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熙熙攘攘、各国商旅往来不休的繁华都城外哀鸿遍野,伏尸百万、流血千里,接到匈奴兵临城下的消息的时候,靖惠帝急火攻心,卧床不起,没两天就驾崩了,朝堂上一片打乱,不少人主张求和称臣,皇子们惶惶不可终日,纷纷收拾细软,准备佯装难民逃出中都城。就在这个时候,被软禁在南园的五皇子夏侯赟接管了之前由陆阮清统领的禁卫军,对内诛尽主和党,对外令镇守西南边境的大将军李锵回师京都,他自己则立于城门之上七天七夜,勉强守住了摇摇欲坠的中都城。

    这个时候,夏侯赟才将从往昔的一系列旧案中发现的蛛丝马迹串联起来,一切的证据全部指向了一个他无论如何不敢相信的人——挚友陆阮清。

    陆阮清因为兵败重伤,秘密回京之后一直在南园养伤,夏侯赟找人把他叫来对质,他心底里希望这一切都是假的,希望陆阮清否认,或者能给他一个解释,但是陆阮清却淡淡地笑了:“对,都是我。是我扰乱了整个官场朝局,也是我放匈奴入中原。”

    “为什么?”夏侯赟难以置信地皱眉,目光雪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王爷,我不姓陆,”陆阮清在漫天血红朝霞中淡淡笑了,“我姓阮。”

    “你是……”

    “对,我是。”

    二十年前,大将军阮连成在和匈奴的一战中拼尽全力守住了边塞重镇和硕城,在援兵赶来之前不幸被俘、英勇就义、至死不屈,但是惠帝夏侯赟却以叛国投敌罪灭了阮家满门,只有当时在外敌学武的、年仅十岁的阮之清幸免于难。

    那一天,陆阮清挟持着夏侯赟,勒令守城将士打开城门,放匈奴铁骑入城,匈奴兵所过之处,惨叫声不断,繁华的千年古都被付之一炬,熊熊大火燃烧了整整三天三夜,将整个天空都映成了凄艳的血红。

    最后一场戏,陆阮清站在一片焦土之上的城墙上,看着脚下满目疮痍的大地,闭上了眼睛。

    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所有的爱与恨、纠结与背叛、罪恶与血腥都将被这场熊熊的大火永远埋藏……陆阮清唇角边浮起一丝释然的微笑,双手撑在城墙上,从垛口一跃而下,张开双臂,扑向大地,结束了他漫长又短暂的一生。

    他给夏侯赟留下了一支训练精良的军队,一张匈奴军的军备图,和一封信。

    他在信里说——弟已将这污浊世界亲手砸碎,唯望兄不忘初衷,还这人间一个朗朗乾坤、煌煌盛世。

    陆阮清是一个非常非常出彩、血肉丰满的反派角色。

    他是一个相当矛盾的人物,背负着血海深仇,为一己之私置万千黎民百姓于不顾,亲手捣毁了整个江山,另一方面他又没有完全丧失良知,时刻经受着内心的煎熬,无数次被夏侯赟河清海晏的理想所触动,在一切结束之后亲手了结了自己,并且给这个国家,给男主夏侯赟重整乾坤留下了一线生机。

    叶飞澜合上剧本,放到枕边,闭上眼睛,让自己一点点沉在角色里,让那个虚拟的人物在自己心里一点点萌芽、生长,渐渐丰满起来。

    他就在属于陆阮清的心境里沉入了梦乡。

    叶飞澜睡得并不好,几乎一整个晚上都在做梦,一会儿是遭遇灭门惨祸,一颗颗头颅高悬在城墙之上,怒目圆睁,一会儿是铁骑所过之处,鲜血飞溅,惨叫声声,宛如人间修罗场,一会儿又变成了坦克装甲车的现代战场,苟晟穿着一身迷彩军装,背着□□,身姿挺拔劲健,英俊的脸被阳光晒得黝黑,看到他,露出洁白的牙齿微微一笑,嗓音低沉而带着一种难言的诱惑:“主人。”

    他扑过来抱住他,脑袋像只大狗一样在他肩窝里蹭来蹭去,在他脖子上啃了一口。

    叶飞澜轻嘶一声,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漫上心间,又传递到四肢百骸,他整个人都有点儿发抖,伸手攀住苟晟的脖子,才能勉强让自己站立,一股滚烫热流冲向下腹……

    就在这个时候,几架飞机飞过头顶,撂下□□。

    苟晟脸色陡变,将叶飞澜一把扑倒在地,压在他身上,□□顷刻落地、爆炸声震耳欲聋,苟晟满身鲜血,对他笑了一下,然后头垂在他怀里,没了声息。

    “苟晟!”叶飞澜心胆俱裂,大喊一声,“苟晟!”

    他乍然惊醒,只觉脊背都被冷汗浸透了,他伸手抹了把额上的冷汗,摁开床头灯,掀开被子,翻身坐起,就在这个时候,他的动作突然僵住了。

    内裤几乎湿透了,黏糊糊、凉冰冰,让他一时之间有些回不过神来。

    他梦遗了,因为梦见苟晟。

    叶飞澜愣了许久,伸手搓了下脸,下床去浴室冲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挂钟显示现在是凌晨三点,离天亮还有一段时间,但叶飞澜已经全无睡意,索性披衣坐在床头,拿起剧本温习。

    但看着看着就走了神,脑子里全是苟晟。

    在外人面前霸气侧漏的苟晟,在他被伤害时挡在他面前的苟晟,不通人情世故,做事总让人啼笑皆非的苟晟,在他面前笑得像个傻子一样的狗剩儿,还有……对他说主人,我喜欢你的狗剩儿。

    苟晟离开之后的这几个月,叶飞澜几乎让自己忙成了一只旋转的陀螺,忙到焦头烂额,累到筋疲力尽,就没工夫去想了。有一段时间,他几乎以为自己成功了,可以不去回忆、不去思念、不去担忧、不去在乎,彻彻底底地放下了。

    但是一旦他闲下来、空下来,或者午夜梦回,那种刻在骨子里一样的想念和担忧就会潮水一样汹涌而至,将他淹没,这个时候,叶飞澜才发现,那些他以为被深深埋葬在内心深处的感情从未曾消失,反而在漫长的时光里发酵得愈发醇厚、浓郁、绵长……有时候真恨不得将他勒死在怀里,让他一辈子哪儿也去不了。

    苟晟……艹他妈的苟晟!

    叶飞澜咬着牙对虚空打了一拳。

    在他把选择权交给苟晟的时候,原本已经做好了一切回到原点,一个人孤身到老的准备,但是当苟晟真的离开,他才发现,他的心早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脱了轨,再也回不去了。

    左右看不下去剧本了,叶飞澜轻吁了口气,起床洗漱、穿衣,在黎明前暗黑的天色里沿着横店的街道慢跑。

    昨夜不知道什么时候下了雨,石板路上湿漉漉的,落满了黄叶。凌晨四点,天还没有亮,但横店已经有不少人在活动,有赶夜场戏的剧组刚刚下戏,还没收工,群演们已经在各个剧组门口等活儿。

    叶飞澜沿着街道满满跑着,清凉中带着一点寒意的风拂过脸颊,吹走了他最后一次疲惫,也吹去了萦绕不去的思念,他感觉到自己的心一点点平静下来,这才朝剧组走去。

    大概是因为没有早场戏的缘故,大部分的演职人员都还没有来,只有几个造型复杂的演员已经在化妆间做造型了,叶飞澜过去打了个招呼,然后走到石桥上,看着桥下的水,把心一点点沉进角色里。

    这一刻,他不是叶飞澜,他是陆阮清。

    将那些鲜血淋漓的恨意,和不能对人言的心事,全部敛进心底,那些沉甸甸的往事将他向下坠、向下坠,变成了一辈子无法摆脱的阴影,让他变得城府深沉、不露声色,多年战场铁血生涯也将他打磨得如同一柄利剑,抬一下眼皮就带着淡淡的威压感,但是只要回到京城,他仿佛又变成了那个白衣公子,总是云淡风轻地笑着,笑容很温和,唯有那一双眼睛,如同一口幽深的古井,深得一眼望不到底。

    唐山海早上六点半到达片场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叶飞澜,他穿着米白色的毛衫和浅咖啡色的休闲裤,但整个人仿佛蒙着一层萧疏寒霜,看到他笑着打了个招呼:“唐导。”

    笑容很温暖,但眼底还是冷的。

    唐山海感觉眼前这个叶飞澜和他之前见过的那个叶飞澜很不一样,他说话的语气,微笑的尺度,身上的气质,都让他感觉到一丝微妙的违和感。

    到底是哪儿不对劲儿呢?

    唐山海对他点了下头,微微皱眉打量了他两眼,进而微微眯起了眼睛。

    眼前这个男人,虽然穿着现代的衣服,但整个人通身的气度,却完完全全就是另外一个人——他不是叶飞澜,他是陆阮清!

    ☆、试戏

    这娱乐圈有演技的小鲜肉不是没有, 但是确确实实凤毛麟角,不会演戏只会摆pose的倒是一抓一大把。虽然早就听徐江陵夸过叶飞澜演技好,也只当是矮子里拔将军,稍微有那么点儿演技而已。

    但陆阮清这个人,却不是随随便便有点儿演技的人就能hold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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