在那头笑啊笑,笑得我怒火中烧,越少越旺,就差那一口气涌上脑门了。

    结果,叶明朗笑够了后,收敛了笑意,矜傲而淡淡地说了一句:“她交了一个什么样的男朋友,到时候影展上你自己看不就知道了。”

    看你个头!

    这个答案老娘难道不知道!

    奶奶的——

    憋了一肚子的火气无处发泄,关键时刻这臭小子又把电话挂断了。我的脸色由红转黑,再也忍不住把手机重重往床上一扔,咚一下,手机又从上面弹起来,险些要砸地时被宋理手快抓住。

    宋理的目光充满担忧:“宁宁……”

    “我要自己静静。”我烦躁地走到门口,踏踏踏又回到自己房间。砰,关门。

    房间之中,一片安静。我喘着气,从门口挪到床边,坐了一会儿,回想着过去许多事情。我和明珠初次相遇的时候两人并不看对方顺眼,不知不觉中过了这么多年。

    这期间,她陪着我走过工作的失意,在我爱上程文剑却又感觉自卑时是她鼓励着我,对我扬眉说“宁欢,无论什么时候都别低看自己,你自己认为自己高贵,别人自然认为你高贵了”,再后来惨遭劈腿失恋,那一段地狱般的日子里,我没有家没有工作没有恋人,但内心深处还残留着一点温暖。

    因为我知道,我还有明珠。

    她永远不会离开我,背叛我,在惨淡无光的天日里她就是太阳,就是信仰,她的活力带给我继续奋斗的勇气。

    明珠她……最好了。

    世界上再不会第二个这样的女人。

    想着眼眶便红了,我抬着头把眼泪逼回去,忽然就觉得好笑。我激动个什么,最好的朋友谈恋爱了难道不是好事情?就像叶明朗说的,这些年也没见她对谁动多心。

    说起来,我应该放心才是,记得当初她在行业里冒出名头时,因为为人傲气不屑与人打交道,身边边说男人连女人也少得可怜,做为走近她的为数不多的女性朋友,我记得当初还被人暗示过。

    那人说,明珠喜欢女人。

    哈哈,想起来就失笑。这个谣言后来被明珠听到,她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说出一句惊掉我下巴的话:“这些人闲得蛋疼,今天说我喜欢女人,明天说我喜欢男人,大后天是不是给我安个人妖啊。”

    嘴角渐渐上扬,激动的情绪平复下来。

    我笑了笑,知道自己只是被重磅消息炸得一时间糊涂了,不过明珠这恋爱可真够突然的。这一年来我虽然忙于学艺,但跟她的电话粥可是不间断地煲着。

    是短时间内看对眼,还是早就发展了,只是一直地下进行着恋情没曝光而已?

    如果是这么长时间都瞒着不说,那说明对方在她心中肯定有极其重要的分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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