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副警长约翰
“早,警长先生!”
见到身形挺拔、气质出众的约翰走来,餐馆的女招待连忙报以热情的笑容。
“早,珍妮,还是老样子。”
如往常一样,下楼到公寓对面餐馆里,冲着胖胖的餐馆女招待叫了两份早餐。
早餐并不复杂,但是却很丰富可口。
新鲜出炉的煎蛋配牛肉馅饼,再加上一杯鲜牛奶,还有餐馆特色的小菜腌黄瓜,酸甜开胃又解腻,让人忍不住胃口大开。
煎蛋是按约翰以往的习惯做的半凝固的蛋黄,比太阳蛋略老,却也滑嫩不噎人。即使没有觉醒前世记忆前,约翰也受不了那种旧大陆贵族们类似生吃的做法。
牛肉馅饼并不是前世那种包馅儿的炊饼,而是斯巴尼亚千层饼做法,一层肉馅一层饼皮擀到一起然后煎熟切块来卖的。据说这是当年东方还是草原帝国时期,东西方道路还未隔绝时由东方大陆传过来的做法,只不过这里的厨子不太适应皮包馅的做法,便改成现在的方式。另外还有罗马馅饼,则是将馅料铺在饼皮上烤制而成,在觉醒了前世记忆的约翰看来却也别有一番风味。
鲜嫩的牛肉带着胡椒粉的香气,混合了辛辣的洋葱,咬一口汁水饱满,味道很合约翰的口味,无论前世和今生。
前世约翰在警校时就喜欢吃京城一家馆子里北方口味的猪肉大葱馄饨和小馅饼,换成牛肉和洋葱虽然有所区别,但却让他感到了熟悉的味道。
“应该雇个厨娘,把馄饨包子饺子都整出来才是!”
约翰一边吃着,一边心里想到。作为北方人的他虽然也喜欢米饭,但是面食却是少不了的。
在餐馆吃完自己那一份,带着刚出炉的另一份送到公寓厨房,然后约翰准时的敲响了自家少爷的房门。
不多时,一个大概二十出头带着宿醉模样的金发青年穿着褶皱的衣服打着哈欠走出工作室的门。
原本灿烂的金发现在睡得像某种动物的窝,眼袋惺忪,下巴还带着稀疏的胡茬,显然精神不佳,但是无疑这是一张放在前世娱乐圈里也是可以称得上俊脸的面孔。
来人比约翰矮了一寸左右,大概六尺身高,身材也略单薄一些,但也是挺拔健康,细看下去,虽然一个棕发一个金发,而一个略显平凡,一个却颇为英俊,但两人的五官面容看起来却有着三分相似。
这就是海森赛尔家族前任族长的独子,家族名义上的嫡长子,尼古拉斯·梵·海森赛尔。当然贵族嘛,正式名称都很长,所以熟人都称呼他为克劳斯。
“早,约翰。”克劳斯打了个哈欠说道。
然后突然反应过来,惊喜的叫道:
“感谢诸神,约翰你没事了,这太好了!”
克劳斯说的是昨天的意外事件,约翰竟然在辅助自己做实验的时候意外吸入药剂挥发物而昏死过去,当时可把他吓得不轻。
因为约翰这个家臣在父母都离世并且被家族流放的今天,已经是他生活中离不开的得力助手甚至可以说是他人生的支柱。
一旦失去约翰,他都不知道未来该怎么活了,是不是哪天就会死在酒精或者女人的肚皮上,当然更多的可能是还没来得及玩死自己,就已经被一些看他不顺眼的人给干掉,尸体抛到阴沟里去了。
所以他昨夜连忙请来镇上的医生和神父,都没能让约翰恢复知觉,于是绝望之下就想利用炼金术试试能不能唤醒约翰,一直熬到凌晨才累的趴在桌子上昏死过去,没想到一早起来就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
“早,少爷,我睡得太久了,已经没事了!早餐已经准备好了,热水已经烧好,请您洗漱后准备用餐吧。”
约翰仍旧用以往的语气说话,神态还是那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但是眼神中却比以往多了一丝活跃。
只顾着欢喜的克劳斯并没有发现自家贴身侍从的细微变化,仍旧沉浸在失而复得的惊喜之中。
觉醒了前世记忆,并不代表约翰就会放弃现在的生活。
原本的约翰从记事起这二十年来一直对于克劳斯怀有复杂的感情,有忠诚、有亲情也有一丝丝嫉妒,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但是克劳斯从小就十分优秀,聪明好学,而且长相英俊很有女人缘,少年之后因为家中变故导致自暴自弃,但也是联邦上层有名的风流人物,他自己则因为真灵沉睡的关系,性格略显木讷,学什么都慢一头,唯有肯吃苦和在身体素质方面要比克劳斯强。
现在得到前世记忆了,约翰也没想要离开克劳斯离开海森赛尔家族,毕竟这二十几年的感情不是假的。而且他孤身一人在这危险的世界也不能活的如意,反倒不如维持原状,借助海森赛尔家族的力量强大自己,到时候再做选择好了。
或许对前世来说贴身男仆这种伺候人的活计听起来并不怎么光彩,但是在他这辈子的观念中,在这个世界,即使新大陆资本阶层壮大,但也不过是新生的特殊权贵阶层罢了,贵族在哪里都仍旧是人上人,实际上目前联邦的资本家里至少也有一半以上是贵族出身,剩下也有三成直接或者间接与贵族相关,真正平民出身的只占两成,而旧大陆那边更是贵族阶层的天下。
当然,因为历史因素,那两成下层出身的资本家现在却是占据了联邦的统治阶层,起码联邦东部五州都是其基本势力范围。而贵族资本家们却被排斥到西部南部等荒僻地区。
同样,贵族身边的管家和贴身男仆那是地位很高的一种职业,这一点知道前世历史的约翰十分清楚。他目前的情况就相当于大清时候满蒙权贵身边的伴当或者侍卫,熬到了年份资历,外放五品六品官员是轻松如意的事情。大名鼎鼎的钮钴禄中堂就是十全老人的侍卫出身,据说模样生的清俊不俗,伺候年纪不小的弘历尽心尽力,很得那位欢心,才一步步坐上宰辅之位。
当然约翰不会拿自己跟那种佞臣相比,而是说明贵族身边的家臣地位也不是平民可以相比的。
所以他现在绝对是这个世界广大民众羡慕而无法触及的高地位人士,并不会有低人一等的感觉。
毕竟这个世界也不似前世那样全天底下人都是权贵的奴才,甚至不是旗人连做奴才也不得的情况。而此世贵族阶层的制度,更似春秋年间各国国君、诸侯、公子与身边的追随者、门客的关系,注重血脉与能力,地位因主君而高贵,立下功勋被封为贵族也是常有的事。
总的来说,跟霓虹国战国时期开始的封建武士阶层类似,只要你有个好出身,想要成为贵族并不困难,难得是如何获得封地和世袭爵位。
而约翰明白自己恰恰就是如此,因为管家和贴身侍从一般都是挑选世代家臣的后代来充任,平民想要进阶很难,如果没有合适的,也是从别的贵族家庭次子之流挑选。
约翰明白自己的身份用前世的说法就是海森赛尔家族的家生子和同族,本身就出身贵族或者相关阶层,地位就不同于普通平民,接受的也是平民得不到的精英教育。
像约翰自己这样本身就具备海森赛尔家族血脉的家臣那地位就更不同于普通家臣,更是主人最信任的家臣与得力助手。甚至有时候要比他们的妻子和兄弟都亲近。毕竟贵族的婚姻大多时候可能都是利益交换的联姻,而贵族与其追随者如果没有意外的话,那是可以延续几代十几代人的忠诚羁绊。
如果他们这支海森赛尔家族仍旧保留着封地的话,约翰知道像他自己这样的情况,等少爷继承了家业,他怎么也能混个世袭骑士或是爵士的封号和庄园采邑,从预备役成为真正的贵族。
约翰从小跟克劳斯一起长大,可以说不是兄弟胜似兄弟,何况作为私生子后裔的约翰认真来讲与克劳斯隔着不过两代,属于一个曾祖父的堂兄弟,也是有相近的血缘。
起码感情要比克劳斯和他那几个亲堂兄弟要更亲近,互相之间就连对方身上有几颗痣都知晓,这种能够托付生死的亲密关系确实也只有亲兄弟可比了。
这让前世没有什么兄弟,只有几个死党好友的约翰体验到了什么叫亲情的味道。
因此约翰从心底来讲,并没有觉得现在的身份如何低人一等,前世虽然三十出头就做到了警队队长的位置,但并没有让他养成颐指气使的性格,那么继续做海森赛尔家族的忠臣也没有心理障碍。
相反如若他现在就反出家族,张扬的建立自己的势力,那才是取死之道。
要知道从今生的经历记忆里知道,这个世界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起码一个武侠小说里那种习武几十年可以做到百人敌的一流高手,要是遇到警察的蒸汽火枪,也难免被乱枪撂倒。
……
心情欢喜雀跃的清理完个人卫生,克劳斯换了一套贵族日常装扮,来到餐厅看着丰盛的早餐,不由得拍拍约翰肩膀笑道:
“赞美你,约翰,失去你我不知道怎么活啊!”
知道自家少爷自从老族长去世之后就性格大变,向来言行放浪,鄙视那些古板的贵族礼仪,但约翰并没有因此觉得失礼,反而这种类似平民兄弟的交流状态让他心中一暖,保持着日常回应也没怎么在意,只是微微回礼道:
“这是我应该做的,少爷请用餐吧!”
为克劳斯添了一杯新鲜温热的牛奶之后,约翰就对方的唠叨关心下,开始清理昨晚留下的烂摊子。
待克劳斯用完了早餐心情愉快的走出家门,准备去放松一下,毕竟昨晚的刺激对他来说太大了,他急需美人温暖的怀抱放松一下自己紧绷的神经!
送克劳斯出了门,约翰也穿好装备齐全的一身治安官警服,面无表情的准备出门。
因为他知道自家少爷这个正牌治安官也就是本地警长不到月末结算薪水或者有什么大案发生时,是不会出现在治安所的,酒馆和镇上名媛、交际花们开办的沙龙才是克劳斯少爷每天上班的地方。
所以为了守住这些家底,维持他们二人在雷姆镇的地位以及海森赛尔家族的权威,他这个副警长就必须在治安所撑起场面。
“联邦西部可不是什么人人都是谦谦绅士的善地,而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丛林,必须表现出足够的强硬和实力才能在群狼环伺之下保证自家的地位。不然稍有软弱的一面露出,那么就会被那些鲨鱼一样的各方势力吞的渣都不剩。”
有了前世思维的约翰心中有着紧迫感,对于目前的状况更加的了解了。
在西部,路边的阴沟与常年缺人的矿场就是失败者的结局,当然或许像克劳斯少爷这样英俊的青年还会有第三条下场,有资格被卖到大城市里那种特殊的俱乐部里供那些贵妇和绅士们玩乐。后者比前者哪个凄惨,那就见仁见智了。
所以约翰自从跟克劳斯两个人被家族发配到这个富裕但是远离大城市的雷姆小镇之后,就一直有着紧迫感与危机感。
反倒是本应该当家做主的克劳斯这些年也习惯了约翰的照顾,依旧每天醉生梦死的浪荡样子,唯一上心的正经事可能就是他那炼金药剂实验了吧!
毕竟克劳斯出品的助兴药剂当初在联邦东部学院和西部金沙港的圈子里可都是很有名的。
不过这家伙却不知昨晚的实验就差不多要了他的小命,而让自己最亲近的兄弟约翰有惊无险的获得新生。
约翰在心里感叹一句自己的劳碌命,不过却也激起了一股斗志。
毕竟前世为了打击黑势力布局好几年他都能玩儿的转,更是对付过难缠的悍匪和狡猾伪装的人贩子,他就是什么都不做,一些地痞小混混看到他就要腿肚子打颤,而眼前的麻烦不过是一些偏僻地区的小镇上的地头蛇而已,他就不信自己有着前世记忆,大风大浪都见过了,在这小小的浅水沟里还能翻了船不成?
见到身形挺拔、气质出众的约翰走来,餐馆的女招待连忙报以热情的笑容。
“早,珍妮,还是老样子。”
如往常一样,下楼到公寓对面餐馆里,冲着胖胖的餐馆女招待叫了两份早餐。
早餐并不复杂,但是却很丰富可口。
新鲜出炉的煎蛋配牛肉馅饼,再加上一杯鲜牛奶,还有餐馆特色的小菜腌黄瓜,酸甜开胃又解腻,让人忍不住胃口大开。
煎蛋是按约翰以往的习惯做的半凝固的蛋黄,比太阳蛋略老,却也滑嫩不噎人。即使没有觉醒前世记忆前,约翰也受不了那种旧大陆贵族们类似生吃的做法。
牛肉馅饼并不是前世那种包馅儿的炊饼,而是斯巴尼亚千层饼做法,一层肉馅一层饼皮擀到一起然后煎熟切块来卖的。据说这是当年东方还是草原帝国时期,东西方道路还未隔绝时由东方大陆传过来的做法,只不过这里的厨子不太适应皮包馅的做法,便改成现在的方式。另外还有罗马馅饼,则是将馅料铺在饼皮上烤制而成,在觉醒了前世记忆的约翰看来却也别有一番风味。
鲜嫩的牛肉带着胡椒粉的香气,混合了辛辣的洋葱,咬一口汁水饱满,味道很合约翰的口味,无论前世和今生。
前世约翰在警校时就喜欢吃京城一家馆子里北方口味的猪肉大葱馄饨和小馅饼,换成牛肉和洋葱虽然有所区别,但却让他感到了熟悉的味道。
“应该雇个厨娘,把馄饨包子饺子都整出来才是!”
约翰一边吃着,一边心里想到。作为北方人的他虽然也喜欢米饭,但是面食却是少不了的。
在餐馆吃完自己那一份,带着刚出炉的另一份送到公寓厨房,然后约翰准时的敲响了自家少爷的房门。
不多时,一个大概二十出头带着宿醉模样的金发青年穿着褶皱的衣服打着哈欠走出工作室的门。
原本灿烂的金发现在睡得像某种动物的窝,眼袋惺忪,下巴还带着稀疏的胡茬,显然精神不佳,但是无疑这是一张放在前世娱乐圈里也是可以称得上俊脸的面孔。
来人比约翰矮了一寸左右,大概六尺身高,身材也略单薄一些,但也是挺拔健康,细看下去,虽然一个棕发一个金发,而一个略显平凡,一个却颇为英俊,但两人的五官面容看起来却有着三分相似。
这就是海森赛尔家族前任族长的独子,家族名义上的嫡长子,尼古拉斯·梵·海森赛尔。当然贵族嘛,正式名称都很长,所以熟人都称呼他为克劳斯。
“早,约翰。”克劳斯打了个哈欠说道。
然后突然反应过来,惊喜的叫道:
“感谢诸神,约翰你没事了,这太好了!”
克劳斯说的是昨天的意外事件,约翰竟然在辅助自己做实验的时候意外吸入药剂挥发物而昏死过去,当时可把他吓得不轻。
因为约翰这个家臣在父母都离世并且被家族流放的今天,已经是他生活中离不开的得力助手甚至可以说是他人生的支柱。
一旦失去约翰,他都不知道未来该怎么活了,是不是哪天就会死在酒精或者女人的肚皮上,当然更多的可能是还没来得及玩死自己,就已经被一些看他不顺眼的人给干掉,尸体抛到阴沟里去了。
所以他昨夜连忙请来镇上的医生和神父,都没能让约翰恢复知觉,于是绝望之下就想利用炼金术试试能不能唤醒约翰,一直熬到凌晨才累的趴在桌子上昏死过去,没想到一早起来就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
“早,少爷,我睡得太久了,已经没事了!早餐已经准备好了,热水已经烧好,请您洗漱后准备用餐吧。”
约翰仍旧用以往的语气说话,神态还是那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但是眼神中却比以往多了一丝活跃。
只顾着欢喜的克劳斯并没有发现自家贴身侍从的细微变化,仍旧沉浸在失而复得的惊喜之中。
觉醒了前世记忆,并不代表约翰就会放弃现在的生活。
原本的约翰从记事起这二十年来一直对于克劳斯怀有复杂的感情,有忠诚、有亲情也有一丝丝嫉妒,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但是克劳斯从小就十分优秀,聪明好学,而且长相英俊很有女人缘,少年之后因为家中变故导致自暴自弃,但也是联邦上层有名的风流人物,他自己则因为真灵沉睡的关系,性格略显木讷,学什么都慢一头,唯有肯吃苦和在身体素质方面要比克劳斯强。
现在得到前世记忆了,约翰也没想要离开克劳斯离开海森赛尔家族,毕竟这二十几年的感情不是假的。而且他孤身一人在这危险的世界也不能活的如意,反倒不如维持原状,借助海森赛尔家族的力量强大自己,到时候再做选择好了。
或许对前世来说贴身男仆这种伺候人的活计听起来并不怎么光彩,但是在他这辈子的观念中,在这个世界,即使新大陆资本阶层壮大,但也不过是新生的特殊权贵阶层罢了,贵族在哪里都仍旧是人上人,实际上目前联邦的资本家里至少也有一半以上是贵族出身,剩下也有三成直接或者间接与贵族相关,真正平民出身的只占两成,而旧大陆那边更是贵族阶层的天下。
当然,因为历史因素,那两成下层出身的资本家现在却是占据了联邦的统治阶层,起码联邦东部五州都是其基本势力范围。而贵族资本家们却被排斥到西部南部等荒僻地区。
同样,贵族身边的管家和贴身男仆那是地位很高的一种职业,这一点知道前世历史的约翰十分清楚。他目前的情况就相当于大清时候满蒙权贵身边的伴当或者侍卫,熬到了年份资历,外放五品六品官员是轻松如意的事情。大名鼎鼎的钮钴禄中堂就是十全老人的侍卫出身,据说模样生的清俊不俗,伺候年纪不小的弘历尽心尽力,很得那位欢心,才一步步坐上宰辅之位。
当然约翰不会拿自己跟那种佞臣相比,而是说明贵族身边的家臣地位也不是平民可以相比的。
所以他现在绝对是这个世界广大民众羡慕而无法触及的高地位人士,并不会有低人一等的感觉。
毕竟这个世界也不似前世那样全天底下人都是权贵的奴才,甚至不是旗人连做奴才也不得的情况。而此世贵族阶层的制度,更似春秋年间各国国君、诸侯、公子与身边的追随者、门客的关系,注重血脉与能力,地位因主君而高贵,立下功勋被封为贵族也是常有的事。
总的来说,跟霓虹国战国时期开始的封建武士阶层类似,只要你有个好出身,想要成为贵族并不困难,难得是如何获得封地和世袭爵位。
而约翰明白自己恰恰就是如此,因为管家和贴身侍从一般都是挑选世代家臣的后代来充任,平民想要进阶很难,如果没有合适的,也是从别的贵族家庭次子之流挑选。
约翰明白自己的身份用前世的说法就是海森赛尔家族的家生子和同族,本身就出身贵族或者相关阶层,地位就不同于普通平民,接受的也是平民得不到的精英教育。
像约翰自己这样本身就具备海森赛尔家族血脉的家臣那地位就更不同于普通家臣,更是主人最信任的家臣与得力助手。甚至有时候要比他们的妻子和兄弟都亲近。毕竟贵族的婚姻大多时候可能都是利益交换的联姻,而贵族与其追随者如果没有意外的话,那是可以延续几代十几代人的忠诚羁绊。
如果他们这支海森赛尔家族仍旧保留着封地的话,约翰知道像他自己这样的情况,等少爷继承了家业,他怎么也能混个世袭骑士或是爵士的封号和庄园采邑,从预备役成为真正的贵族。
约翰从小跟克劳斯一起长大,可以说不是兄弟胜似兄弟,何况作为私生子后裔的约翰认真来讲与克劳斯隔着不过两代,属于一个曾祖父的堂兄弟,也是有相近的血缘。
起码感情要比克劳斯和他那几个亲堂兄弟要更亲近,互相之间就连对方身上有几颗痣都知晓,这种能够托付生死的亲密关系确实也只有亲兄弟可比了。
这让前世没有什么兄弟,只有几个死党好友的约翰体验到了什么叫亲情的味道。
因此约翰从心底来讲,并没有觉得现在的身份如何低人一等,前世虽然三十出头就做到了警队队长的位置,但并没有让他养成颐指气使的性格,那么继续做海森赛尔家族的忠臣也没有心理障碍。
相反如若他现在就反出家族,张扬的建立自己的势力,那才是取死之道。
要知道从今生的经历记忆里知道,这个世界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起码一个武侠小说里那种习武几十年可以做到百人敌的一流高手,要是遇到警察的蒸汽火枪,也难免被乱枪撂倒。
……
心情欢喜雀跃的清理完个人卫生,克劳斯换了一套贵族日常装扮,来到餐厅看着丰盛的早餐,不由得拍拍约翰肩膀笑道:
“赞美你,约翰,失去你我不知道怎么活啊!”
知道自家少爷自从老族长去世之后就性格大变,向来言行放浪,鄙视那些古板的贵族礼仪,但约翰并没有因此觉得失礼,反而这种类似平民兄弟的交流状态让他心中一暖,保持着日常回应也没怎么在意,只是微微回礼道:
“这是我应该做的,少爷请用餐吧!”
为克劳斯添了一杯新鲜温热的牛奶之后,约翰就对方的唠叨关心下,开始清理昨晚留下的烂摊子。
待克劳斯用完了早餐心情愉快的走出家门,准备去放松一下,毕竟昨晚的刺激对他来说太大了,他急需美人温暖的怀抱放松一下自己紧绷的神经!
送克劳斯出了门,约翰也穿好装备齐全的一身治安官警服,面无表情的准备出门。
因为他知道自家少爷这个正牌治安官也就是本地警长不到月末结算薪水或者有什么大案发生时,是不会出现在治安所的,酒馆和镇上名媛、交际花们开办的沙龙才是克劳斯少爷每天上班的地方。
所以为了守住这些家底,维持他们二人在雷姆镇的地位以及海森赛尔家族的权威,他这个副警长就必须在治安所撑起场面。
“联邦西部可不是什么人人都是谦谦绅士的善地,而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丛林,必须表现出足够的强硬和实力才能在群狼环伺之下保证自家的地位。不然稍有软弱的一面露出,那么就会被那些鲨鱼一样的各方势力吞的渣都不剩。”
有了前世思维的约翰心中有着紧迫感,对于目前的状况更加的了解了。
在西部,路边的阴沟与常年缺人的矿场就是失败者的结局,当然或许像克劳斯少爷这样英俊的青年还会有第三条下场,有资格被卖到大城市里那种特殊的俱乐部里供那些贵妇和绅士们玩乐。后者比前者哪个凄惨,那就见仁见智了。
所以约翰自从跟克劳斯两个人被家族发配到这个富裕但是远离大城市的雷姆小镇之后,就一直有着紧迫感与危机感。
反倒是本应该当家做主的克劳斯这些年也习惯了约翰的照顾,依旧每天醉生梦死的浪荡样子,唯一上心的正经事可能就是他那炼金药剂实验了吧!
毕竟克劳斯出品的助兴药剂当初在联邦东部学院和西部金沙港的圈子里可都是很有名的。
不过这家伙却不知昨晚的实验就差不多要了他的小命,而让自己最亲近的兄弟约翰有惊无险的获得新生。
约翰在心里感叹一句自己的劳碌命,不过却也激起了一股斗志。
毕竟前世为了打击黑势力布局好几年他都能玩儿的转,更是对付过难缠的悍匪和狡猾伪装的人贩子,他就是什么都不做,一些地痞小混混看到他就要腿肚子打颤,而眼前的麻烦不过是一些偏僻地区的小镇上的地头蛇而已,他就不信自己有着前世记忆,大风大浪都见过了,在这小小的浅水沟里还能翻了船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