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林夕的脸距离不超过两公分,我都能感受到她嘴里呼出的气息。
我坐在地上有些尴尬,而林夕表情更是难以言喻,半晌,她冷着脸说道:“你还不出去,是打算晚上住在我房间?”
......第二天是周末,但我七点钟就醒了,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给林夕。
谁知林夕匆匆地从房间出来,冲进卫生间洗漱完匆忙对我道:“来不及吃饭了,公司出了点事儿。”
我惊讶于林夕周末竟然还要上班,连忙把面包和牛奶塞到林夕手上,道:“我开车送你,你在路上吃早餐。”
“不用这么麻烦,好不容易我不想耽误你休息....”
“我没啥事儿干,别说了,我送你!”
在林夕诧异的眼神之下,我赶忙拉着她下楼,这也是我第三次开她的车。
路上林夕边吃东西边在看文件,我想起昨晚她助理说的话,忍不住问道:“是不是你们公司的股东又为难你了?”
“你怎么知道?”林夕嚼着面包,狐疑的看着我。
我连忙解释道:“昨晚你睡着我给你盖毯子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你助理和你的聊天记录了。”
林夕没有介意我擅自看她电脑的事情,她脸色十分困惑:“我就想不通,《记忆中的孤岛》作者为什么就不愿意卖版权呢?对他这种文艺作者来说,可是一次升华的机会,知名度起码可以在国内排上前十。”
果然,到现在林夕还没有意识到我并不是因为钱而不愿出售版权,单纯的只是因为我坚持心中的情怀与理念。
我道:“如果你真正读懂了这本书,你一定会知道作者并不是为了名与利的商业性作者,他这种情怀型作者心中肯定有坚定的信仰。”
林夕听了我的话陷入沉思,没有再与我交流。
五分钟后,车开到了林夕公司楼下,林夕好像还在为我所说的话思考。
“林夕,到了。”我提醒道。
她点点头,她很认真的跟我说:“查逸你说的对,因为站在我商业性的角度上,确实忘记了这本书的真谛。我会放弃收购这本书的,是我迷失了方向.....”
“那你在公司怎么办?”
林夕只是对我摇了摇头,眼神迷茫,向着公司走去,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我深知,林夕这趟便是陷入了水深火热的权利争夺之中,假设她败了,那么她父亲忙活了一辈子的产业,都将付之东流。
离开了林夕的公司,我一个人走在大街上,也不知该去干些什么。路上我接到了王主编打来的电话,他告诉我,就在刚才林氏集团已经取消了对《记忆中的孤岛》收购的意向。
我知道,这是林夕的决策。
不经意间,走到了公园门口,有个带着黑眼睛的算命老头,我路过的时候他一把扯住我的裤腿:“小哥算一卦?”
我大学是个实实在在的唯物主义者,从来不相信这些迷信的东西,但碍于无聊,我便打趣道:“算吧。”
应着算命老头的意思,把我的生辰八字给了他,他又看了看我的手相,表情凝重的跟我说:“小伙子,你的命格太奇怪,老夫算不了。”
我差点被这老瞪比气死,一脚踹翻他的摊就走了,那老头竟然没生气,只是唉声叹气,嘴里嘟嚷着:孽缘....孽缘啊!
我坐在椅子上,看着昆明湖,心里无比的惆怅。我已经二十六岁了,没房没车没女朋友,就连一腔热血也被消耗没了。
想到林夕放弃收购小说版权的事情,我忽然意识到,既然林夕都能放下几个亿的利益,我为什么久久不能放下和唐柔的过去?
唐柔都放得下我,我凭什么放不下她?
这一刻,我好似释怀许多,掏出手机打给了王主编:“王主编,我小说的版权卖给林氏集团吧,但是我有个要求,你们出版社除了收取版权费之外,其他的费用一分钱不能多收!”
“这.....好吧,我很好奇你怎么突然想通了?”王主编知道我的为人,也没多说什么。
“有些东西,是时候让它体现它的价值了。”
挂掉电话,根据王主编所说,我回家先是拿了我那份合同,前去出版社签署必要的合同。
签好合同,王主编表示马上会给林氏集团打电话,告诉他们这件事情。而我在合同上签下我名字的那一刻,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下午我去了酒吧喝酒,这是我新生活的开始,也是我最后一次缅怀过去,让那些爬满生命的遗憾,全他妈去见鬼吧!
从酒吧走出来的时候大约是晚上十点钟了,我打开手机发现林夕在一个小时前给我打了电话,也许是在问我为什么没有给她做晚餐。
我给林夕打了一通电话:“喂,我在喝酒,把时间忘了.....你还没吃饭吧,我给你带点回去?”
林夕语气十分不快,但听到我的醉意的语气,很克制的问道:“你和谁?”
“一个人呀.....我做了人生重要的决定,敬往事一杯酒!”后来我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只记得是酒吧的老板把我喊醒,说我女朋友来接我了。
“女朋友?我哪来的女朋友,老板你在开什么玩笑。”我像个癞皮狗躺在地上,老板满脸无语的看着我,向门外指了指:“就那个姑娘,漂亮的简直不像话,真不知道你小子何德何能!”
我极力睁开眼睛瞥向酒吧外面,发现穿了一身白色的衣服站在酒吧外,这一刻,我觉得她是一个纯洁的天使,而我就像人间的癞皮狗!
被林夕托回了出租屋,林夕正想开口跟我说话,结果我“呕”的吐了她一身。
吐完之后我清醒了许多,我瞬间意识到,我闯祸了.....“查逸,你要死啊!”出奇的是,林夕只是骂了我一句,并没有我想象中那样,拿出电棍教训我。
没等她在开口说第二句,我又是一阵反胃,冲向厕所抱着马桶肆意的吐起来。
我坐在地上有些尴尬,而林夕表情更是难以言喻,半晌,她冷着脸说道:“你还不出去,是打算晚上住在我房间?”
......第二天是周末,但我七点钟就醒了,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给林夕。
谁知林夕匆匆地从房间出来,冲进卫生间洗漱完匆忙对我道:“来不及吃饭了,公司出了点事儿。”
我惊讶于林夕周末竟然还要上班,连忙把面包和牛奶塞到林夕手上,道:“我开车送你,你在路上吃早餐。”
“不用这么麻烦,好不容易我不想耽误你休息....”
“我没啥事儿干,别说了,我送你!”
在林夕诧异的眼神之下,我赶忙拉着她下楼,这也是我第三次开她的车。
路上林夕边吃东西边在看文件,我想起昨晚她助理说的话,忍不住问道:“是不是你们公司的股东又为难你了?”
“你怎么知道?”林夕嚼着面包,狐疑的看着我。
我连忙解释道:“昨晚你睡着我给你盖毯子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你助理和你的聊天记录了。”
林夕没有介意我擅自看她电脑的事情,她脸色十分困惑:“我就想不通,《记忆中的孤岛》作者为什么就不愿意卖版权呢?对他这种文艺作者来说,可是一次升华的机会,知名度起码可以在国内排上前十。”
果然,到现在林夕还没有意识到我并不是因为钱而不愿出售版权,单纯的只是因为我坚持心中的情怀与理念。
我道:“如果你真正读懂了这本书,你一定会知道作者并不是为了名与利的商业性作者,他这种情怀型作者心中肯定有坚定的信仰。”
林夕听了我的话陷入沉思,没有再与我交流。
五分钟后,车开到了林夕公司楼下,林夕好像还在为我所说的话思考。
“林夕,到了。”我提醒道。
她点点头,她很认真的跟我说:“查逸你说的对,因为站在我商业性的角度上,确实忘记了这本书的真谛。我会放弃收购这本书的,是我迷失了方向.....”
“那你在公司怎么办?”
林夕只是对我摇了摇头,眼神迷茫,向着公司走去,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我深知,林夕这趟便是陷入了水深火热的权利争夺之中,假设她败了,那么她父亲忙活了一辈子的产业,都将付之东流。
离开了林夕的公司,我一个人走在大街上,也不知该去干些什么。路上我接到了王主编打来的电话,他告诉我,就在刚才林氏集团已经取消了对《记忆中的孤岛》收购的意向。
我知道,这是林夕的决策。
不经意间,走到了公园门口,有个带着黑眼睛的算命老头,我路过的时候他一把扯住我的裤腿:“小哥算一卦?”
我大学是个实实在在的唯物主义者,从来不相信这些迷信的东西,但碍于无聊,我便打趣道:“算吧。”
应着算命老头的意思,把我的生辰八字给了他,他又看了看我的手相,表情凝重的跟我说:“小伙子,你的命格太奇怪,老夫算不了。”
我差点被这老瞪比气死,一脚踹翻他的摊就走了,那老头竟然没生气,只是唉声叹气,嘴里嘟嚷着:孽缘....孽缘啊!
我坐在椅子上,看着昆明湖,心里无比的惆怅。我已经二十六岁了,没房没车没女朋友,就连一腔热血也被消耗没了。
想到林夕放弃收购小说版权的事情,我忽然意识到,既然林夕都能放下几个亿的利益,我为什么久久不能放下和唐柔的过去?
唐柔都放得下我,我凭什么放不下她?
这一刻,我好似释怀许多,掏出手机打给了王主编:“王主编,我小说的版权卖给林氏集团吧,但是我有个要求,你们出版社除了收取版权费之外,其他的费用一分钱不能多收!”
“这.....好吧,我很好奇你怎么突然想通了?”王主编知道我的为人,也没多说什么。
“有些东西,是时候让它体现它的价值了。”
挂掉电话,根据王主编所说,我回家先是拿了我那份合同,前去出版社签署必要的合同。
签好合同,王主编表示马上会给林氏集团打电话,告诉他们这件事情。而我在合同上签下我名字的那一刻,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下午我去了酒吧喝酒,这是我新生活的开始,也是我最后一次缅怀过去,让那些爬满生命的遗憾,全他妈去见鬼吧!
从酒吧走出来的时候大约是晚上十点钟了,我打开手机发现林夕在一个小时前给我打了电话,也许是在问我为什么没有给她做晚餐。
我给林夕打了一通电话:“喂,我在喝酒,把时间忘了.....你还没吃饭吧,我给你带点回去?”
林夕语气十分不快,但听到我的醉意的语气,很克制的问道:“你和谁?”
“一个人呀.....我做了人生重要的决定,敬往事一杯酒!”后来我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只记得是酒吧的老板把我喊醒,说我女朋友来接我了。
“女朋友?我哪来的女朋友,老板你在开什么玩笑。”我像个癞皮狗躺在地上,老板满脸无语的看着我,向门外指了指:“就那个姑娘,漂亮的简直不像话,真不知道你小子何德何能!”
我极力睁开眼睛瞥向酒吧外面,发现穿了一身白色的衣服站在酒吧外,这一刻,我觉得她是一个纯洁的天使,而我就像人间的癞皮狗!
被林夕托回了出租屋,林夕正想开口跟我说话,结果我“呕”的吐了她一身。
吐完之后我清醒了许多,我瞬间意识到,我闯祸了.....“查逸,你要死啊!”出奇的是,林夕只是骂了我一句,并没有我想象中那样,拿出电棍教训我。
没等她在开口说第二句,我又是一阵反胃,冲向厕所抱着马桶肆意的吐起来。