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牢头让其中一个犯人,学狗叫。
那个犯人求饶道:“洪爷,饶了我吧。”
原来牢头叫洪爷。
洪爷一脚把那个犯人踢翻在地,骂道:“让你学,你就学,废tm什么话!”
那个犯人只好学着狗叫。
洪爷又指着另外一个犯人说:“你,围着这个号子爬两圈。”那个犯人只好学起了狗爬。
很快,一个号子的人,学狗叫的学狗叫,学狗爬的学狗爬,做下蹲的做下蹲,报站名的报站名。
洪爷又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欺负他们,不欺负你吗?”
我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
洪爷认认真真的说道:“因为你进来,我问什么,你就答什么。你对我是真正的尊敬,不像他们,他们虽然也是我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但是他们心里不知道把我骂了多少遍。”
然后,洪爷指着那个学狗叫的犯人说道:“我进来的时候,他是这间号子的老大。他让我把厕所里的脏水喝下去,我不照做,他就带着几个人一起围攻我。结果不用我说了,他们几个一起上,都没打过我!然后我就做上了这里的老大,开始欺负他们。”
我又看了看号子里其他几个人,号子里有几个人是被洪爷欺负的,还有几个没被洪爷欺负,没被欺负的应该都是上一任老大围攻洪爷的时候没参与的,而参与的那几个,无一幸免的都被洪爷收拾了。
洪爷又说:“还有一个原因,你知道是什么吗?”
我摇了摇头,洪爷继续说道:“因为,你做的事,跟我年轻时做的一件事,非常相似。”
接下来,洪爷就讲了讲他年轻时做的一件事。
那是洪爷16岁时候发生的事,他有个比他小两岁的妹妹。
他妹妹跟一个30多岁的妇女发生矛盾,事情很明显就是那个妇女的错。那个妇女走路撞到了他妹妹,而妇女非但不道歉,还破口大骂。
洪爷那时候16岁,他妹妹就是14岁。
他妹妹还了口,可是那个女人是个有名的泼妇,不仅用非常难听的话骂他妹妹,还打了他妹妹十几个耳光,他妹妹的脸都被打肿了。
洪爷看见妹妹被打,是怒不可遏啊,直接拿了一块砖头,把那个泼妇的脑袋都给砸开了!
洪爷用砖头砸开了那个泼妇的脑袋,那个泼妇的老公,又要打洪爷。
结果,洪爷又拿了一把刀,把泼妇的老公砍成了重伤!
不过洪爷没有被警察抓起来坐牢,而是洪爷家里跟泼妇一家私了,最后赔了很多钱,这事才算摆平。
虽然私了了,但是这事却在他们那一块传开了,当时知道真相的很少,很多人都认为洪爷是个毫无道德廉耻的小混蛋,认为洪爷是那种不良少年。最要命的说法就是,他们认为洪爷一个大老爷们,用砖头对一个妇女下如此狠的手,实在不是人!
但是,有一件事,算是不幸中的万幸,那就是洪爷的朋友们、兄弟们都坚定的认为洪爷是对的,他这么做,是为了帮妹妹出气。
讲到这里,洪爷说道:“朋友的支持,是非常珍贵的。尤其是在所有人都认为自己是个混蛋、是个禽兽的情况下,这份支持就更加显得难能可贵!”
洪爷这句话说的太对了,我砍了吴曼,虽说也有舆论站在我这边吧,但是指责我的舆论也不在少数。而我的发小宋泽,对我的这份支持,就显得非常珍贵。
然后,洪爷说出了一句非常经典的话:“如果一个女人,她招惹了我个人,我可以考虑让她几分。但是,如果她伤害我身边的亲人,无论他是男人还是女人,是老人还是小孩,我都不会饶了他!”
……
到了晚上,我们看了号子里的电视,号子里也是有电视的。不过,只能看新闻联播。
这也是号里仅有的娱乐活动了,大家看的津津有味,一个画面也不放过。七点半,新闻联播一结束,大家继续干着活,我们干的都是一些手工活。现在号子里犯人干的活跟以前比起来轻松一些了,据说以前都是要出去干体力劳动的。
干完手里的活,那些围攻过洪爷的几个犯人还得继续倒霉,在洪爷的要求下,他们不得不学狗叫、狗爬,做下蹲、报站名。终于到了睡觉的时间,大家轮流洗簌准备睡觉。
由于这是第一天进来,还没有完全适应环境,所以我没有其他人睡的快。脑子里总是在胡思乱想,这个案子到底会怎么判?是按一般的伤害事件,还是按照致人残疾事件?还是按照杀人罪来判?当然,这都得取决于吴曼有没有被救活,吴曼的手和舌头接上去有没有被治好。
开庭以后我会被判多久?按照目前来看,吴曼应该不会死了,只是吴曼的胳膊和舌头会不会被治好,这个还不一定,如果没治好,那就是致人残疾,判的肯定会重。
如果判了五年甚至是十年,出去之后我能干些什么?在监狱的几年里又要怎样度过?
胡思乱想了大约有一两个小时,我终于睡着了。
在梦里,我回到了小时候,一个中午,我在家和姐姐一起做游戏,下午一两点钟,我们一起出门去上学。姐姐小学和我不在一个学校,所以走到了一个路口,就分开了。然后在路上,我又碰到了宋泽,我和宋泽说说笑笑走到小学里。到了小学,听着小学老师风趣幽默的讲课方式,全班都被这个幽默的老师逗笑了。下课我又和宋泽去学校操场的沙坑里玩沙子。
突然从梦中醒来,已经到了第二天早上,由洪爷这个牢头领来早饭,发给大家。
不得不说,号子里的饭,跟外面根本就不能比(这是当然的啊)。
……
就这样在看守所里待了一段时间,终于到了开庭的日子。
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里,真的就是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不能打电话和外面联系,外面的人也不能来探监(案子侦查期间,外面是不可以进来探视的)。
号警把我叫了出去,说是开庭了。
我坐上警车,终于又一次看见了外面的马路。自从进了看守所,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看见外面是什么样了。
说说这个案子怎么解决的吧。我爸和苏阿姨尽量的赔吴曼家里的钱,还拿出钱来给吴曼治手、治舌头。当然,他们这么做,不是对吴曼有歉疚之意,而是为了让我能够轻判。
吴曼的胳膊和舌头算是保住了,这不仅是吴曼运气好,也是我运气好,要是吴曼落下残疾,我的量刑绝对轻不了。
更重要的是,在小伟的号召之下,有一百多个学生,为我写了一个联名信。
一百多个,这个数字还是出乎了我的意料,我知道小伟的号召能力,但是小伟的号召力不至于让一百多个学生都听他的。
这一百多个学生当中,很多都是被吴曼一伙欺负过的学生。被吴曼欺负过的,大多数都是女生,也对哦,像吴曼这种小太妹,一般都比较喜欢欺负和她们同一性别的女同学!
当然也有男生被吴曼欺负过的,上面说的是大多数而已。
但是,写联名信的学生当中,还不止被吴曼欺负过的学生。还有一些学生,虽然没被欺负过,但是对于吴曼的行为也是比较气愤,所以他们也愿意写联名信。
最后,法院是这么判的:被告人方羽轩,犯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其未成年,并积极赔偿被害人,被害人又有一定的过错。判处拘役六个月。
拘役,就是在看守所里,不用到监狱里去。
也就是说,我还要回到看守所的那间号子,六个月以后我就可以出来了。
那个犯人求饶道:“洪爷,饶了我吧。”
原来牢头叫洪爷。
洪爷一脚把那个犯人踢翻在地,骂道:“让你学,你就学,废tm什么话!”
那个犯人只好学着狗叫。
洪爷又指着另外一个犯人说:“你,围着这个号子爬两圈。”那个犯人只好学起了狗爬。
很快,一个号子的人,学狗叫的学狗叫,学狗爬的学狗爬,做下蹲的做下蹲,报站名的报站名。
洪爷又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欺负他们,不欺负你吗?”
我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
洪爷认认真真的说道:“因为你进来,我问什么,你就答什么。你对我是真正的尊敬,不像他们,他们虽然也是我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但是他们心里不知道把我骂了多少遍。”
然后,洪爷指着那个学狗叫的犯人说道:“我进来的时候,他是这间号子的老大。他让我把厕所里的脏水喝下去,我不照做,他就带着几个人一起围攻我。结果不用我说了,他们几个一起上,都没打过我!然后我就做上了这里的老大,开始欺负他们。”
我又看了看号子里其他几个人,号子里有几个人是被洪爷欺负的,还有几个没被洪爷欺负,没被欺负的应该都是上一任老大围攻洪爷的时候没参与的,而参与的那几个,无一幸免的都被洪爷收拾了。
洪爷又说:“还有一个原因,你知道是什么吗?”
我摇了摇头,洪爷继续说道:“因为,你做的事,跟我年轻时做的一件事,非常相似。”
接下来,洪爷就讲了讲他年轻时做的一件事。
那是洪爷16岁时候发生的事,他有个比他小两岁的妹妹。
他妹妹跟一个30多岁的妇女发生矛盾,事情很明显就是那个妇女的错。那个妇女走路撞到了他妹妹,而妇女非但不道歉,还破口大骂。
洪爷那时候16岁,他妹妹就是14岁。
他妹妹还了口,可是那个女人是个有名的泼妇,不仅用非常难听的话骂他妹妹,还打了他妹妹十几个耳光,他妹妹的脸都被打肿了。
洪爷看见妹妹被打,是怒不可遏啊,直接拿了一块砖头,把那个泼妇的脑袋都给砸开了!
洪爷用砖头砸开了那个泼妇的脑袋,那个泼妇的老公,又要打洪爷。
结果,洪爷又拿了一把刀,把泼妇的老公砍成了重伤!
不过洪爷没有被警察抓起来坐牢,而是洪爷家里跟泼妇一家私了,最后赔了很多钱,这事才算摆平。
虽然私了了,但是这事却在他们那一块传开了,当时知道真相的很少,很多人都认为洪爷是个毫无道德廉耻的小混蛋,认为洪爷是那种不良少年。最要命的说法就是,他们认为洪爷一个大老爷们,用砖头对一个妇女下如此狠的手,实在不是人!
但是,有一件事,算是不幸中的万幸,那就是洪爷的朋友们、兄弟们都坚定的认为洪爷是对的,他这么做,是为了帮妹妹出气。
讲到这里,洪爷说道:“朋友的支持,是非常珍贵的。尤其是在所有人都认为自己是个混蛋、是个禽兽的情况下,这份支持就更加显得难能可贵!”
洪爷这句话说的太对了,我砍了吴曼,虽说也有舆论站在我这边吧,但是指责我的舆论也不在少数。而我的发小宋泽,对我的这份支持,就显得非常珍贵。
然后,洪爷说出了一句非常经典的话:“如果一个女人,她招惹了我个人,我可以考虑让她几分。但是,如果她伤害我身边的亲人,无论他是男人还是女人,是老人还是小孩,我都不会饶了他!”
……
到了晚上,我们看了号子里的电视,号子里也是有电视的。不过,只能看新闻联播。
这也是号里仅有的娱乐活动了,大家看的津津有味,一个画面也不放过。七点半,新闻联播一结束,大家继续干着活,我们干的都是一些手工活。现在号子里犯人干的活跟以前比起来轻松一些了,据说以前都是要出去干体力劳动的。
干完手里的活,那些围攻过洪爷的几个犯人还得继续倒霉,在洪爷的要求下,他们不得不学狗叫、狗爬,做下蹲、报站名。终于到了睡觉的时间,大家轮流洗簌准备睡觉。
由于这是第一天进来,还没有完全适应环境,所以我没有其他人睡的快。脑子里总是在胡思乱想,这个案子到底会怎么判?是按一般的伤害事件,还是按照致人残疾事件?还是按照杀人罪来判?当然,这都得取决于吴曼有没有被救活,吴曼的手和舌头接上去有没有被治好。
开庭以后我会被判多久?按照目前来看,吴曼应该不会死了,只是吴曼的胳膊和舌头会不会被治好,这个还不一定,如果没治好,那就是致人残疾,判的肯定会重。
如果判了五年甚至是十年,出去之后我能干些什么?在监狱的几年里又要怎样度过?
胡思乱想了大约有一两个小时,我终于睡着了。
在梦里,我回到了小时候,一个中午,我在家和姐姐一起做游戏,下午一两点钟,我们一起出门去上学。姐姐小学和我不在一个学校,所以走到了一个路口,就分开了。然后在路上,我又碰到了宋泽,我和宋泽说说笑笑走到小学里。到了小学,听着小学老师风趣幽默的讲课方式,全班都被这个幽默的老师逗笑了。下课我又和宋泽去学校操场的沙坑里玩沙子。
突然从梦中醒来,已经到了第二天早上,由洪爷这个牢头领来早饭,发给大家。
不得不说,号子里的饭,跟外面根本就不能比(这是当然的啊)。
……
就这样在看守所里待了一段时间,终于到了开庭的日子。
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里,真的就是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不能打电话和外面联系,外面的人也不能来探监(案子侦查期间,外面是不可以进来探视的)。
号警把我叫了出去,说是开庭了。
我坐上警车,终于又一次看见了外面的马路。自从进了看守所,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看见外面是什么样了。
说说这个案子怎么解决的吧。我爸和苏阿姨尽量的赔吴曼家里的钱,还拿出钱来给吴曼治手、治舌头。当然,他们这么做,不是对吴曼有歉疚之意,而是为了让我能够轻判。
吴曼的胳膊和舌头算是保住了,这不仅是吴曼运气好,也是我运气好,要是吴曼落下残疾,我的量刑绝对轻不了。
更重要的是,在小伟的号召之下,有一百多个学生,为我写了一个联名信。
一百多个,这个数字还是出乎了我的意料,我知道小伟的号召能力,但是小伟的号召力不至于让一百多个学生都听他的。
这一百多个学生当中,很多都是被吴曼一伙欺负过的学生。被吴曼欺负过的,大多数都是女生,也对哦,像吴曼这种小太妹,一般都比较喜欢欺负和她们同一性别的女同学!
当然也有男生被吴曼欺负过的,上面说的是大多数而已。
但是,写联名信的学生当中,还不止被吴曼欺负过的学生。还有一些学生,虽然没被欺负过,但是对于吴曼的行为也是比较气愤,所以他们也愿意写联名信。
最后,法院是这么判的:被告人方羽轩,犯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其未成年,并积极赔偿被害人,被害人又有一定的过错。判处拘役六个月。
拘役,就是在看守所里,不用到监狱里去。
也就是说,我还要回到看守所的那间号子,六个月以后我就可以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