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样的回答,房彪心中自然是极为不情愿,可是毕竟两位哥哥就在跟前,他也不便发作。
看到房彪的表情,高个子似乎看出来他的心思,“三弟,你该不会是不希望我们留在这里吧?”
听到这句话,房彪赶忙摇头笑道,“怎么会呢,既然两位哥哥已经来到小弟这里,那就不妨方安心的住下来,若是有什么风吹草动,小弟一定会在第一时间通知两位哥哥。”
如此,两个人便在房彪的府上住了下来。
晚上,回到房中,管家再次找到了房彪,“侯爷,这两个人我们该如何处理啊?总不能让他们继续在我们这里吧?”
房彪一脸无奈,“那还能怎么办?现在反正人都已经来了,还能赶走他们?万一那么做了,到时候许多的事情都被牵扯了出来,那本侯爷的脑袋得搬家,你们这些人也都跑不了。”管家听了也只好闭口不言了。
翌日中午,到了该吃中午饭的时候了,房彪来到前厅坐下,正准备享用之时,忽然想起来他的两位哥哥还在,便立即吩咐管家,“你赶紧去把大爷、二爷都请来吃饭!”
管家赶忙道,“侯爷,说来也是奇怪,今天大爷、二爷从早上的时候就一直没有出门,就连早饭都没吃,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听此言,房彪有些奇怪,忙问道,“你有没有询问究竟是何原因?”
管家摇了摇头,一脸尴尬的道,“昨晚看到两位爷的样子小的实在是害怕,所以就没敢多去打扰……”
这下可是顿时让房彪不高兴了,“在本侯身边都已经这么多年了,还不回办事。赶快去把大爷二爷请来吃饭!”
管家点点头,赶忙转身而去。
不一会儿,忽听得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但见管家神色慌张的跑了进来,“侯爷……二爷……二爷……”
看到他气喘吁吁的样子,房彪不悦道,“别着急,慢慢说,说清楚了。”
管家喘了口气,“二爷被人杀死在房中了!”
闻言,房彪大惊失色,立即起身狂奔而去。
来到那二爷的房间,但见此时矮胖子一个人躺在床上,胸口处插着一把匕首,瞳孔怒张,很显然是在惊恐之下被人杀死的。
想到这里,他赶忙又来到了那个大爷的房间,想不到此时那个大爷的房门是紧锁的,无论如何的叫不开,待下人将门撞开后,此时的场面跟那二爷屋内的一模一样。
看到这个场面,房彪也是不由得很是慌张,他哆哆嗦嗦的片刻后,赶忙道,“来人来人,把尸体赶快处理了!”
管家追问道,“侯爷,这尸体您打算怎么处置啊?”
房彪目光频频闪烁,“拉到野外用火焚烧了……”话毕,房彪赶忙快步走掉了。
他回到自己的房间,赶忙来到桌前,哆哆嗦嗦的到了一杯茶,然后双手紧紧的我这茶杯却不曾喝下去,只是眼神之中尽是恐惧;因为他知道如今这大爷、二爷、四爷都相继死亡,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如此无论如何对他都是极为不利,很有可能下一个目标就会是他。
坐在那里紧张了许久,可是忽然有一件事情出现在他的脑海当中;那便是刘辰的出现。他是那个刘本松的儿子,也是刘家的唯一后人,若是凭他的本事,恐怕这件事情是根本做不来的,所以眼下除了这般事情,究竟凶手是谁着实是让人想不通。然如今已然是紧要关头,也顾不得许多,立即唤来下人,吩咐下去暗中找到那刘辰并抓捕回来。
到了深夜,负责毁尸灭迹的管家回来了,房彪赶忙询问,“怎么样?都处理干净了吗?”
管家点点头,“侯爷放心,都已经处理完毕,至于干活的那些下人我都已经封了他们的口,免得他们说出去。”
房彪点了点头,这才安心许多。可是纵使如此,这个事情最终还是不胫而走,并且传到了在驿馆当中的冯异的耳中。
冯异得知此消息后,立即禀报给刘秀。
刘秀听闻亦是大吃一惊,“什么?竟然有这样的事?那镇北侯房彪有何举动?”
冯异道,“目前为止还不曾保管,听说只是将尸体命人拉到野外焚烧了。”
刘秀拍案怒道,“好一个镇北侯,竟然胆敢如此放肆,看来他的眼中已然没有王法了。”话到此处,忽然门外有人敲门,“陛下,幽州刺史邓参求见!”
刘秀道,“让他进来吧!”
房门缓缓打开,一个中年男子缓缓的走了进来,“幽州刺史邓参叩见陛下!”
“你就是新上任的刺史?”刘秀问道。
邓参点点头,“回陛下,正是微臣!”
这个邓参在很多人传言,他是大司徒邓禹的亲戚,其实并不然,只是当年他与邓禹有过数面之缘,说上过几句话而已,对邓禹其实并不了解,然此人倒是一向为官清廉,且又刚正不阿,后被推举为新任幽州刺史。
几句询问过后,邓参起身站到一旁。
“此番朕让你前来你可知所为何事?”刘秀问道。
邓参点头道,“微臣知道,乃是为黄沙县长史在任上被杀一案。只是……”话到此处,忽然目光闪烁不定起来。
看到他突然语塞,刘秀倍感奇怪,忙问,“你有何话直说便是!”
邓参犹豫片刻,“回禀陛下,此番微臣还有一件事情向您禀报;幽州长史马文德,法曹掾史程辉二人擅离汛地不知所踪。”
闻听此言,刘秀更是愤怒,拍案怒道,“长史、法曹掾史乃是你幽州刺史治下重要职位,却竟然胆敢擅离职守,你这个刺史是怎么当的?”
邓参赶忙跪地连连叩头,“微臣该死,微臣该死,还请陛下责罚……”
愤怒之余,刘秀倒是还能够保持冷静的头脑,“长史、法曹掾史不知所踪,此等事情可非一般之事……”话到此处,忽然一个念头在刘秀的脑海中闪过,看似没有任何关联的假设浮现在刘秀的脑海当中。
(本章完)
看到房彪的表情,高个子似乎看出来他的心思,“三弟,你该不会是不希望我们留在这里吧?”
听到这句话,房彪赶忙摇头笑道,“怎么会呢,既然两位哥哥已经来到小弟这里,那就不妨方安心的住下来,若是有什么风吹草动,小弟一定会在第一时间通知两位哥哥。”
如此,两个人便在房彪的府上住了下来。
晚上,回到房中,管家再次找到了房彪,“侯爷,这两个人我们该如何处理啊?总不能让他们继续在我们这里吧?”
房彪一脸无奈,“那还能怎么办?现在反正人都已经来了,还能赶走他们?万一那么做了,到时候许多的事情都被牵扯了出来,那本侯爷的脑袋得搬家,你们这些人也都跑不了。”管家听了也只好闭口不言了。
翌日中午,到了该吃中午饭的时候了,房彪来到前厅坐下,正准备享用之时,忽然想起来他的两位哥哥还在,便立即吩咐管家,“你赶紧去把大爷、二爷都请来吃饭!”
管家赶忙道,“侯爷,说来也是奇怪,今天大爷、二爷从早上的时候就一直没有出门,就连早饭都没吃,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听此言,房彪有些奇怪,忙问道,“你有没有询问究竟是何原因?”
管家摇了摇头,一脸尴尬的道,“昨晚看到两位爷的样子小的实在是害怕,所以就没敢多去打扰……”
这下可是顿时让房彪不高兴了,“在本侯身边都已经这么多年了,还不回办事。赶快去把大爷二爷请来吃饭!”
管家点点头,赶忙转身而去。
不一会儿,忽听得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但见管家神色慌张的跑了进来,“侯爷……二爷……二爷……”
看到他气喘吁吁的样子,房彪不悦道,“别着急,慢慢说,说清楚了。”
管家喘了口气,“二爷被人杀死在房中了!”
闻言,房彪大惊失色,立即起身狂奔而去。
来到那二爷的房间,但见此时矮胖子一个人躺在床上,胸口处插着一把匕首,瞳孔怒张,很显然是在惊恐之下被人杀死的。
想到这里,他赶忙又来到了那个大爷的房间,想不到此时那个大爷的房门是紧锁的,无论如何的叫不开,待下人将门撞开后,此时的场面跟那二爷屋内的一模一样。
看到这个场面,房彪也是不由得很是慌张,他哆哆嗦嗦的片刻后,赶忙道,“来人来人,把尸体赶快处理了!”
管家追问道,“侯爷,这尸体您打算怎么处置啊?”
房彪目光频频闪烁,“拉到野外用火焚烧了……”话毕,房彪赶忙快步走掉了。
他回到自己的房间,赶忙来到桌前,哆哆嗦嗦的到了一杯茶,然后双手紧紧的我这茶杯却不曾喝下去,只是眼神之中尽是恐惧;因为他知道如今这大爷、二爷、四爷都相继死亡,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如此无论如何对他都是极为不利,很有可能下一个目标就会是他。
坐在那里紧张了许久,可是忽然有一件事情出现在他的脑海当中;那便是刘辰的出现。他是那个刘本松的儿子,也是刘家的唯一后人,若是凭他的本事,恐怕这件事情是根本做不来的,所以眼下除了这般事情,究竟凶手是谁着实是让人想不通。然如今已然是紧要关头,也顾不得许多,立即唤来下人,吩咐下去暗中找到那刘辰并抓捕回来。
到了深夜,负责毁尸灭迹的管家回来了,房彪赶忙询问,“怎么样?都处理干净了吗?”
管家点点头,“侯爷放心,都已经处理完毕,至于干活的那些下人我都已经封了他们的口,免得他们说出去。”
房彪点了点头,这才安心许多。可是纵使如此,这个事情最终还是不胫而走,并且传到了在驿馆当中的冯异的耳中。
冯异得知此消息后,立即禀报给刘秀。
刘秀听闻亦是大吃一惊,“什么?竟然有这样的事?那镇北侯房彪有何举动?”
冯异道,“目前为止还不曾保管,听说只是将尸体命人拉到野外焚烧了。”
刘秀拍案怒道,“好一个镇北侯,竟然胆敢如此放肆,看来他的眼中已然没有王法了。”话到此处,忽然门外有人敲门,“陛下,幽州刺史邓参求见!”
刘秀道,“让他进来吧!”
房门缓缓打开,一个中年男子缓缓的走了进来,“幽州刺史邓参叩见陛下!”
“你就是新上任的刺史?”刘秀问道。
邓参点点头,“回陛下,正是微臣!”
这个邓参在很多人传言,他是大司徒邓禹的亲戚,其实并不然,只是当年他与邓禹有过数面之缘,说上过几句话而已,对邓禹其实并不了解,然此人倒是一向为官清廉,且又刚正不阿,后被推举为新任幽州刺史。
几句询问过后,邓参起身站到一旁。
“此番朕让你前来你可知所为何事?”刘秀问道。
邓参点头道,“微臣知道,乃是为黄沙县长史在任上被杀一案。只是……”话到此处,忽然目光闪烁不定起来。
看到他突然语塞,刘秀倍感奇怪,忙问,“你有何话直说便是!”
邓参犹豫片刻,“回禀陛下,此番微臣还有一件事情向您禀报;幽州长史马文德,法曹掾史程辉二人擅离汛地不知所踪。”
闻听此言,刘秀更是愤怒,拍案怒道,“长史、法曹掾史乃是你幽州刺史治下重要职位,却竟然胆敢擅离职守,你这个刺史是怎么当的?”
邓参赶忙跪地连连叩头,“微臣该死,微臣该死,还请陛下责罚……”
愤怒之余,刘秀倒是还能够保持冷静的头脑,“长史、法曹掾史不知所踪,此等事情可非一般之事……”话到此处,忽然一个念头在刘秀的脑海中闪过,看似没有任何关联的假设浮现在刘秀的脑海当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