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离号泣并不远,我们专门修建了两道大约两米五的余烬墙,铺好了铁轨,从号泣村一直抵达矿山。
    这条不远的路却让人十分压抑,墙体是黑的,高高的挡住了视线,路途单调枯燥,墙外的树都被砍掉,以防有怪物跳进来。有传闻说这墙里面闹鬼,常有诡异的声音传出,又有人说它与阳光的作用混合,让人加速变异。
    总之,它被人们私底下叫做埋葬大道,号泣的埋葬大道,我当初怎么没给城市改个名字?
    我到矿山时,士兵们正在将水晶放上矿车,大约有一百个士兵,各个儿灰头土脸,每一个嘴里都叼着根烟,吸烟有害健康,尤其是这种劣质烟草,可现在的人都很不爱惜性命。
    他们看见了我,认出了我,紧张地喊道:“是公爵大人!敬礼!”
    我点头道:“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其中的长官笑道:“勒钢公爵专门吩咐过,能为您效劳是我们的荣幸。”
    废钟默不作声,但我顺着他的目光,见草丛中有个大箱子,他们刻意藏着它,可又有些马虎,不过若不是我眼力好是瞧不出端倪的。
    我走向那大箱子,将它提起,里面无疑是余烬水晶,这大约有四百千克,士兵们的脸色变了。
    我笑道:“啊,你们忘了把这一箱放上矿车。”
    长官急道:“是,是的,我们打算用驼鹿运输,不过矿车也行,我们立即搬。”
    我挥手说不用,将箱子里的余烬倒入了一辆空的矿车里。
    我为自己的智慧感到骄傲——这么做既给他们留了面子,又表现出了我的神力,更点醒了他们不要耍花样,这一举三得的妙计真是...唉,我都不知该如何夸自己。
    但我感到这些家伙的脸色很难看,很难察觉,可疯网擅长捕捉那些蛛丝马迹,如果这些蛛丝马迹不是我的错觉的话....
    将心比心,这是理所当然的。他们本来在黑棺是大爷,除了偶尔出去拾荒之外,平时在摩天楼里头担任警务,遇到平民都是趾高气昂,拿的薪水也不低,吃拿卡要一样不少,而且,现在的拾荒比以前安全得多,津贴也十分丰厚。
    来这里挖矿不一样,来这里对他们而言是受罪的,钱没多挣,累了十倍不止。
    我毫不怀疑游骑兵的纪律性,勒钢也绝不会容忍他的军队软弱而散漫。只不过这些游骑兵并不是精锐,只是些临时抽调过来帮忙的边缘人物,自然缺乏觉悟。
    我认为有必要让全军接受该隐教铁一般的约束,让对该隐的忠诚与信念贯彻到他们的一举一动当中,然而此时已经晚了。
    他们算是来帮我忙的,一半是援军,一半是客人,我该不该给勒钢一个面子,让他们多少带些好处走?余烬水晶在黑棺也是值钱的硬通货。
    表现出你的情商,朗基努斯,这区区的损失不算什么。
    我打算告诉他们这四百公斤的水晶是对他们的谢礼。
    这时,几个游骑兵哼着曲子从矿洞中走出,嘴里叼着烟,一边走,一边将几块余烬水晶塞入口袋,一人笑道:“有这玩意儿,我可以去二十三层那家会所,真正住在里头,让自己整整一个月刁不离洞...”
    另一人说:“我记得你有老婆。”
    那人吐出烟圈,笑道:“黄脸婆只知道花我的钱,让她有多远滚多远吧...”
    “如果朗基努斯那家伙知道的话....”
    “闭嘴,他不会知道的,而且知道又怎样?他现在是个有求于人的丧家犬,勒刚大人会罩着我们。”
    随后,他们看着我们,呆住了。
    我十分确信他们认出了我,我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
    我是黑棺建立以来最为传奇的人物。
    我走向那几个烟鬼,他们僵硬而笔直地站着,喊道:“大...大人!剑圣大人。”
    其余游骑兵的表情像是蹩脚的雕塑。
    我对那个会所男说:“你们在这儿过得怎么样?”
    会所男结结巴巴地说:“很好,长官。”
    我点点头,说:“长官?”
    会所男立即改口道:“是...大人!剑圣大人!”
    我问:“我不在乎你们叫我什么,但我关心的是你们在这儿过得怎么样,毕竟你们是来帮我忙的,可真是让你们吃了大亏了,不是吗?”
    会所男情不自禁地摸了摸自己臌胀的口袋。
    “不,大人,我对为您效劳这件事深以为荣。”
    我笑道:“伙食怎么样?”
    那个长官想要替会所男解围,但我朝他竖起食指,长官大吃一惊,停在原地不动了。
    会所男说:“很...很好,大人,我很感激你们,尤其是你们经受了那样的打击之后...”
    “你也知道我近来不好过,对不对?”
    会所男脸色惨白:“我万分遗憾,也万分抱歉,大人!”
    我说:“说起伙食,你有没有见过恶魔吃人的场面?”说到这里,我摇了摇头,脸上定然是忆苦思甜般的表情,不等他回答,我说:“它们似乎并不怎么喜欢吃人,可又很想吃人,怎么说呢?就是那种....那种憎恨的恨不得生啖其肉的那种感觉。它们不会把人吃的半点不剩,而是会一点点吃,专咬最惨的,最可怕的部位,比如说眼球,比如说刁,比如说整张能说会道的嘴.....”
    那个会所男濒临崩溃,他快要跌倒,可只能勉强站立。
    我说:“哦,对了,它们最喜欢吃的是脑子,我倒不知道,我一直认为动物的脑子很难吃,人的脑子更加倍的难吃,你猜为什么?”
    会所男张开嘴,我知道他回答不了。
    “因为人的脑子太脏,里面什么坏水都有。”
    会所男颤声道:“我...我错了,大人,我不敢...”他低头翻口袋,可我抓住了他的手腕。
    我说:“我常常认为勒钢对违反军纪的人太过严厉,你猜怎么着?他往往将那人一枪崩了了事。我这位好兄弟就是有些油盐不进。可我劝他说:‘那法子太残忍,不留任何余地,每个人都应该获得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所以,我建议他把那些犯错的家伙,让军队颜面扫地的家伙留着,留住他们的命,仅仅把他们放逐出黑棺。”
    我笑了几声,看着会所男绝望地瞪大眼睛。
    我继续说:“废土很大,没拾荒的地方很多,活命的机会也有,我认为一个普通的、没有枪和粮食的、训练有素的士兵至少能活三天。”
    会所男说:“三...三天?”
    “对,三天,但第四天,恶魔总会找到他的,到那时,恶魔就会像我说的那样,带着憎恨与某种恶毒,用最残忍的方式,像地狱的刑罚般将那个人一点点吃了。”
    说着说着,我仿佛透过了他的脑壳,窥见了他的灵魂。
    那饱受恐惧折磨的、瑟瑟发抖的、颤栗无比的灵魂。
    忽然间,我真的感到饥肠辘辘。
    那不像是黑噩梦的饥肠辘辘,而是一种单纯的食欲,一种因为孤独、饥饿、绝望、空虚而产生的,必须尽快填满的食欲。无论怎样的灵魂都好,人的灵魂、动物的灵魂、或者是虫子的灵魂,都好。
    我想要填满自己的胃,补充自己的灵魂,因为我的灵魂受了伤,需要补充营养,让自己不至于消失。
    那是比死亡更糟糕的事——消失——存在被抹杀,灵魂也不复存在,我不会死,我只是疯了,在痛苦的折磨之下疯了。
    吞噬,吞噬他的灵魂,用吞噬他人来让自己存续。
    是吞噬者。
    像一道闪电击中了我的脑袋,我发现自己双手掌心按住会所男的太阳穴,双目直勾勾地盯着他那半秃的脑袋,他吓得大叫,可又好像瘫痪了,无法反抗我。
    废钟喊道:“朗基,住手!”所有士兵也都喊道:“剑圣大人!”
    我退后一步,视线松开了,我的意思是,我不再只看见人的灵魂,只想吞噬灵魂了,我能自由地看向周围。
    末卡维的饥饿侵蚀着我,我却感到雀跃,这不正常,我不正常。
    吞噬者是疯网中最扭曲的一个,甚至黑噩梦也无法与之相比。
    我冷静了些,说:“我会和勒钢好好谈谈。”
    所有士兵吓得魂不附体,纷纷喊道:“大人,我们什么都没做!”“我们一直忠诚地为你操劳!”“我们对您的崇拜与忠心毋庸置疑!”
    我答道:“忠诚?你们的忠诚就是每个人至少偷走我四公斤的水晶?然后跑去黑棺花天酒地?你们的忠诚就是在我最低谷的时候再踩上一脚?好,我本来是这么打算的——在你们完成这一轮值守之后,我会给你们每个人丰厚的回报,绝不会让你们吃亏!但现在,你们从我这里‘偷窃’了东西!你们侮辱了我,侮辱了我为黑棺立下的一切汗马功劳!侮辱了我这些饱受创伤的人民!侮辱了我与每一位黑棺的公爵!”
    长官的声音剧烈颤抖:“大人,我们会竭力弥补的,我们会加班加点让矿石的产量加倍,而且一克也不会少。”
    我指着废钟说:“很好,我给你们一次机会,废钟是我最信赖的朋友,你们必须像对待我一样对待他,他盯着你们,他报告的任何事我都会相信,如果你们不想死,让你们的老婆改嫁,让你们的儿女被抛弃,就给我老老实实地干活!否则,我就把你们全都吃....送到废土上去喂恶魔!”
    他们拼命喊道:“是!”
    我一拍手,他们立即开工,无比地卖力,但会所男却愣着不动。
    我冷冷地说:“你又是什么情况?”
    会所男从口袋中翻出余烬水晶,麻木地敲打自己的脑袋,他用足了力气,而余烬水晶异常坚硬,他的脑袋像鸡蛋一样粉碎了,直至脑浆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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