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任务,去一趟银杏村,那里失踪了三个男童。
任务目标是调查失踪男童下落,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如果有魔物活跃在大河丛林边缘最好能杀几个让人安心。
任务报酬是十银币,期限是三天,从今天开始到大后天中午,届时必须返回否则视为任务失败。
谁要接?”
将本就在校场内外巡逻训练的骑士们召集起来,萨克传递了来自领主大人的任务,他对面与普通人相比精气神明显不同的男女骑士们表情各异,有的兴致勃勃跃跃欲试,有的无精打采兴致缺缺。
“好没想好么?那我指派了啊。”
等了半分钟还没有人主动请缨,萨克只能咳嗽了一声提醒众人,不管怎么样,任务涉及大河丛林这处险地,还是可能有危险性的,这不比其他,谨慎些是好的。
“我去!”
队伍中的一人挺身而出,他的年龄在骑士中显得很年轻,事实上也是如此,站出来的胡德·野蔷薇是男爵领主的侄子,成为骑士不满三年。
不过乔治男爵有两个儿子,怎么也排不上胡德来继承男爵领主之位,所以成为骑士尽可能的在有生之年获得足够亮眼的战功,哪怕不能成为贵族,统领一个村庄还是没问题的。
“咳咳,这次任务并不轻松,还是中位骑士去比较稳妥,胡德你就别争了,还是我去吧。”
接到萨克的隐蔽的眼神示意,队伍中的年长骑士柯蒂斯站了出来,他的年龄已经过了骑士的黄金期,不出意外这辈子是不可能成为初阶高位骑士了,但在男爵领的日子混的还是很不错的,他当年也为乔治男爵的父亲效命过。
“那就柯蒂斯骑士吧,就这么说定了。”
萨克舒了一口气,胡德虽然不是乔治男爵的后代,但也算有比较浓厚的血缘关系,如果胡德不慎在这次任务中出现什么意外,萨克知道男爵大人肯定会把怒火撒在他的身上。
胡德很年轻,所以心里的想法都在脸上,他丝毫不掩饰失望之意,巡视蔷薇镇哪有骑上战马击败魔物,顺便享受平民高呼来的爽快,指不定还能和姿色尚佳的村姑来一次销魂之夜呢。
“带上武器护甲和扈从,干粮带一顿的即可,到了银杏村会有他们来提供。
最后,万事三思而行,你家莉莉还没嫁出去呢。”
其他人散去后,萨克与柯蒂斯并肩行走在校场内,在接受普通士兵仰慕的注视同时,萨克也在做最后的交待。
萨克并不是野蔷薇领土生土长的骑士,而是七八年前从其他地方游历到野蔷薇领的。
在这个危险的世界,也只有骑士才有远行的能耐,那个时候的萨克就已经即将突破成为初阶高位骑士,旅途中虽然遇到不少麻烦但对他而言并不算多大的难题。
不过对手如果是魔物的话,哪怕再有胜算也不能掉以轻心,即使是中阶骑士也不敢说能进入魔物活跃的领域毫发无损的全身而退。
萨克自付自己没那个能耐,侥幸成为中阶骑士也不敢说打穿大河丛林,森林深处太危险了,甚至有什么都尚未调查清楚。
“呸呸呸,你这个乌鸦嘴能不能说点好听的,近五年大河丛林我去过没十次也有八次了,最多就是一个小哥布林部落闹出来的问题,费点时间绝对能带回来二十个哥布林首级。”
虽然实力不比萨克,但柯蒂斯对自己的实力还是蛮有信心的。
他是野蔷薇领土生土长的骑士,对领地的每一个村庄都无比的熟悉,包括村庄周围的地形,所有骑士中,他确实是最适合执行这次任务的骑士。
“哈哈,那就祝你阵斩魔物,为我人族争光,我期待看到你骑着挂满哥布林首级的战马得胜归来的那一幕,到时候埃德矮人酒馆喝酒,我请!”
萨克豪爽大笑,柯蒂斯也是大笑,骑士,实力在身当然有自信。
约一刻钟后,柯蒂斯骑上自己骑士生涯中的第四匹战马,驱动战马缓缓迈出校场,他已经在扈从的帮助下着甲,沉重的骑士枪也是挂在了战马侧方。
两名扈从骑着驽马背着柯蒂斯的备用武器护甲紧随其后,骑士扈从这个职业其实很有潜力,很多高阶骑士最初都是从骑士扈从做起,一次次战斗打拼出来的。
只有执行战斗任务的骑士才会着甲,平常情况下没有谁会穿戴沉的要命的钢铁护具只为炫耀。
一行三骑离开校场策马奔驰在蔷薇镇街道上的时候,着实引来路旁商贩和行人的注目,大家对柯蒂斯骑士十分熟悉,纷纷讨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在这个信息落后的世界,谁家生孩子谁家杀了一只羊都是饭前饭后的话题,骑士这种高级力量每一次执行任务都会被普通人津津乐道。
“我知道,早上我看到银杏村的村民了,听说是他们村有三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被魔物掳走了,天杀的魔物。”
“嘶,太可惜了,还不到十岁啊,还好咱们在镇上住,乡下还是太危险了。”
“是啊是啊,不管怎么样,该死的魔物是绝对不敢接近蔷薇镇的,不然等着脑袋被挂到木桩上去吧。”
“希望柯蒂斯大人能够多杀几个魔物解气。”
……
月上梢头,疲倦席卷全身,孟庆在越发寂静的夜晚思考了良久终于挡不住疲倦回到木屋睡下。
不过没有睡多久他就被急促的呼唤惊醒,被惊醒的他目光先是迷茫,但很快就在越发急促的哥布林呼唤声中清醒过来。
“猫妖夜袭?”
孟庆听了几声后面色变得很难看。
在萝卜大棒的口中他已经知道了猫妖的大致模样,这是一种单体实力比哥布林强大很多的存在,偏偏还不和普通猫科动物那样独来独往而是群居生活。
这有点像是丛林里生活的狼群,对于无肉不欢的猫妖而言,哪怕是同类都有可能是它们的食物。
拎起床边的粗木棒孟庆推开门,哥布林的夜视能力不俗,即使已经是深夜,只有月光从树冠缝隙洒落大地,孟庆依然有很好的视野。
他第一时间见到了营地边缘在巨树上跳来跳去的矫健身影,也听到了哥布林此起彼伏的怪叫与惨呼。
“萝卜呢?”
孟庆自付自己不是哪怕一只落单猫妖的对手,不管是穿越前还是现在,所以在看到不止一道猫妖活动的身影时,他第一反应就是尽可能的靠近大棒营地武力最高的萝卜·大棒,只有在他身边才是最安全的。
乱糟糟的营地中,孟庆很快找到了萝卜·大棒,看到站在空地中拎着钉锤威慑猫妖不敢轻易靠近的萝卜·大棒,孟庆脸上一喜。
不过看到一旁躺在地上已经肚烂肠穿的躯体时他脸上的笑容不见了,那道躯体在傍晚的时候还活蹦乱跳的,还和他说过话,是他的便宜堂弟,如今已然变成了一具尸体。
萝卜·大棒后方与侧方有十几名身强力壮的哥布林聚集,至于其他哥布林不是各自为战就是瑟瑟发抖的躲在破烂茅草屋里等待最终结果。
哥布林全民皆兵,但只有有武器的才算战士,大棒营地能凑出来的战士不过三十个的样子,剩下的都算老弱病残。
在孟庆汇入哥布林群体中的时候他算是相对安全了,这个时候才有时间仔细观察夜袭对手的真实模样。
和他预料的有些出入,猫妖和真正的猫差别很大。
旺盛的头部鬃毛让其初一看很像狮子,不过体型与哥布林差不多,蹲伏在地上的时候能够抬起前爪扑击看起来更像是猴子,长长的尾巴让其可以在跳跃时保持身体的灵活性,哪怕两米宽的树木间距也拦不住猫妖,这一点哥布林真的比不过。
“一二三四,算上刚刚看到的应该有七八只不会超过十只猫妖的样子,看起来不多,但如果大棒营地实力不够的话,被这几只猫妖打的团灭也不是没有可能。”
观察了战况之后孟庆心情很不好,毕竟小命掌握在他人手中是很难受的事情。
幸好萝卜·大棒比孟庆预料的还要给力,短时间内他就用大棒挡住了猫妖们此起彼伏的数次居高临下的扑击,只有腿部挂了彩整体战斗力并没有下降。
而猫妖方面已经有两只猫妖挨了一钉锤受了伤,不敢再冲击这边的哥布林队伍只敢欺负更弱小的普通哥布林。
猫妖的主力都在对付战斗力明显最强的萝卜大棒,因为猫妖也清楚只要搞定哥布林部落的首领就可以宣告突袭获胜,没了首领的哥布林小部落绝对会各自为战再也组织不起来像样的反抗。
稀拉拉的箭矢射出,没有一根能命中敏捷的猫妖,看的孟庆不忍直视。
哥布林的短弓完全就是最简陋的那种木弓,带韧性的木条折弯系上动物的大筋,没有任何多余的改造,杀伤力最多只在二十步之内。
“给我!”
一把夺过拿着一张短弓瞄准半天差点射中萝卜·大棒的那名哥布林手里的短弓,同时也把对方背后箭壶里为数不多的几根箭抽了出来。
对方先是怒火中烧,待看清是孟庆之后畏缩且不甘的拎起孟庆丢下的粗木棍,这种情况基本上就代表他的东西被孟庆抢走了,偏偏他还没办法反抗。
孟庆的射术其实并不怎么样,但身为人类的时候多少也玩过一阵子的弓箭,搭上一根箭拉动了几下弓弦他就试探出了这把木弓大致的抛射力度,而后没有犹豫立刻瞄准了已经从树身上跳下来的一只猫妖。
任务目标是调查失踪男童下落,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如果有魔物活跃在大河丛林边缘最好能杀几个让人安心。
任务报酬是十银币,期限是三天,从今天开始到大后天中午,届时必须返回否则视为任务失败。
谁要接?”
将本就在校场内外巡逻训练的骑士们召集起来,萨克传递了来自领主大人的任务,他对面与普通人相比精气神明显不同的男女骑士们表情各异,有的兴致勃勃跃跃欲试,有的无精打采兴致缺缺。
“好没想好么?那我指派了啊。”
等了半分钟还没有人主动请缨,萨克只能咳嗽了一声提醒众人,不管怎么样,任务涉及大河丛林这处险地,还是可能有危险性的,这不比其他,谨慎些是好的。
“我去!”
队伍中的一人挺身而出,他的年龄在骑士中显得很年轻,事实上也是如此,站出来的胡德·野蔷薇是男爵领主的侄子,成为骑士不满三年。
不过乔治男爵有两个儿子,怎么也排不上胡德来继承男爵领主之位,所以成为骑士尽可能的在有生之年获得足够亮眼的战功,哪怕不能成为贵族,统领一个村庄还是没问题的。
“咳咳,这次任务并不轻松,还是中位骑士去比较稳妥,胡德你就别争了,还是我去吧。”
接到萨克的隐蔽的眼神示意,队伍中的年长骑士柯蒂斯站了出来,他的年龄已经过了骑士的黄金期,不出意外这辈子是不可能成为初阶高位骑士了,但在男爵领的日子混的还是很不错的,他当年也为乔治男爵的父亲效命过。
“那就柯蒂斯骑士吧,就这么说定了。”
萨克舒了一口气,胡德虽然不是乔治男爵的后代,但也算有比较浓厚的血缘关系,如果胡德不慎在这次任务中出现什么意外,萨克知道男爵大人肯定会把怒火撒在他的身上。
胡德很年轻,所以心里的想法都在脸上,他丝毫不掩饰失望之意,巡视蔷薇镇哪有骑上战马击败魔物,顺便享受平民高呼来的爽快,指不定还能和姿色尚佳的村姑来一次销魂之夜呢。
“带上武器护甲和扈从,干粮带一顿的即可,到了银杏村会有他们来提供。
最后,万事三思而行,你家莉莉还没嫁出去呢。”
其他人散去后,萨克与柯蒂斯并肩行走在校场内,在接受普通士兵仰慕的注视同时,萨克也在做最后的交待。
萨克并不是野蔷薇领土生土长的骑士,而是七八年前从其他地方游历到野蔷薇领的。
在这个危险的世界,也只有骑士才有远行的能耐,那个时候的萨克就已经即将突破成为初阶高位骑士,旅途中虽然遇到不少麻烦但对他而言并不算多大的难题。
不过对手如果是魔物的话,哪怕再有胜算也不能掉以轻心,即使是中阶骑士也不敢说能进入魔物活跃的领域毫发无损的全身而退。
萨克自付自己没那个能耐,侥幸成为中阶骑士也不敢说打穿大河丛林,森林深处太危险了,甚至有什么都尚未调查清楚。
“呸呸呸,你这个乌鸦嘴能不能说点好听的,近五年大河丛林我去过没十次也有八次了,最多就是一个小哥布林部落闹出来的问题,费点时间绝对能带回来二十个哥布林首级。”
虽然实力不比萨克,但柯蒂斯对自己的实力还是蛮有信心的。
他是野蔷薇领土生土长的骑士,对领地的每一个村庄都无比的熟悉,包括村庄周围的地形,所有骑士中,他确实是最适合执行这次任务的骑士。
“哈哈,那就祝你阵斩魔物,为我人族争光,我期待看到你骑着挂满哥布林首级的战马得胜归来的那一幕,到时候埃德矮人酒馆喝酒,我请!”
萨克豪爽大笑,柯蒂斯也是大笑,骑士,实力在身当然有自信。
约一刻钟后,柯蒂斯骑上自己骑士生涯中的第四匹战马,驱动战马缓缓迈出校场,他已经在扈从的帮助下着甲,沉重的骑士枪也是挂在了战马侧方。
两名扈从骑着驽马背着柯蒂斯的备用武器护甲紧随其后,骑士扈从这个职业其实很有潜力,很多高阶骑士最初都是从骑士扈从做起,一次次战斗打拼出来的。
只有执行战斗任务的骑士才会着甲,平常情况下没有谁会穿戴沉的要命的钢铁护具只为炫耀。
一行三骑离开校场策马奔驰在蔷薇镇街道上的时候,着实引来路旁商贩和行人的注目,大家对柯蒂斯骑士十分熟悉,纷纷讨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在这个信息落后的世界,谁家生孩子谁家杀了一只羊都是饭前饭后的话题,骑士这种高级力量每一次执行任务都会被普通人津津乐道。
“我知道,早上我看到银杏村的村民了,听说是他们村有三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被魔物掳走了,天杀的魔物。”
“嘶,太可惜了,还不到十岁啊,还好咱们在镇上住,乡下还是太危险了。”
“是啊是啊,不管怎么样,该死的魔物是绝对不敢接近蔷薇镇的,不然等着脑袋被挂到木桩上去吧。”
“希望柯蒂斯大人能够多杀几个魔物解气。”
……
月上梢头,疲倦席卷全身,孟庆在越发寂静的夜晚思考了良久终于挡不住疲倦回到木屋睡下。
不过没有睡多久他就被急促的呼唤惊醒,被惊醒的他目光先是迷茫,但很快就在越发急促的哥布林呼唤声中清醒过来。
“猫妖夜袭?”
孟庆听了几声后面色变得很难看。
在萝卜大棒的口中他已经知道了猫妖的大致模样,这是一种单体实力比哥布林强大很多的存在,偏偏还不和普通猫科动物那样独来独往而是群居生活。
这有点像是丛林里生活的狼群,对于无肉不欢的猫妖而言,哪怕是同类都有可能是它们的食物。
拎起床边的粗木棒孟庆推开门,哥布林的夜视能力不俗,即使已经是深夜,只有月光从树冠缝隙洒落大地,孟庆依然有很好的视野。
他第一时间见到了营地边缘在巨树上跳来跳去的矫健身影,也听到了哥布林此起彼伏的怪叫与惨呼。
“萝卜呢?”
孟庆自付自己不是哪怕一只落单猫妖的对手,不管是穿越前还是现在,所以在看到不止一道猫妖活动的身影时,他第一反应就是尽可能的靠近大棒营地武力最高的萝卜·大棒,只有在他身边才是最安全的。
乱糟糟的营地中,孟庆很快找到了萝卜·大棒,看到站在空地中拎着钉锤威慑猫妖不敢轻易靠近的萝卜·大棒,孟庆脸上一喜。
不过看到一旁躺在地上已经肚烂肠穿的躯体时他脸上的笑容不见了,那道躯体在傍晚的时候还活蹦乱跳的,还和他说过话,是他的便宜堂弟,如今已然变成了一具尸体。
萝卜·大棒后方与侧方有十几名身强力壮的哥布林聚集,至于其他哥布林不是各自为战就是瑟瑟发抖的躲在破烂茅草屋里等待最终结果。
哥布林全民皆兵,但只有有武器的才算战士,大棒营地能凑出来的战士不过三十个的样子,剩下的都算老弱病残。
在孟庆汇入哥布林群体中的时候他算是相对安全了,这个时候才有时间仔细观察夜袭对手的真实模样。
和他预料的有些出入,猫妖和真正的猫差别很大。
旺盛的头部鬃毛让其初一看很像狮子,不过体型与哥布林差不多,蹲伏在地上的时候能够抬起前爪扑击看起来更像是猴子,长长的尾巴让其可以在跳跃时保持身体的灵活性,哪怕两米宽的树木间距也拦不住猫妖,这一点哥布林真的比不过。
“一二三四,算上刚刚看到的应该有七八只不会超过十只猫妖的样子,看起来不多,但如果大棒营地实力不够的话,被这几只猫妖打的团灭也不是没有可能。”
观察了战况之后孟庆心情很不好,毕竟小命掌握在他人手中是很难受的事情。
幸好萝卜·大棒比孟庆预料的还要给力,短时间内他就用大棒挡住了猫妖们此起彼伏的数次居高临下的扑击,只有腿部挂了彩整体战斗力并没有下降。
而猫妖方面已经有两只猫妖挨了一钉锤受了伤,不敢再冲击这边的哥布林队伍只敢欺负更弱小的普通哥布林。
猫妖的主力都在对付战斗力明显最强的萝卜大棒,因为猫妖也清楚只要搞定哥布林部落的首领就可以宣告突袭获胜,没了首领的哥布林小部落绝对会各自为战再也组织不起来像样的反抗。
稀拉拉的箭矢射出,没有一根能命中敏捷的猫妖,看的孟庆不忍直视。
哥布林的短弓完全就是最简陋的那种木弓,带韧性的木条折弯系上动物的大筋,没有任何多余的改造,杀伤力最多只在二十步之内。
“给我!”
一把夺过拿着一张短弓瞄准半天差点射中萝卜·大棒的那名哥布林手里的短弓,同时也把对方背后箭壶里为数不多的几根箭抽了出来。
对方先是怒火中烧,待看清是孟庆之后畏缩且不甘的拎起孟庆丢下的粗木棍,这种情况基本上就代表他的东西被孟庆抢走了,偏偏他还没办法反抗。
孟庆的射术其实并不怎么样,但身为人类的时候多少也玩过一阵子的弓箭,搭上一根箭拉动了几下弓弦他就试探出了这把木弓大致的抛射力度,而后没有犹豫立刻瞄准了已经从树身上跳下来的一只猫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