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泡在浴缸里骨头都酥了,我把粉底给卸了露出粗糙的皮肤,把假睫毛摘了暴露单眼皮的小眼睛,把唇彩抹掉后就剩苍白的唇瓣。用镜子照着这张并不端正的脸。我想起了一段台词,曾经有一份真正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可眼下摆在我面前的是两份。他俩的区别就是肯德基与麦当劳的区别。

    爱情与相貌无关这点不假,但我该吃哪样呢?

    林小明敲了敲浴室。“鲜花,深圳那边来消息了,你的书有眉目了。”

    我扑得一下爬了起来,肥皂泡四处飞溅。赶紧把自己洗干净晾出来,看着从深圳那边回馈的传真,乐得我差点没抽风过去。

    预计在明年我就要飞深圳,那里即将成就我的作家梦。

    杭州把我培养着浑身包着名牌策划师,但我身子里还没完全脱掉浓浓的乡土气息。我要去深圳,把自己打扮成文艺青年,戴幅黑框眼镜,穿着帆步鞋和牛仔裤,当一个坐拥千万粉丝却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低调旅行者。

    “这就算作我送你的圣诞礼物。”林小明从后面抱着我,下巴顶在我的脑袋上。“一会我们出去吃饭,我已经预约好了餐厅。”

    我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带着围巾帽子手套,像只笨重的企鹅。林小明穿得比我少,西装外面套件风衣就出门。

    洋节日都是像我们这类的年轻人过的,每桌都是一男一女深情对望,中间还隔着一束羞答答的玫瑰。林小明订的位子比较安静,在二楼的一个小角落。

    林小明总说我这些年来一点没变,可能是娃娃脸的原故,看上去还能带着女大学生的味道。但他不同,举手投足之间像个阅经沧桑的中年男子。

    他告诉我他离婚了,就在我准备开动我的圣诞晚宴的时候。看着桌子上的食物我仿佛看见厨师在烹饪时连打了几个喷嚏,这盘子里的食物一定沾着他的口水。

    他说他跟我分手后就跟前妻结婚了,什么得了绝症就是前妻骗人的鬼话。终于在他忍辱负重的迎来七年之痒后,他恢复了黄金自由身。他的无名指上还有戴过婚戒的痕迹,像是秦朝时期的事情,早就成为历史。

    他漂亮拍了拍手掌,侍者便将一大束花娇滴滴的递到我面前。这还只是前戏部份,接着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子,说这是他给我准备的。

    一枚钻戒,牌子不会次于卡地亚。钻石很大,但戴在我手上像高仿。

    他向我求婚!

    钻戒,鲜花,名车,豪宅,他是继mike和tommy之后的第三个追我的钻石王老五。

    他难道不知道我是正版的操作系统,安装麻烦卸载也麻烦。上次的系统他用了七年才崩溃,我是初始系统还不能升级。

    前段日子我跟郝纯经过婚纱店的时候也幻想过被人求婚的场景,我想我一定会感动到泪流满面,然后死心塌地跟着这个男人过下半辈子。但我此时并没有这种强烈的愿望,我是一个受过许多诱惑的女人,但每次我都被理智冲昏了头脑,与诱惑失之交臂。

    今天还是一样,我婉转地搬来一卡车的理告诉他我需要再斟酌更再考虑。爱情太缥缈,婚姻太沉重。我们是相同的人物在演不同的戏,初始设定角色早就被人冒名顶替。生活很艺术,却让人看不懂。眼前这个男人很完美,却不是我最想结婚的对象。

    无论我用多么华丽的词藻来修辞我的对他的致歉词,其结果都是我选择懦弱。看着他收回戒指的时候表情,原来我的心并没有自己想像的那么痛。

    我们都活在扭曲的空间,每个人都变相为难彼此,面目疮痍地看着对方千疮百孔来找回心里平衡。这种扭曲不断扩展造就ab双面的人性,于是我们无法识别衣冠楚楚的人是不是衣冠禽兽?有的人在外头衣着光鲜头上顶着各种荣耀和光环,回到家后对父母或老婆拳打脚踢,像个跆拳道冠军。

    林小明没练过跆拳道,他是一个不错的男人,至少在遭受我的拒绝之后没有歇撕底里,没有万念俱灰,没有大呼小叫,也没把我扫地出门。可我想离开,想出去找一幢属于自己的房子,窝在里面扮女鬼,扮萝莉,扮白领,随便扮演什么角色都好,至少镜子里是我自己的样子。但林小明恳求我继续留下来,他说随便我怎么折腾,如果愿意的话把他的房子拆了也没有关系,只要可以时不时看见我,和我生活在一片屋檐下,这是他唯一最后的要求。

    不知道是在可怜他还是在可怜我自己,我答应下来。但加了一个时间条件,过完春节后我就会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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