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几个“好事之徒”甘愿作证,我、陈言、李年。我们一行四人浩浩荡荡地出发了,咦,怎么是四个,陈言、李年、进宝、红毅,还有我,但我怎么数才有四个人,也没忘记数自己啊,怎么会是四个,难道我不识数了?!总之我们一行人走在了大街上,而尤以红毅最惹人瞩目,他只穿了条三角红裤头。红裤头?!一个年轻娃,穿什么红裤头,这让我们觉得寒碜。难道到他本命年了,24,十二岁显然不可能,他没那么嫩,三十六也不可能,他也没那么老。但24我们也没想到,我们总以为他和我们差不多,不是十八就是十九,看来还是面嫩。我们一路走过去,就象捅了马蜂窝一般,人们立刻炸锅了,对我们指指点点。红毅为了保持镇静,故意做鬼脸,回头和我们几个说笑话。我看到进宝有些紧张,严肃地看着前面,连听笑话的心情都没有了。

    很快就走完了一半路程,县城从南到北最多也不过七里地,红毅已经进入状态了,他已经习惯了作焦点的感觉,只需再轻轻松松地走上三里地,他就赢了。可这时出现了一个关键人物,使事情很快出现了戏剧性变化,红毅撒脚向一条巷子跑去,进宝和李年跟了上去。我和陈言纳闷是谁出现了,让红毅这么慌张,向前面看去,既没发现红毅他爸,也没发现红毅他妈。我们正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突然看到了“肉蒲团”。肉蒲团是我们起的绰号,她在县城都有不小的名声,因为脸蛋生得极其美艳,但脖子以下却让人失望到了极点,简直就是一只大麻袋,波大无边,所以我们才形象地叫她肉蒲团。她在县城的混混里吃得很开,谁对她都垂涎三尺,她简直成了许多少年晚上意淫的首选对象。我和陈言仍不明白是谁让红毅“落荒而逃”的,也向那条巷子走去,我们看到红毅已经将裤子穿好了,甚至连上衣也穿得整整齐齐。

    “他承认自己输了。”进宝得意洋洋地向我和陈言说。我问红毅,“你他妈跑什么跑,我们俩都没发现你爸和你妈,再说,你不是说你爸你妈一般不会到街上来的么。”红毅摆了摆手,“不是,不是。”陈言问,“那是什么。”红毅再说:“什么都没有。”“那就是说,你自己承认你自己输了,是吧?”我说。红毅不说话,将bp机从裤兜里掏了出来,递给进宝:“给,这个给你,我输了。”进宝不接bp机,“我说过不要你这破玩意的,看着希奇,但对我什么用处都没有,我要它干啥,你还是给我那五百块钱是正事。”红毅有些泄气,“好吧,但得过上一段时间,我要想个法子问我爸套上五百块钱才行,现在我身上也没几分钱。”

    进宝要我们作证,说他说过的,“到时可不许耍赖,否则我会不客气的。”我们从巷子里走了出来,红毅踮着脚东看西看,李年问他:“看什么看,又没你爸你妈。”红毅一边东抡西瞅一边漫不经心地说:“我没找我爸我妈,我找肉蒲团哩,她人呢?”

    我们也不知道其中有什么机关,竟然只是因为肉蒲团偶尔在街头上的出现,使进宝赌赢了红毅。但这些我们并不关心,只是催促着他赶紧把那五百块钱拿来,但他迟迟拿不出来,尽管他老爸很有钱,但并不随便给他钱的,那个bp机还是他舅舅给他的呢。后来他实在没办法了,说他用实物顶行不行,我们都说行,但不要用什么乱七八糟的实物来顶,特别是用bp机之类的东西。他就从他家里搬了两箱太白酒和西凤酒给了我们,进宝也没什么意见,酒是粮食精,是好东西,更何况大家都能喝,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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