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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上彤云密布,阴沉沉的,风呼啦啦的鼓着帆,为了应对那劲风,那帆只张了一半,虽是如此,作为以快捷而著称的飞剪船“特普号”在长江上仍保持着十三四节的高速,若全帆的话,其航速至少可以达到十**节。

    不过在江上,十三四节的高速,委实太高,若是舵手稍一不留神,便有可能撞上江岸或浅滩,但船上的舵手总能灵巧避开一切,使得这艘近千吨的洋船像是舢板一般灵活的于长江上航行着。

    “乖乖,这洋船……”

    又一次,从舱中往外张望,瞧着外间疾速掠过的江岸,纵是有过曾顺江而下至天京的经历,此时孙以茂却仍惊讶的于这船速。

    作为东王府府中的簿书,他此次之所以踏上这艘洋船,全是因为这洋船将驶往武昌,而他则是奉东王之命,前往武昌去见一见那位自称“大汉都督”的朱宜锋,游说其归顺天国,进而配合天国西征。

    至于他之所以会搭乘这艘“特普号”洋船,除了因为这洋船洋商向天国卖了十几门洋炮以及千余支洋枪,更重要的是,现在天国大军尚未西征,作为钦差的他,想去武昌,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贩运私盐的盐船,一个便是这洋船。

    相比于早已继绝的盐船,这舷边带着十六炮的洋船无疑更妥当的一些,毕竟这船上的洋商,总需要东王府开出的护照,若是没有那护照,莫说是武昌,恐怕就连江宁他们也过不去。

    可他却没想到,这船居然会这般快,不过只是一天的功夫,便出安徽过九江,一路朝着武昌狂飙而去。

    “这些洋人,果然是擅于操舟……”

    嘴里这般念叨着,孙以茂显然忽视了一个事实,这船上的水手大都是国人。

    “也不知道,那位大都督到底是个什么人物?”

    想着到达武昌后要见的人物,孙以茂的心底全是好奇,与府中众人对其的轻蔑,认为所谓的什么“大汉义军”不过只是“投机取巧之徒”,借着天国天兵之威,轻取半个湖北不同,举人出身的孙以茂看到的却是那人的稳健。

    别的不说,便是其夺下半个湖北之后,步步为营的操持地方之举,便能看出其与天国的不同之处来,虽说现在天国看似势大,沿江一路无人可挡,可实际上,若是论及控制的地盘,不见得比武昌多上多少,而今之所以要西征,重新夺回一路上丢弃之地,除了屏蔽天京之外,更重要的是扩充地盘,解决天京城内的米粮之危。

    两者相较,孙以茂自然也就判出了一个高下来,不过,有些话,他不能说,更不敢说,但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对武昌之行充满期待,才会主动请缨前往武昌游说那位大汉都督归顺天国。

    这艘千吨出头的船上,心有所思之人,并非仅只有一个孙以茂,在船艏处,还站着一个人,穿着一身稍显破旧的西装,整个人体形稍胖,脸色苍白的他眉梢眼角,透出一份颓废,再加上那一头凌乱的金发,让人一眼便看出,这不过只是一个落魄的中年洋人。

    不过这个人虽说看起来很落魄,但是他胸膛挺的笔直,纵是只手抓着缆绳,只手抓着酒瓶,也无法掩饰出他身上的气质。

    军人的气质!

    在香港的时候,习之墨曾听其它几位船长用类似的言语去形容过莱纳斯——这个落魄的普鲁士人,普鲁士,即便是对于曾在英国呆在过一年半的习之墨来说,也是陌生的,可是并不妨碍他以每月三百八十两的高薪聘请其来武昌——这个薪金甚至远超过他于香港聘请的四名工程师的薪水总和。

    而原因非常简单,这是他在香港唯一能够聘请到的军官,一名真正的军官,他甚至曾参加过战争,这无疑是极为难得的,毕竟,在整个香港,除了英国人的军营之中,几乎找不到任何军官。

    对于病急乱投医的习之墨来说,莱纳斯则成为了他唯一的选择。但是现在,看着其抓着酒瓶的模样,习之墨却有些后悔了。

    自己该不会是花高价请来了一个酒鬼吧。

    只手抓着缆绳、只手拿着酒瓶,不时的喝着酒的莱纳斯,能够感觉到身后投来的视线,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喝酒,对于他来说,酒即是他的嗜好,同样也是他最好的朋友。

    从十几年前,妻子去世之后,他的手中就再也没有松开过酒瓶,即便是在东印度公司军队中任职时,他也未曾放下过。

    想到去世的妻子,莱纳斯又拿起酒瓶,喝了一口酒,此时,他的那双蓝色的眼睛中满是血丝,那颓废的眼光中总带着一丝牵挂。

    回忆总是让人非常痛苦,就在他试图用酒精麻痹自己的时候,一个穿着蓝色裙装少女却走到了他的身边。

    “爸爸,你也许应该考虑一下戒酒!”

    安妮看着父亲,轻声劝说道。

    “这毕竟是一份不错的工作,如果可以的话,两年后,我们就可以回到普鲁士!当然,如果你不愿意回普鲁士,我们还可以去英国,但是这样,就需要对方多聘佣你一年。”

    尽管只有十四岁,但是安妮却已经早早的规划好了一切,当然,对于她来说,这根本就是没有选择的事情,谁让她的父亲是个酒鬼呢?

    就像现在,她已经计划好的一切——每年要在父亲的薪水中节约出一千英镑,两年两千英镑,这笔钱中的一半将会是她的嫁妆,至于另一半,嗯,可以在普鲁士购买一个农场,供父亲养老。当然,也可以考虑英国,但这又需要更多的钱。

    “而你这样的话,对方很有可能会解雇你,就像在加尔各答一样!”

    曾经,在加尔各答,莱纳斯是东印度公司军队中的一名少校,可是,最终,因为酒的原因,使得公司不得不解雇他。

    “不,安妮,你完全错了……”

    尽管沉迷于酒精之中,但是莱纳斯却深爱着女儿,因为这是妻子留给他的珍宝,不过,他却并不愿意看到女儿,因为女儿的相貌太相妻子,总会令他想起死去的妻子。

    “在印度,那些英国人有很多选择,我对于他们来说,不过只是一个酒鬼,然后才是军官,可是……”

    双眼眯成缝的莱纳斯看着船艉处的习之墨。

    “在这里,我可能是他们唯一的选择,我先是一名军官,然后才是一个酒鬼,你知道吗?这意味着,他们会接受我的这个嗜好!”

    “啊!”

    父亲的话让安妮先是一愣,然后突然懊恼道。

    “上帝,你怎么不早说呢?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嗯?”

    诧异的看着女儿,莱纳斯有些摸不着头脑,女儿这是怎么了?

    “这意味着你的开价太底了,上帝,我早就应该知道,喝酒永远会误事,过去是,现在仍然还是!”

    显然,对于安妮来说,她看到是父亲的的烂醉,严重影响了他的判断力,难道他当时就不知道应该再提高一下自己的身价吗?

    “习先生,你看,莱纳斯先生……”

    温克用轻蔑的眼光看着那个一天二十四小时,有十九个小时处于的醉酒中的莱纳斯,用充满嫉妒的口吻说道。

    “只是一个酒鬼罢了!”

    一个值一百多英镑的酒鬼!

    温克暗自在心里抱怨着,作为一名工程师,或许,他并不是非常出色的工程师,但他却有足够的理解骄傲,因为他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工程师,并离开英国,在香港寻找新的机会,正是这种冒险精神驱使着他接受雇佣,来到了中国腹地。

    可是唯一让他不满的是,在他看来每个月三十英镑的收入,相当于他在香港同行的一倍,原本足够让他为之骄傲,但上眼前的这个酒鬼,每个月却有一百多英镑!几乎相当于他和另外三名同僚的工资总和。

    这如何能不让他眼红呢?

    “是的,他是一个酒鬼!”

    颇为无奈的耸耸肩膀,习之墨看了眼身边的温克,用同样无奈的口吻说道。

    “但他毕竟是一名军官!”

    这才是最重要的,在香港,像温克一样的工程师,有几十位,只需要十英镑就能聘请到,如果愿意,还可以前往印度,那里有数百名和温克一样的人,但是像莱纳斯一样的,曾经充当过东印度公司少校的军官却极为少见,更准确的来说是,根本没有!

    “而且是一名高级军官,我的朋友!”

    “但是,先生,你必须要考虑到,他在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处于不清醒的状态!”

    “我想,这个问题,并不需要你我考虑,我们的雇主,会去考虑这个问题!温克先生!”

    习之黑的语气显得有些不耐烦,他当然知道温克的提醒,但是对他来说,他并没有其它更好的选择。

    或许,这就是奇货可居。

    但在心里,他更希望在其到达武昌之后,他的雇主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当然,先生,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能够到达那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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